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我打开电视看到《东方时空》这样一则新闻:“现代的新人类,为了自己穿的衣服是市场买不到,专门去服装店订作。人们为了自己的电脑个性十足,便花大量金钱和心血来包装……”
看到这些,我不禁哑然失笑。我想现代那些人那么热衷于追求个性,那么他们想过个性是什么东西吗?
画家的个性挥洒在作品的线条里,诗人的个性倾注在作品的情感里,乐师的个性融汇在作品的旋律里,他们的个性为大多数人所欣赏的。但,为什么许多人的个性得不到认可呢?
个性,不是穿着奇异的衣服走在大街上,显得与众不同。不是无故逃课,面对老师的批评还“趾高气傲”。在学校,你的个性不会被“校服”所淹没。真正的个性是需要勇气,我觉得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蛮有个性的。他做过别人不敢做的事(注:好事)。再如50年代的美国青年,他们个个希望标新立异而我行我素,却都被冠上“迷失一代”的“雅号”。所以说:个性是同素质对称的。高素质的人,他们的个性往往为人们所激赏。
个性是学不来的。跟“酷”和“扮酷”的道理一样。
我们常常听到别人说:“××的衣服真酷。”他们说衣服酷,而那些利用衣服饰物的元素来扮酷的人是借了衣服的光。而那些真正酷的人,是他们的气质,而不是盲目装饰自己。
毕业于休斯顿大学的奥拉朱旺,在大学联赛依仗自己超强的模仿能力能把各球星的招牌动作模仿得惟妙惟肖。这让他声名远播,而步入NBA后,却埋没在各具天赋的球员中。后来,他有所悟,总结自己的特点,创出“梦幻脚步”,打出风格,打出了魅力。在NBA中打下自己的江山。94、95赛季财还帮助火箭队勇夺冠军。
个性,是许多人所追求的,但是不要刻意追求个性而失去自我,因为个性是追求不来的。在不经意间,也许属于你的个性也会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