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命,我竟然成了于莫凡的女朋友,这怎么可能?发生了这么大的事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一直以为自己是爱情绝缘体,一直以为自己没那么弱智,一直以为自己绝不会中任何人的圈套,可是最终呢,自己却渐渐地开始沉迷,最终的最终要让自己陷入他温柔的陷阱里。
有些事注定要发生,注定要降临,注定要让我们的拒绝无济于事,这就是无奈,除了接受,没有第二条路。
一个人的眼神会因飘摇而变得落寞,所以我要选择爱情,这就是我给自己找的借口,不算高尚,也不算猥琐。
我在一个夜凉如水、新月如勾的夜晚把这件事告诉了姚璐,姚璐听了半眯着眼,嘴角含笑,忽然她又换上了一个大鬼脸,嘻嘻哈哈地大笑起来,把先前的温文尔雅一扫殆尽。
姚璐说:“即使你不汇报,我也知道了,我天天挨着他坐,他能不招供吗?”
“讨厌!”我掐了一下姚璐的胳膊。
姚璐却发出夸张的尖叫,“我的妈,刚刚谈了恋爱,就变成泼妇了,看来这个于莫凡还是个苦命人。”
“闭嘴,不许胡说!”我追着打姚璐,姚璐并不躲闪,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不过——”姚璐突然收住笑容,定定地看着我,“不过——”她把语调拉得很长。
“不过什么?”我的心随着她收住的笑容往下沉,浮出淡蓝色的忧伤,她想要说什么?我的心里微微打了个结,是好事还是坏事?
姚璐看着我,叹了口气,“你知道晓菲对于莫凡的感情是很深的。”
这句话像在我心上投了一颗重重的石头,击起一片涟漪,我不知道这片涟漪在以后的日子里会不会消失,但我知道它或许会成为我心里的一个结,一个永远也打不开的结。我呆呆地望着天空,繁星点点,它们像无数只带着幸福的眼睛,就那样看着我,看着我,可是哪一颗才是我想要的幸福?
“不过你也不要想那么多,感情的事谁也说不好,我只是担心你和他不会有好结果。”姚璐又叹了口气,不过她又很快露出笑容,“我先走了。”
“一起走。”我去拉姚璐的手。
姚璐却说:“你能不能不这么霸道?你现在有了护花使者,还要让我横在你们中间碍你们的眼,你安的什么心?我才不当电灯泡,再说了我姚璐要是一个人走,像我这么眩目的美女说不一定会遇到个帅哥,我也该走一下桃花运了。”说着她轻拍了一下我纤弱的肩,一个人往前走。
“你好狠的心。”我刚要加快脚步去追她,眼前却忽地飘来一阵轻风,我停步凝视,就看见于莫凡俊朗的身影伫立在街边。
“把书包卸下来,我来背,看你的小腰那么细,会被书包压弯的。”
像是有什么东西轻轻地撞击我的心房,像春天里暖暖的风,像夏日里一滴宝贵的甘露,我木木地站着,偷偷地对视一眼于莫凡,清晰地看到了他眼中的温情,透过昏暗的街灯丝丝缕缕地坠入我的眼眸。
“把书包给我呀,还愣着干什么?怎么还没让我正式上岗,就想让我下岗了?这样的工作也许是世界上最短的工作了吧?”于莫凡伸着手,等待接我的书包。
我娇羞地红了脸,犹豫了好一阵,才把书包从背后卸下来,交给他。
于莫凡接过我的书包笑着说:“这就对了,从今天开始,我们俩之间立个规矩,书包都要由我来背,除非我不在你身边。”
我也笑着说:“那好吧,辛苦你了。”
“走吧,先送你回家。”于莫凡拉了我一把,打了一个很响的口哨,“开路!”
不用背书包感觉轻松了许多,心里美滋滋的,只是于莫凡一个人要背两个书包,背后隆起两个大大的起伏,像驼峰,看上去有点滑稽,我禁不住要笑,而于莫凡脸上和眼中的自豪却是那般深刻而分明。
“累吗?要不我还是自己背吧。”我问。
“不累,一点都不累,这样的工作就是干到八九十岁我也不会嫌累。”
他还真是会花言巧语。
“拜拜。”我家楼下,我对于莫凡轻轻挥挥手。
“做个好梦。”于莫凡说。
我对他笑笑。
那晚的月光好极了,那样惬意地洒落在我们身上,淡淡的空气带着丁香花的气息恣意横流,我看到他深黑的眼睛里全是温柔的关爱,那一刻我明白了我和他的爱情其实是一场宿命的安排,谁也无法改变,既然无法改变那就用心投入吧。
心情很好,妈妈给我开门时我脸上的笑还依稀尚存,妈妈奇怪地盯着我,我没有像往常那样产生逆反,而是一蹦一跳直奔自己的房间。
床上怎么多了个东西?刚打开灯我就看到了我的床上躺着一个长方形的盒子,它好像睡着了,一动不动,还很安详。会是什么?拿起来一看盒子上面画着一款手机,难道是……带着不敢相信的心情打开盒子,真的是一个手机,黑得发亮的外壳,清晰得有些透明的屏幕,这时妈妈走到我身边说:“给你买的,卡放在里面了。”
居然有这样的好事,我高兴地点点头,转过脸就听见妈妈又说:“你上初中时我们就答应了你上高中给你买个手机,这一天也是事多,也没顾上,今天下午正好有空就去给你买了。”
“谢谢妈妈。”
我想拥抱一下妈妈,可她却躲开我,“少来这套,我用不着你说谢谢,你少气我点就行了。”说完她转身出去。
妈妈的话让我有些扫兴,但我还是很快又恢复了刚才的高兴心情,就在这一天我同时收获了两样东西,爱情和手机,这该是上天对我的恩赐,双喜临门,我突然想到这个词,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生命中有了于莫凡,我才体会到了手机一族的妙不可言,原来虽然喜欢但并没有太在意,有没有手机都是一样的,可现在就不同了。
自习课的时候,坐在各自的位置上,这个时候手机就利用上了,相互发信息对聊,别有一番乐趣在心头。自习课的时候发,晚上放学后躺在床上也要发,不知厌倦的,仿佛有说不完的话,只是每个月的电话费挺让人头疼的。
这样的信息交流维持了两个月,两个月之后我还是对此交流方式颇感兴趣,可是于莫凡却厌了,他说这样交流下去不但休息不好,白天没法听讲,而且电话费也有些支付不起了,他还说他每个月的支出是有一定限度的,他的经济已经出现赤字了。我没说什么,对于他的话我表示二十万分的理解。不过他对此提出的疑义并不是因为休息和电话费的问题,而是再狂热的爱也会被岁月的流逝磨砺,平淡之后,剩下的就是死一般的平静。
男人是善变的,也是没有长性的,可是这也有点太快了吧?
不过于莫凡对我还是挺好的,我说的话对于他来说就是圣旨,我说一,他绝对不会说二,我说东,他绝对不会说西,虽然他的唯命是从看起来有点假,但还是能让我感到高兴。恋爱中的女孩都很傻,爱情的魔力把我的智商扼杀了。
但于莫凡的心眼却很小,他爱生气,经常给我约法三章,比如除了他以外,我不可以跟其他的男生说话,可是他却可以跟除我以外其他的女生打得火热;比如我不可以随便地去逛街,他说街上的人太多了,万一有人对我虎视眈眈,他会有一种比死还要难受的感觉;比如我不可以对自己进行打扮,最好每天蓬头垢面,于莫凡说了,你打扮那么漂亮想给谁看?他还说万一我晃了一大堆男生的视线,他就会难过地去跳河。
自私!超级自私!
可我还是答应了他的这些不平等条约。因为那个时候我觉得我们会一直幸福地走下去,天长地久,天荒地老。我甚至还这样想:我和于莫凡一个是鱼,另一个是鱼饵,当鱼无法抗拒鱼饵的诱惑不顾一切吞下鱼饵,那么鱼的举动绝对是真实的,鱼饵应该感到高兴。不是吗?
“新月,我给你买了好多棒棒糖,先吃草莓味的,还是先吃柠檬味的?”
一大清早,于莫凡就等在学校门口,手里举着一把花花绿绿的棒棒糖,期待着我的出现。
“草莓味的。”我撅着小嘴,大大的眼睛故意眯成一条很细的缝。
“把书包给我,你吃棒棒糖。”于莫凡接过我的书包,把棒棒糖全部塞进我的手里,还冲着我的脸“啵”了一下,虽然他的那个吻只是亲到了空气,可我心里仍然甜蜜极了,还羞的红了脸。
“好吃吧?就知道你喜欢。”于莫凡很有成就感地说,有些乐不思蜀,乐不可支。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棒棒糖?”我问他,顺便我也是想打击一下他的成就感。
“猜的。”于莫凡很是自信地说。
“切。”我不屑地回了他一个字。
“真的是猜的。”
“那好吧,很意外地告诉你,你猜错了。”说着我把那些棒棒糖举到他面前,“还你吧,不爱吃。”
于莫凡果然愣了一下,看着那些棒棒糖却不接,他说:“我知道你最喜欢吃圣代,不过棒棒糖也是你喜欢的。”
“真聪明。”
我笑着往前走,不经意回了一下头,于莫凡正跟在我身后背着两个大书包,一脸阳光灿烂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