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顺郭敬文尹浩洋
阅读提示本埠今年四月连续发生的“持刀入室蒙面抢劫强奸”大案,近日破获。令许多人想不到的是:作案者是一个刚18周岁的乳山籍年轻人,他作案的动机只是“没有钱花”。
这是一个怎样的犯罪心理?他又产生于怎样的社会背景下,善良的人们应该从这起案子中思索些什么?
(一)夜幕下的凶神
港城烟台的春天是美好的。
就在这样的美好夜色中,芝罘区范围内却连续发生了几起入室抢劫案。
1998年4月13日夜半时分,文化宫附近的“天美美容店”里,来了一个浓眉大眼的年轻人,说是要“干洗一下头”。这么晚的时候了还有“生意”上门,虽然美容店里只有一位服务小姐,但小姐还是很高兴地上前为其洗起了头。头洗完后,小伙子又提出要进行按摩,小姐也愉快地答应。后背按摩完了,小姐柔声请客人转过身来的时候,眼前却出现了一把雪亮的匕首!
“你还真以为我是来按摩的吗?”浓眉大眼一下子成了凶神恶煞。
惊恐的小姐转眼间就被五花大绑在按摩椅子上,小姐的嘴也早被东西堵上了。
“凶神”从这个美容店里抢走了700多元现金和镶金戒指银戒指等一批物品……
1998年4月28日晚,这个“凶神”的身影又出现在芝罘幸福十六村的“新新美容店”附近,但当晚这个店里不止一个人在,这个身影晃荡了一阵后悄然离去……
第二天晚上,这个“凶神”同一个年轻女子的身影共同出现在幸福十六村附近。俩人时而相依相偎地柔声细语,时而相距相背地嗔声粗语:不了解底细的人,怎么看这一对身影也像热恋中的年轻人。
经过一家美容店的时候,“凶神”的眼光对店门上挂着的大锁注视了良久……
过了段时间,这家美容店的窗上,出现了一个不祥的身影。不一会儿,窗玻璃被撬开了,一闪身进了这家美容店——“凶神”落地后的第一个动作,是把窗帘布迅速撕下来,把自己下半截脸面遮挡住了:“我看过的警匪片里,人家不都是这样干的么?”“凶神”一面遮掩自己一面高兴于自己的聪明。
“谁呀?”店里间的女人醒过来只问了一句,眨眼间,她也像“天美”的服务小姐一样被五花大绑起来——她的命运比那位小姐还要糟糕:不仅790多元钱被掠走,同时被“凶神”掠走的还有一部“爱立信”手机和一台“凤凰”照相机及4枚宝石金戒指等物品:总价值7000余元!
在实施抢劫以后,“凶神”又对被害人实施了强奸。
约摸半个多小时以后,“凶神”的身影又同那先前陪伴他一起出现的女子处在一起——街上的行人看到的又是一对热恋的年轻人了……
(二)刑警觅踪擒凶
不到20天时间,辖区发生了两起入室案:持刀、蒙面、抢劫、强奸——案件的严重性质谁都明白。芝罘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的刑警和立交桥探组的探员们,立即展开了周密的调查。
都是晚间作案,都针对“美容店”作案,都是持刀,作案人都是20岁出头、中等个头的年轻人,话虽不多但隐约能听出带威海一带口音——虽然两起案子的发生相隔之地不近,但如此多的相同点使刑警们果断地将两起案子合案处理。立交桥派出所和南大街派出所的警察们都忙碌起来。刑警一队的刑警们更是格外忙碌起来。紧张的侦查开始了,从南大街派出所辖区到幸福派出所辖区,警察们以此为中心区划出一个大圆圈,有重点地进行了周密的排查。各派出所的户籍警们对辖区内的外来暂住人口、有劣迹史人群的档案进行了过筛式的检查;对辖区内外来“打工者”较多的单位的重点排查也在悄悄地进行着;汽车站、火车站、港站等外来流动人口密集的地区,也格外增添了许多双警惕的眼睛;夜晚的大街小巷上,各种各样的美容美发厅周围,悄悄地有了些闲逛的人……
各种线索纷至沓来,甚至有人举报:被抢劫的几家美容店有“猫腻”:他们店同张三李四等有各种矛盾,抢劫是“自己家里窝里反”,强奸是为了给对方加重罪名……
但俗话说得好:“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更何况这只“狐狸”还根本谈不上“狡猾”呢?“凶神”的马脚很快就暴露了出来——
烟台市公交公司经警队的人反映:他们公司里的人有个乳山老乡叫宋军,20来岁,好象是今年4月从老家到烟台来找活干。本来穷得要命,这几天忽然“阔”起来了,前两天折旧处理一台照相机,手头上还整天摆弄着个“大哥大”——不过他那个“大哥大”没有充电器充电,舍不得打。说不是他的吧,他还给老乡留了个“大哥大”手机号码,说是有事就给他打电话……
刑警们取得这个手机号码一对照:有了!这个号码正是“4·29”凌晨“持刀蒙面入室抢劫强奸案”中被抢走的那部手机!
警察们紧急行动,一连串的特殊取证工作迅速展开。几乎所有的疑点全部指向这个叫宋军的年轻人身上。
宋军,男,不到20岁,乳山育黎人,原在原籍“笙歌集团”工作。以后因为和一个比自己大4岁的女子谈恋爱,同家人反目,遂同“未婚妻”离家出走,到烟台只楚村赁屋居住。其经常活动的地方在老乡较多的市公交公司、烟草公司、幸福镇及乳山等地。公安人员迅速在上述各地进行了监控布置——一张天罗地网布开了!
5月8日下午两时许,郭敬文、刘兆勇等化装成经济民警的“正宗警察”正在公交公司的大门处认真地履行着自己的“角色职责”,忽然连续有公交公司的两位同志来报告:“那边!宋军和他对象来了!”
(三)羁押所里的采访
记者在南郊的看守所和拘留所,分别采访了宋军和他的“未婚妻”隋某。
这是一对儿典型的“法盲”:初中都没有毕业的宋军自然不懂多少法律,自称“俺是中专毕业的”隋某,也是个糊涂人。因而在这个特殊环境里进行的特殊采访,也给我们留下了许多反思。
回顾以往,宋军坦承自己“初中都没毕业”的历史,“我不愿念书,就是不愿上学,所以早早就下来了。”
我们的眼前不由得出现了市区那些角落里的游戏机厅:那里聚集着的逃学的孩子,你可听见了宋军的坦白:韶华时代与学校结怨,你最后会走到哪里去?
宋军说他和隋某到烟台来,是想找活干、挣钱的。但只找了一家,就再没有了信心:在“华联”附近的一家小饭馆,宋军被招工当改刀厨师,没干几天因为他确实什么也不会,就被人家辞退了。俩人从此没有了信心,隋某还曾经提出过“不行咱们俩去卖血吧”的想法。
那些“传销神话”“快速致富”的故事吸引了多少渴望的心!可是更多的年轻人是否知道:山鹰有了翅膀才能冲天。没有立身的本事只有发财的冲动,年轻人离家出走“闯社会”,该是多么脆弱的希望、又是多么危险!
宋军承认抢劫、蒙面、呵斥被害人“不准说话”,他基本都是从录像厅的那些录像片中学会的。
我们是不是应该再次思索一下如何对待那些角落中的简陋录像厅了?整天活动在这样的氛围中,青少年的社会道德乃至法制意识又怎会逐步加强?
“为什么专门选择美容厅实施抢劫?”宋军几乎没有思索便回答:“那里女的多,一般不敢反抗,连强奸她,她都不敢反抗!”
又是一个老话题!面对犯罪行为,我们为什么要软弱地给犯罪嫌疑人提供可趁之机呢?
隋某好歹也是职业高中毕业的,但当宋军提出自己要出去“偷或干脆抢几个钱花”的时候,隋某的反应起初是“不让”,之后便是默许……
这能简单地用“被虚假的爱情蒙住了法制的双眼”来解释么?
隋某一直不相信宋军在她的眼皮底下实施了强奸。她确信后,刹那间她的眼睛里涌满了泪水。
“我没话说,真的没话说。我很失望,我原先还以为……”她反复叨念的只是这几句话。
记者临走时问宋军:你现在最想对隋某说几句什么话?他想了半天说:“我对不起她。因为我强奸了那个女的……”!
他没有想到他更对不起的是那些被他暴力侵犯的人,他对不起的是这个社会的善良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