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2485500000025

第25章 律师制度的引进与被告人辩护权利的发展(3)

1911年辛亥革命后,满清统治被推翻,与清末预备立宪同时进行的司法改革也随之中断。以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派仿照西方国家的法治原则,勾勒了建立包括律师辩护制度在内的新型法制蓝图。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设立司法部为中央政府九部之一,其职掌就包括对于律师业务的管理。1912年5月13日,司法总长王宠惠在参议院第五次会议中提出,司法部致力解决五大问题,其中之一即为律师辩护制度:

近今学说以辩护士为司法上三联之一,既可以牵制法官而不至意为出入,且可代人之诉讼剖白是非,其用意深且远也。且以中国现状而论,国体已变为共和,从事法律之人当日益众。若尽使之为法官,势必有所不能。故亟宜励行此制,庶人民权利有所保障,而法政人才有所展布。此关于辩护制度之所以亟宜创设者也。

至北洋政府时期,虽然北京的中央政府频易其主,但无论谁主政,都以追赶世界文明潮流自居,都以保持政权的民主、共和性质自诩。同时,自清末修律以来,尤其是经过急风暴雨的辛亥革命,新的政治与法律理论在更广的范围内得以传播。北洋政府为收拢人心,加强政权的凝聚力,在很多方面继续了中国法律近代化的进程,律师法律体系也相应得到较快发展。1912年9月16日,北洋政府公布实施《律师暂行章程》,对律师资格、证书、名薄、职务与义务、惩戒等方面,作出了较为详备的规定。此后,一直到1926年,北洋政府先后对该章程进行了多次修订,同时,也颁布了一系列相关法规。如《律师应守义务》、《律师登录暂行章程》、《律师考试令》、《律师考试规则》、《律师惩戒会暂行规则》、《甄拔律师委员会章程》、《复审查律师惩戒会审查细则》、《无领事裁判权国律师出庭暂行章程》等等,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律师法律体系。

(二)律师职责的发展

1906年初,清末修律大臣沈家本、伍廷芳向清廷上《进呈诉讼律拟请先行试办折》,首倡在诉讼法中引入律师制。此后的《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都专门详细规定了律师制度。

《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在《刑事民事通用规则》一章中专设《律师》一节,在中国法制史上第一次给代人诉辩的“讼棍”以合法地位,“凡律师,俱准在各公堂为人辩案”(第199条)。这是律师制度在中国的最初萌动,意义非同一般。但正因其刚刚起步,对其管理亦非常谨慎而严格,律师执业地位远未得到切实保障与尊重:“凡律师欲为人辩案,须在法律学堂考取入格,给有堪为律师文凭,该律师亲自持往该省之高等公堂,呈请核验并自行立誓,概无假冒情节且须有与该律师相识之殷实人二名,立誓具保该律师品行端正,人凭相符,方准该律师在高等公堂或各属公堂办案”(第200条),不然,“如该公堂或各属公堂办案验明文凭并不合格或并无殷实人具保或声名平常者,可批斥不准”(第201条)。同时,律师执业受到严格的地域限制:

“如该律师往他省公堂办案,应再呈凭照,依以上各条如在初到之省,一律办理”(第203条)。

同时,对于律师在法庭辩护过程中的具体义务和责任,草案也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原告律师的责任和义务包括:第一,为原告撰写状书以及其他各项应呈交法庭的书面材料;第二,与原告一起到法庭办理所控事件;第三,法庭开庭之时,代原告向法庭陈述所控之事,并就具体案情,询问原告及证人;第四,在被告或其律师就原告所控之事进行辩解、说明后,可再次向法庭陈述,驳斥原告的辩解。

被告律师的责任和义务包括:第一,为被告撰写答辩状,以驳斥原告所控之事,并收集、准备有利于被告的各项证据;第二,法庭开庭之时,与被告一同到庭,就证据、法律条款等为被告进行辩护,以促进法庭正确理解证据,并依照法律,进行公正的裁判;第三,代被告对诘原告及其原告所提出的证人;第四,在原告提出控词、原告证人提供证词后,向法庭陈述被告辩护词,并向法庭提供被告证人证词;第五,在双方控、辩及证人提供证词完毕后,再援引法律条款及案例,为被告作详尽辩护,以防止法庭作出不公正的判决。

在此基础上,随后拟就的《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从人员范围、律师权限、代理人数、律师介入时间等方面,作出了更加详尽的规定:

“被告人于提起公诉后得随时选任辩护人”(第55条);“辩护人选任律师充之。但非律师而经审判衙门许可者,亦得选任为辩护人”(第56条);“辩护人之数,每被告一人不得过二人”(第57条)。在相关条目后所附的“理由”中,逐一的立法解释显示出立法者既吸纳西法、又注重国情的科学态度。在对非律师人员充当辩护人的阐述中,立法者认为:“辩护制度虽不可少,然使不得其人,则有害无益。故本条原则上规定,非律师不得为辩护人,盖律师必经考试,始准就职,且受必要之监督,不至有包揽词颂、咆哮公堂之弊。若律师以外之人为辩护人者,则以经审判庭许可者为限,其未经许可者,不得从中干预也”,显示了立法者原则性与灵活性的较好结合。在辩护人的人数问题上,立法者解释道:“外国实例律师中,有多至数十人者,然人数过多,聚讼一堂之上,不免于事务进行反有阻碍,故本条特限制之。”

南京临时政府时期,虽然各项具体审判制度未及详订,但实践中的有益尝试已开始积极进行。在审讯前山阴县县令姚荣泽案时,时任司法总长的伍廷芳即主张“准两造聘请辩护士到堂辩护”,一开律师辩护的实践之先。

1912年9月,民国北京政府颁布《律师暂行章程》,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律师法。共8章38条的律文,规定了律师资格、证书、律师公会、惩戒等,但并未突出律师辩护职责。《刑事诉讼条例》则对律师辩护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其《辩护》一章即开宗明义:

被告于开始预审或起诉后得随时选任辩护人。被告之法定代理人、保佐人或配偶,得独立为被告选任辩护人;刑事辩护制度,所以保护被告之利益,维持审判之公平。故各国立法例对于重大案件,多采用强制辩护之制现在律师辩护制度业已实行,关于强制辩护之办法,自应一并援用。嗣后,刑事案件被告人应科二等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若未经选任辩护人,或所选辩护人不出庭时,应由审判衙门为被告指定辩护人,以昭慎重。

对照清末《刑事诉讼律》草案中316条“被告案件应科二等有期徒刑以上刑者,无辩护人不得开公判”的规定,辩护制度的前后承继痕迹,非常明显。

继承明显,发展亦彰。首先,为切实保护被告人利益,《刑事诉讼条例》严格规定,“辩护人应选任律师充之”。如果选任非律师充当辩护人,则“预审中经预审推事许可,审判中经法院许可”(第173条)。

相比于清末《刑事诉讼律》草案第318条的“辩护人应由审判长就审判衙门所在地之律师或学习检察官、学习推事中选任”的规定,条例中的规定无疑更加符合律、检、法析分的世界通例;同时,也显示出国家为保护被告人利益而加大了干涉力度。

其次,关于律师介入的时间方面,《刑事诉讼条例》允许被告于“开始预审或起诉后得随时选任辩护人”(第173条);而《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规定被告人只能“于提起公诉后得随时选任辩护人”(第55条)。相比之下,条例将律师介入的时间大大提前,无疑会更有利于被告人利益的保护。

再次,条例规定“被告之法定代理人、保佐人或配偶,得独立为被告选任辩护人”(第173条),与大清刑诉草案的“被告人之法定代理人或其夫得独立选任辩护人”(第55条)的规定相比较,条例不但拓宽了为被告聘请辩护人的委托人的范围,方便了被告人的权利行使;而且,将被告人之“夫”改为“配偶”,无疑大大提高了妇女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

不过,司法实践中,条例第172条所设置的指定辩护人制度虽对特定案件的嫌疑人形成了一定保护,但由于辩护的无偿性,却也经常出现律师敷衍搪塞的情形。谢振民在《中华民国立法史》即批评道:

我国自实行指定辩护人制以来,遇有道德高尚及富有责任心之律师,对于指定案件尽心辩护者固不乏人,然因无相当报酬,而敷衍塞责者,实居多数,既无利于被告,且有拖延案件之虞,故一般舆论,均认为此种制度应予纠正,故公设辩护人制实有采用之必要。

总体来说,近代以来,随着被告人诉讼地位的主体化以及律师制度的引入和发展,被告人针对于检察官的抗辩能力得到较大提高,刑事诉讼结构初步呈现出如日本学者河和弘之先生所论述的“三角形”

诉讼结构趋势:“检察官起诉,提出不利于被告的犯罪事实和旁证,而辩护人则提出有利于被告的事实和旁证,审判官从中看到真实的材料,得出正确的判断。这就是近代刑事诉讼的基本结构。”从长远观点来看,采取这样的基本结构,审判机关的裁判活动也受到相应的约束与监督,不但“可以将错判制止在最小限度”,而且“也可以防止滥用权力”。

同类推荐
  • 海峡两岸法学研究

    海峡两岸法学研究

    本书从经济学原理出发,对新形势下两岸投资与产业合作的历史和现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第一部分介绍了大陆赴台投资的背景、意义与原则,分析了台湾投资环境和大陆赴台投资的现状及方式与途径、挑战与机遇,并从多个层面给出了对策性建议。第二部分介绍了台商投资大陆的背景、历史与现状,分析了其特点和影响。第三部分着重研究两岸产业合作的问题,梳理了两岸产业分工合作的历史和现状,并在此基础上预测了未来的发展,给出了政策措施方面的建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为了维护英雄烈士尊严和合法权益,加强对英烈姓名、名誉、荣誉等的法律保护,本法对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开放和管理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
  • 躲过骗子(生活篇)

    躲过骗子(生活篇)

    骗子的一大特点就是胆大,下面要介绍的就是一伙什么话都敢说,什么章都敢刻,什么人都冒充的骗中高手。
  • 农村常见纠纷与处理法律实务

    农村常见纠纷与处理法律实务

    本套丛书定位于基层农村干部,针对农村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治安管理、廉政建设、农民纠纷及农村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对干部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农村社会矛盾提供了解决办法。全书分为《农村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实务》《农村干部素质修养与领导实务》《农村干部以法治村管理实务》《农村纠纷与处理法律实务》和《农村常用法律与维权实务》五个分册,囊括了农村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对于农村领导干部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依靠法治来统筹农村社会力量、平衡农村社会利益、调节农村社会关系、规范农村社会行为,推进农村社会治理法治化与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 煤炭企业工会维权实践研究

    煤炭企业工会维权实践研究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工会组织面临许多新的挑战:一是随着组织形式的多样化,职工就业形式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随之产生的侵犯职工权益的事情越来越多;二是职工的民主意识和法律意识越来越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愿望越来越强烈。维权工作已经成为摆在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面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把突出维权当作工会工作职能的重点已成为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的一项迫切任务。
热门推荐
  • 君少养的心尖宠是大佬

    君少养的心尖宠是大佬

    “倾儿,再跑,别怪我真的打断你的腿!”“不跑,不跑,以后我会乖乖留在你身边。”君家家主君啻炎养的小媳妇一夜之间摔傻了,整天作天作地作着要离开啻爷。兔子急了还咬人呢,更何况是嗜血成性,暴戾绝情的君啻炎。与自己前世灵魂互穿三年,盼天盼地终于又穿回来的冷权倾抱住绝色老公的大腿。“老公,抱一个!”众人惊!四小姐难不成又摔傻一次?某男人看着自己疼在心尖上的媳妇儿对他恢复了流氓本质,对外人爱答不理,笑而不语。当一个个马甲爆出来时,全帝城的人从懵逼状态陷入沉思……
  • 你就是图我的钱

    你就是图我的钱

    为了完美的身体为了漂亮的衣服为了精致的首饰御晞答应给系统完成任务。改变女配的悲剧结局。至于外挂?不存在的。开局一身白,装备全靠抢……御晞表示,女配的钱就是我的钱,男主的钱也是我的钱,男配的钱还是我的钱,至于女主?女主一般都穷……女主太惨了。男女主男女配:对不起我没钱还好每个世界都有个隐藏大款,只要攻略他,不愁没钱花某大款:你只是图我的钱。某系统:呵呵
  • 道星志

    道星志

    类型:城市建设+军屯发展+即时战略=网游秦帝国之城市崛起攻略。简介:战争,就是烧军饷、烧士兵、烧粮食、烧物资,没有一个强大军事要塞怎么行呢?没有一个强悍的后方基地怎么行呢?主角要在战国里掀起一股建设狂潮。建设乡村、建造民屯、寻百家士、攀升科技、兴修水利、开垦农田、收城门税、开展贸易……
  • 灵高八斗

    灵高八斗

    这一切的衡量标准,不是知识、不是权力,不是地位,不是血统,也不是金钱,更不是体魄和力量,而是天地之间玄之又玄的灵。凭灵徽条例实施,天武士逐渐成为风凌和灵武两大帝国的实际控制人。灵徽制度所维护的天武士权力冠绝天下。悠悠五百年过去,这世间再没有神话。五百年后,临都城中的凌家迎来了一个新的生命。也是在同一天,一个女子带着一个尚未出月的孩子来凌府找个差事,于是这女子和孩子便在凌府安顿下来。英雄,终于又回来了!
  • 寻爹计划:人参宝贝妖女娘

    寻爹计划:人参宝贝妖女娘

    "她没有过男人,却有一个恶魔宝宝!为了保护宝宝,她意外的逃到了宴会,却被一朝选中成为总裁成人夜伴侣,要被洗白白后打包送到总裁大人的床上?他是司徒家的大少爷,从她出现那一刻,就觉得她心怀不轨,于是他以“身”犯险,阻止她和弟弟的恋情,却在和她相处的过程中,想把她从弟媳变为亲亲老婆?两个男人的纠缠,一个热情似火,一个寒冷如冰。她叫苦连天,不知道到底选谁做熊孩子的老爹。于是,熊孩子鄙视的撇她一眼:“妈咪,这么简单都不会选,钱多的当亲爹,钱少的当干爹!”某女:“……真是好主意!”"
  • 绝世萌妃,小小公子大腹黑

    绝世萌妃,小小公子大腹黑

    听安老爷说,安慕慕小时候就曾经被隔壁家的公子亲过嘴唇,她因此怀恨在心,誓报一吻之仇。十年后,两人在京城相见,又被墨竹轩亲了一口。此后,两个人的冤缘因此产生……
  • 道德经(修订版)

    道德经(修订版)

    《道德经》体现了唯物主义思想、辩证法思想和认识论的内容,是一本十分富有哲理的书。虽然有些思想受到时世的影响,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是它对于中国的文化发展、教育以及指导人民都具有积极且重要的意义。它在中国思想发展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对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内容丰富,思想深邃,说理透彻,文笔优美。老子的一些语言,如“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天长地久”、“知足常乐”等已经成为人们耳熟能详的名言。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第一道长

    第一道长

    霍晨莫名其妙的进入书中世界,成了一个披着修道高人外表的小道士,凭借着对书中世界的了解,一路专治各种不服,教你做人!
  • 总裁对不起:Boss么么哒

    总裁对不起:Boss么么哒

    第一次见面,在机场,呆萌千金撞到了一座“冰山”;第二次见面,在家族安排的相亲宴上,两人面面相觑;第三次见面,在公司里,她是他的助理。某呆萌千金埋怨道:“大Boss,你怎么又在我面前晃悠啊?”大Boss冷冷地说:“晃悠的明明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