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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记:自古多情空余恨(3)

一开始还没什么,后来被熊熊发现了,她就问我每天这么火急火燎的去干什么,我不好意思说去健身馆,怕她发现我的秘密,就只好厚着脸皮说我回家写小说了。

“你还在写你那些花痴女爱上高富帅的小说?咱能不能有点追求,不能自己追不到女朋友,就天天在小说里幻想啊。”熊熊一张口,我就后悔了,早知道还不如告诉她我要去健身馆呢。

“这回不一样了,我要直面现实,写一个平凡少年征服女神的故事。再不写那种身边一堆莺莺燕燕的高富帅了。而且这一次我写的不是青春文学,这次是实验性的纯文学,是奔着文学奖去的。”虽然很尴尬,我还是得给自己辩解,不然她开会的时候都能拿这个吐槽我。

“祝你早点拿诺贝尔文学奖我的大作家。”

“国外的咱不能指望,能拿矛盾文学奖就行了。”我们边走边说,已经到了楼下,她去停车场取车,我坐公交车回家。这就是穷人和富人的区别,尽管我满腹才华尽管我自视甚高可是我下班要去挤公交,尽管她很胖很蠢可是她有很多房子和车子还有很多人恭维而且还是我的上司。我讨厌拿财富物质去衡量一个人的价值,但这个社会百分之九十的人,都是靠财富来衡量别人。

所以我觉得十分孤独。

但再孤独我也是一个人类,比鸡鸭鱼牛羊猫狗,对不起,猫狗得删掉,因为它们是宠物,它们有专门的高级的医院,超市里卖的它们的食物比我吃的食物种类还多,他们的首饰玩具衣服的价格也都是我可望不可即的。所以我就只是比鸡鸭鱼牛羊之类的动物厉害一点,不用面临随时被杀了加入肯德基豪华午餐的危险。

为了排遣这种孤独,我尝试睡觉,尝试写作,尝试疯狂吃东西,但都不如养一只乌龟来得有效。有时候看着它一发呆就是一整天的样子,我就觉得上帝对我还是不薄的,毕竟龟的生命也是漫长的啊。

有时候夜深人静写完小说因为思念别人的女朋友而睡不着的时候,我也会听听歌什么的。听的最多的就是那首谢天笑的《让我走》—— 让我走,带上我的身影带上脚印让我走。让我走,让我走,向着流淌在身上那无缘无故的河流。

可是去哪儿呢?去遥远的以后,去浩瀚的星球或者无人的星球?那只会更孤独更寂寞吧。比起美好的过去,我更不敢面对的是未来,未来我必定会变成一个遭人嫌弃的老头子,头发会白会掉光牙齿会黑会掉光,皮肤会布满斑点变得松垮垮皱巴巴,浑身没有力气摔一跤可能就去见马克思了。

一想到悲惨的未来,我就更觉得现在太可贵了。所以我就请了长假,反正工资也没多少钱,多写点小说就补上来了,我还不如把有限的时间用在对女神的无限喜爱上。

这样我的生活就变成了白天去健身馆犯花痴,晚上写小说。因为去的时间多了,女神也注意到了我,但她要么就是在纠正别人的动作,要么就是陪来找他的男朋友去吃饭,就算独自一个人的时候,也是带着耳塞听歌。

有一次我趁着她全神贯注看书的时候,在休息房看到了她用手机听的歌,是杨丞琳的《带我走》。真让人伤心,我听谢天笑,她听杨丞琳,我们之间隔着一百个牛奶咖啡那么远。

为什么是牛奶咖啡而不是本兮或者张翰同学?因为牛奶咖啡有一首歌叫《越长大越孤单》——多年以后,你回到我身边。不安全,充满了你疲倦的双眼。看着我,也告诉我,你是否,依然相信童话?你曾对我说,每颗心都寂寞。每颗心都脆弱都渴望被触摸。但你的心,永远的燃烧着。永远的,不会退缩。越长大越孤单,越长大越不安。也不得不看梦想的翅膀被折断。也不得不收回曾经的话问自己,你纯真的眼睛哪去了?

(四)

童话里都是骗人的,爱情小说里也一样。我虽然写了无数爱情故事,可是轮到我自己要谈恋爱了我还是一筹莫展。眼瞅着自己未来的女朋友在跟别人谈恋爱,眼瞅着她对我视而不见,我竟然无动于衷,或者只能假装无动于衷。

可是除了看着我还能做什么呢,我总不能走过去说,美女,你以后要做我的女朋友的,就不要和这个男生来往了。

或者趁她男朋友不在的时候对她说,你和你这个男朋友早晚要分手的,你以后要做我的女朋友的,所以晚分不如早分,早点跟我在一起吧。

且不论她信不信我,就算是信我,当她看到我一副穷困潦倒的文艺男青年样,当她知道自己以后要落魄到跟我这样的人谈恋爱,她会更加珍惜她现在的高富帅男朋友吧。

而且万一她反问我,那以后的以后呢,做了你的女朋友就不会跟你分手吗?如果做你的女朋友也是要分手的,那我干嘛急着和现在的男朋友分手,你哪儿点比他强。

她要是真这样问我了,我还真会被问得哑口无言,因为我们最后也是分手了,而且即便是恋爱的时候,我对她也不够好。

唉,这种事情想起来可真让人内伤。

因为总是请假,我被开除了,看我不爽的倒不是熊熊,而是熊熊的上司,他有一个表妹的堂哥也喜欢写广告文案,完全可以取代我,看我整天不务正业,正好就把那个堂哥安排进来了。

失业就失业吧,我倒是无所谓,反正工作的地方离健身馆那么远,我也不想去了。唯一的遗憾是还没有用公司的名义把宋泽香约出来拍照片。以后是再没有这样的机会了。不过机会都是人创造的,没有这个机会还会有别的,比如很快我就在健身馆楼下找了份打印的工作。

因为我写小说很快,很多人都叫我打印机,所以在打印社工作还是挺适合我的,打印机进打印社,算是找到了组织。而且工作足够清闲,我可以没事就去楼上的健身馆看看我的宋泽香同学,还可以跟她一起上班一起下班一起吃午饭。

她早就发现我了,可是她故意装作什么也不知道的样子无视我,这让我非常恼火,这也是为什么后来我追到她之后对她不太好的原因之一,我受不了别人长期的无视我。

有一天我实在忍不住了,就趁她独自吃饭的时候跑到她面前,想把憋了很久的话一口气全告诉她,可惜还没等我开口,她先说话了:“终于忍不住了吧!”

“什么?”

“没什么,我还以为大作家的耐心比一般人强呢。”

“你认识我?”

“不然你以为呢?”

“所以这么久以来,你一直是看戏一样看着我在你周围团团转?”

“反应还挺快。”

“这算是表扬?”

“算是吧。”

天地良心,世界上竟然有这样的人,碰到认识到人也不打个招呼,故意无视对方。水瓶座女生都这样吗?(水瓶座女读者看到这里请不要生气,你要非要生气,那就,那就随便你!)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喜欢我吧?”她竟然这么直白。

“算是吧。”事到如今我也豁出去了,反正我本来就准备好了表白的,虽然发展过程出乎了我的意料,但只要结局圆满就好了。

“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一定要回答吗?”

“一定要。”

“从你寄照片到我们公司的时候吧。”

“天哪,那足足有半年多了吧,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呢?”

“没准备好,怕被拒绝。”

“那现在就不怕了,还是你已经准备好了。”

“还是怕,还是没完全准备好。”

“那要不我再给你点时间准备准备?”

“不用了,咱们这不是已经开始第一步了,我只要等你跟你男朋友分手了就行了,在你们分手之前,我可以先做你的朋友。”说完这段厚颜无耻的话之后我不知道怎么的有种小时候考试作弊被老师发现的感觉,她看我的眼神,就像是当年监考我的老师。偏偏这时候,饭店里竟然放起了那首歌词里有一句“你终于做了别人的……”的歌。

我欲哭无泪,心想以后再也不要来这个饭店吃饭了,这时候不是应该给我配一首《泰坦尼克号》的主题曲做背景音乐吗?

“那不是我男朋友,你误会了。”

“不是?不会吧,我都看到你们不止一次手牵手吃饭了。”

“那我是哥哥,虽然不是亲哥哥,但是也和亲哥哥差不多。”

很多年后,关于这个哥哥的问题,在我这里还是一个谜,我还是坚持认为那是她的男朋友,可她始终坚持说那是她的一个哥哥。我当时没有勇气找她口中的哥哥证实,后来那个所谓的哥哥去了国外,再也没回来。再后来我和她也分手了。于是这个谜就永远成了谜。

捅破了窗户纸之后,她再吃饭的时候就会叫上我,或者我去叫她。按她的话说,如果不是我一副坏叔叔的样子,她早就主动的来结识我了。

她说当初她跟着哥哥离开家到这个城市工作,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我原来待的那个公司,因为我的推荐,她的照片选上了不少媒体,但是她并不知道幕后的推荐人是谁。因为我一直没有联系她。后来联系她给她支付照片使用费的是我的同事,联系她拍新照的也是我的同事。她去公司的时候,也没有见到我。但是她知道我的存在,因为熊熊跟她介绍过我。说了我当初是多么声嘶力竭的推荐她,还一天到晚的盯着她资料表上的信息看,却始终没能鼓起勇气打一个电话过去。

熊熊在背后就这样把我卖了,但是我并不怪她,我知道她是一番好意。胖子都没什么坏心眼,她可能也是看人家姑娘不错,想撮合撮合我们吧。

那次去公司,熊熊还送了我的书给她。她留了自己的地址给熊熊后,熊熊还故意带我去纹身,目的就是制造我跟她相遇的的机会。结果我个蠢货,遇到了也没跟人搭讪。熊熊还以为我见了真人失望了,以为我觉得人家没照片好看呢。也就没再撮合我。

绕了这么大一个圈子,完全是因为她太矜持,我太傻,其实我平时不这么傻的,只是陷入了爱情里,智商才降低了。(读者:蠢就是蠢,不要拿爱情来当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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