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凇挂满了泰山的群峰,雪如绒毛,亘古不变的落下,去拥抱它能到达的一切地方。似乎是感觉到了雪的意志,女子仰头看着这片天,露出了凄凉的微笑。她真的不懂雪花为什么要来到这片天地。接过飘然而过的雪花,女子白皙的脸上浮现出了一抹痛惜,她不忍。
一阵凉风拂过,带起手心的雪,飘向远方。看着翻滚而去的雪花,女子绝美的颜满是凄迷,或许这便是宿命吧。
攀上了皇顶峰再放眼望去,除了彻骨的冷和一望无垠的云海,什么都没有,就像身上的一袭胜雪白裙,总觉得缺了点儿什么,女子就这么站着,似乎要让全世界的人都看到她,她停了下来,停在这群山之巅,等着她等的人。
夕阳很美,云海被没入其中的阳光照得发红,给这无限得白添上了些许的生机,女子是第一次看夕阳,没有暖意,但很满足。
红色的云海尽头慢慢浮现出一道人影,在这云海之上每走一步都显得那么自然,让人感觉不真实,似乎他本就是这片天。
女子动了,任由长裙拖地,迈步踏上红色云毯。
“你在等我。”男人的语气中没有一丝一毫的情感。
“我等到了。”云海中央,女子努力的想看清面前这个男人的模样,但是她做不到,她注定看不到这个传说中的存在,只存在于哥哥故事中的人。
“我想活下来。”女子倔强昂起头颅,声音没有颤抖,没有羞辱,只有向往,对生命的向往。
轰!刹那间,无数雷霆轰鸣声响起,天空骤黑,阳光似乎也害怕这些雷霆,狂风暴雨席卷而来,道道雷电交叉汇聚,融合成为一条条雷蛇,雷蛇睁开了双眼,发出刺目的雷光,盘旋在两人头上那片天空。雷蛇的一阵阵怒吼冲破天际,是对女子这一句话而感到震怒,是对男人的犹豫而感到不满,它不准。
女子置身雷电之中,任雨水倾泻而下,她不看向头上那股毁天灭地的恐怖力量,她不在乎脚下消散的云海,她感觉不到恐怖的低温,她眼中只有眼前的这个男人,可以救她的这个男人。
缓缓抬起头去,男人仰望着这片天,眼中不复平静,不是害怕,是迷茫,他突然对这片天感到好陌生。
男人叹了一声,这是无数岁月以来男人的第一声叹息,不为自己,不为女子,为了这片不再熟悉的天。
雷蛇听到了这声叹息,最终在一声愤怒的嘶吼中散去,它了解这个男人,它相信男人不会撒谎。
雷消风散,两人脚下的云海终于散尽。
“谢谢。”女子道谢后飘然离去,她知道男人也改不了她的命。
“来比后庭中,生同命无怜,相见炎河池,惜此落花时。”
女子站立在皇顶峰的至高处,悠然之声传遍了山间,拂过了片片雪花,讲述着自己的一生,还有那浓浓的不甘。身体中的莲花心脏在此刻熊熊的燃烧起来,似乎要烧尽女子的每一寸肌肤,每一丝灵魂。
最后吐出一口红的发紫的鲜血,女子被烧尽身体,消散在天地间。
不知过了多久,男人出现在女子消散的地方,望着地上那一滩与这雪白天地格格不入的红。大手一挥,红色的血渍凝聚成鲜红的石块散落云海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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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大地上下五千年,一代代君王的统治,使这片大地不停得蜕变,时至今日,华夏大地经过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演变,以及一场场倾世战争的洗涤,现在的资本主义以及社会主义已经深入人心,繁华到了极至。
数以万计的城市坐落于这片大地,封建的气息已经逐渐消失在了城市的喧嚣中,神仙之流也只会在人们的饭后闲谈以及小说电视剧之中出现,科学和理论占据了绝对的地位。
成海市的夜晚依旧那么喧嚣,但人们看不到的大厦之顶,一道黑影穿梭其间,晃眼一看似乎黑影像是不要命的那群酷跑族,在高楼大厦之间奔跑,跳跃,身形如幼豹,动作虽不十分完美,但也算得上熟练,每一次弹跳都能稳稳的从这座楼顶跃到另一座楼顶。一身黑色的运动装更是让他完美的融入了黑夜之中,少年便是杨云。
杨云十分享受这种夜晚,微分吹拂敲打着面庞,黑夜的寂寞并不能驱散他奔跑飞跃的快感,自从十六岁时父母的离异,杨云的母亲独自抚养他开始,他就喜欢上了这种黑夜,他总感觉和别人比起来自己缺些什么,只有这种夜晚才能让他彻底的放松,还能掩盖他最大的秘密。
又一次飞跃,杨云稳稳落到电视塔的半身处双手成爪开始攀爬,这座电视塔又名骄塔是城市最高的建筑物,他手脚并用,眼睛总能很快的发现较好的落脚点,单薄的身体似乎蕴含着不小的力量,像蜘蛛般向上攒射而去。
不一会儿他已经站在了娇塔的顶峰,这座城市的至高点。
“真美。”杨云喃喃道,站在城市之巅向下俯视而去,整个城市的夜景尽收眼底,十一点的成海市,街道上的汽车行人已经不显得那么多,但整座城市依旧灯火通明,在他的眼中如星辰般闪亮。这是他常来的地方,不仅是因为在这里可鸟瞰整座城市,更是因为在这里他能感到自由,不受任何人的制约,他享受这种感觉。
“下面的百货大楼离这应该有一百多米高三百多米远,试试看。”杨云打量着斜下方的百货大楼,大概丈量了一下彼此的距离,心中有了个大概。
在下一刻杨云做出了一个令人匪夷所思的动作,他猛的向着前方扑去,从娇塔上纵身跃下,但他只是黑夜中的一个小黑点,没人能注意到。
杨云眼中透露着浓浓的兴奋之色,显然这种事他不是第一次干,而且乐在其中。若真的有人在侧一定会感到惊骇欲绝,杨云在空中如鹏鸟般腾飞而起,虽没有翅膀,但却是真真切切的漂浮在半空中,朝着斜下方最近的百货大楼行去。
“一秒,两秒,三秒………..”杨云心中暗暗数着,在数到第十秒的时候,他离那栋百货大楼只有十来米的距离,身体骤然下落,开始做自由落体运动。他眼中的惊慌之色一闪而过,立马如一个麻袋般展开身体向着下方坠去,在临地一米的时候,伸出双手微屈双腿四肢同时落地,一声轻响带起片片尘屑。
“十秒,不错,一年前御空时间最多只有五秒来着。”杨云满意的拍了拍手,两手在衣袖上一擦,擦去手上的污渍。飞翔,做了十多年的梦,他真的实现了。摸了摸自己的右胸口,直到如今也不能相信这竟然都是真的。
杨云只知道母亲刘忻当年告诉他,在当年他出生的时候,和他一同从肚子里取出来的还有一块红色的小石头,后来有人告诉刘忻这也是杨云的一部分,必须要佩戴在身上才能保得他平安长大,刘忻便把红色的石头做成了吊坠一直挂在杨云胸前,不曾离身。
直到一年前,一天早上醒来,他发现伴随自己长得红色石头已经不见了,只在右胸口位置留下了一块奇怪的红色的火焰印记,就是从那天开始他的身体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匪夷所思的拥有了飞行的能力,尽管时间很短,身体也不像原来那样病殃殃,而是健壮的过分。
也是从那天开始杨云不敢再去医院,因为他发现自己的右胸也开始了和左胸一样的跳动,右胸快,左胸慢。学过生物,他知道这叫心脏,第二颗心脏。
杨云不敢参加任何体检,好在也不发烧感冒无需去什么医院。他看到过电视上解剖小白鼠,他不想做那个实验体。
“今天晚上也太和平了,没意思,回家了,再晚些老妈该回来了。”杨云对今天的出行不太满意,有了一身莫名其妙的能力,他课余生活时间也做起了大侠梦,这一年来还真是当了不少次蒙面英雄汉。
无奈的摇了摇头,杨云抽身而动,向着家的方向奔去。
杨云家住在和平路三十二号的和平院里,他只是工薪家庭出生,父母买不起电梯公寓,住的也是这种老院子,但他对老院子却是十分的热衷,街坊邻里互帮互助的氛围让他十分喜欢。
在和平街的拐角处,杨云从阴暗处降落转身走上街道,家附近已经没有什么高的建筑物,抬头就能看到房顶,在这里飞檐走壁无疑是找死。
“才回来啊云云?这都十一点半了,被你妈发现你又要遭罪了。”和平院守门的张大爷看着杨云又是这个时间回家,不由有些唏嘘。
“张大爷,你就不要揭发我咯。”杨云嬉笑着斜挎着黑色双肩包走进了大院。
“唉,娃是个好娃,就是常年没人管,以后学坏了可咋办呢。”看着杨云走过张大爷感叹道。“嘿,杨云这小子出门没带钥匙,他妈把家门钥匙还放我这儿的。”
说罢张大爷向前追去,确发现杨云压根儿就没影了,后来也不见杨云来讨要。
“这是邪乎了。”张大爷抓了抓脑袋,心中不解。
张大爷不知道的是,早在一年之前,杨云晚上回家就从来不走家门的,按杨云的话来说就是“有窗子不走干嘛走家门,吃饱了撑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