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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我是一条80后的狗(2)

但很快,我又不得不将计划稍做更改。因为你笨拙上的那丝羞涩的少女之光,在婚后生活不久,就消退干净了。把你幻想成蠢笨的村妇、痴呆的精神病患者或者干脆一具无人认领的女尸,都已不再能激起我的欲望。可悲的是,这似乎只是我的烦恼,你总是忙碌而充实。没错,简单重复的工作遍地都是。生活是草,你恰恰是羊;生活是烂瓜皮,你就是欢乐的肥猪。上帝会造一些安命的傻瓜来平定婚姻的秩序,这样的人永远生逢其时,真他妈幸运,我就娶到一个。每天早上你按时起床,把早餐准备好,按照军营连队的习惯,周一油条,周二包子,周三蛋糕,周四面条,周五烧饼。分别配以卤蛋、煎蛋以及蛋挞、荷包蛋。中午你会用办公室电话打给我,问“吃了吗”或者“还没吃吗”,晚上我加班,或者回家看书。你则运用所有的智慧跟电视剧的情节周旋,乐此不疲,津津有味,直到每天三集的剧目结束,你起身看看表,说一句“早睡早起身体好”。

我们的婚姻,只有周六周日的午后时光,我待在你爸妈家的书房时,还能让我感到情绪回还,生机盎然。但山回路转,好景不长。

“全部卖掉咧!”你妈这样对我说。

一墙明媚的新书刺辣着我的眼睛。你和你妈边整理着新书,边满意地笑着,我顿时觉得那是在笑话我。我是个笨蛋,我又上了当了……算了算了,我知道我还不是那个红了眼睛的狂人,我不能无理取闹。我忘了你们是师长之家,这个城里的市长还经常到你们家和你爸喝茶扯淡。我知道,你们家没有谁骗我,不过是生活骗了我。

我只好耐着性子继续油条包子蛋糕和烧饼。鸡蛋是孙悟空,花样百出,变幻无穷。我不怎么倾心于去你父母家里过周末了。你只好单枪匹马在周末讨你的老公开心。后来你放过了鸡蛋。你新学了两招,心型和笑脸型。每个周六周日,我轮番被心型炒菜和笑脸米饭轰炸,心型煎牛排啊,心型土豆泥啊。笑脸米饭一定要用两颗青豆做眼睛,有时候是玉米粒,最赫然的一次,是两个葱圈儿。北方大葱,你切下两小段,摆上去,那对眼睛像个超级近视眼儿,昏吞吞地望着我。

女人们都爱在食物上暴露她们的品位。非常抱歉,虽然你们是情敌,我忍不住又要提丁一禾了。这一点你们确实像是心心相印的好姐妹。她由于与你相识,不可思议地成了我枯燥婚后生活的第一支调节剂。

“今天你来得急,就给你做个萧红的蛋炒饭!”

如果我来得不急,她有所准备,那么我就能吃到维昂的鳗鱼、亚马多的辣味炸鱼、张爱玲的栗子蛋糕。

“你身上是红烧肉的气味。年轻男人身上都有这味儿,老男人就没有。”

丁一禾从来不止做一两个菜。她鄙视道:“就为了填饱肚子来做饭,倒不如出去买个包子。”她一定要做出材料丰富多样、色彩错落有致的五六个来。仿佛没有五六个,就不能构成一桩值得一做的事。

“味道并不重要,要的是这种架势。”

丁一禾从不做小事。吃饱了的丁一禾眼光温柔似猫凶狠如狼。她懒洋洋地舒适地歪在沙发上,示意该是我干活的时候了。

我们满足地躺在床上时,她便开始与我讨论文学。光着屁股讨论文学让我觉得有些下流,可丁一禾觉得自己真的非常“名士风流”。“亨利米勒与阿娜伊斯·宁、兰波与魏尔伦、丁玲与胡也频都这么干过。”她用手掌撑着头,侧卧在我的大腿边,拿腔拿调地说起来,那疙疙瘩瘩枝节蔓生的长句也只有我这样心不在焉的人才能对付着听。

“听到没有?你怎么认为?《崩溃》真让我震惊,那种无可指摘的真实透出的原始残酷以及同样毋庸置疑的让人屏住呼吸的本色绝美!”

“有那么严重吗?”我咬了口脆甜多汁的苹果,敷衍了一句。

她沙龙女主人的架势一下就坍塌了。嘟嘴爬过我的大腿,也去够了个苹果。丁记者的素质跟那些女作家一样,差不多属于狂热的象征爱好者,深情的意义挖掘工。谁也别想在她眼皮子底下溜掉一个有意味的暗示。她像啃鸡爪一样咀嚼艰生的句子,以为这样能把肤浅的帽子给扔得远远的。我懂她们的心路历程,原先多是上了多愁善感的当,于是痛改前非,于是物极必反,从这个猪大肠钻进另一个猪大肠。

她接着讲什么徐志摩见了哈代,马尔克斯偶遇海明威,林叔华跟伍尔芙的侄子关系暧昧。这时候,我读研时的知识和平日翻书癖的积累就波涛汹涌上来。我对她的回应机智而鄙俗。什么苏联秘密警察酷毙了的生活啦,埃德加·胡佛这个老贼如何雄霸FBI几十年啦。再往下还不就是那些事儿,贝娄喜欢走路时膝盖内侧互相触碰的女人,福楼拜钟情于脏臭的异国情人,而法国老女人们身边的男友却越来越年轻。

“那你呢?爱好什么样的情人?”

“我?我通常说的是一套,想的肯定是另一套,而到真做起来则可能又一套。我对‘我’没什么把握,我不知道我是脑袋、心脏或者阴茎。有时候‘我’只是十二指肠球部的指头尖儿大小的溃疡。疼起来可要了命。”

“更多的时候你就是两片儿嘴皮子。我可没听过你任何斩钉截铁的回答。你没有笃定的魅力!”

这么说我是个聒噪的拨浪鼓。眼看着话题就要变沉重,这是丁一禾的老毛病了。她多少以为自己真是个作家,而不是个追着新闻跑的小记者了。但她的认真劲儿叫我喜欢,可比你的认真有趣儿多了。

“你不觉得我像个文学的圣徒吗?”

“圣徒不吃不喝,还喜欢光着屁股!”我顺手拍了拍圣徒的屁股。

“说正经的!”

“正经的?圣徒是最虚荣的人了。哈哈,我记得和你讨论过,毛姆先生自己炮制的耶稣故事吧!”

“为了拯救全人类而跳了下去——我记得,怎么了?”

“你跟他差不多。”

丁一禾也不生气,有时候我怀疑,她乐意跟我交往的一个很大原因,是我不遗余力地讽刺她、否定她。当然,带着点儿幽默,这个受虐狂。既然好这口,我就加大力度吧。

“我忽然有些相信你了,你对自己身体的慷慨,非常具有圣徒的意味!”丁一禾跟我讲过她的千奇百怪的性经历,别的颠鸾倒凤记不得,就记得她曾钻进民工的工棚去。

“说真的,我喜欢你这个说法,而且并不在意你是不是有些讽刺,哈哈!”

她是真的开心,这倒吓着我了。管她的,这个疯子。我是吃饱喝足,内火已泄,倒不会跟她计较。

“永井荷风的《争风吃醋》里讲,那个艺妓的大腿根长了三颗痣,这代表着她天生是花巷中人,你知道不,我也有一颗,长得更是地方。”我顺着她的手指趴到她的大腿根。密林中一颗圆溜溜的黑痣不偏不倚长在中心。我用手摸了摸,又用鼻尖蹭了蹭。一股欲火又窜了上来。

你不用对我摇头,我料到你会这样,你会深沉地摇摇头,如此无耻的婚外恋你是绝对不信的。没有什么可以真的逃离你的思路。这不可能嘛。这是我这个混蛋自己造谣出来的,我有编故事的毛病,而你绝对比我了解你的好朋友,就像你了解有钱人。你说,这么多钱,成天想不出怎么花呢,被绑架怎么办?飞来飞去的,多不安全啊。因此你重新在脑海里组合了这个婚外恋故事,于是一个幽默轻松的喜剧变成了悲剧。你一定会说,是我这个流氓勾引了丁一禾,而她呢,也是个可怜的女人,要到属于别人的男人那儿寻找点儿安慰。她一定活在忐忑和仇恨中,活在对她朋友,也就是你的愧疚之中。如果我告诉你不是这样,生活不是你想得那么庄严,不一定每个人都稀罕做个好人,你会一副上帝(还是圣母好了)的样子摇摇头。你会教育我,你哪里了解女人,她是口是心非的,她悲伤会告诉谁?自己偷着哭罢了!

真头疼啊,我得再告诉你,这些都是真的。你得相信。这关乎你对我往后的坦白的认定。关乎你对我恶劣的定级。三级,至少,说不定都是A。这太重要了。我琢磨着,让你改变自己的看法是一个让我一度陷入绝望的难题,于是这次我得弄点儿绝的给你。谢天谢地,我还找到了我那时偷偷COPY的丁一禾的日记。先说明,我也不清楚为什么这家伙写日记要用第三人称,应该是她心里那个当作家的小鬼儿作祟,但我指天发誓,用我九十岁就要上天的奶奶跟你发誓,这是她的原话。

虽然早就清楚,爱情是个没准儿的事,被爱与否完全不能衡量一个人的价值。然而真遇到拒绝,也够你烦的。因此她不怎么去参加以认识人为目的的各种聚会了。这几年读了几本书,她是觉得自己太好了。倒也不是非要别人也觉得她那样好,孤独已经是她一只驯顺的好猫了。

于是她通常选择之前的情人,或是顺手的情人。她不像从前有病一样地喜新厌旧了。倒是怀念起从前的男人,尤其是在身体上已经“相濡以沫”的。特别怀念有几次难忘的蚀骨的夜晚,无休无止的纠缠、精疲力竭的深吻;还有几次接近于龌龊的体验也常常被想起,那些一来二去的恋爱波折倒是酸溜溜,懒得回味了。

如今顺水的情人多是些安定的已婚者,他们因为“后顾无忧”,通常有足够的速度。她并不在意这些老男人的狡猾。在她那儿,他们也算是劳动者。她这样乖巧地跟他们发生关系,之后又平静无息地消失。他们以为她缺心眼儿,或觉得“你真是个疼男人懂男人的人”,她都笑着从心里接受这样的表彰和赞颂。

她最讨厌“不清楚”的老男人。喃喃说着爱呀爱的,吹捧自己的性能力,她还得迎合着赞叹。有的还要陈述一番不能与你结婚不能抛弃糟糠的无奈与悲情……真是有日子没恋爱了吧!老同志,还在享受不能对一个女子负责的羞愧的自恋的虚荣,好像谁都期待着被他收为妻妾。遇到这样的老男人,她也不戳穿他们。心情好的时候,她就在他们面前扮演一个忧伤可怜的小角色。

不纯粹的一切让人气馁。她已经迈不出因为想念而奔出家门的步子了。她有时想,她是可以跟某个男人说,我们在一起生活吧,永远相爱。但他们根本不懂,在经历了声色场后,一个女人再说要与他一起生活永远相爱,这话看起来假得赤裸,然而却有一份感人的落地的诚实。他们还是宁愿相信他们遇见一个涉世未深的天真少女为好。男人总觉得运气在他们这里,力量也在他们这里。他们坚强勇敢,始终如一,而且总是以为女人总要比男人笨些好。可生活会教育他们,结果都是一塌糊涂、白费心机。

成熟了。渴望的弧线之后紧跟着四方的规劝,谁也无法保证欲望的纯度和长度,更怕世界的琐碎和唐突……

怎么样?以上是丁一禾准作家的日记摘抄,用你的话说,叫做内心独白吧。跟你想的大相径庭吧。我可以想象你看到这日记后的呆傻样。我当时也有些傻眼。我应当是她的顺手情人,还好没想过跟她谈婚论嫁。波德莱尔说过,文艺女性容易导致男人阳痿。以前我还觉得是这家伙危言耸听,这次还真的应验了。自从我偷偷看到她在日记里抽丝剥茧庖丁解牛般地诉说爱情啊,男人啊,我理智上表示认可,但反而失去了性欲。在床上,她明明白白的像一具木乃伊,可我还把她当做活灵生动的女人呢。事实上,她日记中也从未提到我在床上的辛劳,这也多少挫伤了我的虚荣心,让我再趴上她时,总想起身披大红花的劳动模范什么的。

没多久,我们分手了。

我和丁作家的露水情缘,已经让我身体的另一半初露端倪。是的,就像我说的,生活把我分成了两半儿。我是个野心勃勃的聪明人和轻浮浪荡的二流子的混合体。在我勤勉进步的有志青年的背后,那个另一半,一个吊儿郎当、玩世不恭的浪荡子,在有些时候显得更为致命和激进。它更隶属于我的本性、我的血液、我绕不开的基因链儿(娃娃说,是我的星座),随你怎么说,总之像一道命运的意旨。这股浪漫的堕落之风从未停止在我家上空吹拂。对此,你有不同意见是吧?可你只会干脆地说一句:“借口。先天固然重要,人更依赖后天的教育和学习。”你需要首先引用一句俗语警句,接着你再苦口婆心:“你已经在名校毕业,多年接受高等教育。不要为你自己的自甘堕落寻找借口。年轻男人都会管不住自己的身体,值得原谅。你是可以改过的,就像你在交卷的最后一秒改正了错题,就不妨碍你多得一分!”

显然在模拟你语气时,我加上了蹩脚的比喻。其实这是没法跟你说通的。你这样一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卧薪尝胆,韬光养晦,忍辱负重,人定胜天。

你没有疯狂恶劣的血统,你的血液平静得像隔夜的排骨汤。你的灵魂干爽得像苏菲卫生巾。你永远无法相信,有一种人,比如我的父亲,被一些恶念吸引,那狂躁的血涌上眼球,那呛人的情绪撕咬理智,灼伤他人和自己。你永远无法相信,有一种人,比如我,眼见家族的阴霾渐渐走近,却逃不出将它延续的宿命。你只受你健康的脑袋支配,唯一遗憾的不过是它不够机灵,但对于一个就那么一辈子可活的可悲人类来说,这点遗憾算得了什么呢?

世界是为你准备的。

我出生在富庶的江浙地区,离那位大师鲁迅的家乡不远。很小我就知道,我父亲是家乡最有学问的人。他是那个乡村最有学问的人就意味着,他一定是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因为所有的聪明人都会离开乡村,出去闯天闹地。

阻碍他出去的是我美丽的母亲。讲起来像个俗世传说——从前有一个远近闻名的美人儿,一个优秀青年爱上了她。她似乎也对他另眼相看(但美人总被别人追求,或许不懂得坚定)。那是一个秋天,“秋风萧瑟,洪波涌起”,青年考上了理想的大学,兴奋地跑来向美人示爱,美人惆怅无奈地说,她已被父母许配给别人了……按说这应当是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有缘无分让人欷歔。但属于我们家族的故事,出现了别样的诡谲。故事飞转直下,我父亲五雷轰顶,却什么也没说,他静静地快步走回家里,绕过在门口洗洋芋的我奶奶,径直走进厨房,拿起用来剁骨头的大砍刀,砍掉了自己的半截小拇指……于是这成了个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故事,只是笼罩着一点奇怪的恐怖气氛。

我从不敢去问我母亲,她是真爱他,还是完全被父亲那另类的恶力震慑了。我也从没仔细看过父亲的手。只记得小时候每每他伸过手来握住我,那小拇指后的一段空洞总让我联想到黑暗或者地狱,他身体的一部分先于他死去了。我只觉得它牵扯着我身体的哪些部分也跟着疼。故事的最后一句是,父亲放弃了大学,在村里留了下来。

以前在握着你焦黑的手的时候,我隐约会联想到父亲的手指。曾经我以为,那是要娶你为妻的一个暗示。但直到我的黑色星期六——我发现我再也找不到秀男的时候,当悲痛袭来,烈酒浇心,我那么需要制造身体的剧痛来忘却的时候,我知道我误会了老天的意思,我终于深刻体验到父亲当时的疯狂。

“你爱我吗?”秀男是知道我厌恶这样的问题的,她仍要忍不住来问。你也问过,但对着你,我不知为什么,能从容地信口开河:“爱你呀。”你就含笑睡去了。我却必须用冷酷的沉默来对待她。

“如果不是爱,那我们这样是为了什么呢?”她的小辫儿在刚刚的亲热中松散了,一些头发飞出来,她显得更可怜了。我看不起可怜的人。我认定宁可招人恨,也不能被怜悯。这关乎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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