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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重塑(1)

沈薇昏昏沉沉地从睡梦中醒来,已经是中午了,她有些口渴,随便抓起床头的一杯冷水就咕咚咕咚地喝了下去,喉咙里的水声急迫得像是人已干涸。

也许睡得过久,身子发软,脚踩地竟然有种飘飘然的感觉,她拉开厚实的窗帘,阳台上的小鸟似乎未受到惊吓,还在悠然自得地踱来踱去,沈薇揉了揉惺忪的眼睛,把脸凑到玻璃上,仔细地观察着鸟儿的一举一动。

本是安静无声,沈薇嗓间发痒,忍不住轻咳了一声,那鸟儿便像是受了惊吓,扑腾着小翅膀慌乱而去。

沈薇有点恼自己,愣是没了刚才那份闲情。

她缓缓走到梳妆台,拿起梳子,手却僵直不动,不知为何,眼里已经有了一股莫名的热意。

她恨透了这样的自己。

回来的这些日子,她哪有一天安生过,梦里总是徘徊着那人的影子,那个在机场如雕塑般伫立的影子。

她恨透了机场,恨透了为何老是梦见他美好无比的样子。

为什么失忆的是他,而不是她?

她就这样一个人对着镜子失声痛哭了起来,已经第几次了,沈薇越来越觉得自己像是身在一条将沉的船,转眼间便要沉溺于汪洋大海,没有浮木,看不到边际,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在海水中挣扎消亡。

她就如刚才那只慌乱飞去的鸟儿,本是平静安生,却被他得再次出现搅弄得再也无法安宁。

手术非常成功,张向北从ICU转到普通病房的那一天,她没说声再见便匆匆离开,张绮罗打电话给她,她坐在候机室里,任由手机的信号灯闪烁不停,直到寂寂无声再无动静。

沈薇想起安宁的话,“薇薇啊,我看你就是一只纸老虎,外表看上去强悍,其实内心比谁都脆弱。”

沈薇冲进洗手间狠狠地洗了把脸,眼睛通红,因用力过猛而泛红的皮肤被泪水浸得涩疼,是啊,内心比谁都脆弱,她几乎要谢谢安宁让她看清楚了自己,要不然她为何会神经衰弱变成镜子里这副鬼德性?

当朋友受伤的时候,你可以帮着舔伤口,以为那样她就会好些。等到自己真的受伤的时候,才发现再怎么舔舐,伤口也会疼得溃烂,直到疼得麻木,却结不了痂。

情是苦海,难以上岸。没有人帮得了,只能自己冰心彻骨地游过去。要不然,就溺死。

其实她本可以潇洒地说句再见珍重然后再大大方方地消失在那对母子面前的。“沈薇啊沈薇……”她对着镜子狠狠地骂自己,“你就是一个被人甩了还念念不忘的大白痴,你就是连走人都偷偷摸摸的胆小鬼!人家都记不起你是老几了,你还屁颠屁颠地老梦见人家,我看不起你!”

镜子里的她脸红耳赤的样子甚为可笑。

对,就是可笑。

这样可笑的日子一过又是半个月,沈薇觉得自己快要被那反反复复的梦境折磨到崩溃的边缘,沈薇开始后悔自己回国照顾张向北的决定,可是这样的后悔又充斥着矛盾,想想就头痛欲裂。

可这一切仿佛折腾得还不够彻底,沈薇收到了张向北的邮件,只简单的一句,却让沈薇觉得大脑一片空白,一切都像是场戏剧了。

“薇薇,如果有一天我记起了你,我相信我依然深爱着你,从我生病后见到你第一眼开始,我便爱上了你,请相信我的真诚。--张向北。”

沈薇就这样呆呆地坐在电脑前,坐到了上半夜,却回不了他一个字,一句话。

欣喜吗?她等待的难道是这样,可又偏偏不对。愤怒吗?可她却找不到一个可以出气的理由。现在写出这样一句话的人,对她而言,其实已经面目全非了。

沈薇心中无奈又苦闷,明白过来,再也欺骗不了自己,她仍爱他,爱着那个会在机场默默注视着她离开,一动不动地看着她消失不见,却仍旧伫立原地不忍走去的他。

她也清楚地明白,她爱的是青春里最美好的旧梦。

她曾经以为她不管走多远,只要一回头便能看见他站在那里,风吹不动,雨刮不走,像凝视着世间最珍贵的宝贝般看着她。可这一切只是她以为,他却早已走失不见。

要知道这个世界太多伤感的事情,皆出自“我以为”三个字。

下半夜,沈薇熬夜的眼睛已经微微发沉,却还是回复了远方那个其实已然是陌生人的他,寥寥数字,却是反复斟酌,“我会忘了你,如你一样,就算这很难。--沈薇。”

合上电脑的那一刻,心头却隐隐抽痛起来,“为什么你我变成如今这样?”好像那场天长地久的爱是个谎言,或者根本从未存在过。

彼此纠缠,却始终走回了爱情滋生的前端,成了最重要的陌生人。

沈薇努力地让自己回到正轨,事实上就连和他分手那段日子她都未曾付诸过这样的努力,早睡早起,开始锻炼,工作异常投入。

同事见她面色越来越红润,开她玩笑,问她是不是有了男朋友,她毫不拘束地哈哈大笑,“我要是恋爱了,还会坚持加班吗?”

周末和同事郊游回来,对镜自照,充满活力的自己仿佛又回来了。

沈薇对着镜子扬起了嘴角,自问:“是不是我们每个人心里都有个解不开的结,而我们却总是能假装忽略?”

哦,因为生活终究是要过下去。

下午她把藤椅从阳台搬到室内,打开音响听着舒缓的轻音乐,走到很久没光顾的大书架上开始翻动起来,手指越过阿加莎的侦探系列,往左缓缓移动,一本浅黄色素雅的书进入了视线,沈薇心中突然涌现出一股奇怪的感觉,在医院里那些自己纠结谜团的感觉仿佛一下涌入脑海,手下意识地便把这本精心包装的书抽了出来。

好漂亮的书纸,浅黄色的背景,洒落着淡雅洁白的小雏菊,就这样拿在手里,便觉得有种淡淡的清香,这股书纸的香味像是一面时光的镜子,记忆里的画面便一下涌至眼前。

那时的她还是个高中生,扎着高高的马尾辫,留着清秀可爱的齐刘海,穿着一身浅蓝裙子的她站在街口一家租书店门口等同学,约好的时间已过去了足足有一刻钟,她嘟囔着用手捋起因汗湿贴在脑门上的刘海,“以后再也不等她了,老是迟到!”

可她又不能一气之下就走人,到时候要是说她没来,她不就成了不守信用的人了吗?

沈薇想着便进了书屋,想看看书打发下时间,老板是个面相和蔼的老头,见她一脸是汗地进来,就开起她的玩笑,“小姑娘真是傻啊,站外面那么久,我这里有空调都不吹,非要搞得这么狼狈,跟男朋友约会的吧?”

沈薇觉得老头子真是多管闲事,也没回他,反正说了他也不信。

不过也难怪老头会这么说,这边有两所高中,高中生谈恋爱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在书店约会的更是不少,沈薇这么想着往书店里走去,便看见一对高中生模样的情侣在打情骂俏。

沈薇虽然装着没看见不在乎,可是耳朵还是忍不住红了起来,这两个同学还真是大胆光天化日在这种公共场合就老婆老公的称呼上了,他们才多大啊,就像老师说的,谈恋爱就跟赶着去投胎一样,都想着早投早享受,还不如忍忍先考上了大学再爆发,省得如今这样跟地下组织似的偷偷摸摸。

沈薇现在想想都觉得这句话很搞笑,把高中形容得像坐牢,进了大学就像刑满释放,想做什么都没有问题了。人间要是有伊甸园,便是老师在高考前形容的大学模样。

她转过身往前走了走,擦身而过又是一对说说笑笑的情侣,她心中有些烦躁,看了看手表,再往外张望了下,还是没到,真不知道这位同学可否有时间观念,沈薇后悔至极,真不该答应这样的人出来一起逛街。

她倚靠在书架边,随手拿过一本书就翻动了起来,只是她还没看几眼,坐在门口的老头子就喊话道:“小姑娘,这个书架上是收下来的书,只卖不租,10块钱一本。”

沈薇瞥了一眼,还真是有个木板牌子,上面写着,“每本10元”。

这些所谓回收的旧书其实都是八九成新的,老头可能觉得能卖得上价钱吧,沈薇想想书都是不管新旧按重量回收的,这老头子一本书卖10元八成是故意挑拣看起来很新的在卖,这样利润才高嘛。

沈薇心想谁买你的旧书,把手中的那本书塞回原来的位置,本来放完她准备去租书区看看的,刚走了两步,眼角却被一抹淡淡的浅黄色的书吸引了过去,她的手忍不住伸向了那本书,抽了出来,立刻便被这本书的包装纸吸引了,白色的雏菊像是云朵上开的花,在浅黄色的背景下缓缓浮动,手中抚摸开去触感非常细腻,书纸特有的淡香味扑鼻而来。心中忍不住喃喃道:“从来没见过这么精美的书纸,什么书值得包得这么好?”

她打开看,竟然是《格林童话》,心中有些失望,看来包装这书的人是个细心的妈妈了,小朋友哪里会有这样精致的审美?如今包书的人本就不多了。

可最终她还是买了下来,只是单纯喜欢这个包书纸。

老头收钱的时候,盯着书念叨了一句,“这个书纸真漂亮啊!”

沈薇已经记不起那个老头的脸,可那苍老的声音却透过漫长的时光直入她的耳朵里,她轻轻抚过书纸,时光交叠在一起。

脑海里仿佛迸发出一片又一片花火,沈薇翻开书的第一页,看到书主人的名字,便知道,她为何在医院里会觉得一切都那么熟悉,想起来却又那么苍白无力,为何会在当时那样较真,即使这一年来她已经逐渐淡忘那个谜团。原来,她早已经解读了这样一个属于时光的秘密。

虽然曾经年少的她以一个陌生人的视角,早已将它窥探无疑,却又将之遗落在漫长的岁月里。

沈薇正好去上海出差,给安宁打了一个电话,询问姜唯的联系方式,安宁边啃着苹果边奇怪地问:“你问我表姐干吗?你们压根儿就不熟吧。”

“我寄个东西给她。”

“东西?什么东西?说出来我听听。”

“一本书。”

“书?切,你跟她不熟寄什么书给她,奇了怪了。”

“哎呀,你别打破沙锅问到底了,就是一本书,没多大点事,赶紧说地址。”

“切,有什么好稀奇的,我还不想知道呢,那好吧,我表姐,哟,我想起来了,前天我跟她通电话,她说这两天要回来呢,她外婆病了,你是要她家里的地址还是外婆家的地址?”

“你还让我做选择题,哪个能到就哪个呗。”

“那书不是什么禁书吧,我舅妈可不是个闲人,家里的绝对一把手,我从小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她一瞪眼,能吃人了,这书要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落到我舅妈手上,我表姐就被你坑惨了。我还是提醒你,寄到她外婆家吧,她这次回来肯定大多时间在外婆家待着。”

“废话一堆,把你舅妈说得跟母老虎似的,赶紧地址……”

“绿兰村……”

沈薇写好地址,又让安宁重说了两遍,安宁有些不耐烦骂她有强迫症,两个人又闹腾了一番,才挂断了电话,沈薇摇了摇脑袋,这个安宁。

她看着白纸上写的地址,心中回想起那天她在家中翻到这本书的情景。

她当时盯着书上的那个名字“姜唯”,仿佛淤塞的大脑一下通明开来,她终于将自己曾经一系列的短暂迷茫串联在了一起,像是一条笔直的线,再没有断点。

她想到安宁婚礼上,安宁的介绍,“这是我表姐姜唯,一下飞机就来参加我的婚礼了,工作忙得团团转的女强人。”

“女强人什么啊,你姐姐我就是个女工。”

记得姜唯笑起来的样子,很甜,看上去是个很开朗的人,也是,安宁的表姐,就算没安宁闹腾,起码也是活泼可爱的。

她当时向姜唯回以灿烂的一笑,婚礼上的事情很杂,接下来便再也没有接触,只是那时她心头便萦绕着一种熟悉的感觉,“姜唯”这个名字是不是在哪里见过或者听过呢?

却是怎么也想不起来。

或许是这个名字太普通了,某天在大街上听见也不一定,可是,真是这样吗?

在医院食堂捡到钱包,看到钱夹照片的那一刻,她似乎愈加混乱了,“这个小女生,是谁呢,怎么好像见过?”

沈薇看着眼前的书,忍不住释然地嘲笑自己强烈的好奇心,谜底揭开,一切原来如此简单,只是那些记忆太过细微,且不关乎自己,她已经短暂遗忘罢了。

沈薇把书包好,想自己要不要写封信夹在里面,后来想了想,还是罢了,与其啰里啰唆地说一堆,还不如一个字都不说,反正重要的又不是她。

书寄出去后,沈薇笑着摇了摇头,觉得自己人生中经历过最奇妙的事莫过于此。

她不是个爱八卦的人,别人的隐私她也无权知道,不管事实真相如何,她还是做出了这样一个返还的决定,这本书当初出现在旧书摊前发生过的一切事,现在看来都无关紧要了。

它真正的主人并不是她。

也许,她骨子里在期盼着爱情的奇迹。

她相信自己的直觉,相信那本书是遗落,而不是丢弃,且深信,那本书的故事,姜唯并不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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