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是人类的审美创造。服装中包含着人类对美的认识,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并有着自我独特的气质。经过漫长的历史发展,服装已经成为人类最重要的社会文化现象之一。它穿着在人体身上,与自我的形体共同完成了人对自我外貌的体认与把握。
本章主要从理论层面阐述了服装与美的种种表现形式,探讨了服装中一些重要的文化内涵。基于服装是人体外包装这个观念,对服装款式设计中的形式美进行了初步剖析,并指出了现代设计与服装发展的重要关联。
服装是文化现象,是人区别于其他动物的重要标志之一。服装最初的出现是为满足人类实用的需要。在人类漫长的发展历程中,许许多多因素都对服装产生了影响,形成了千姿百态的服饰文化。服装伴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而演化,从束发文身到以树叶、兽皮作为遮羞、御寒之物;从栽桑养蚕、种棉纺纱到今天的现代化成衣生产,服装经历了一个由原始粗糙到精致高档的演变过程,在此之中的服装映射出自我的种种文化现象,成为我们文化记忆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我们不是有“佛靠金装、人靠衣装”的俗语吗?对人而言,服装是第一生存要素。人猿相辑的开始正是基于我们人类懂得穿着,懂得服装对于人类身体有多么重要。
自从人类懂得穿着以后,就有了装饰的要求,就有了美的意愿。美是人类特有的精神现象,是人类一种高级而特殊的情感形式。
服装美体现了美的本质,体现了人的本质,也体现出美与生活的本质关系。因此探究服装美,必然涉及对美的本质探索,对人的本质和生活的本质的理解。
一、美与服装
(一)美的根源
马克思认为人区别与动物的特征在于人的一切行为都是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又认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从不同角度说明人了的本质与特征。前一段话是就人和自然的关系,分析人与自然的关系,分析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在于人是自由创造的主体,动物只能适应自然,人不仅适应自然,而且能改造自然。改造自然是一种有目的有意识的活动,制作服装就是人类的有目的有意识的改造自然行为。而后一段话则表明人的生存绝不同于动物的生存,人必须生活在人的群体之中。在这个群体中,每一个体的人和其他个体之间存在着错综复杂的相互关系,这个群体可以理解为社会,这种错综复杂的相互关系可以理解为社会关系。如:我今年十八岁,在学校,对老师而言是学生;在家庭,对父亲而言是孩子;在超市,对收银员而言是顾客;在公共汽车上,对司机而言是乘客;在博物馆,对解说员而言是观众……实际上,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从属于一定的社会形态。人类的有意识的自由活动,从一开始就是带有社会性的有目的的实践,早期人类制作服装也不例外,因此,我们说服装有着丰富的社会性内容。
人在社会中生存,可以理解为生活。对社会生活的理解,必然涉及人的本质。社会生活是人类特有的生存方式。人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劳动,自由地而有意识地创造,这既体现了人的本质,也是生活的基本内容。社会生活的本质是实践。实践是人类有意识有目的的改造自然的劳动。人如果离开了劳动,离开了人的实践,就无法生存,人类社会也不可能存在,生活也是空的。
美就根源于人的实践,根源于人的生活。美的事物引起人们的喜悦和爱恋,这虽然离不开一定的感性形式,然而这种喜悦和爱恋的根源并不在于感性形式本身。美的事物之所以能引起人们的喜悦和爱恋,是由于其中包含了人类的一种最珍贵的特性——实践中的自由创造。自由是对必然性的认识与把握,自由创造是人类按照自我已经认识到的客观必然性,也即是客观规律去改造世界,从而实现人类目的和要求的物质活动。自由创造是目的性与规律性的统一。两者在社会劳动实践基础上统一起来。人类社会的劳动实践,一步又一步地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因此,人们的认识,不论对于自然方面还是社会方面,也是一步又一步地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即由浅入深,由简单到复杂,由片面到全面,由浅显到深刻。人对必然性和规律性的认识,也应是一步又一步地由低级向高级发展,人的认识越全面深刻,人也就越自由。因此,人的自由创造是一步又一步地发展起来的,人类制作服装也不例外。
(二)美与劳动
自由创造之所以能决定美的产生,首先是由于在创造实践中形成了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满足了人类社会自身存在的基本需要;其次,由于创造实践推动了历史的发展,没有创造就没有人类历史的发展,社会生活中的一切进步都与创造紧密相关;再次,在创造实践中,人类看到了自身智慧、勇敢、灵巧、坚毅等积极品质。这些品质能普遍地为他人所喜爱,劳动者本人也能在自由的创造中收获成功时的巨大喜悦和满足,在这个社会中最大限度的实现自我存在的价值,体现自我存在的意义。所以在实践中的自由创造是人类最珍贵的特性。这一珍贵特性的形象表现就是美。在对美的体察中,人能够获得种种喜悦和满足,能体验自我存在的价值和意义。由此我们可以断言:劳动创造了美。
劳动是一种自觉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人类制造工具,改造自然界,使自然为自己的目的和要求服务,这是人类劳动和动物劳动的本质不同。在这些劳动工具和劳动产品身上必然会打上人的意志的印记。这些意志的印记传达出人类的主观意志和人类改造自然时的创造性力量。因此,人类能够在这些劳动工具和劳动产品中直观自身,看到人类自己的理想与理想实现,从而产生喜悦与满足。但是在生产劳动中,并不是一切都是美的。劳动工具和劳动产品要达到美,除了自由创造这个前提以外,还有一个自然性的形式问题——形式美。
人们在生产一件产品时,不仅要考虑到实用,还要体现出人对形式美的自觉运用,以便满足进一步的审美要求。而事实上,并不是在一切产品中两者都能有机结合起来,有些产品虽然有实用价值,但形式是不美的,这样也不能成为审美对象。衣、食、住、行是人生存的四大要素。衣列在首位,可见其在人们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这是因为在衣、食、住、行中,服装具有最高、最普遍的审美需求。
二、形式美及法则
形式美是指生活、自然中各种形式因素(色彩、线条、形体、声音等)的有规律的组合。在人类自由创造的长期活动中,逐渐发展了人对各种形式因素的敏感,例如对线条、色彩、形体、声音等因素的敏感,并逐渐掌握了这些形式因素各自的特点。对这些形式因素的特性,一般人都能感受得到。特别是艺术家和设计师,他们对这些形式因素非常敏感。例如画家对色彩的敏感,雕塑家对形体的美感,音乐家对声音的敏感,他们非常熟悉这些形式因素,并将它们有规律地组合在一起,为表现一定的内容服务,放出美的异彩。
形式美是从美的事物中剥离和提取出来的抽象的美。形式美和具体某事物的美的形式有紧密联系。具体某事物的美的形式体现出该事物的形式美。形式美和美的内容有紧密联系,美的形式不能脱离美的内容,内容与形式和谐统一、密不可分,共同构成美的对象。在具体的美的事物中,人们对美的感受都是由直接的形式引起的。长期的审美活动使人们反复地直接地接触这些美的形式,从而使这些形式具有相对独立的审美意义,即人们接触这些形式便能引起美感,而无须考虑这些形式所表现的内容,仿佛美就在形式本身,而忘掉了它的来源。其实所谓形式美不过是人们在审美活动中对许多美的形式的概括反映。这些形式因素,如与其相关的条件发生变化,它的特点、意义也相应地发生变化。
人类在创造和欣赏美的活动中不仅熟悉了各种形式因素的特性,而且对各种形式因素之间的联系加以研究,总结出各种形式美的法则,形式美法则成为人们在审美活动中对现实生活种种美的抽象反映。各种形式美的法则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现列举以下几种主要法则并加以说明。
(一)整齐一律
整齐一律或者叫单纯齐一,这是最简单的美的形式。在单纯中见不到明显的差异和对立因素。如色彩中的某一单色,蔚蓝的天空,碧绿的湖面,清澈的泉水,明亮的阳光等,单纯能使人产生明净纯洁的感受;齐一是一种整齐的美。如农民插秧,秧苗非常整齐,株与株之间保持相同距离。单纯的型按照一定的间距上下左右反复排列,从而形成一种整齐统一之感。在这样的整体形态中,细加区别就能体会到基本造型单位在反复中出现的秩序感和节奏感。
(二)对称均衡
“对称”指以一条线为中轴,左右(或上下)两侧均等的方式,如人体的眼、耳、手足等都是左右对称,左右对称能体现出方向、位置的差异。以一点为对称中心,将某个基本造型单位以一定角度(例如:30°、60°、90°、120°,能整除360),置于点的周围反复作回旋放置组合配列,可以形成放射状的对称图形。在自然界的动物、植物身体中都能看到对称的情况。无机物中也有丰富的对称实例,如结晶体。“均衡”的特点是对称轴或对称点上下左右的基本造型单位不必相同,体量上大致相当即可。均衡较对称更富有变化,非常自由。均衡在静中趋向于动。
(三)调和对比
调和与对比反映了矛盾的两种状态。调和是在差异中趋向于“同”(一致),对比是在差异中趋向于“异”(对立)。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相接近的东西相并列就出现调和,例如色彩中的红与橙、橙与黄、黄与绿。它们之间有相似点或类似性。对比是把两种极不相同的东西并列在一起,使人感到鲜明、醒目、振奋、活跃。如色彩中的红与绿、蓝与橙、黄与紫。矛盾的差异存在于客观事物之中,对比是事物矛盾的显现,对比性和调和性都是人们在客观世界的长期接触中总结出来的观察和体验事物矛盾的法则。无调和就显现不出事物的对比,无对比也显现不出事物的调和,对立统一决定着两者有共生共灭的关系。
(四)比例
比例指一件事物整体与局部及局部与局部之间的关系。例如,我们平时所说的“匀称”,就包含了一定的比例关系。古人宋玉所谓“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就是形容女人体态比例的美。比例可以用数的关系表现出来,如人们非常熟悉的黄金比。黄金比亦称黄金率、黄金分割。黄金分割自古希腊以来被尊重为最美丽的构成典型,即1:1.618,矩形的短边及长边的比例符合这个比例时就是最美的。明信片、旗帜、名片、书籍封面等设计中广泛运用这个比例,也更容易引起美感。
(五)节奏韵律
节奏指运动过程中有秩序的连续。构成节奏有两个重要关系:一是时间关系,指运动过程;一是力的关系,指强弱变化。把运动中的这种强弱变化有规律地组合起来加以重复便形成节奏。在音乐、诗歌、舞蹈或电影等具有时间形式的艺术中,节奏能明显地通过听觉和视觉的方式表现。在节奏的基础上赋予某种情调色彩便形成韵律。韵律使人感受到节奏的变化和统一,感受到节奏的主次与和谐。节奏内容不管多么单一,只要延续重复的变化形式,就可以产生韵律感;节奏内容不管多么复杂,只要是有规则的重复,形成有秩序的变化形式也能产生韵律感。
(六)夸张
夸张是运用其丰富的想象力来扩大事物本身的特征,以增强其表达效果。夸张多用于文学创作和漫画艺术之中。在服装设计中,借用夸张这一表现手法,可以取得服装造型的某些特殊的感觉和情趣。一般来讲,服装造型的夸张部位多在肩、领、袖、下摆等处。夸张的运用应注意其艺术的分寸感,以恰到好处为宜。
(七)多样统一
多样统一是客观事物本身所具有的特性。事物本身的形具有大小、方圆、高低、长短、曲直、正斜;质具有刚柔、粗细、强弱、润燥、轻重;势具有动静、徐疾、聚散、抑扬、进退、升沉。这些对立的因素完全可能体现在同一件事物上,这就形成多样统一。多样统一是形式美的最高法则,也可以称为和谐。多样统一法则的形成是和人类自由创造的日益丰富相联系的,人们在创造一种复杂的产品时需要把多种因素有机组合在一起,既不杂乱,也不单调,形成整体的和谐。多样统一要求统一而不单调,多样而不杂乱,统一中见丰富变化,多样中见规则秩序。这一法则包含了整齐一律、对称均衡、调和对比、比例、节奏韵律等因素,所以一般都把多样统一作为形式美的最基本法则。
服装是实用品也是艺术品,对服装的设计和选择取决于不同人的社会角色的现实需要,因此,文化观念必然反映在服装中,成为我们设计服装时必须思考和遵行的问题。
一、服装的起源
人在告别猿猴时期以后,为了获得更好的生存条件,抗拒自然灾害,不断改造和利用自然为人类自身服务,在客观上促进了手和脑的发展。手发展的结果使人类直立行走,生物躯体的体魄发生变化,有了美丽的体型;脑发展的结果使人类有了越来越强大的精神力量,内心世界中有丰富的情感和复杂的思维。人类的身躯成为外在体貌和内在心性的结合体,灵与肉完美统一。服装就体现和衬托了这种灵与肉的统一。关于服装的起源众说纷纭,谁也无法解释原始人的服装到底是什么样。依据现有考古资料和研究成果来看,原始服装至少具备三个特点,即御寒、遮羞、装饰。
早期的人类与动物有一个相似之处,那就是体表也有御寒护体的皮毛。而正是火的使用促进了人类身上过去像其他动物一样具有的体毛不断退化。用火烧烤食物使人类得到了更为丰富也更利于肌体吸收的营养,加快了智能的发展。智能的发展促使人类进一步掌控和使用火,加快体毛退化,最终人类不得不创造衣物护体御寒。而自从人类在劳动中逐渐认识到自己的创造物——物质财富的重要性之后,就开始特意保留与保存这种物质财富。出于护体和御寒的需要,服装成为人类最早创造的物质财富之一,当然它也成为人类最早的具有个体归属性质的私人物品。
而原始服装的装饰功能则与人类对自我身体的另一种装扮形式——文身,息息相关,据现有考古资料及其研究成果来看,世界上所有文明的早期阶段几乎都存在过文身的情况。文身的出现往往还早于服装,这是因为在生产力不发达的人类早期社会,绘制文身比制造衣服更容易,更能表现人类自身的美。一些附加于身体的饰品,如手镯、项链、腰带、头冠等也因此发展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