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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梦归处(01)

迫于生活的压力,找自己专业相关的工作无果后,我再度成了酒吧的一名驻唱歌手。时隔一年多,我又弹起了那些熟悉的旋律,只是大学时唱歌还能勉强地被叫做梦想,如今再重操旧业就都是生活所迫了。有时候,生活会毫不留情地给你两记响亮的耳光,你却也只能选择忍气吞声,反抗不得。

在我和海琴的努力之下,她的父母开始不再那么反对我们的事,但我很清楚他们还是会担心,我能给得了海琴什么?恐怕除了那所谓的爱情,一些可以说得天花乱坠的誓言也再无其他。这样的情况之下,我又想起和前女友陈琳琳分手的原因:你给不了我想要的生活。现实绝对是爱情的最大仇敌,没有物质的爱情始终是虚无缥缈的,人可以没有爱情自在地活着,但绝不可能仅仅凭借精神上的富足就能够击倒物质上的荒芜贫瘠。

对于那些生命里的人,真的不用感觉得遗憾,所谓的抛弃、离开也只是成长的必经之路罢了,谁会陪你风餐露宿?谁又陪你烛光晚餐?应该庆幸没有在最青春美貌的时候遇见那个人,因为我们要的,终究不是那一场足以天崩地裂的爱恋,而是天长地久的温暖相伴,一个能够爱到骨子里的人。

古城的生活节奏慢得有些慵懒,似乎每个人都不想走得太快,以至于街道上总是有那么点拥挤,尤其当旅游团经过,街道更是显得窄了许多。古城里街边的商铺多是银器首饰,民族服装,特产小吃。沿主要街道的一侧是一条水渠,水浅而清亮,这水来自巍巍苍山,又要注入洱海,它估计也受到了慢节奏的影响,不愿以过快的速度离开这迷人的小镇吧。阳光下,流水的灵动样子总会让人想要把生活里的所有不愉快通通忘得一干二净。水渠旁高大的古木静静地守护着这条隽永的青石板街道,游客如果走累了的话可以找一处木凳小憩,任树影稀疏变换,看看来往的行人,听听街边小店里播放的极具民族特色的音乐,感受一下别样的生活乐趣。

我唱歌的酒吧位于古城里一条古朴的街道,它是外国游客在大理的集散地。在这里中西风味店,珠宝店,古董店,扎染店,画廊,铺面林立两侧,琳琅满目,而最有生活气息的当然要数一家连着一家小酒楼了。在这些古朴的小酒楼发呆,看书,聊天,看人来人往;你也完全可以把自己灌醉,等着有缘人前来搭讪,虽然这里的人都是善良的,可也别忘了多留个心眼,毕竟这个世界总会让人始料未及。

酒吧叫“陌上花开”,老板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单身汉,酒吧里的人都叫他阿鹏哥(大理白族称呼女性为“金花”,男性为“阿鹏哥”),他讲话总会让人觉得特别有亲和力。第一次见面时,我本来称呼他为阿鹏叔,但他说那样显得他很老,所以让我也称呼他为阿鹏哥。

在酒吧唱了一个星期,感觉还不错,虽然酬劳不如北京后海的酒吧那么高,但也没那么忙碌,最起码不用挤公交挤地铁,堵车堵到心碎。

这天,海琴下班回家时正好赶上我准备出门,于是她就蹦蹦哒哒地黏上了我,非要到酒吧给我加油助威。到酒吧时,阿鹏哥见我带了个女孩,硬是要请我们喝酒。小酌后,我到酒吧台上演唱,海琴在下面边喝酒边手舞足蹈,不时还大声喊叫。她表现得如此张扬,与周围安静的气氛太不搭调,有人用异样的眼神看着她。可结果呢,在她大声喊叫完之后,陆陆续续有人加入了她的行列,酒吧慢慢跟着躁了起来,那些异样的目光也不见了踪影。她就是这么一个特别的女孩,在人群里是那么与众不同,让人赏心悦目。

凌晨一点半点,我留意到了不远处座位上的海琴,她已经趴下老半天了,估计是睡着了。上了一天班铁定累得不成样子,老老实实带在家里不是更好?可她非要跟我一起来遭罪。我很快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准备下班,海琴依然趴在桌上,我过去却发现了一个严重的事情:老板请的酒居然被她一个人全喝光了!她真的自己把自己给灌醉了……

我背起海琴,拎着她的包往外走。这时她嘴里还说着胡话:“再来三瓶,姐姐我今天开心,继续喝……不醉不归……”说完立马作呕,我真害怕她在我背上一吐为快。

阿鹏哥突然跑来问我:“女朋友没事吧?需不需要帮忙的?我开车送你们回去?”

我说:“没事,我们住得很近的,很快就到了。”

“那你们路上小心!”他边说话边为我开了门。

我们走后酒吧里就只剩下阿鹏哥一个人收拾打理,看着格外冷清。我突然好奇他这样的年纪身边怎么也没个伴?这么质朴,热情好客的男人竟然也被爱情给遗弃了?以后一定要找个机会问一问。

出了酒吧,我们一路沿街向东。街上已经没什么人,偶有牵手经过的情侣,他们不时朝我们看过来。海琴还没酒醒,时而闹腾时而安静,我想现在即便是把她扔大街上,她也不会有任何的反应吧。

背着最爱的人走在古老的街道,走在回家的路上,走在通向明天的时光里,这该是莫大的幸福啊。只是幸福这个词绝对没那么纯粹简单,在一起时有多幸福,分别时就会有多痛苦,它永远是一个没有终结的进行时。

生活又平静下来,每天都有规律地重复着,海琴隔三差五到酒吧给我加油呐喊。我们在这个人间天堂般的地方,感受着爱情的甜蜜与幸福,日子一天天默默向前。海辰依旧忙着上班挣钱,因为她的肚子一天天大了起来,她也得为了孩子出生以后做足准备。

转眼,秋天的第一片叶子开始落下,天气也渐渐冷了起来;我和刘洋、陈枫的联系也越来越少,偶尔的视频聊天也变成了简单地挥手寒暄。似乎,我们所拥有的那些友情也开始微微泛黄,再随风凋落。

季节轮番更替,苍山顶开始出现零星的白,冬天也悄然而至。这里的冬天不下雪,但今年却和以往不同,破天荒地下起雪来。

傍晚的时候,天空突然飘起了雪花,入夜前已如鹅毛般大小,地上的积雪并没有迅速融化,而是渐次累积,踩上去都会发出咯吱的声响。“陌上花开”酒吧比前几个星期更为冷清,只有零星的几位顾客,这样的天估计大家都去看雪了吧,毕竟对于这里的人来说,这场雪实在是太稀奇了。

我看到阿鹏哥在吧台处调酒,就走过去问他:“你怎么不去看雪?如此难得的下雪天错过了很可惜的。”

他抬起头看了看外边,又开始低头调酒,好像这场雪并没有让他情绪出现半点波动。相处了几个月,我也发现阿鹏哥并不仅仅像外表上的那样幽默风趣,有时候他会因为调一个酒的味道而忧郁焦虑一整天,也会因为某个顾客喝酒闹事而大打出手。对于我问有关他的生活他的过去,从来都是只字不提,他的故事也慢慢成了这个酒吧里最不能被知道的秘密。

“小郑啊,过来过来,你帮我品尝品尝这杯酒?”阿鹏哥招手让我过去。窗外的雪下得很肆意,漫天的雪花将世界装点成梦境里的宫殿。我突然想看到雪融化后的样子,也那么肆意地顺着街边的水渠奔流入海,然后蒸发蒸发,不留半点痕迹。

阿鹏哥让我帮忙品尝的酒是一款三层颜色的酒,淡淡的红蓝白三色依次向下排列,我举杯端详片刻,然后抿了一口。

“味道挺特别的,让我再品品。”我回答阿鹏哥。

每下一层,酒的味道就愈加浓烈,最后一层居然有些烧喉,喝完之后又特别想要再来一杯,它有种让人欲罢不能的神奇力量。我竖起了大拇指:“阿鹏哥,这是我喝过最神奇的酒!它有名字吗?”

阿鹏哥笑了,然后走到窗台边看着外面纷纷的雪花,看了一会儿他回头说:“这酒我给它起名叫三味人生,你看如何?”

我回答:“上层泛着甘甜,中层略有些微涩,喝到底又有点灼烧的感觉,最主要的是每一次酒味的变化都会与上一层的味道产生特殊的反应,在颜色上也是巧妙自然地衔接在一起,三味人生的名字很贴切。”

阿鹏哥喜出望外地说:“这酒我调了好多年,今天终于可以如愿以偿,这款酒不久就会成为我们酒吧的金字招牌。”

调了好多年?我突然好奇,阿鹏哥怎么会这么执着于调出这样的味道,于是我问他:“依我看来,这款酒里面肯定有很多故事,阿鹏哥如果愿意的话可以跟我分享分享。”

他没有回答我,而是走过去把酒吧里零星的几个顾客都叫了过来坐到一起,把刚才这款三味人生奉上。我们边喝酒边聊着下雪这件事,我们当中有一个人高马大的东北爷们,一个越南黑妹,一个不修边幅的小作家,还有我这个一穷二白的落魄青年。毫无例外的,大家都对下雪都有着特别的感情,因为冰雪覆盖下的世界才是最美的,这种美是极为纯粹的美,没有半点污浊。

阿鹏哥在我们一群人的极力要求下,终于松口,肯破例向我们讲述了他的故事。事实上,他对雪的情意才是最深刻的,以至于对眼前这场雪漠不在乎。

阿鹏哥说:“曾经沧海难为水,瑞士归来不看雪。倒不是这里的雪不够好,而是有些东西早被掩埋在二十多年前的那场大雪里……”

一九九二年,阿鹏哥以全额奖学金留学比利时,那年我刚刚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不巧的话应该被亲生父母当做垃圾扔在了孤儿院门前的垃圾桶里。

为什么会选择比利时?阿鹏哥说在他念小学的时候,他老爸手上戴着一块比利时产的手表,当时那块表可是他最喜欢的东西。阿鹏哥经常趁父亲睡觉取下时偷偷拿走,第二天上学的时候到学校里面和同学炫耀,为此还被揍了不知多少次。直到有一天,他老爸终于忍受不了手表经常被偷,索性把那块表送给了阿鹏哥。就是那样样一块普通的手表,让他在留学时选择了比利时。

阿鹏哥说,他在比利时留学的日子非常精彩,他找了在一个剧组做临时演员的兼职工作,日子过得差不多跟好莱坞电影一样精彩绝伦,炫酷到爆。说完他到柜子里翻出了几张珍藏版的CD,给我们见识见识一下当年他的大作。的确我们也在那些电影的片段里看到了阿鹏哥的面孔,虽然演的都是无足轻重的小角色,但无可挑剔的是,阿鹏哥的演技绝对一流,就他的本色演出比一些成天只会对着镜头搔首弄姿的专业演员强了不止多少倍。

到比利时留学的第二年,阿鹏哥的人生出现了重大转机,他认识并爱上了一个富家女,女孩名叫雪莉。雪莉是一个美丽迷人的女孩,她就像童话故事里的完美公主,最不可思议的是她还爱上了阿鹏哥这个砍柴少年。

那年冬天,他们的爱情迅速蔓延,同比利时的大雪一起散落在了比利时的山山水水,最后在大雪覆盖下的圣母教堂他们私定了终身。

讲话的时候,阿鹏哥脸上透着幸福,我们都觉着他现在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

但世俗的眼光总有偏见,砍柴郎就只配找个丫鬟,过着粗茶淡饭的日子。雪莉的父母特别不愿意自己的女儿嫁给这个没权没势没钻戒的中国男人,他们根本不愿意自己的女儿跟着阿鹏哥回国。无奈之下,阿鹏哥只好拼命赚钱,想通过这样的方式得到雪莉父母的认可。但因为挣钱心切,阿鹏哥跟人走私被抓,虽然他的罪刑还不至于蹲监狱,但身处异乡的他却被人诬陷,给人顶罪而含冤入狱。

监狱像是密不透风的地窖,生活完全的暗无天日,每天相伴着一群流氓混蛋。阿鹏哥说,在监狱的日子过得很慢,开始的时候人还会因为理智而出现对世界的愤懑和怨恨,想着马上就会被无罪释放,还自己公道。再然后就失去了时间的概念,觉得这样的日子也挺好,对出狱再也不敢有任何的期待。最后,居然开始害怕走出监狱,觉得自己就像只老鼠一样爱上了洞穴,爱上了臭水沟。

自由是属于自由的人,而心向自由的囚徒显得那么可笑。不过,十年的暗无天日最终还是换来了自由的生活。

我问他:“那后来呢?后来你出狱后就没有跟雪莉再见面吗?”

阿鹏哥说:“我找不到她,后来我听一个朋友说,在我出狱的前两年她和一个中国小伙私奔了,然后就没有了消息。”

我说:“看来雪莉对中国男人也有不一般的情结,就像当年你对那块瑞士表一样!不过你挺亏的,要是当年你也带她私奔……”

但事实上却是:阿鹏哥蹲了十年监狱!十年,可以改变的东西太多太多,比如一个人的信仰,两个人的爱情,甚至人们曾经笃信的至理。阿鹏哥以为挣足了钱就可以给雪莉幸福,但却给不了她自由,因为他已经没有了自由。十年的牢狱之灾,人的一辈子也基本就毁于一旦,最可恨的是直到现在那场含冤入狱的官司依然申诉无门!

阿鹏哥顿了顿,眼睛死死地盯着外面纷飞的大雪,好久好久没有说话。看着看着,他开始老泪纵横起来,我们也跟着流泪。他让我们把酒迅速搅匀一口闷下去,霎时间有股辛辣的感觉窜入五脏六腑。

阿鹏哥突然转过身问我们:“年轻人,你们有梦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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