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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情火食缘(3)

毕业那天,我半开玩笑的话,肯定深深的刺入到你心里了吧。我也不知道我哪里来的那么龌龊的念头,扬起笑脸对你说:“台宇说,想要多多的时间和我单独在一起”。

你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疏离我们的吧。整个高中,以及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形同陌路的我们,再也回不到从前。

而我永远不是那个得到王子的公主。我在一点一滴的失去他。他的彬彬有礼,他的点到即止把我推向绝望的边缘。

他是属于你的。一直都是。

而我明白这点,花了几乎十年的时间。结束了。落成于2006年的日志。末端是11位数字的电话号码。

她发疯般的关掉所有网页,关掉电脑。看着黑屏仿佛刚刚什么也没有发生,她什么都不曾知道。

可是,她还是捂住了脸颊,胸中巨大的痛汹涌而来。

她想大声哭出来,像当年她决定放弃离开的那一刻用声音和泪水把悲伤掩埋。

可是男友均匀的呼吸声在寂静的夜里有规律的响起。她转身看了看他熟睡安然的脸。

她终于伏在桌面上,压抑的小声哭泣,但大颗大颗的眼泪流了下来。记住,爱情比等待爱情痛苦。

领悟太晚的爱情要比没有爱情的人痛苦。

无法说出自己爱情的人要比告别爱情的人痛苦。

——《雏菊》悟

嫣红纪

我的名字叫苏巧巧,现在的我齐肩发丝的末梢都是俏丽的螺旋卷。在这熙熙攘攘的凡尘和俗世里,我是一个略显殊异的人。

最初还是个孩子时,我一直是被苏叔叔抚养。那时的我梳着两根麻花小辫,穿白衬衫和蔚蓝短裙。表面看上去是一个文静的女生,可实质上我比任何一个同龄人都要顽劣。叔叔常常是捏着我的耳垂拉我去面壁思过。这时只要做个劣质的鬼脸或者哭几声,再用头去摩擦一下他隆起的腹部,他都会憋不住笑出来。

叔叔脑后的头发长到触及衣领,而脑前的头顶却是秃秃的。他穿工整的西装,白天穿梭于各大高档场所,和有钱人打着交道。他的腰上别着利刀和快抢,身后跟着一群凶神恶煞的手下。这就是我的叔叔—X最嚣张的人物,以不择手段的残忍横行整个城市。他虽无恶不作却惟独善待我,未成年之前因他的溺爱,我超级幸福。

还有一个小叔叔叫魏元戚,曾经做过叔叔的手下。那时的他脸上还残存着稚气的笑容。闲暇的时候喜欢带着我去青藏高原看凹凸形状的山峰上积累的雪,带着我去日本穿着和服和木屐在遮天蔽日的樱花林里,蹦蹦跳跳玩捉迷藏,带着我去畅游美国的迪斯尼……

后来小叔叔脱离了叔叔在S独立奋斗,虽然如此他仍然是叔叔最信赖的人。我十六岁那一年,为了躲避江湖猛烈地血雨腥风,叔叔将我从X转移到S,秘密寄养在他的家里。那一段时间里他一直是细腻地照顾我的饮食起居,直至两年后叔叔遇难。

也许是善恶到头终有报,叔叔最终是悲惨地死在了江湖激烈地厮杀里。临终前他将还是个孩子的我完全交给了年长我八岁的小叔叔。我伏在他圆鼓鼓的肚子上痛哭失声,他用手轻轻抚摸我的头,很艰难地说要我乖以后凡事听小叔叔的话。许久我抬起头看到他的头发横纵交织在脑后,脸上有宽宽窄窄的皱纹,泪水流失,眼神涣散。我用手拼命去摇晃他,可是没有任何反应。情急之下我转过身跪在地上求小叔叔救一救叔叔,然而他却什么都没有说,只是蹲下来抱着我哭。

叔叔离世以后,我并没有跟随小叔叔回S,而是一个人留在了X。我不再读书,不再穿白衬衫和蔚蓝短裙,不再梳麻花小辫,亦不再玩劣。我把头发剪短了,开始像保姆们一样实实在在生活。我学习用面粉稻米和蔬菜制作最基本的食物,学习用洗衣机洗衣粉清洗简单的衣物,学习繁重的扫除。这样的日子我一过就是五年,五年后的我成长为一个平庸且琐碎的女人。

时常会想到叔叔,在机械地做大量家务的时候,往往会想到过去自由自在玩耍的情景。想着想着会一个人静静地笑,静静地哭。有时夜晚的梦里也是粘着叔叔撒娇的画面,我幸福地醒过来,看到的却只是叔叔惨白的遗像,空旷的卧室,一盏亮着的白白台灯,及台灯旁一张与叔叔的合影。照片里的我有着天真的笑容。看着这一切的时候,眼泪掉出来,我用牙紧紧咬住棉被悄悄地哭。

也时常会想到未来,想到未来与自己命运紧密联系的那个男人—小叔叔。他在叔叔身边多年,是唯一一个承袭过他全部残忍的手下。一想到这我就禁不住觉得恐惧,但无论怎样我都会将叔叔的遗言遵从下去,在这里好好磨练自己,日后尽心尽力去服侍小叔叔。

二十三岁生日过后不久,我便拖着沉重的行李箱去了S,因为觉得自己长大了,所以去投奔一个可以依靠的男人。

五年后来到S的我穿白白的裙子,留着齐肩的短发,一脸净净的素妆。此时的小叔叔已飞黄腾达,是S高高在上的戚爷。凭着叔叔曾与他的旧情,我分到了一幢被叫做静妍居的金碧辉煌的房子。从此我就一直居住在这里。我自认为是小叔叔所有女人里最黯淡的一个,可事实并非如此。

从见面之日起我开始称他为戚叔。戚叔在见面不久后就开始为我买做工纤细的品牌服饰,经典的宝石首饰及最时尚的化妆品。并让我花枝招展地陪他去夜总会应酬自己最重要的客人,会面肝胆相照的结拜弟兄。几乎是一夜之间我就成了戚叔身边最受宠爱的女人。

平日里他会带着我去最喜欢的冷饮店吃点缀着樱桃的甜腻腻的冰激凌,去最丰富的玩具店为我买有密密麻麻绒毛的憨憨大熊,或者带我去电影院看一场情节暖暖的平淡电影。有时仅仅是为了陪我去打一场网球,他甚至会在百忙中牺牲掉仅有的一丁点休息时间。好多时候我以为这就是爱情,其实我错了。即使是,他的爱情也需要我与别的女人分享。

在市中心最繁华的地段我开有一家叫忆容的花店,之所以叫忆容不仅是为了怀念叔叔,也是为了表达对亲生父母的思念之情,不管未来有多少艰难险阻,我一定要找到他们。

我很喜欢忆容,喜欢店里用涂料渲染出的灿灿金黄,混合在空气里新鲜的花草香。喜欢石制卷轴上悬挂的玻璃珠窗帘,及垂落到地面的庞大璀璨吊灯。没什么事的时候我就在里面闲坐,一边喝香香的情侣咖啡或是悬浮着碎果肉的醇厚果汁,一边欣赏着店里繁荣的忙碌景象。很多时候真的希望生活就这么稳稳地持续,直至老去。即使明知道这根本就不可能。

许多年过去了,戚叔对我还好。只是除了我他还特别倾心一个叫小柔的女人。她有浅卷的瀑布似的头发,有荡漾着清丽流光的硕大眼睛。经常在双唇上涂鲜鲜的草莓红,在脸颊上刷一层细细的珍珠末。一次去戚叔的客房看见两个人纠缠在床上,他仔仔细细亲吻着她的每一寸肌肤。我站在门口愣愣地看着,终是知道了他到底有多么爱她。于是一个人不声不响就离开了。

天空飘落下翩翩的雨丝,虽然有戚叔的手下为我撑着伞,但一回到花店,我还是不争气地发起高烧。脸红红的,热得烫人。

整整一个夜戚叔一直都陪在身边。半睡半醒间我看见他一个人在卧室里来来回回走,脸上有凝重的表情。看见他攥紧我的胳膊,让医生在手背上扎针。看见他疲倦地坐在床边,枕着自己的手臂沉沉地熟睡。夜半高烧褪尽的我清醒过来,他又为我穿上厚重的外套,一口一口耐心地喂我吃黏黏的米粥……直到最后他从自己的手指上摘下绘有龙腾浮雕的粗重银戒套在我的手指上。

我们结婚吧巧巧,让我以后来好好照顾你。

那刻眼泪终还是掉落,我忍不住趴在他怀里痛痛快快哭起来。也许他不会知道这样的爱曾经只有叔叔给过我。

我答应了戚叔的求婚,并和他一起缓缓期待未来精致的婚礼。

忆容花店的生意一直都不错,这主要得益于许多财大气粗的客人,而顾先生就是其中之一。他是一个温文尔雅的男人,大概五十多岁,常常一次就买下忆容当天所有的鲜花。还深深记得第一次见他的情形,那天他穿一身温和的铅灰色西装,里面是棉白的衬衫和图案简洁的淡色领带,手腕上还带有一款重重的西式名表,闪闪发着光。隔着人群他远远就冲我微微笑,眼睛里流转暖暖的目光,还记得那刻自己有多么心如鹿撞。从那以后我在心里就默默记下了这个温柔的男人。

顾先生的儿子得罪了戚叔,被他的手下们打得快死。是在浓浓的午夜他找到了我,那时的他看起来一身落魄的样子。不用想都知道为了儿子的事做父亲的已心力交瘁。虽是隔着层叠的泪花,但我依旧可以清晰辨别出他眼睛里温暖流转的目光。就为了这个我不惜触犯戚叔,一个人偷偷放走了顾先生的儿子。那晚在送别的机场,望着父子俩渐行渐远的背影,我留下了汩汩的泪水。回到花店怎么也想不明白,对于萍水相逢的顾先生我为什么会有如此多的深情。直到后来与戚叔订婚才知晓了答案。

那是不久之后的事了,我与戚叔去H订婚,当晚他举办了宴会庆祝。在宴会上我遇到了这样一个女人:她像我一样头发上有弯曲的卷卷,脸上有高高耸立的鼻梁,有陡峭的眉峰,甚至嘴唇都是一样薄薄的……我们愣愣地互相看了对方许久,就连一旁的戚叔都说我们俩像极了一个人。后来一打听才知道她是顾先生的太太。再后来我们就去做了DNA亲子鉴定。结果出来的时候大家都很平静,只是相拥在一起不住地流眼泪。我是顾先生失散多年的小女儿,他是我寻找多年的家人。

戚叔知道后为了能让我与家人团聚,主动取消了一个月后的婚礼,一个人孤寂地返回了S。如今当我在万家灯火的夜与家人共叙天伦之乐时,常常会在不经意间反复去看那枚绘有龙腾浮雕的粗重银戒,常常会在不经意间想到那个男人,他身在S。只是在经历了这段沧海桑田后,我们还能在一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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