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时分,酒馆里还没有客人光顾,老板蓝瑟正站在柜台里擦洗酒杯,一只大手小心翼翼的捏着杯底,对着窗外的阳光仔细的端详杯口,另外一只手则握着白毛巾在杯沿上面轻轻擦试,老板娘依莉雅在擦桌子,时不时弯下腰,并不放过每一个桌脚凳腿,干干净净的酒馆里面弥散着淡淡的水气,看得出来两口子都很勤劳。
“我说,爷们儿,,你能不能帮忙干点实在活儿呀,没看到我这腰都累的抻不直啦,”依莉雅一手扶着后腰,用另一只手背擦着头上的汗水,说道“几个酒杯你折腾了一个早上”
“我都说过一百回了,那桌子腿用不着每一天都擦,隔三五天擦一回就得了,你不听劝啊”
“你以为我像你那么能躲清闲!这些桌子就是老娘的脸面,客人看到桌子脏就只会说老板娘懒,又说不到你头上。”
“夫人,你这话说的就外行啦,这酒杯才是一个酒馆真正的门面,因为酒杯离顾客的眼睛最近,只要在上面看到一点不干净,你就是把桌子擦的脱了皮也全白费功夫!你什么时候见过客人趴桌子底下检查卫生的,除非喝趴下了。”
“得,我说不过你,咱们还是各擦各脸吧,哎!我就想不通为什么这女人的脸就比不上男人脸皮厚。”
“早上好老板、老板娘”顺着楼梯走下的舒展,热情洋溢的向酒馆两位当家人打招呼问好,笑的像个亲善大使一样。
“不早啦!马上就中午了”蓝瑟扯出一大块白纱布,仔细的盖住台面上已经擦好的酒杯。
“对了,怎么没看到你朋友?蓝瑟抬头向楼梯方向扫了一眼.
“你们没看到他出去?”
“没有,”蓝瑟摇着头说
“那可能还在睡懒觉吧?昨晚他喝的挺多的。”舒展听到这个消息竟然发自内心的高兴,这种心态很微妙,或许是因为格兰带来了太多惊喜的缘故吧。
“你和你朋友认识多久了?”蓝瑟问
“我和他是昨天下午才认识的,在外面的广场上遇到,可以说是萍水相逢”舒展其实很想说:这个不是朋友的朋友是从大街上面捡来的。
“你们有什么打算吗?”蓝瑟又问
舒展昨天确实酝酿了一个计划,那就是想办法吸引格兰与自己一同组个临时乐队,然后借助格兰和他的魔法吉他,在酒馆里面复制奇岩广场那一幕:吉他一响,黄金万两,捡钱捡到手抽筋,只是他不劳而获的白日梦昨晚被格兰彻底的粉碎了,教训是惨痛的,脑门上的大包就是铁证。
“他有什么打算我说不准,不过我准备在奇岩赚点钱,”眼下舒展必须尽快赚到一点钱,马上就是中午了,可是午餐到现在还没有着落,他真的不想厚着脸皮赊账,后悔呀,昨晚就应该抱着老板那钱匣子逃跑,这才是英明的选择。
如果可以选择,我宁愿穿越到一个不需要吃饭的地方。舒展暗自惆怅了一番。
“你那朋友来头很大,非常大,昨天晚上他弹琴的时候,我以为我看到了变幻成人形的地龙安塔瑞斯,像一场恶梦一样,酒馆里很多客人都是身经百战的佣兵,是大陆上最老练的战士,结果全都吓的落荒而逃,幸亏我还记得这酒馆是我的,不然我也会吓跑的。”
舒展无言以对,想想昨晚的场面,老板所言丝毫不夸张。
坐在昨天的座位上面,顺手放下搓衣板与包裹,在脸上狠狠的搓了几把。
“您想我做什么?”舒展听出来老板话里有话。
“我希望你可以劝劝他,不要再像昨晚那样,你也看到了,他好像不喜欢跟人打交道一样,除了你没人能跟他说的上话”
“我会的”舒展点头“对不起!给您添麻烦了”
“冒昧的问一句,你好像做这行没几天吧?”蓝瑟指了指舒展的搓衣板问
“确实是刚入行,不过您是怎么发现的?”舒展很好奇
“你坐的位置不对”
舒展仔细观察、打量酒馆里面的桌椅板凳与陈设布置,不得要领。
“你应当坐这张桌子”蓝瑟指着酒馆正中一张桌子说道。
顺着老板的指点,舒展才看出了一点门道,那张桌子确实与众不同,相比其他座位,这张桌子尺寸小很多,旁边只摆了一张椅子,并且台面要高出其他桌子三四十公分,顺着桌脚看下去,原来地面上有半弧型的台阶隆起。
“大陆各领地的酒馆,基本都有这种专门为游吟诗人布置的座位。。。。。。”
通过蓝瑟的介绍与讲解,舒展知道在亚丁大陆,酒馆除了满足人们吃饭喝酒等口腹之欲之外,更是人们交换消息、聚会、娱乐之地。流浪的游吟诗人会给大家带来远方的英雄传奇、怪物传说、桃色故事、或者其他领地的新闻,这些新鲜有趣的故事往往会提升酒馆的人气,对于酒馆老板们来说,人气就意味着生意和利润,所以酒馆老板们非常喜欢接纳来自远方的游吟诗人,驻足于自己的酒馆.所谓远来的诗人会唱歌。
甚至有些游吟诗人还会带着风***艳丽的舞娘,他们大部分收入来自于客人点唱或者伴舞,酒馆老板还会给游吟诗人一部分酒水提成,至于提成的比例,各地虽然略有不同,却也大同小异。如果是有名气的游吟诗人,还会被城里的大户人家邀请,为那些不便抛头露面的内眷去唱堂会,以至于常常会发生流浪诗人和小家碧玉一见钟情的故事。。。。。。
“当家的,你能不能进来帮帮忙?”厨房里传来老板娘夹杂在锅碗瓢盆撞击声中的抱怨。
“没听见我正忙着吗?”说话被打断,蓝瑟有点恼火。回头冲厨房方向吼了一嗓子。
“我只听到你在吹牛”
“咳!这小子可还欠着咱们钱呐。我是在看着他不让他跑喽,”
被人当面指责,舒展很是尴尬,尴尬自己居然也会脸红,低头想了下,然后抬手将包裹拎上桌面,推至蓝瑟面前:“蓝瑟老板,在我还清欠账之前,这个先抵押在你这里”
“你用不着这样,只是我家婆娘见不得我清闲,总想找点事给我做”蓝瑟把包裹又推回来,顺势将头凑近舒展,低声说道“我刚才的说话你不要介意,来我这里喝酒的大部分都是熟客,过不了几天,他们就会把酒账补上的,加上你昨晚那些钱,咱们之间那笔账已经清了。”
“那就算你帮我忙,在你这里寄存一段时间”舒展又将包裹推至蓝瑟面前。
蓝瑟把包裹放在手里掂量了两下,忽然眼睛一愣,问道:"手弩?"
舒展举起大拇指,蓝瑟根本都没看包裹一眼,仅凭手感就知道里面是一把手弩,高手就是高手,不服不行。
蓝瑟用审视的眼光盯着舒展,迟疑了片刻,好像提出这个问题让他颇费一番斟酌一样。问道:“为什么随身带着这个?”
“额。。。。。。这是出门之前家里人让我带着防身用的,我还一次都没用上,这东西有什么不妥吗?”舒展看着蓝瑟那欲言又止古的古怪神情,猜测这兵器似乎触犯了某种禁忌。
“枪、戟类长兵器,还有弓、弩这类远程攻击武器,在各个城镇都会受到严格管制,千万别让城防军看到,否则,不仅会被收缴,还会带来一连串的麻烦。。。。。。他们会把你当成杀手盘查”
“况且,在我们佣兵看来,兵器不仅仅是兵器这么简单,它是我们并肩战斗的朋友,是我们相依为命的兄弟,同时它还是我们身体的一部分,所以,我们都相信兵器可以反映战士的品格,兵器关系到战士的荣誉,你明白我的意思吗?”蓝瑟的表情带着一种非常严肃的诚恳。
“我明白你说的话,你的意思是说这不够光明正大,对吗?”舒展连连点头,同时指着桌面上的包裹反问蓝瑟。
“是这么回事,通常手弩只适合近距离的暗算或者偷袭,所以在我们佣兵眼里,手弩都称不上是兵器,它只是一种不大光彩的、上不了台面的暗器而已。。。。。。”
“我又不是战士,只是借这东西壮胆、防身而已。。。。。。”舒展为自己辩解同时,对此不以为然:一把手弩而已,居然也可以牵扯到人品问题,倘若换做是一把手枪又该如何?十恶不赦千刀万剐!?
“建议你以后带把剑防身,知道吗朋友,在白精灵族,有一种职业就叫做:游吟剑士,是很强大的辅助战士,他们大部分都喜欢佩剑,魔法剑。我年轻的时候,佣兵团里面就有一个长的很帅的白精灵小伙儿,他的剑也很漂亮,虽然他年纪要比我们大很多,快三百岁了,可是看起来还像小伙子一样,你知道白精灵寿命很长的,如果没病没灾的话,甚至可以活一千年,他可真是个妖精啊!不仅会在战场吟唱咒语鼓舞士气,还会向同伴施展神奇的辅助魔法,让队友变的更快、更灵活、更有力量、更勇猛顽强!他的加入让我们团战力大增。”
“那时候,我们团在奇岩可谓出尽了风头,各种各样的护卫或者保镖任务,全部顺风顺水的完成,当时我们都信心暴棚,自以为战无不胜,就全团报名参加了嘉布丽尔的地龙讨伐团。。。。。。
“你们打算去屠龙?”
“对!当时我好像着魔了一样,一门心思想做屠龙英雄,用全部积蓄买了一把附魔屠龙刀,那刀非常锋利!刀身又宽又厚,必要时可以当盾牌来用,攻防兼备,很好用,不光是我,那一次的地龙讨伐团一百七十多人全部都配备了附魔兵器,这其中战斗法师、辅助法师加一起就三十多个,其他都是五阶以上的战士。嘉布丽尔几乎将奇岩城顶尖的佣兵一网打尽了。现在再也没可能组织这么豪华的队伍啦!。。。。。。讨伐团不费吹灰之力就横扫龙之谷,穿过龙洞势如破竹,很顺利的杀到安塔瑞斯的巢穴。。。。。。”
"后来哪?"
“一百七十多人,屠龙变喂龙,全变成龙粪了,一个都没回来。”
“一个都没回来?这么说。。。。。。你没去?”
“我命大,出发前几天才知道,老婆怀孕了,所以我就留下来没去,算起来依莉雅和儿子救了我一命”蓝瑟语气很平静,回头望了一眼厨房方向,眼神意味深长。
“这事过去没多久,我就把刀卖掉了,盘下这间酒馆,不拜战神拜财神,改行做生意了,这才平平安安的活到今天”
“既然全奇岩顶尖的佣兵都已经挂掉了。。。。。。哦不我是说死掉了,你的佣兵生意应该更好做了才对啊,”按照舒展的生意经,既然可以抢生意的对手都死绝了,坐地起价完全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换句话说,这是开拓市场的好机会。
“没你想的那么简单的,我那些配合默契的战友都没了,你要我怎么干?带着那班刚刚入行的菜鸟去接生意?菜鸟你知道吗?他们什么都不懂,又很容易热血上头,要么就无谓的拼命,要么就撂挑子不干了,随时拍屁股走人。”
“明白了”舒展对这种情况并不陌生。几天前他还在做人家的销售经理,完全理解带新人是怎样一种感受。
所谓销售经理的职责基本可以这样概括:既要做新人的政委,做思想政治工作,攻心洗脑,又要做战斗班长,带领他们拜访客户,冲杀在销售第一线,并且在新人犯错误的时候,要客串保姆,为他们擦屁股。
要命的是:新人是一定会犯错的,而且是不停的犯低级错误,所以舒展就要不停的擦各种规格、各种型号的屁股,还要赔着笑脸,在客户那里,求爷爷告奶奶,拜了山神拜土地。这一番还神许愿下来,着实让舒展处理危机的沟通水平,提高升级了不少。
做生意,结果无非是输赢而已,做佣兵那可是游走在生死边缘,刀头舔血脑袋别裤腰带的干活。
“况且,当我有了老婆孩子之后,我发现我的刀没有以前那么快了,我的战斗力明显下滑,至少缩水两三成。”
“不懂!”
“我年轻的时候,一心一意的想着扬名立万、建功立业。为了出人头地我不怕流血,也敢去拼命,即便身边的战友一个又一个的倒下,一个接一个的离开,我也从未动摇。可是当我知道自己有了孩子的时候,忽然间发现:原来老婆孩子就是扣押在女神手中的人质,假如再遇到危险,我拼的已经不止是一条性命,我开始牵挂,开始犹豫,到那时我才真正明白,这世上除了老婆孩子之外,没什么值得拿命去拼的!没有!!!”
“所以,我从自己的经历中总结了三条佣兵定律:一个佣兵要想活的平平安安,有三个诀窍不可不知:接安全的任务、吃容易消化的食物、娶好养活的女人。
“精彩!太棒啦!至理名言!”舒展非常信服蓝瑟这些经过生活论证的朴实的道理,何况最后这几条是血与火中锤炼出来,“你这个道理不仅仅适用于佣兵,完全可以说成是:男人幸福守则”
“呵呵,聊了这么久,你不嫌我?戮秃茫崩渡绞嬲拐嫘牡脑廾溃⒖瘫涞拿伎坌Γ?br/> “你以后只要在奇岩,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尽管来找我”蓝瑟把胸脯拍的啪啪做响。
“我现在就需要你帮忙,我想在你这里弹琴赚钱,你帮忙合计一下,这事儿靠谱儿吗?”
假如今后没有格兰,没有那还没成立就已经解散了的乐队,舒展并不确定自己可以靠弹琴吃饱饭。
“当然没问题了,凭你这手艺,一天赚这些钱,就像玩一样,”
蓝瑟伸出右手五指,冲着舒展翻动了两下,舒展也没搞明白那到底是多少,不过看起来很多的样子,就很开心,正所谓:天无绝人之路,老天爷饿不死瞎家雀儿啊!
舒展觉的老板一定是个好人,舒展判断一个人好不好的标准非常简单:凡是夸自己好的,就是好人。
“知道吗,哥们,游吟诗人最喜欢来奇岩了,奇岩人不仅给钱最大方,而且这里的音乐品味全大陆最差,有一次我在酒馆里失手打碎几只酒杯,结果你猜怎么着。。。。。。”
“居然有六对年轻人爬起来跳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