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另一边,我在春晓一顿豪餐外加一个星期的晚饭的利诱下,陪她去相亲。
我对于她才二十一岁家里人就给她安排相亲这件事很是不理解,但她表示,她妈非常担忧她将来嫁不出去,所以早早准备,并说明这个看不上不要紧,下面还有。这让我一度怀疑她妈是不是开婚介所的,捏着一把资源“中饱私囊”。
我们选好靠窗的座位开始了漫长的等待。
在百无聊赖地喝完第二杯柠檬水后,我跟春晓说:“第一次见面就迟到,除非他帅过吴彦祖,不然我就给他打负分。”
春晓喝了口水,慢悠悠地说:“别说吴彦祖了,只要比你后面那个家伙帅我就原谅他迟到。”
我饶有兴致地转过身,想看看是何方神圣,竟然能跟吴彦祖比。这一看不要紧,差点没把我含在嘴里的半口水给吓吐出来。
世界真是太小了。费子辰稳稳地坐在那里,看向我这边。
我刷地转回头,叱责春晓:“你早发现他了,为什么不告诉我?”
春晓嬉笑:“我看他一直盯着你,想看好戏来着。”
我抛过去一个白眼:“这种人我惹不起的,你少拿我开涮。”
我跟费子辰,不是一个水平线上的人,甚至,我们根本都不是一个世界里的人。
我们像是忘记了来这里的初衷,开始纸上谈兵讨论应对各种类型男人的招数。就在我们讨论到“如果男人醉酒后给你打电话代表什么”时,有人走了过来。
“我们又见面了,小美女。”一副跟我很熟的样子。
我努力想了几秒钟才认出来,眼前的这个人,正是那晚包间里挑衅的眼镜男。
我很假地挤出一丝笑容:“好巧哦,不过我们就要走了。”说着站起身来。
秉着惹不起还躲不起的原则,我拽着春晓拔腿就走。
缘分这个词,用在合适的人身上,或许是美好。但用在我这里,却成了惊恐。费子辰就像鬼魅般,不时地出现在我的生活里。
我手机里,还躺着那晚他挂了电话后发过来的短信:回到我身边,好不好?
我以为他迷糊中发错了人,便没有理他。可紧接着又是一条:梁初夏,你终会属于我的。
这下把我吓着了,以至于我认为他脑子是不是生病了。
春晓的相亲就这样被我搅黄了。
一路上我们都在讨论那个没有见到的人会不会真的帅过吴彦祖,而春晓对于我让她错失了一个有可能的对象感到非常不满。
我惊叹道:“原来你这么热衷相亲这种土得掉渣的事!”
她不理我,继续扼腕叹息:“怎么办?我就这么错过了我的吴彦祖……”
我懒得理这种顺杆爬的女人,于是没有搭话而是继续朝前走。
见我不再答理她,春晓才转移话题:“不过我刚刚仔细看了下,那个费子辰啊,皮相不错啊!”
我狐疑地看着她:“怎么?你看上了?那拿去好了,我还没动,新鲜的。”
“我说认真的,我看他盯着你看了好久呢,是不是喜欢你啊?”
这个话题我一点都不想再继续下去。且不说我们至今也并不算熟悉,就只冲他那怪异的眼神—好似他早就认识我、了解我一样—我就得躲得远远的。
春晓的手机响的正是时候,恰好结束了我自觉尴尬的话题。
“哦……我已经走了……不用了……有机会再约吧……”春晓敷衍地应着。
应该是那个相亲对象。不过对方似乎是个难缠的主,春晓没能敷衍过去,最后决定等他来接我们吃饭。
我本想劝说春晓放弃这顿颇有波折的饭,但肚子跟我抗议了,我就很没出息地应允了她继续等下去的要求。
在看见那个穿着粉色衬衫的男人向我们走来时,我和春晓都张大了嘴巴。我心里暗自骂道:他还真敢帅过吴彦祖。说真的,我从来没见过一个男人能将粉色穿得那样好看。
在简单介绍了自己的名字并表示了迟到的歉意后,我们就屁颠屁颠地跟在“吴彦祖”身后去吃饭了。
我一边欣赏着帅哥的背影一边在春晓耳边嘀咕:“你真是走狗屎运了!”
春晓得意地冲我眨眼睛:“怎么着,这都是我平时积德行善的原因!”
接下来的这顿相亲饭,吃得非常愉快。
花痴归花痴,不过我还是没忘记我们的目的,该打听的不管是方便的还是不方便的都一一帮春晓问了出去。
帅哥叫秦笑,年方二十六,澳洲留学归来,学的金融管理,目前在本市一家知名金融公司上班。
用眼下流行的话来讲,活脱脱的一个高帅富。
与我的花痴相比,春晓从始至终都表现得非常落落大方,当然,平日里她也一直很落落大方。我想说的意思是,他们怎么看都像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公子如玉,美人无双。
饭毕,我非常识趣地找了“下午还有课”这样的滥理由先闪了。
我给欧阳丹打电话,跟她分享了今天的见闻,她嚷嚷着这周末晚上一定要出来喝一杯,以庆祝春晓遇上佳人。我非常痛快地应了她,并表示现在想叫她出来一起逛街,谁知她羞答答地告诉我正和季铭在一起实在没空陪我。我只好骂了句重色轻友讪讪地挂了电话。
我百无聊赖地在大街上晃悠,想着给自己找个活动。不知不觉间就走到了电影院门口,左思右想反正没事做于是决定进去看一场电影。
由于不是周末,也不是晚上,影院里稀稀疏疏的只有几个人而已。我买完爆米花就优哉游哉地站在售票处挑选片子,然后就看见了周嘉承和黎素素,正手牵手嬉笑着从门口走进来。我瞬间的反应就是用爆米花桶遮住了脸,然后仓皇地转过身去。
虽然自上次医院之后我再没有见过周嘉承,但我早该想到同一所学校同一座城市以后碰见的机会肯定很多。可是我没有料到再次碰见他,我还是这样不自在。几乎是在没有反应的情况下,我努力筑起的坚强就坍塌了。
我根本就还没有做好面对他们的准备,于是趁他们还没看见我之前,抱着爆米花灰溜溜地从后门逃跑了。
他还是那样耀眼,以致不管在哪里,我都能一眼看见他。
都说,忘记前任最好的方法就是时间和新欢。这两样,我都没有。这样想来,心里竟很不是滋味。我宁愿他从此消失在我的生活里,不闻不见,任时间的长河冲刷洗净。可他却偏偏在我的生活里晃来晃去,随处可见。
我抱着爆米花木然地走在街上,冬日的阳光暖暖地照在脸上,可我却感觉不到一丝温度。
我多想周嘉承能跟我说句话,哪怕是一句抱歉。可他竟那样无所谓,什么也没有说,就满心欢喜地抛弃我然后拥另一个人入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