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在革命初期的制宪过程中,法国人仍有自救的机会。按法国革命所秉持的民主和契约原则,自由乃国民意志的统治,而这一原则在当时的法国仍存在着一种与传统接轨的古老解释:国民意志是体现在国民的习俗中,而法律是源于习俗,受制于习俗,人只能“发现”和宣布法律,而不能用自己的玄想去创制法律。然而非常不幸的是,曾在漫长的历史中培育出法兰西民族伟大力量的传统观念,如今面对的却是抛弃时代和地方影响、建立一种全新制度的“政治决断”。
在法国革命者看来,过去的历史无非是不断损害、妨碍自由的记录。他们只知“这世界不应受羊皮纸和既有权力的统治,而应由清晰的理性来统治,它能化繁为简,拆除横亘于国家和民主制度之间的一切屏障,给予每个国民以治理自己事务的能力”。他们没有意识到“如果单纯追求普遍的善,必将伤害分立的、大有区别的各个阶级的利益,到头来会丧失一切阻止邪恶的手段”。革命者要废止一切承诺,彻底摧毁一切历史积淀,他们“缺少谋略,只有普遍原则,这个原则就是:消灭过去,保护未来”。
这种口号是我们所熟知的,它几乎成了此后所有革命的特征。它曾使华兹华斯写下“生逢曙色多佳幸,天堂极乐属少年”的不朽名句,使我们的胡风喊出“时间开始了”的豪言;使“革命”一词完全失去了英国“光荣革命”——“辉格党史学”为维护其声誉,才把克伦威尔的“清教革命”定性为“内战”——所指谓的古典含义,即波里比阿所说的正义与秩序的“恢复”(revolutus)。今天的“颜色革命”似乎又使这一古旧含义得以还原。果如此,则有些人也许就不想“告别革命”了。
与我们今天一些人“生逢盛世”的感觉相类,用沃特金斯在《西方政治传统》中的话说,18世纪的欧洲人第一次感到自己的成就超过了古人,文艺复兴以来对古典希腊罗马的谦卑逐渐消失,于是便有了这种“消灭过去,保护未来”的激情,从中可以窥见导致法国革命的思潮中的一个最突出特征。在当时很多“启蒙哲人”(philosophés)看来,只有现代才是有价值的,而现代并非由过去自然发展而来。伏尔泰唯一感兴趣的是笛卡尔开创的“理性时代”,达朗贝也表达过通通否定既往的愿望。伏尔泰的大弟子孔多塞不但认为“烧掉整个历史记载,就能使世界获得解放”,而且在其论述人类精神进步的大作中,勾画出人类发展的十个阶段,认为自己生活于第九阶段,已经接近于达到具有“尽善尽美能力”的第十阶段。
这种相信人类历史贯穿着一个不断超越的有序计划的观念貌似历史,出于玄想者却多于真正的史实。它与其说是一种历史观,不如说是以终结历史为鹄的。换言之,它貌似动态的,其实却是静态的。这种哲学化的伪历史观,为后来的很多意识形态运动提供了一个方便的正当性框架。
因此,在阿克顿看来,那份“印出来不足一页的宣言”(指《人权宣言》)虽然“分量超过所有的图书馆,强于拿破仑的全部军队”,有着“笛卡尔式的明晰”,但它的最大问题却是严重缺少历史意识。为了消灭排他性的、不平等的封建特权,固然需要人人自由平等,一切财产都要受到保护的权利宣言。可是这些权利却是建立在过去的法律所不曾反映、人民也不熟悉的原则上;这些原则既不同于他们自己的经验,也不同于法国最强大时代的全部经验,它不是以传统、利益或任何悠久习俗作为基础;即将主宰未来的观念也“没有清晰地呈现在人们的意识中”。法国人丝毫没有意识到,脱离了传统的支撑,“如此毁灭性、无可抗拒的变革可能带来的后果”;他们“就像没有罗盘的船一样随波漂流,根本不知道会漂往哪儿”。
同样基于联邦主义的信念,阿克顿认为法国最具象征意义的事件并不是巴士底狱的陷落,而是8月4日。就在这一天,法国的贵族正式宣布放弃了他们的特权。马基雅维里当年就曾说过,打败法国也许不难,要保持和统治这个国家却殊为不易。他这里的所指乃是仍实行着贵族分治的法国。在阿克顿看来,正是贵族放弃特权的做法,使“有着古老自治传统的法国消失了,取代它的是一个实行民主制的法国。”20世纪法国革命史专家勒菲弗尔(Georges Lefèvre)有一着名说法,法国革命并非一整体性事件,而是由几个革命所组成。其中之一是他深入研究的农民革命,但同样不可忽视的还有发生在贵族和资产阶级精英内部的思想革命。在革命之前,不仅文人墨客和附庸风雅的小资,而且在蓬马杜夫人——她是伏尔泰的好友——等诸多贵族沙龙里,都把启蒙运动的普适性理性学说作为新奇的玩物加以品赏,而这种普适理性与“山南山北各有自己的风俗”的状态是不相容的,此乃贵族放弃特权的重要思想根源之一。
不过,这种激进思想最初还算温和中庸,甚至起着辅佐传统的绝对王权的作用。当时有不少人认为,发现了自然和人类社会的理性法则之后,改造社会的良方便是启蒙统治者,因为说服少数人总比启蒙大众来得容易。通过反对派、权力制衡和舆论之类的复杂机制进行治理,显然也违反理性主义的简省原理。这种学说告诉世人,只要权力至上的国家不为私欲所左右,它便可以完成进步的使命:“这将是一个改过自新的君主制时代。国王作为首席公仆,为了人民的利益而去干人民自己无法完成的事情。改革运动最终将建立起很多昌盛的、明智的行政管理机构。”这便是当时相当一部分贵族“希望借专制之手停止专制的运转”的原因。这些二百多年前的精英谋略,即时人所谓的“开明专制”,反映了科学和启蒙原则同专制治理方式之间的亲和性,不但为后来的空想家圣西门(这便是哈耶克把他称为“科学的反革命”的原因)所继承,在今天我们听来也依然耳熟能详。
贵族自残、王权旁落、教士被逐之后,只受一个等级势力支配的法国政坛,便成了走马灯似的竞技场。议员任期一度只有两周,议长也频繁更换,而每次议长选举都即时反映着舆论的变动、派系的沉浮和个人声望的升降,“委员会制度”和巴黎的“区治”又何尝不如此?这意味着政坛上只有“帮派”或“俱乐部”,而没有柏克意义上的“政党”。在这种格局之下,决策和立法过程之无序和暴烈,是可想而知的。没有健全政党的议会政治,非但不能成为平衡广场政治的有效机制,反而本身也变成了广场政治。这两种政治之间的区别是,英国的柏克在西敏寺痛斥那些只知维护“议会主权”的愚蠢议员之后,可以安然回家写他的锦绣文章,而罗伯斯庇尔几天之内就能一落千丈被送上断头台,马拉则被刺死在自己的浴缸里,为我们留下大卫名画《马拉之死》中那一脸凄凉的神情。
失去了旧制度的法律与传统的全部约束,“革命原则”也成了杀人最方便的借口,遂使“经过批准或认可的杀戮”不绝如缕。伟大的化学家拉瓦锡给友人写信说,就算有些过火的事,也是出于对自由、智慧和宽容的爱。甚至美国的杰弗逊对于“很多罪人未经审判就被处死”的9月屠杀也认为,“我对于他们的无辜跟别人一样痛心,但当时必须利用人民的武装,……难道不正是某种程度的盲目,才以这么一点无辜者的血而取得了如此巨大的成就?”而在阿克顿看来,这些杀戮是不能用任何原则加以辩护的,它们不能因为时局危艰和观念的对立而被神圣化。大革命期间的滔天罪行并不享有特权,它跟历史上任何罪行一样丑恶;共和派的暴行和他们指控绝对君主制犯下的罪行一样残忍,并不能因为他们是共和派而使其性质有变。阿克顿说,罗伯斯庇尔一生勤勉而简朴(20世纪又有两个类似的例子,一是日常生活严谨朴素的希特勒;另外一个,我出于礼貌不方便提他的名字),可他的血腥统治与路易十四或彼得大帝又有何区别?他的“牧月22日法令,可以让一切君主政体的残暴行径黯然失色”,因此只能把他打入“那群最可憎的人物之列”。当然,阿克顿对国王路易十六也毫不留情,“他密谋通过对他统治的人民带来大灾难、大毁灭,来恢复自己不受制约的权力……(他)在走向毁灭的时刻,内心依然盲目自满,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罪恶,对于他所浪费的机会和引起的痛苦懵然无知;他至死也不是一位表示悔过的天主教徒,而不过是一个死不悔改的国王”。把阿克顿这些话放在一起,可以得出的正反两面的含义便是,人民的反抗权是存在的,但是如果它突破了良知的底线,“解放”(liberation)与“自由”(liberty)之间可能就互不搭界了。自由,毕竟不意味着从道德中获得解脱。
阿克顿很清楚,人们热爱和追求的最美好之物是信仰和自由,然而“获得这两者的道路上却沾满血污”,它们经常变成对屠杀的呼唤,历史上的最邪恶者往往正是出现在追求这些美好神圣之物的人中间。这便是“历史学家们喜欢为那些经过涂脂抹粉的犯罪分子赞美、当作英雄一样崇拜”的原因:“执剑的强人后面,总追随着一群拿抹布的懦夫。先是犯罪分子进行屠杀,随后便是一大群学者来为凶手辩护。”阿克顿不由感叹道,从人性的角度说,“如今的世界一点也没有比过去有多少进步”。我们不可以漫不经心地看待这些话,因为它并非只对欧洲人而言。当年雅各宾党人大肆屠杀迫害保皇党和教士,与我们半个多世纪前的“土改”“镇反”打出的旗号并无大异,而后者的“沾满血污”肯定大大超过前者。今天的人们已经又把那些运动中的亡灵视为“成功者”,却几乎听不到有人替这些当年完全绕开司法程序而遭杀害的“成功者”说句话。他们似乎也被“懦夫的抹布”抹掉了。生活在自相矛盾中是会带来心理焦虑的,摆脱之道或为顺从道义的要求,表现勇于自我担当与反省的气概;或者忘却,这只需长时间的沉默就可以了。
正是基于这种充满道德情怀的历史观,即我前面所言阿克顿的历史解释“模型”,他才坚持认为,“问题不在于哪个具体的阶级不适合统治,而是所有的阶级都不适合统治”。这句本该像他的“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绝对导致腐败”一样广为流传的话却默默无闻,大概是因为它不像后者那样只针对当权的少数,而是如同古代的犹太先知一样,意在提醒属人的权柄——无论它属于一个人、少数人还是多数人——固有的危险。他认为,这种从世事变迁中总结出来的“历史真理”,应当对人类思想享有正当的权威,同时他又提到法国19世纪大学者勒南(Ernest Renan)的警告:这种超然的精神,注定会在“肮脏而残酷的党派斗争”中化为乌有。可见,兼史家、天主教徒和簪缨贵胄于一身的阿克顿,对于自己身后的寂寥,是有所预感的——因为现代人已经不相信先知了。
阿克顿:《法国大革命讲稿》,秋风译,贵州人民出版社,2004年5月
(原载于《南方周末》,2008年11月26日,发表时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