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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序幕(1)

她穿着一件宽松的白棉布长袍,骑着白马,驰骋在这片广阔的荒漠上。光怪的岩石和仙人掌像奇迹般在她眼前分裂。

她乌黑的长发飞扬,白袍在风中起伏如海浪,长袍下几乎是完全赤裸的。

因为她希望能够完全体验到风的激情、马的跃动、生命的活力,否则她早就已经是个死人。

等她静下来时,她全身都已被汗水湿透。

她脱下长袍,走到井边,将冰冷的井水,一桶桶从头冲下。她不怕被看见,因为这里永远没有人来,没有流浪在天涯的过客,也没有她已期待多年的归人。

她的名字叫“因梦”。

酷热,无风。

连一丝风都没有,檐下的风铃像垂毙的兀鹰吊在那里。非但嗅不到生的气息,甚至连死的气息都远不可及。

没有生命,哪有死亡,生死之间,本来就是息息相关的。

她独坐在屋檐下。

放眼可及的荒漠,已经被烈日烤焦,她的脸上却连一粒汗珠都没有。她那纤巧细致的鼻尖仍然光滑洁白如透明。

现在她已经完全静下来。

除了偶然一次彻底狂野的发泄外,她久已习惯这种寂寞安静的生活。因为她的生活就是等待,除了等待已别无意义。

烈日将逝,黄昏黑夜将临。她静静地坐在檐下,静静地看着远方的荒漠和檐下的风铃,以为这一天又将像以前数百日、数百夜那么样安静度过。

就在她准备到厨房去为自己煮一碗面吃的时候,风铃忽然响了。

在这个没有风的晚上,风铃居然响了。

她刚站起,又坐下,吃惊地看着振动的风铃。她隐约可以感觉到一阵奇异的风声响过,但却又可以感觉到那一阵风声并不是风,而是刀。

刀锋破空时,岂非也会带起一阵风声。

对于这种声音,她久已熟悉,她的瞳孔立刻因这种声音而收缩。然后她就看到了一条熟悉的人影,在荒漠边缘一轮其红如血的红日下奔来。

一条矫健修长的人影,用一种奇特剽悍的姿态在夕阳下奔跑。

她又站起,明亮的眼睛里已开始燃烧起一股夕阳般的火焰。

就在这时候,这条人影忽然断了。一个完整的人忽然断成了两截,从腰上断成了两截。

他的腰忽然向后折断,一股鲜血忽然从他的腰身折断处飞溅而出,洒出了满天血花。

丁丁看到这栋白色小屋的时候,已经精疲力竭。

小屋是用白石砌成的,看起来平凡而朴实。可是小屋外却有一道和小屋极不相配的非常幽雅的前廊,廊前的屋檐下,居然还挂着一串只有在非常悠闲的人家里才能看得到的风铃。

丁丁的人快垮了,他的马也快垮了。

他这个人和他牵着的这匹马都不是容易垮的,他们都已经过千山万水、千难万苦,才到达这里。

他看到这栋白色的小屋和檐下的风铃时,几乎认为自己已经回到了江南。

春水绿波柳荫花树掩映下的小屋,屋檐下擦得发亮的风铃。

他仿佛已经可以听见那清悦的风铃声,在带着一种远山草木芬芳的春风中响起。

然后他就看见了那个白色的女人,白如雪,静如岩,飘逸如风,美如幽灵。

“我知道你已经走了很远的路,我看得出你现在一定又累又饥又渴。”

她用一种很冷淡又很关切的态度,看着这个从远方来的陌生年轻人:“你到这里来,是不是想来找一顿饭吃?”

丁丁点头,又垂下头:“吃饱了我还想找个地方好好地睡一觉。”

他腼腆地笑了笑:“只可惜,直到现在我还不知道能不能找得到。”

她又静静地看了他半天,才柔柔慢慢地说:“你好像已经找到了。”

吃完了三大碗用咸菜和腌肉煮成的热汤面之后,她就带着他和他那匹嘴角已开始在流白沫的黄马,到她的马厩。

在这种地方,有这么样一个马厩已经可以算是一种非常奢侈的行为了。

她让他的马和她的白马共享一个马槽,却指着一堆稻草问他:“在这里你睡不睡得着?”

他当然睡得着。“就算在一堆马粪上,我都能睡得着。”丁丁说。

她笑了。

在她那张苍白的脸上忽然绽起的那一朵笑容,就像是白雪中忽然绽开的一朵梅花。

看着她的笑,他忽然觉得她好寂寞、好寂寞。

他的马鞍上除了水囊粮袋外,还有两个奇怪的黄布包袱。水囊已干,粮袋已空,这两个黄布包袱却是满满的,一个方圆,一个狭长。

丁丁把这两个包袱从鞍上解下,塞在稻草堆里的最深处,就和衣躺在稻草堆上。

带着远山芬芳的稻草香气,使得他很快就进入了一种恍惚缥缈的梦境中。

他甚至梦见了一群羊,一个娇艳的牧羊女,正在用一条很长的鞭子抽打着这群羊,鞭子上甚至还带着刺。

他忽然觉得自己也在这群羊之中。

等他从噩梦中惊醒时,冷汗已经渗透了衣衫。

因梦今夜却无梦,因为她今夜根本就没有睡着。

等到她从恍惚的梦境中醒来时,天已经亮了。呼啸的风声已经渐渐开始在荒原中消失,小屋外却响起了一阵阵极有韵律的劈柴声。

丁丁已经开始在劈柴,用一种非常奇特、非常有效,又非常优雅的方式在劈柴。

她走出来,她披上一件棉袍走出来,倚在风铃下的檐柱旁。

他的动作并不快,他用的斧也不利,可是在他斧下的硬柴裂开时,却像是一连串爆竹中的火花。

她看着他,看得仿佛有点痴了。

等他停下来抹汗时,才看见她。这时候疲倦与饥渴已经在他脸上消失不见,因为运动后的健康汗珠已经在他脸上冒了出来。

“如果你不介意,这可不可以算作我付给你的食宿钱?”

“可以。”

因梦的笑容如梦:“这已经太多了。”

“我看得出你这里还有很多柴没有劈,马厩的栏杆也坏了。你那匹有汗血混种的马也该减一减膘,换一换蹄铁,甚至连你的屋顶都应该补一补了。”

丁丁说:“现在冬天已经要到了,你那个腌肉腌鸡的小地窖更一定要补一补,否则到了明年春天,你的粮食就很可能变成了一堆臭水。”

因梦看着他。

“你是不是想留下来替我做这些事?”

“是。”

“为什么?”

丁丁叹了口气:“因为在春冰解冻之前,我还找不出别的地方可去。”

她又盯着他看了很久,才一个字一个字地问:“你至少也应该先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我姓丁,叫丁宁。”他说,“可是我的朋友们都叫我丁丁。”

她看见他时,他骑着一匹黄色的马,风尘滚滚,甚至连眸子和头发、眉毛都已经被滚滚的沙尘染黄。在他黄皮马鞍旁所系着的是两个黄布包袱。

他的靴是黄色的牛皮靴,他靴下蹬着的是黄铜马镫。

可是,非常奇怪的是,在她第一眼看见他的时候,只觉得他是一个完全黑色的男人。

九月,月圆,夜凉如水。

丁丁从稻草堆里拿出了那两个黄布包袱,解开了其中比较大的一个。包袱里是一套折叠得非常整齐的黑色衣裳和一双黑色的小牛皮靴。

在银色的月光下,谁都可以看出来这套衣裳是用一种非常昂贵的质料做成的,轻柔光滑如处女的皮肤。一个落拓天涯的浪子,是不配穿这种衣服的。

可是等他穿起来之后,世界上就绝对没有人再敢说他不配了。

光滑的衣料紧贴在他光滑瘦削的身体上,剪裁之贴身,手工之精细,使得他在瞬息之间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甚至就好像忽然变成了另外一种动物。

现在他看起来就好像是一头黑色的豹子。

他站在月光下,伸展四肢,全身上下每一个骨节中立刻就响起了一连串爆竹般的声音。

可是他耳边所响起的,却是另外一种声音,他仿佛又听见那个人用一双充满血丝的眼睛瞪着他说:“丁丁,要记得在九月月圆的那一天晚上,你要去对付的是三个非常可怕的人。他们要杀人,就好像要喝水那么容易。他们要杀人时的样子,也好像喝水时那么轻松自然,甚至他们在杀了你之后,你都不会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你用不着替我担心。”丁丁说,“如果我自己不想死,无论谁要我死都不容易。”

丁丁虽然这么说,却还是记住这三个人的名字,还花了两个月的时间,把他们的资料都搜集得很完全。

这三个人就是——

轩辕开山,男,三十三岁,身高七尺六寸,重一百八十四斤,使一把长柄开山斧,全长五尺四寸,重七十九斤,天生神力。

轩辕开山是一个樵夫的儿子,他的母亲是苗女。

他生长在云贵边区野人山中的一个浓密森林里,四岁时,就能举得起他父亲的斧头,七岁时就已经能用那把斧头砍树了。

三个月以后,他已经砍倒了他生命中的第一棵树,再过三个月,他就用同样一把斧头砍死了他母亲的情人。

苗女对于贞操观念就好像浪子对金钱那么随便,没有人为这件事责备他。

所以他以后对人命价值的观念,也就看得比较随便,有时候他砍人,简直就好像砍树那么随便。

幸好人不是树,要砍人,通常都比要砍树难得多,所以他每年至少都要负伤二十七八次,至少都要躺在床上一百多天。

不幸的是,他也因此而磨炼出一副打不死的铜筋铁骨,一股悍不畏死的剽悍之气,和一套无坚不摧的“轩辕开山三十六斧”。

这是他从无数次艰辛血战的经验中练出来的,比任何武学大师能够教给他的都实际有效。

这个人在他十六岁时,已经被武林中人公认为三十二个最可怕的杀手之一。

田灵子,女,二十七岁,已婚,结婚六次,每次成亲后不到一年,就已成为寡妇。

现仍寡居。

看见过田灵子的男人也不知道有多少个,能够忘记她的人,却连一个也没有。

在这个充满了各式各样奇奇怪怪人物的世界上,却只有一种女人是能够让男人只要看过一眼就永远忘不了的。

田灵子无疑就是这种女人。

她的身世是个谜,关于她身世的说法有很多种,其中最可信的一种是——

她的父亲是一个流浪到中土来的扶桑浪人,强暴了她的母亲,生出了她。

她的母亲叫柳叶儿,是华山剑派掌门人的女弟子,剑法本来就很高。可是她的父亲却用一种极其诡秘怪异的东洋剑法击败了她,后来又取得了她的心。

所以田灵子的武功和剑法,兼取了她父母之长,剑法之轻灵得自华山,出手之诡异得自扶桑。

这么样一个女人是不是已经很可怕?

更可怕的是,她嫁的六个丈夫也都是名门剑派后起一代高手中的佼佼者。

她当然也把她的丈夫们剑法中的精粹吸收过来。

所以,每当江湖中人看到一个非常温柔美丽的女人,带着一种非常可爱的微笑,向他们走过去的时候,他们通常都会在刹那间死于她的剑下。

可是比起那个牧羊儿来,轩辕开山和田灵子就变得只不过好像是一个和善的天使了。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真的还有一种能让人做噩梦的人,牧羊儿绝对就是其中之一。

丁丁对他知道得最少,江湖中甚至没有人能够搜集到有关他的资料。

他姓什么?叫什么?身世如何?武功如何?

没有人知道。

最怪异的是,江湖中甚至没有人知道他是男是女,只知道他会用一条很长的鞭子,就好像边极荒原上那种邪恶的牧羊人,所用的那种邪恶的长鞭。

可怕的是,他的鞭子上还带着刺,就好像玫瑰花枝上的那种刺一样。

更可怕的是,他牧的不是羊,而是人。

男人、女人、老人、小孩、侏儒、残废、才子、学者、侠客、英雄、豪杰,在他眼中看来都是一样的,都是他鞭下的羊。

人世间全部有生命的动物,在他眼中看来全部都是他鞭下的羊,都要受他的鞭策奴役。

丁丁也曾在噩梦中见过他。

丁丁知道在今夜这一战中,最没有把握对付的人就是他。

因为他连这个人是什么样的人都不知道,他只知道他实在不愿意死在这么样一个人的手下。

丁丁解开了第二个包袱,那个狭长的黄布包袱,包袱里是一把刀。

一把刀,一把很狭、很长的刀。

丁丁没有把刀拔出来。

因为这把刀用不着时常擦拭,也依旧可以保持它的锋利。

这把刀也不是用来观看玩赏的。

只是在面对他非杀不可的强仇大敌时,这把刀才会出鞘。

刀出鞘,必见血,敌不亡,我必亡。

这其间绝无选择的余地。

走过洒满月华的土地,来到用白石砌成的井栏,丁丁用井缆吊起了木桶,把冰冷的井水一桶桶从头上淋下,使他的人完全保持在绝对清醒的状态。

井水从他的衣衫和刀鞘上流过,他的衣,他的裤,他的靴,他的刀鞘,在井水流过后,立刻就干了,干得就好像从未见过流水的沙漠一样。

然后他就走向死亡,笔笔直直地走向死亡。

只不过谁也不知道那将是谁的死亡。

因梦今夜又无梦。

她一直睁着眼,仿佛一直在等,是在等归人?还是在等过客?

圆月在窗前,月清,月冷,虽然月圆,依旧孤独。

人也一样。

窗外有月无风,檐下的风铃却响了起来,就好像天地间忽然有一股摸不着也看不见的杀气,忽然将这一串已安静许久的风铃振起。

她用她那一串洁白细密的牙齿,咬住了她苍白的嘴唇,慢慢地站起来,走到窗前。

一个黑色的男人,正从她的窗外走过,走向月光尽头处那一片无边无际的黑暗。

天刚刚黑,圆月刚刚升起,轩辕开山就准备睡了。

他刚刚吃光了整整一条烤得半熟的小山羊,准备再好好地睡足两个时辰,才有力气来对付今夜子时的决战。

把一张他赤手空拳从青海巴颜喀喇山猎来的牦牛皮,铺在砂石棱棱的荒漠上,他一躺下去,几乎就立刻睡着。

可是他立刻又惊醒。

他没有听见任何声音,但却有一种听不见的脚步声惊醒了他。他可以断定已经有人来到附近,他的判断从未错误过。

在这一瞬间,他已下定决心,只要这个人一走进他附近七尺方圆之内,他就要把这个人用他的一双手生生撕裂。七尺左右这种距离,已经是他安全的极限。

想不到脚步声居然恰好在七尺外的边缘上停了下来,他本来一直假装睡着了,现在却不得不眯起一只眼。银色的月光下,他看见一个穿着一身绣花衣裳的大孩子,站在他以多年经验所判断出的安全距离外,用一双特别明亮的大眼睛看着他。在这种穷山恶水的荒漠上,怎么会忽然出现这么样一个人?

“小鬼,你是干什么的?到这里来干什么?你不怕野狼把你吃了?”轩辕开山厉声说。

“小鬼?你说我是小鬼?”穿绣花衣裳的小鬼吃吃地笑了,笑声如银铃。

“轩辕开山,你今年才三十三岁,就敢说我是小鬼?”这个小鬼故意摇头叹气,“你知不知道在我六个老公里,年纪最小的一个都比你大十岁。”

轩辕开山愣住,忽然跳起来,愣愣地看着她,看了半天,终于大笑。

“我知道你是谁了,你一定就是那个要命的田灵子。”他大笑,“幸好我也知道你只会要你老公的命,否则我早就已经像一只中了箭的兔子一样逃走。”

在灯光下,在一尺多远的距离以内看起来,这个小鬼果然已经不是个小鬼了。

无论从任何角度来看,她都已经是一个发育得非常健全的成熟女人。身材虽然比较娇小了一点,却还是有可以让每一个男人都心动的魅力。

轩辕开山看着她,摇头叹气。

“现在我才明白你那些老公怎么死的了,如果我是你老公,我也一样会死在你手里。”

田灵子也在盯着他看,看了半天之后才说:“可是我却看不透你。”她说,“我已经注意你四五天了,从你第一天来的时候,我就已经开始注意你了。”

“哦。”

“这四五天来我发现你把那附近每一个可作战的地方都观察得非常仔细,甚至连那里土质的柔软或坚硬都了解得非常透彻,甚至连那地区风向的变化也摸透了。”

田灵子说:“我本来一直以为你是一个粗枝大叶的人,想不到你居然这么细心。”

轩辕开山又大笑。

“粗枝大叶的男人也一样想活下去,不想死的人在这种生死决战之前怎么能不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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