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旷的平原上,四辆警车闪烁着警灯,月黑风高,15岁的我,被关在领头警车狭小而封闭的后排座位上,战抖着,我试图去理解到底发生了什么。
难道这个萨斯喀彻温省的边陲小镇就将成为我们环游世界的终点站?
2004年春假,我们一家三口踏上了规划已久的穿越北美征途。
为了考验我们的长途驾驶耐力,为未来连续穿越西伯利亚做好准备,我们决定先用两天半时间一步不停地直接开车到纽约。15岁的我已经拿到了7号见习驾照,可以在另一个司机的陪同下合法驾驶汽车,所以我们三个人轮换驾驶,一个人开车,一个人陪聊,另一个人睡觉。
离开卡尔加里,落基山脉的雪峰在后视镜中越来越小,蜿蜒的公路渐渐被拉成了一条直线,在一望无际的北美大平原上无限地延伸着。人类在这里是最稀有的动物,100公里,200公里,甚至300公里都很难见到文明的痕迹,不知不觉我们就跟随着这条笔直的公路驶入了夜色之中。
凌晨时分,通过萨省小镇穆索明时我被父亲的抱怨声吵醒:“没想到加拿大的警察也这么没素质,一直闪着警灯跟在我们后面,真刺眼!等会儿一出城我就加速把它甩掉!”
我睁开蒙眬的睡眼望了望后面,确实很刺眼,不仅警灯不断闪烁着,而且两个大灯还开着高光来回闪烁。我也没有多想,只是提醒父亲甩掉它的时候不要超速,毕竟人家是警察。
出城以后,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少,警车紧紧地跟在我们后面,父亲按照计划把车速加到了限速允许的最高时速110,没想到警车也跟着我们一起加速,这让我们不禁意识到,这辆警车貌似是跟着我们的。为了证明这一点,父亲说“我减速看看”。说着我们就一脚刹车把时速降到了20,警车也跟着我们减速并且准备靠边。
我们一致认为警察是觉得我们可疑所以一直跟着我们,我们只要正常行驶不理会就好,接着就一脚油门继续往前走。这时候警车拉响了警笛,我们知道大事不好了,再往后视镜里一望,远处最少有两辆警车在极速向我们驶来。
“靠边吧,靠边吧。”我赶忙说道。
我们和尾随的警车同时停在了路边,见警察没有下车的意思,我和父亲决定下车一探究竟。我们刚走到警车车头的位置,警察就一下从车上跳下来,躲在车门后面拔出枪指着我们大吼一声:“把你们的手放在我可以看见的地方!”
来不及做出更多反应,我赶紧对父亲翻译道:“不要动,把手举起来!”
接着警察说:“把身子转过去,慢慢地走到你们的车旁边。”虽然想到转过身被枪指着就让人战抖,但是我们毫无选择,只有照做。
“把你们的手放在你们的车上,不要把头转过来,不许移动,直到我说你们可以移动为止!”警察没有接近我们,听到远处的警笛声越来越近,我意识到,他是在等待增援。
坐在车上的母亲,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刚准备下车,我赶紧小声告诉她,“把车门关上,坐在车上别下来!”
夜晚的寒风中,等待变得异常恐怖,我不知道身后发生了什么,只知道来了很多人。不一会儿,几个警察来到我们的身后,问道:“你们谁懂英语?”
“我懂!”警察紧接着走到我身边质问道:“你们有没有携带任何违法的东西?”我很坚定地回答:“没有!”“毒品?枪支?任何类似的东西都没有?如果有的话,现在交
代出来还不算太迟!”我依旧坚定地回答道:“没有!我们什么违法的东西都没有!”
警察开始对我们和车进行仔细地搜查,父亲被要求坐回到驾驶座上,而我则被关在了警车的后座。
所以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我还完全没缓过神来,警车就开动了,这一下我彻底慌了!他要把我带到哪里?父母还在另一辆车上,他们会不会有事?我微颤着弱弱地问:“我们这是要去哪儿?”
“警察局!”
是啊!这还不明显吗,我们因为某种未知原因被捕了,一切的情节都跟电影上演的一模一样!难道我们是被什么国际犯罪集团栽赃了?思绪在脑袋里四处逃窜想找一个安全的角落躲起来,但是被关在警车里的我感觉到的只有无助。
从离开小镇到被警察拦截也不过区区几公里路程,而回小镇的路却显得如此漫长。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的心虽然还在哆嗦,但是身体已经完全哆嗦不动了的时候,警察局到了。
到了警察局以后,警察开始对我们进行审讯,问出的第一句话就让我明白了一大半这件事儿的原委:“我在你们身后闪警灯,你们为什么不停车?”
我愣了一下,然后立刻意识到,我们是上了习惯的当—在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国家其实闪警灯的意义都是完全相同的—“让我过去!我在执行公务”,当然有时候这个公务就是逮捕靠边让路的你。那么作为一个长期在中国生活的人,我们适应了这个重要的“公务”可能是接孩子放学,带老婆出去旅游,或者开着老爸的车带女朋友出去兜风,所以,我们看到闪烁的警灯脑中就很自然地出现了一条潜意识的信息:这警察素质真差,大半夜的肯定是公车私用。
我们没有意识到的是,由于我们看到警灯闪烁没有立刻靠边停车让路本身就已经很严重地触犯了法律—这叫作妨碍公务罪。但是,我自然不能把我们为什么没有第一时间停车的前因后果分析给警察听,那么自知已经触犯法律的情况下该怎么办呢?
永远记住出门在外的黄金定律:不知者无罪。
因为我们是外国人,所以对当地法律不了解是情有可原的。
所以,我定了定神反问道:“看到警灯我们就需要停车吗?我还以为只有听到警笛才需要停车呢!”
警察很无奈地回答道:“是的!看到警灯就要停车,我是看你们老不停车才拉的警笛,拉警笛就不是你一辆车要停了,所有听到警笛的在警车前方的车都必须停,不到很严重的时候我是不会拉响警笛的!”
我赶忙向他表示抱歉,并且向他说明了由于父母不懂英文,所以对当地的法律法规不够了解,才犯下了这个错误,并向他保证以后不会再这样了。
见我悔改态度良好,加上在我们车上也没搜出违禁品,警察也改变了之前强硬的态度,继续对我们进行了一番教育。他告诉我们,当时停车以后,我们不应该下车,而是等他走到我们车旁。他继续解释,他当时没有下车的原因是因为他把我们定为了危险的犯罪分子,车上可能携带了大量的毒品或枪支,所以特别请求了一个小分队的支援,他坐在车内是等待支援的到来。而这时候我们从车上走下来对他产生了巨大的威胁,他说,如果我们没有及时地停下
来并举起手,他就很有可能会朝我们开枪!
听完他的一席话,我顿时冒了一身冷汗,真是差一点儿就因为无知而死于非命!
“对不起,对不起!”我连声说道,“我没有想到事情这么严重。”
警察最后说我们可以走了,但是请一定要记住:看到警灯千万要停!
谢过他以后,我们算是松了一口气,转身就赶紧往门口走,“等等!”他喊道,我们刚刚放下的心一下子又拎了起来,我忐忑地转过身去,他微笑了一下说道,“让这位警察开车领你们上1号公路吧,这么晚别走丢了!”
顿时一股暖意涌上心头,半夜三更,由于我们的无知给他们带来了这么大的麻烦,还出动了小分队对我们进行追捕,而最后不但没有对我们进行拘留或者罚款,还把我们领上高速,不禁让人感叹—这才是人民的公仆啊!
一个16000公里的行程,才走了1000公里不到就出现了这样的遭遇,我们是不是干脆就此掉头回家呢?显然,到今天我们依然在环游世界,我们是不会因为一次小挫折而退缩的,恰恰相反,正是这些挫折使得我们在旅行中不断成长。
正当我们还在庆祝顺利地通过难关的时候,背后又一次警灯的亮起让我们意识到这个夜晚看来注定是不会太平了。
虽然完全不知道自己哪里做错了,但是吸取上次的教训,我们二话不说就赶紧把车靠边停好,降下车窗坐在车内等待警察前来问话。
这一次倒是挺利索—车一停稳,两个警察就从车上下来,从一左一右包围了我们的车,并且向我们说明了把我们拦下来的原因:原来他们看到我们车的前挡风玻璃上安装了一个类似电视的东西,觉得在前挡风玻璃上安装电视会影响驾驶安全。在2004年的加拿大,大屏幕的GPS(车载导航仪)还相当稀有,在我向两位警察展示了GPS 的各项功能以后,他们才恍然大悟。
这时候,站在右侧的警察好像突然发现了什么,他指着放在杯托里的一个罐子问道:“这里面装的是什么?是不是毒品?”
这个问题真心把我问住了,因为盒子里装的是话梅。
我想了一下回答道:“这是一种中国小吃。”热情的母亲更是邀请他品尝,这可把警察吓坏了,他以为我们要给他下毒!他一边往后退一边说:“你吃一个,你先吃一个。”母亲表演性地吃了一粒话梅,接着又拿了一粒递给警察说“Try(尝尝)”,警察这才放心地品尝。
一场误会化解之后,我们又继续前行,没想到,往前开了不到五分钟,又是警灯!我们实在想不到警察到底还有什么事儿可以跟我们过不去!结果停下车以后发现,两个警察已经站在路边等待我们。
互相问候了以后,其中一个高大魁梧的警察竟然摆出一脸可爱的表情向我们讨要话梅品尝。原来刚才的两个警察在对讲机里向同事炫耀了品尝“中国小吃”的经历,弄得他们羡慕不已,这才把我们拦了下来要一饱口福。
交出话梅以后,两位警察高兴地与我们挥手道别,我们这才终于摆脱了警灯的魔咒。回头想想,很有可能是第一个警察在教育过我们以后,通知了第二个警察对我们进行一个小测验,结果第二个警察又通知了第三个警察品尝话梅,这才连续被拦截了三次。不过对于乐观的我来说,这绝对是一次不可多得的人生体验,最令人庆幸的是,这一切都发生在加拿大这个民主友善的国家。要是在纳米比亚碰到总统的车闪着警灯还不让路的话,估计早就已经被当场击毙了!
通过这一个晚上的折腾,让我们明白了在国外驾车一切的紧急信号都是不容忽视的,无论在哪个国家,看到警灯都应该先停车,等警车过去了再继续往前走。忽视警灯而继续前行很有可能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甚至生命危险!
还要切记,在国外要时刻尊重警察的权威,被警察盘问的时候要灵活运用“不知者无罪”为自己开脱,就算警察提出无理要求,也就得过且过吧,毕竟什么都比不上顺利又平安地完成自己的旅行更加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