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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为了活着(上)

日近黄昏,无尽地荒漠呈现一派金色,无数道沙石涌起的褶皱如凝固的浪潮,一直延伸至远方的金色地平线。

慕怀风一直沉寂在铭文通鉴的修习中,浑然不觉时间流逝,不知何时,小姑娘叫停马车,瞥了一眼仍然闭目的他,不禁好生纳闷,这样都能睡着?

她将慕怀风唤醒,递了块烧饼给他,平淡道:“吃吧。”

少年收敛心神,缓缓睁开眼睛,接过那块有些硬的烧饼,对着小姑娘点了点头,才把烧饼送进唇里。烧饼很硬、很干,和那日在河沟旁吃的没什么俩样;慕怀风仔细的咀嚼着,想着铭文通鉴里的内容,不时拧了拧眉头。

小姑娘把他的神情全看在了眼里,想着就是怕你一普通人饿了,我才停下来吃点干粮,补充点体力。可你倒好,谢谢不说一声,还皱起了眉头?这烧饼你不是经常吃?在戒律司吃过一次粉蒸鸡就挑食了?

慕怀风不知道她天马行空的想法,依然沉寂在自己的世界,不时在脑海中推论演算阵法,遇到晦涩难懂的地方,眉头就皱得更深了。

看到他这样子,她越发生气,低下头,咬烧饼都更用力了些。

良久,靠在窗边的少年用手帕擦了擦手上的烧饼碎屑,抬起头看着她问道:“有没有水,这烧饼有些干。”

“这烧饼很干吗?我觉着挺好的。”

生闷气的席萝狠狠地咬了一口烧饼,没好气道:“我们要走出这片荒漠,大概需要半个月的时间,带的水有限,先忍忍吧。”

闻言,车帘外的青衣管事面露古怪之色,看了看手中纳戒,心想那么多的食物,非要给他一块烧饼?那么多的水,非要说带的水有限?

他笑着摇了摇头,心想越发不懂年轻人的世界咯。将手中的半边烧鸡放在一旁,从纳戒中取出草料和水,开始让站在一旁的高大枣红马进食。

慕怀风舔了舔嘴皮,他有些后悔,想着就该提前让彭光贵那家伙帮忙准备些食物;现在倒好,连水都没带,真真是考虑不周啊。

他瞥了一眼小姑娘,正见对方津津有味地吃着那块烧饼,内心叹了一口气,只得闭上眼继续吃自己的精神食粮。

待他闭上眼睛,小姑娘用手拍了拍初具规模的小胸~脯,看着手中的半块烧饼,轻声嘀咕道:“这烧饼还真的有些干。”

不过她没有喝水,她的想法很简单,自己怎么也算一个……呃,半个上司,自当以身作则;再说,如果现在喝水,岂非自己打自己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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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缝很宽,时间太瘦,悄悄地从指缝中溜走。慕怀风终于在出发后的第十六天看见了巍峨的城池,这让他松了一口气,想着终于不用再吃又干又硬的烧饼了。

不知是小姑娘有意还是只带了烧饼,在荒漠中的大半个月,二人吃的都是烧饼配水;这让慕怀风很是羡慕中午烧鸭、下午烤鸡的青衣管事,他也曾厚着脸皮向对方讨吃的,却被席萝的一个凌厉眼神制止了。

他暗暗寻思,一十三四岁的小姑娘都受得了天天啃烧饼,难道自己会受不了?他没有提什么意见,平静的啃着烧饼、平静的喝着水,平静的皱着眉头。

当然,这里的皱眉头代表着俩个寓意。

当马车驶进唐不拉王国的时候,席萝清绝的小脸上罕见的出现了一抹笑容。她也松了一口气,庆幸没有在荒漠中遭遇风暴,终是安全抵达了目的地,最重要的是,不用再和那家伙赌气了,烧饼的味道真的不怎么样。

说到底,终是年轻人的置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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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不拉位于锦州以南,隔祁连山脉与金陵遥遥相望,乃云阳王朝的一个附属小国,每年都要向山那边的帝都金陵进贡大量的丝绸和钱财。

以小姑娘的身份,若直接入驻白月宫,唐不拉那位肥胖国主都得跟在身前小心伺候着。可席萝没有那般做,而是让青衣管事赶着马车到了一名叫五凤溪的街道,在一家名为‘土里长’的酒楼住了下来。

慕怀风的房间坐南朝北,墙上挂着数株吊兰和数个驱散虫文的精致荷包;透过纱窗,正好可以看到熙熙攘攘的五凤溪街道。

此时少年正倚在窗前,看着街上的往来商客微微出神,他没有想这条名为五凤溪的街道是否真的有过凤凰,更没有想所住的酒楼为何叫土里长,而是想起了半个月前在戒律司想过的那些问题,南门鸿才当时说他的想法没有任何意义,如今想起来,还是没有任何意义。

他抬起头看着远处的连绵群山,想着一年前就是在眼前的祁连山脉被打落悬崖,那时候小姑娘应该恰巧在唐不拉吧?翻过这座连绵万里的群山,想必就能看见家乡外的那座桥和桥下流淌的河水了吧?还真的有些想念沧澜桥上的青柳和洛河的鱼虾啊。

这就是一年来,自己离家最近的一次了吧?

轻轻地敲门声打断了少年的思绪,慕怀风打开门,正见席萝抱着一个包袱站在门外,她穿着平时的那件蓝衣,显得清新可人,脸上却没有任何表情,显得格外清冷。

包袱有些大,被娇小的她抱着,总觉着有些可怜,但这可怜却格外认真,就有些可爱。

慕怀风微微愣神,下意识地往后撤了一步,对着小姑娘行了一礼,他从没有对比自己小的人行过礼,就算荆月也比他大三天,以至于动作有些生涩木讷。

小姑娘挑了挑眉,似没想到他会有如此动作,走进房间将包袱放在桌上,反问道:“唐不拉的太阳是从西边升起的吗?”

要知道眼前少年虽成了自己影卫,但从未有过尊称,更不要说行礼了;此时少年的突然动作,让小姑娘有些不适应,可更多的是说不出、道不明的距离感。

少年郎轻轻将门带上,解释道:“当初是你救的我,这半个多月来,更是对我照拂有加,这礼自然受得起。”

“当初救你,就如那个雨天的清晨一样,也是恰巧路过。至于为什么,我已经在主殿上说过了,一时兴起。”

小姑娘看着他,平淡道:“至于所谓照拂,更是你想多了,我只是觉着我的影卫,就应当完全属于我,包括生命。在我不想你死的时候,任何人都不能动你。”

她的这句话何其霸道,何其有底气!虽说是给眼前的少年一个理由,但更多的像一种无声的占有和宣誓。

不……不是无声,是掷地有声!

慕怀风看着她认真的神情,只觉着墙上的吊兰更加的清幽秀丽,就连荷包散发出的气味都不怎么难闻了。他想表示感谢,却不知如何开口,只得再次对着对方行了一礼。

席萝挑了挑眉,吩咐道:“朗殊,距离五凤溪百丈之外的开元大道,有着唐不拉最奢华的风月场所--望花阁,我要你在日暮时分杀了住在天字号的人,并将对方的脑袋带回来。”

慕怀风看着她,问道:“我能知道为什么要杀他吗?”

小姑娘似笑非笑,说道:“朗殊,看来你还没有找准自己的定位。记住,我的影卫,只需服从。”

“为了杀那个难缠的家伙,我为你准备了一套衣物、一块墨玉、一柄短剑,杀了他以后,你得将墨玉留在他手中,至于为什么要这样做……朗殊,你是个聪明人,自然能懂。”

她负手站在窗前,因为生得太过娇小,从街道上望去,就只能看见纱窗里秀美的脸。

在别人眼中,她就是一个可爱的邻家小姑娘;可又有谁能想到,她竟是江湖上人人喊打喊杀的魔教杀手?此时正淡然的下达着杀人命令?

慕怀风站在她身后,看不见小姑娘的神情,但他可以想像到她在说这些的时候,脸上一定很冷漠,恰如第一次在大殿上的惊鸿一瞥。

“朗殊,我知道很难让你平白无故地去杀一个人。但你杀的人还少吗?自你一年前被我救回苍炎神教,在教中试炼场,每天都有人死去,那些死去的人,又有多少是被你所杀?”席萝双手负于背后,看着五凤溪街道的往来人群,声音平淡无奇。

慕怀风有些难受,觉着是闻到了试炼场的血腥味,微握着拳头,沉默很久道:“为了活着,我别无选择。”

他说这话的时候很无力,脸色很苍白,就连手指都在微微颤抖。

小姑娘转身看着他,有些玩味道:“你现在是觉着愧疚?还是恐惧?又或者是……同情?”

少年没有说话,只是低头沉默,此时他的神情不再端庄,眼神不再明亮,那是一种改变不了现实的无奈,那是一种违背本心的茫然。

席萝小脸上闪过一丝嘲弄,“为了活着,别无选择?真是可笑的理由!你明知道杀人让你很难受,为何当初在试炼场不直接选择放弃抵抗,让别人杀死?死了,就不会受内心的煎熬了。”

“既然你现在站在我面前,就说明你当初已经做了选择。活着或死去,你选择了前者,可能你从未想过死亡,所以才会说别无选择。”

少年低着的头埋得更低了,他想起了第一次杀人后的不安,那天夜里他将胃里的东西都吐了出来,最后只剩下干呕,他不停地洗手,想将手上的血腥味洗去。

后来他发现,手上的血腥味可以洗掉,但心底的血腥味,却怎么也无法抹掉了,往后的时光里,他每多杀一个人,心底的罪恶感便会多上一分,直到变得麻木。

他很小心的将那份罪恶感尘封着,以至于都快忘了。是的,他一直都做了选择,但因不敢面对尘封已久的罪恶感,才一直声称:别无选择。

说到底,还是不能理直气壮、顺心意顺本心的活着啊。

可小姑娘今日将他的罪恶感尽数剥离,看似残忍,何尝不是一种解脱?

“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选择付出代价,既然你选择了活着,那代价便是内心的煎熬。”

席萝看着他,面无表情道:“此次刺杀,你自然要付出些什么,但不单会是内心的煎熬,倘若失败,你将失去的……将会是你的性命。”

“我说过:我的影卫,就应当完全属于我,包括生命。若你逃走或没按我说的做,在日暮时分,我不介意取走你的命,因为那本就是属于我的东西。”

“这一次同样是为了活着,你别无选择。”小姑娘的话很无理,但少年找不到反驳的理由、或说没能力反驳,席萝最后看了他一眼,离开了房间。

慕怀风低着头沉默,很久后抬起头看着将要落山的太阳,眼睛重新变得明亮,他拿起包袱出了房间。

他要去杀人,理由已经被小姑娘说了。

--为了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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