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的十月份,因为心情的缘故,我选择了回到老家去看一看。我总觉得城市里的生活有或多或少的压抑,就像读大学的时候一样,我又一次选择了逃离。
我能清楚地记得小时候的很多事情,尽管有些事情甚至是那些孩子的面孔已经模糊不堪。村庄的变化还是很大的。我经常会在某一个瞬间想起村庄。春夏秋冬,挨个儿想来想去。有时候想着想着就泪流满面。
子轩和小溪是姐姐的孩子。我每一次看到他们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自己很小的时候。他们现在玩的游戏我几乎都没有玩过。我甚至都不知道,在村庄里也可以有这样的童年。
读大学之后,在村庄的时间就变得很少。每一次回来都是在假期的时候。暑假回来的时候也少,我会去北京,在哥哥的屋子里看书写字,上网。在寒假,我都会在最短的时间之内回到村庄。
我记得,每一次回家的时候,黑狗都会跑很远的路来接我。它摇着尾巴,在我身边窜来窜去。我喜欢这样的场面,黑狗是在洪水退去的那一年来到我家的。已经有十几个年头了。而就在今年,它去世了。
我写这个小说的目的,其实就是一种怀念。用那些单纯的往事来救赎这些城市里的欲望。我知道,我经过的童年你可能也有,甚至比我的要精彩很多倍。但是,这毕竟是一段不可复制的时光,在记忆中,有它独有的分量。
写这个小说的时候,就像大学里写的那个夭折的小说一样,在深夜。每一次都是怀着沉甸甸的心情去讲述,等讲完之后才知道,能够把这些讲出来,其实就是一种救赎。在写这个小说之前,我一直在看两本书,卡勒德.胡塞尼的,《追风筝的人》还有《灿烂千阳》。我是在看完这两本书之后才想到救赎这两个字的。
这个小说在春节的时候又差点搁浅,现在想想还有些后怕。我的文字在很久之前留给很多人的印象就是:忧伤。大概是那个时候的一种做作吧。但是,这个小说感觉,你一定不要想到忧伤,如果你偶尔难过了,就说明,你也经历过这样的生活,如此而已,并没有任何的标签。
我对自己现在的状态很不满意,关于工作,误入歧途到现在,还不知悔改。关于生活,没有像自己给家人讲述时那样的安逸。关于未来,有一些计划已经在心里,就等时间来逐一把它们实现了。
有一个朋友问我,小说里面的事情都是真的么,怎么看着都跟真的似的?很感激这样的话,说明,我讲故事的方式还是有可取之处的。
当我们从少年的懵懂开始转变的时候,多多少少都会有一些不情愿。所以,我们身边就该出现那些让你能够安然接受这些局面的人,爱人、朋友,或者是某某。所有这些,都是我们必须要经历的。
有很多人读到了我的小说,并且给我莫大的支持和鼓励。如今,我也将要在城里度过所有的岁月,庆幸的是,我身边还有很多人,他们关注我、陪伴我。
我想,我一定会感谢很多人。
因为,生活一直都在继续。
温暖老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