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处是重重叠叠的山峦,澎湃的云气氤氲着眼前的一切,一棵青松斜侧身子不屈地挂在悬崖上,仰望着苍天,诉说着沧桑!
脚下是泰山!
我是王天!
风猎猎吹过鬓角,却吹不走岁月的痕迹,也吹不走我在这世上近百年的点滴!
2002年的某天,当南方正陷于绵绵春雨之中时,我正赶回泰山老家祭祖。每年的清明节,我总会从城里赶往山村老家扫墓,缅怀我的父辈及祖辈。父亲在我六岁的时候就因病去世,留下了母亲和我相依为命。
从小我就身子弱,长的跟豆芽似的,动不动就发热昏迷,母亲得知村里的老赵会点拳脚功夫愣是让我拜他为师,目的只是为了少生病,顺带着强身健体好多干活,也不知老赵头使得是什么功夫,据说是传自三国的赵云,修炼到最高层时力能扛鼎、身轻如燕,不过在我看来定是牛在天上飞的天花乱坠了,虽然不以为是,可老赵头硬是比老夫子还严厉,不仅让我背下了十二层的升龙诀口诀,还拿了根树枝做枪让我学习赵家枪一百零八式,别看俺人小可调皮得很,装腔作势花架子,总妄想糊弄老赵头,可惜他虽武功不高,倒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看我不顺眼时上来就是一棍,咋觉得这不是严厉而是报复呢,谁让俺有N多不小心呢:一不小心在他的床上放条水蛇,一不小心在饭锅里蹲了只青蛙,一不小心趁他午睡在他脸上画了个王八,再一不小心烧了他引以为傲的长胡子等等。太阳追了月亮一千多天,老赵头整了俺三年后,离开了这个花花世界,留了一本黄黄的破破的书给他的劣徒我。可是自己只修到了升龙诀第三层就到了瓶颈再难寸进,赵家枪的威力也大减,老赵头生前直说我的资质有限,可我不在乎,咱又不做武学大师,自从学了他的所谓的升龙诀后,感觉胃口好吃嘛嘛嘛香,七岁时就能吃一大碗的饭,个子也比同龄的高出半个头。
身强体壮之后,没事就领着一帮小屁孩上山下水整小动物,改善改善家里的伙食,顺便培养下领导艺术。
我是家里唯一的男性,从父亲去世后我就承担起了一个男人该尽的责任,打柴挑水喂猪,家务活庄稼活样样都做过,在村里老支书的帮助下,学会了种地这个技术活,到十五岁时,我的名声已在村里光大了,庄稼活是一把好手。
母亲在街上摆起了小摊,贩卖些家用物品,一天也就整个十来块钱,冷清时一分钱也赚不到。但就在这种艰难的环境下,母亲愣是送我上学,眼看着我从小学、初中、高中直奔到了大学。
在大学里我修的是中医,源自小时候不舍得买药,在母亲的影响下,经常到山里采药,久而久之倒也认识了不少药材,学了不少偏方,并且泡了不少药酒。
四年的大学生活,可谓默默无闻的以勤作舟。虽然咱身体有些强壮,可惜囊里羞涩,每天的伙食就是三顿馒头加一袋榨菜,可也愣是长到了一米八七,让一帮子同学目瞪口呆,还有个长得一米五的可爱的女同学来请教经验准备作为家传宝流传,唉,这也是俺唯一的几次异性缘。咱身高虽有,而且浓眉大眼,虎背熊腰,在家乡人称“帅小天”,可惜一脸的络腮胡子,外加大头与朝天鼻,性感是性感了,在大学里却排除了异性缘。只好化平凡为苦力,整天蹲在图书馆里泡书。别看图书馆曾经是多么的神圣,时代在发展,到了二十一世纪,图书馆就成了庄重的免费浪漫场所,一对对、一队队、一堆堆的情侣正研究着上帝是怎样创造人的课题,真可谓学术氛围极其浓厚,怪不得教室角落、地下停车场、厕所总能发现造人痕迹,谁说咱们中国学生欠缺实践经验的,真该批判!
自身条件差,再加外表彪悍,基本上成了绝缘体。整天除了看书外就是练练功,做做杂学研究,倒也造成了一个上至天文下至地理的博学者,研究了造酒术、手术、针灸术、拔罐术等等一些技术性的玩意儿,回到宿舍就泡在网上看三国。
把《三国演义》的书都翻烂了,从字缝里研究出了很多秘史,尤其憎恶刘备的假仁假义,不仅害了新野樊城的十余万百姓,害死了甘糜二夫人,摔傻了阿斗,还骗取了许多英雄为他效力,特别是赵云。赵云在当阳长坂坡几进几出,斩杀曹操五十余将,直杀的曹军血流成河,两股战栗,何等英雄,展现了华夏英雄的豪勇,可惜却蹉跎在刘备手中。每当夜深人静时总是不甘心英雄们被刘备节制,也总幻想自己代替刘备领着英雄们南征北战平定天下。但是对于时下网络上流行的穿越却也是嗤之以鼻的,生活的艰难锻炼了我直面现实的能力,而不是逃避。
来到父亲的墓前,天上下起了小雨,想起了自己已步入第二个本命年却一事无成,想起了自己坎坷的经历,想到将来自己亦将默默无闻的存在于世,两行清泪便流了下来。
突然风起云涌,一道炽烈的闪电直奔头顶,一声衰字还未出口,便不省人事也。
……
泰山郡的一个小山村,地处偏僻,有十五户人家六十多口人,大多以打猎和种田为生。
破败的茅草屋前,一个小男孩蹲坐在银杏树下,目光迷离……
“天哥又在发呆了!”名义村长的孙女李霞拖着鼻涕牵着牛从身边走过。
“唉,可怜的娃娃,从小没娘,人又傻,可惜了王军这条好汉……”
天渐渐黑了,村头来了个壮汉,国字脸棱角分明,虎背熊腰,肩扛一把锄头,右手拎着一只兔子,远远的喊道“小天,去烧火。”
我木然的走向屋子,冷漠的用燧石起火引燃了一堆干茅草,在上面支起几根大木柴。
火柴上方悬着一个黑乎乎的瓦罐,瓦罐吊在三根长木棍扎成的支架上,火舌肆虐地舔着罐底,映红了小半个屋子,朝北放着一张硬板床,是原生态的实木家具,床上铺着一层稻草,一床黑魆魆的被褥褶皱着,西墙上挂着一张两石硬弓,旁边箭囊里挂着十来支翎羽箭,靠着东墙是一张破桌子,缺了一只腿,上面是这个家庭的所有财产:两身破衣服,一身大人穿,一身适合六七岁的小孩。
“小天,今天运气不错,逮了只兔子,哈哈,又可以开荤了。”
五年来,这样两人相对的日子不算少,开荤的日子也不少,可惜,屋子里永远只有一个壮汉的自言自语声。
天完全黑了,星星露出了晶亮的胴体围绕在弦月身边,小男孩又蹲坐在银杏树下。
这个小男孩就是我,我就是王天!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谁能知晓一道闪电把我的魂魄带离了二十一世纪来到了东汉末年,融入在一岁小屁孩身上。虽然占领了他的大脑,但毕竟不是自己原生的,一开始的时候手脚始终不听指挥,在不断地指挥和融合下,过了三年,也就是我在这个世上四年之后,灵魂终于和这具身体完全融合在一起,今天是融合之后的第三十天。
那个壮汉就是我这一世的父亲,是一个逃兵,不堪军官的挤压和剥削,一路带着弓箭逃至这个小山村,碰见了我未能见面的母亲,两人相爱结婚,一年后生下了我,没想到母亲难产,终于没熬过去,离开了尘世。前世我没有父亲,今世我没母亲,真是因果轮回,该有的总是你的,不该有的终没有。
这个山村都是些背井离乡的人,有的不堪官府压榨拖家带口逃难至此,有的犯了事躲避刑法路过此地就留了下来,有的就是像我父亲这样的逃兵,还有些身份扑朔迷离的,难以考究,反正都是些不问世事的人物,混合在一起,倒也相安无事,时间长了反而生出了感情。
村东头住着李大磊,是个什长,据说颇有武艺、带兵有方,可惜因嫉恶如仇打抱不平失手打死了一个恶少,在军营里呆不下去了,逃窜至此,已经十五年了,家有二子一女,大儿子李飞八岁,二儿子李翔六岁,女儿李霞五岁,夫人李氏是个慈祥的人,不因为我傻而歧视,经常让李霞带点东西给我吃。李大磊算是这个村的无名村长。
村中有一户人家身份最是神秘,家主顾飞颇有学问,是村中最受尊敬的人,家有藏书百卷,平常除了侍弄庄稼外就是手捧书卷、教育儿女。顾涛是他唯一的儿子,九岁,长得一点也不像庄稼人,颇似白面书生弱不禁风,一岁能走,二岁认字,三岁学书法,四岁就能背诗经一百首,七岁就能作诗,在村中号称神童,与我这个傻蛋都是村中必不可少的话题。在我魂体融合前一年,顾飞又诞下女儿顾晓波。父亲经常默默地看着我说,如果我能有顾涛的十分之一聪慧,他宁可折寿十年,可惜至今为止,我还没有任何开智的预兆。
和顾涛相比,我到五岁还不能说话,可谓笨童了,但他们不知道我拥有的是一个二十四岁思想的儿童。
看着天上星星伴月之象,内心突然涌起了一股豪气,既然上天让我来到了这个世道必有其用意,*,为了天下英雄不被刘备所惑,为了赵云,为了不再重蹈前世的平凡,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与天下英雄一较高下,败了,不枉穿越一遭,胜了,带着英雄们踏遍太阳照耀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