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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四海奇谭动物篇(11)

不知为什么,犬女没有生气,反而冲他笑了笑。

这时,一名酒店主管走过来,铁着脸向门童呵斥:“小狗,你不好好站大门,进大堂做什么?”

犬女拦住那主管,向前迈了一步,站在门童跟前,使劲抽动了一下鼻翼——这是犬女很少有的动作,这动作表明,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嗅觉。

她问:“你叫什么名字。”

“黑,我姓黑,但是他们都叫我小狗。”

你别说,这小伙子还真长一副狗像,短眉毛小眼睛尖嘴缩腮小身板,穿一身红马甲往金泉酒店大门口一站,活脱脱一只看门狗。

犬女掏出一叠美金扔给主管,说:“黑先生今天的当班时间我买下了,让他陪我吃晚餐。”

西餐厅里,犬女问小狗:“你多大了?”

“……大概十八岁,我也不知道,我是孤儿。”

犬女的心悸动了一下,她也是孤儿。

三、姚妮往事

犬女在这个孤儿身上,闻到了一股特别亲切味道,这味道已经久违了……整十年。

犬女本名姚妮,是猎户的女儿,从小没了娘,跟父亲在深山里长大,十岁那年冬天,大雪封山,父亲外出遇上雪崩,再也没回家,姚妮家也被大雪封门,她与一条叫旋风的猎犬相依为命,一人一狗,在一间缺火无粮的木屋里,愣是撑了一个半月,直到雪融冰化后才被山下来的猎人发现,带回山下一个叫黑村的村子。

正好,叶老大回黑村,叶老大早年进城闯世界,发了大财,听到姚妮的遭遇后,感动于她的坚忍,便收养了这女孩。

但是,叶老大没让女孩带走旋风。

叶老大靠走私毒品军火发的财。

起初,叶老大并没有想让姚妮涉足他的买卖,他把女孩送进城里最好的学校读书。

姚妮十六岁那年暑假,叶老大带她到海边玩,为了让孩子看海舒服,他包下海边最豪华的海景餐厅。

刚走近餐厅,姚妮就悄悄对老大说:“大大,这个餐厅的服务生为什么都藏着枪?”

叶老大一惊,立马把女孩往怀里一带,掏出短把冲锋枪四下扫射。

女孩却并不害怕,挣脱大大的怀抱,旋风似猛窜,只一瞬间便窜到餐厅跃层一扇屏风后面,抱住藏在后面的一个男人。

当叶老大手下进来干光了所有冒充服务员的杀手时,他们惊讶的发现,姚妮咬断了那男人的喉咙。

那男人手里端着的是一枝冲锋枪,假如他开火,叶老大死定了。

从此,犬女的名声大噪江湖。

五年前,叶老大退出江湖,姚妮继承了家族事业。

四.旋风转世

姚妮吩咐手下,把黑小狗带回家。

小狗洗干净澡,走进客厅,十八少年的青春朝气从浴袍里散发出来,身躯瘦弱也一样闪耀光彩。

姚妮一把撕开小伙子的衣襟,小伙子看似瘦弱,胸肌却很发达,胸前还有一撮胸毛。

姚妮用指尖拨弄着小狗胸前的毛,那毛发坚硬亮泽,饶有兴致地问:

“你几岁开始长出这胸毛的。”

小狗脸红了,说,“我不记得了……好像生下来就有的。”

“你父母亲什么时候死的?”

“不知道……我是被黑村一户姓黑的人家收养的,所以跟他们姓黑。”

“黑村?哪里的黑村?”

“东北,黑河。”

“‘小狗’是你养父母给取的名字吗?”

“不,我爹娘叫我黑旋风……是不是很不搭调?”说到这,他突然忍不住放了一个屁,顿时窘得脸通红。

“黑旋风!”姚妮捂住鼻口,一方面堵住臭气,一方面要掩饰自己的惊讶。

她真的惊呆了,当年那条与她相依为命的猎犬名字就旋风,那是一条德国黑背。

去年姚妮曽回黑村寻找过旋风,但村里人说,十八年前那狗就失踪了。

这个叫黑旋风的小伙子,刚好十八岁,而且,身上散发出的气味,与黑犬旋风的味道完全相同。

气味来自胸毛,那胸前毛发,完全不像人体毛发,与犬类的毛质一模一样。

姚妮一把抱住小黑。

这一夜,姚妮有了作为一个女人的初次体验,虽然对手是同样初谙世事的青涩少年。

笨拙的男欢女爱也是欢爱。

事毕后,她躺在男孩怀抱中,抚摸着小黑的胸毛,有一种躺在妈妈怀抱的安全感。

姚妮睡得很香甜很安稳。

事实上,姚妮一点也不安全,她距离死亡已经很近很近。

小黑一手抚摸着女人的背脊,一手抽出了浴袍的腰带。

腰带是丝质的,很柔软也很结实,假如用来勒住脖子的话……

五.杀手小黑

小黑不是什么初谙世事的青涩少年,他这一天的表演,花费了一年的排练。

小黑十岁时已经被仇老大收为徒弟,用七年时间,把小黑训练成了一个杀手,然后再用一年时间,把小黑训练成一条狗。

目标只有一个,刺杀犬女姚妮。

刺杀犬女,是仇老大五年来的夙愿,五年前,仇老大精心策划的刺杀叶老大计划毁在犬女鼻尖下,还搭进了仇老二的性命。

可是,刺杀犬女,谈何容易?这狗样的女子,对危险人物的敏感程度实在令人叹为观止。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仇老大用尽心机,到底还是找到了突破口。

要杀犬女,先找犬女之所以成为犬女的原因。他三下黑村,探访犬女身世,本来想探出谁是姚妮最亲近的人,从亲人身上下手,不料最终得出结论,犬女最亲近的不是人,而是狗,一条名叫旋风的黑狗。

叶老大带走小姚妮后,旋风惨遭二赖子诱杀,二赖子将狗皮拔下,制成一件狗皮马甲,穿在身上四处游荡……后来也失踪了。

二赖子成为小黑出道以来第一个刺杀对象,干掉二赖子目的当然就是得到那件狗皮背心。

整容医生将一撮狗毛植入小黑胸前,于是,人模狗样的黑旋风就此诞生。

姚妮可以排斥任何男人的体味,但抵御不了这一小撮狗毛的诱惑。

此刻,妖女蜷缩在小黑怀抱,面颊紧贴着小黑的脖子,轻轻响起了鼾声。

小黑已经腾出左手,拉住了丝绸腰带的另一端,然后转动手腕,将丝带缠了两个圈,双手绷了绷,很趁手。

姚妮全身酥软,甜睡正酣,现在只需要把丝带往她脖子上一套,再一使劲……

六、放狗屁

小黑怎么也不敢相信,不到半分钟时间,自己怎么就走到了死亡边沿。

他用手捂着喉咙,喉管已经被撕裂,正突突往外冒血,止都止不住。

就在小黑把丝带准备套进姚妮脖子那一瞬间,姚妮一口咬住了他的喉咙,小黑只觉得身子一软,两臂失去了杀伤力,像丝绸腰带一样垂下,这时他才意识到,自己犯下最大的错误,是让一只看似熟睡的狗,将利齿紧贴着自己的喉管。

“其实,我一开始就知道你不可能是我的旋风转世……笨蛋,仇老大设下这个局也算煞费苦心了,可是,你们一开始就错了,错得离谱,哈哈,你们你不知道——旋风它……其实——是一条母狗!当年我是靠喝她的奶才熬过那个冬天的。”

小黑已经说不出话,但目光里依然流露出不肯服输的神情。

“还不服是吧?哈哈,我再告诉你,本来,一开始,你胸毛上的体味的确骗到了我,但是,你不该放屁。

放屁?小黑惊讶得放大瞳孔,迷惑万状。”

“是的,你说你的名字叫旋风的时候,放了一个屁,可惜,那味道完全是一个卑鄙小人释放的臭气……明白吗?你死就死在,你不会——放狗屁!”(散客月下2008—7—23上海)

伯爵森林

两百年前死去的普鲁士伯爵留下一道禁令,至今仍被人遵守,甚至,遵守禁令的不仅仅是人。

一、划地为牢

德国人以严谨、自律闻名世界。

在德国,基本上看不到“严禁XX”“此处不许OO”之类的警示牌,但似乎人人都活在一种无形的戒律之中,大街上,行人、自行车、汽车各行其道,行人横穿马路绝不闯红灯——哪怕马路上没有车影,哪怕是半夜一点喝得醉醺醺的酒鬼,也不敢逾越规则。

有个德国哥们给我说过这么一件事:一天半夜回家,路过他家附近一个街口,遇到红灯,尽管四下无人无车,但也不敢过马路,乖乖站在路边等着,等了很久,红灯依然闪烁,于是蹲着等……蹲累了,再站起来,再蹲……终于,天亮了。

天亮以后,马路对面出现一队工人,开始干活,这哥们这会儿才发现,这是一伙地下管道修理工,那所谓红灯,是他们昨天挖开马路后设置的行人警示灯。

我哥们总算……酒醒了。

德国人守规矩高的最高境界是——划地为牢。

德国公共场合实施全面禁烟,在大街上想吸烟了怎么办?广场旁,公园草坪边都设置有吸烟区,标志是地下一个大圆圈,烟鬼们都站在圈内吞云吐雾,那情景与中国古代传说中的“画地为牢”何其相似。

话说春秋时期,中国人若在集市上抓住小偷,便在市场上划个圈,展览贼们的嘴脸……

柏林大街街面很干净,却见不到清洁工,也是因为德国人能够自觉寻找垃圾桶。

但有个地方超级脏——公共汽车站,公交站属于街边吸烟区,遍地烟头多到可以组合成一个“牢圈。”

最著名的“划地为牢”莫过于现代史上臭名昭著的“柏林墙”了,二战之后,德国一分为二,柏林也被分为东西两城,东德政府定都柏林,竟然砌起围墙将盟军占领的柏林西区圈在其中,禁运禁行。

偏偏东德人要往牢圈里钻,柏林墙存在二十多年间,东德盛行西逃之风,穿越柏林墙的手段花招也是层出不穷,所有西逃方式中,最常用的方式就是挖地道。

有人逃亡,警察当然要追,这时候就是考验逃亡者速度的时候了。

挖地道的人会在地道中段悬挂一块警示牌:“你正在离开苏军管制区!”

逃亡者只要爬过这块警示牌,东德警察立马止步。

二、 哥特森林

我住在柏林西郊的奥斯多夫……我不知道该称其为“街”还是“村”。主干道街面宽敞,现代化设施齐备,挺有点都市味道,岔道均通向森林牧场,有农庄也有乡村别墅。

我家附近有一片森林,我每天晨跑都要穿过这片林子。

林中树木大小高矮参差不齐,松柏还没脱去墨绿色的冬装,灌木、中乔木已经开始绽放出嫩黄色的新芽,一些阔叶乔木却在抖落满身枯叶。

穿过这片森林需要些胆量。

天色尚未完全透亮的时候进入森林,林中因幽暗而显得有些诡秘,林木间横亘着许多朽木,有人工砍伐的,树杆就势倾倒子树桩旁,一任青苔布满躯干,有被风连根拔起的,根须裸露在空中。有的树杆上隆起树瘤,有的树皮剥落,呈现出以张张怪脸,有的树枝节剥落出一只只大眼睛。空气中夹杂着腐叶与青草的气味,我相信,晨跑者与遛狗人进来之前,这片林子是幽灵的世界,或许,幽灵都附体在鸟类和松鼠身上吧,曾有一只黑翅膀大鸟掠过我的头顶,我抬头,在鸟腹见到一张人脸。

我打了个寒噤,感觉自己正置身于哥特小说的阴暗场景中。我给这片林子命名为“哥特森林”。

我每天在晨曦透过枝叶时踏上林间小道,穿过林子时正好可见朝霞满天,跑出林间道,眼前豁然开朗,森林东面是牧场,牧场旁有农庄,路边牧咖啡屋有早餐可吃。

咖啡馆是农庄旧仓库改建的,原木板拼装的简易桌椅,土得掉渣。

咖啡馆老板厨艺很棒,我很喜欢吃他煎的荷包蛋,橄榄油打底,撒上椒盐,盛在白瓷盘子里,蛋白边沿油煎过的蛋脆勾出一线焦黄云霞纹,嫩蛋白烘托着一轮圆滚滚的蛋黄,动刀叉享用那一瞬间,朝阳刚好从东边牧场地平线上升起。

荷包蛋、黑面包、奶酪香肠,再加上一杯热咖啡,标准的德国早餐养眼、滑舌又暖胃。

埋单时,我顺口赞了一句,“您煎鸡蛋的手艺德国一流!”

“哈哈……”咖啡馆老板是个快乐的胖老头,他道谢后,低下头,附在我耳边瞧瞧补充了一句:“您吃的鸡蛋是小母鸡今早下的,只有您才配吃这种新鲜食品。”

“太荣幸了……那么,他们——”我冲邻桌客人努努嘴:“他们吃不到新鲜鸡蛋吗?”

“他们只配吃昨天的,我不会卖最好的给他们。”老头脸上露出不屑地表情。

邻桌都是晨练者,除了国籍不同,我看不出我与他们还有什么其他的区别。

“因为您不遛狗……狗会打搅伯爵休息……奥斯多夫人都不养狗,那些遛狗的家伙都是从别的地方迁来的。”

“伯爵?”

“是的,路德维希—冯—奥斯多夫伯爵,我们这个村庄原先是他的封地,所以村庄就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以前这里是一篇沼泽,伯爵来这儿,种树,铺草,有了森林和牧场,我们的祖先才有了生计,好几百年了,伯爵最讨厌狗,狗总是让牧场上的牛,猪圈里的猪不愉快,过去我们这个村庄是不准养狗的。”

“一百多年前?就是说,伯爵早就……见……见上帝了”我差点没说成“见鬼”。

“那是当然,不过,伯爵的魂魄还在呢,他舍不得离开他的森林,照看着呢……林子里还有三棵香榧树是伯爵亲手种植的,明儿您找找看。”

三、 枯叶圈

林间小道都是遛狗的人踩出的,狗狗们喜欢四处乱穿,小道因此而杂乱无序。

奥斯多夫居民族群很单纯,几乎是清一色的日耳曼人,居民们养的狗狗种群则十分庞杂,凶悍的牧羊犬,乖巧的腊肠犬……更多的是我叫不上名字的狗类,几乎见不到两户人家遛同一品种的狗。

我这人生来怕狗,见到遛狗人尽量绕道走,尤其是见到那些体形庞大,看上去脱离狼性不久的猛犬,更是远远躲开。

那天早上空气很湿润,跑没多久,天上下起了蒙蒙细雨,跑进林子里,雨是淋不到了,但林间弥漫着的雾霭凉飕飕的,朽木上的青苔散发出腥味,路又滑,让人很不舒服。

我高一脚低一脚,一心想尽快穿过森林,不料,在走到一根独木桥前时,桥对面出现一双闪烁蓝光的狼眼。

一根圆木横架在沟壑之间当作独木桥,沟壑的另一边是一条蜿蜒于林间的小路,转过这条路就是牧场了。

但此刻,一头毛色乌黑,身形巨大的狼犬站在桥头,我说不清这狗属于什么品种,但看得出它对我绝不友善,更糟糕的是,它的主人不在身边。

我犹豫片刻,转身就跑。

身后传来一声野兽的咆哮,还有兽爪飞踏草叶的摩擦声,显然,那畜生已经跨过独木桥向我追过来了。

我不知道那畜生追我有何贵干,但我是一名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绝不想与一条狗发生什么纠葛,只好不要命地拼命跑。

慌不择路,我也不知道自己究竟跑到哪儿了,跑着跑着,脚下一滑,摔了个英雄啃枯叶……我被一地枯叶滑到,爬起来,不见了黑狗。

起身拍怕衣服,抬头一看,那大狼狗竟然在距离我三米多远的地方绕圈。

我摔倒在三棵大树下面,枝桠光秃秃,树叶落在周围,形成一个直径约六米的大圆圈,那黑毛兽类正围着枯叶圈转悠,看看树叶看看我,就是不敢过来。

我正纳闷,一个高个子男人从小道那头跑了过来,黑狗冲他一声呜咽,开始撒欢。

谢天谢地,狗主人到了。

那男子拍了一下狗脑袋,然后跑到我跟前,不停向我道歉,并反复询问我是否受伤。那狗儿竟然开始向我摇尾巴。

“没事,没事……”我说,谁还会跟狗一般见识啊。

冷静下来我也明白,其实主要怪我自己,我要不瞎跑那狗也不会追我。

我们一道走出森林,狗主人是个挺和蔼的中年人,一路闲聊,这才定住我的惊魂。

“奇怪,这狗儿为什么追到那树下就不敢再向前了?”我问那狗主人。

“哦,是您得到了奥斯多夫伯爵的保护呢……以前我也不信,今天相信了,听当地老居民说,这块土地原先属于一个叫奥斯多夫的伯爵,您刚才摔倒的地方不是有三棵树吗?是当年伯爵亲手种下的……据说伯爵不喜欢狗,呵呵,看来是真的。”

几天以后,我又找到了那三颗老香榧树,抚摸着树杆仔细端详,这树长得还真结实,翘翘树杆,当当响。

等等,树皮上好像有字……的确,有人曾在树杆上刻写过一行字母,由于年代太久远,伤痕已经愈合成字形疤痕。

字母组合出的语句是一条禁令:“Das Betreten von Hunden streng verboten!”

——严禁狗类进入森林!

原来,这片土地上所有的生物都很……严谨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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