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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前世今生

与君结就三生石

爱走了,情灭了,我只剩下一个鲜亮的外壳,按部就班的上班,一日三餐形同嚼蜡的吃着,睡梦中全都是你的身影、你的笑容,一起经历过的点点滴滴占满我生活的边边角角,连一呼一吸间都是你。

你不曾离去,你在我心里,在我生命和灵魂里,每一滴热血里都有关于你的记忆,没了你,我的血凝固了,人也一下子冷掉了,只是一个行尸走肉,晃荡在嘈杂的人群里,寻找你的影子,在同色系的车子里,在某个类似的面孔上,和一个不经意的动作、眼神和语气里,不由自主的搜寻你,还有与你有关的一切记忆。

深深的感情,厚厚的回忆,一错再错,只到失去。

对你的爱已成为一种习惯,习惯了生活中有你,习惯了有你的快乐,习惯了被你拥在怀里的温暖和幸福,习惯了,习惯了……现在要习惯没有你的孤单,习惯你不在身边的心苦,默默地承受分离的痛苦,渐渐让你淡出我的生命,直到我们能相忘于江湖。

爱,刚开始时,是美好而纯净的,我们像两个大孩子,在天地间肆无忌惮的嬉戏,什么都不去想,只要单纯的快乐,和简简单单两颗相爱的心,手挽着手走过太多地方,每一个地方都留下你爱怜的眼神和我会心的笑……以为爱可以这样,在平淡中相依,在温暖的相伴中永恒,却不知道爱也有老去的时候,更要命的是它会顷刻老去,让那些天长地久、海枯石烂都化作笑谈,让在爱中越走越深的人一下子就背过气去,吸了再多氧也醒不过来。

料不到爱情只是此一时、彼一时的消耗品,谁认真谁伤得深。结婚其实一点都不难,只要不再对爱情抱不切实际的幻想,还有什么婚结不了的呢。于其在碰撞间彼此伤害,还不如远远的看着,看着,让天荒地老成为神话,让你和我的故事成为老电影。

“相濡以沫”或许令人感动;而“相忘于江湖”则是另一种境界,选择放弃强烈的感情来换取平稳的生活。这或许需要更大的坦荡、更淡泊的心境吧你我都是凡夫俗子,我们很平凡,我们也很悲哀,平淡到不能为自己的感情活着,悲哀到不得不伤害曾经相爱过的人。

在社会的压力和人眼皮越来越薄的今天,有谁能独活在自己的感觉里呢,对感情我是永不放弃,可这份坚持也要找到对的人,不然,坚持会变成纠缠,真爱会变成伤害,那就失去了坚持的意义,我也只有忍痛割舍,把生命中最纯美的一份真情打包冷藏,空运到北极的海上,让它永恒。一个人孤单的离去,是舍不得让爱变成伤害,是要放爱一条生路,回归广阔的天地,你我还能心存感激、彼此祝福!有那么多的甜蜜而幸福的回忆足以温暖清冷的人生从普通朋友变成情侣,这是千年修来的福气,风里雨里好不容易相伴着走过一程,你仍然是我最心疼的人,所有的伤害都可以忽略不记,原来真爱是可以永恒。天长地久的爱活在自己心里……若干年后,等你真的成熟了,会为失去我而后悔的,因在生命的沙洲里,我是你的一片绿洲,是那个真正懂你爱你的人。

懂你的伤和痛,用真爱呵护你脆弱的心灵,只可惜现在你还是一个大男孩,连争吵都是孩子般的淘气。亲爱的你还不够懂我,不知道我对你爱得有多宽容,其实我明白,正是我对你的这份宽容才让我失去了你,可我不能少爱你一点,因为太懂你!懂到不忍责怪,懂得受尽伤害后提起你还满脸温馨的笑,那些过往的甜蜜绽放在我不经意的笑靥里,听到的人不忍,看到的人心酸。

原来爱是千折百转的轮回,而前生,你是我辜负的人。看着你含泪的眼我心疼又不忍,可还是抛下你和娇儿去求取功名了……后来,功名未就、客死他乡。

今生,我苦苦找寻你,终于让我找到了你,相遇是那样的欣喜,我爱你用尽全心全力,可却又不得不看着你离去,像是从我生命里抽离,痛……不可言喻,我无声的悲戚,任你在我视线里消失,此一生我用来还前生对你的背弃。这债在今世偿还,我微笑着成全你要的幸福,淡淡的忧伤、淡淡的愁,前尘往事刻在心头。

亲爱的,答应我!来世我们我们做不离不弃的夫妻:“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让爱圆满,让情如磐石坚,如巍巍群山,任世间有再多凄风冷雨都为真爱让路,只留下最单纯的爱和最真的两颗相爱的心,快快乐乐的彼此依赖着度过平凡而温馨的岁月。手牵着手收集我们的回忆,细数着彼此的皱纹与白发,还彼此一个天荒地老。

想你,天堂的恋人

温暖的春日,和旭的阳光,微风轻柔摩挲她的面颊,透过窗玻璃,床上午睡着的女儿梦中正甜甜地笑,两个浅浅的酒窝向着脸颊开阔处荡漾开来,晕染在她柔柔的心湖中,浓浓的幸福让她的双眸有些湿润。

前一刻她还在菜场穿梭、在厨房里忙碌,不长的时间,她光鲜的身体已经徜徉在午后金色阳光的汹涌波涛中,稍稍倾斜着泼洒过来的阳光,将她的身影刻画在了阳台的墙壁上,似一幅清浅素描。

“有风吹过的时候,不要惊慌,那是我的双手轻抚你的面颊……”温柔、醇厚、磁感、朝气蓬勃的男中音回荡在耳畔,绵延在她的心里,陪伴她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十几年了,时间让她由一个少女成为一个少妇,由一个少妇成为一个母亲,尽管她心中的爱人早已去了天国,可是她一直固守着那份爱情。他爱她入心入肺入骨入髓。

她的“爱人”每天中午都呆在单位不回家,这正是她所期望的。爱人,这是别人赋予她对这个男人的称呼,每每别人提到她的“爱人”,她的心底便固执地反抗:爱人,并不是那个可以理直气壮地和你……的人,我的爱人早已去了天堂。是的,她在心里千万遍地呼喊,千万遍地啜泣:我亲爱的恋人,我想你。

她的恋人曾是一所著名高校的高才生,公派出国留学前夕被查出最终要了他命的病。在她的眼里,他是那么地敏感细腻、温柔多情、可暖可亲,可对于自己的身体,他却大大咧咧,对于已经比较严重的肝病他竟一无所知。出国不成,他就地参加了工作。可是他是那么地热爱读书,泡在图书馆里,他可以几小时不吃不喝,终致无药可治,风华正茂的年龄便离了人世。

她觉得自己不是一个勇敢的女子。他永远地离开她时,她的心,一寸一寸的,一点一点的,瞬间粉碎成了灰,世界没有了色彩。可是她没有选择随他而去。她的生命不属于她自己,她还有需要自己的母亲、年幼的弟妹。

男人回家时,她的心绪便会情不自禁地黯淡下来。他们结婚后,他将自己打造成了一个酒鬼、一个赌徒。他之所以能够走进她的生活,是因为他的心机,他的不屈不挠。她痛失恋人时,他追求她、照顾她、百般呵护她,他说自己很早很早以前就爱着她,虽然他自惭形秽,可是他说他会全力以赴地待她,他会不断地提高自己,他会给她幸福。

男人是个言而无信的人,他无数次地伤害过她,酒精是令他疯狂的毒药。他扯她如缎的秀发,他的拳头肆无忌惮地落在她娇柔羸弱的身体上,但他不毁她的脸,他在世人面前永远都戴着面具。他在女儿面前亦会戴着面具,对于花骨朵般的女儿,他那么地慈爱,那么的温柔,他陪她做游戏,他给她买玩具。但不谨慎时,他在女儿面前也会露出狐狸尾巴。一个风雨交加、电闪雷鸣的夜晚,他发疯时,女儿惊恐地站在他们的卧室门口,瞪着一双稚嫩的眼睛,看着那个男人的拳脚相加,看着那个男人一双充血的兽般的眼睛。

她洁白如玉的胸脯有男人留给她的永久纪念。男人的一拳落在她的心口时,她仿佛被抽了脊柱的小猫,佝偻在地上,原本素净的面庞没有一丝血色,她的两瓣嘴唇似飘在秋风中的花瓣,孤苦无依地瑟瑟颤抖着。那一刻,男人慌了神,他怕她会死去。当她终于用尽全身的力气站起来时,他的眼神,似一朵被点燃的火苗,那里夹杂着狐狸的狡黠、恶狼的凶残。

她没有泪水,在这个男人面前她永远不会流泪。她认为自己的泪水是圣洁的东西,泪水可以帮她清洗去身体中的尘埃,冲涮掉心灵中的痛楚。当她在无人的空间,看着晶莹剔透的泪珠纷纷落下时,她觉得它们是精灵,是天使,纷纷扬扬的,迷失在她视线的尽头。

胸口上的那一拳酿成了她心尖上永远的痛。血瘀积在凝脂般的肌肤下,痛,隐隐绰绰,时常袭击她的睡眠。那是一朵开败了的玫瑰,暗褐色,无精打采地凋零在她身体的隐秘处。当医生划开她洁白的肌肤,取出那块无法吸收的血凝块时,她的眼泪如决堤的江水,喷涌而出。那一刻她想她的恋人、她永远深深爱着的恋人。

可是她依然不勇敢,她不能去天堂赴她梦里千万次与他的约会。母亲离世,弟妹成人,现在她的生命依然不属于她自己,花骨朵般的女儿需要她温暖的怀抱。她亦不能和男人分开,与男人自“袭胸事件”后不再动拳头无关,只是因为她的小小的、蓓蕾般的女儿颤抖着求过她。

待女儿渐大,能够体谅她的痛楚时,她会另觅一处清静的住所,那里没有人性的虚伪,没有酒精的疯狂。她会种上一盆又一盆的花,在芳香扑面的阳台上,呼吸清新的空气,任由徐风轻柔抚摸她的面颊,用心灵和她天国的恋人对话。

拒绝融化的冰

“****!”小飞骂了一句夺门而出。冰儿面无血色的坐在沙发上,眼睁睁的看着这个所谓自己的男人肆意的摧毁自己的内心防线,然后气势凶凶的离开。她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但她知道自己肯定做了些什么让小飞不开心,所以无论那个男人说什么,做什么,她就只是一动不动的坐在那里,她不想去争辩也不想解释,她觉得没必要。

傍晚的时候小飞回来了,醉了酒,踉踉跄跄的伏在冰儿身边。他说了很多话,一直再说,说着,断断续续的,用一种没有人能听懂的语言组合,冰儿应该懂的,她懂所以她静静的陪在男人身边,轻拭他额头沁出的汗水,她只是不会用言语去表达些什么,因为她从来不认为声带发音的真实性有多大。

晴天总会给人一种特别的好心情,昨天的一切像是从未发生一样,小飞大口的吃着冰儿做的早餐,冰儿微笑着看着他,小飞轻轻的在冰儿的额头吻了一下,然后拿起公事包出门上班。冰儿感觉很舒服,一切终于回到原来的样子,她收拾完桌子,然后下楼,楼下的那间冰店是她开的,她喜欢店里那种冰凉而且带着甜的气味。

夜里的小飞又带着酒气回到家里,他变的疯狂,因为一本日记,那些有关冰儿对另一个男人的思念。屋子里的东西开始一件件变成碎片,冰儿躲在一角抽泣,她知道那日记是在他两在一起之前的物件,不过她没有解释的习惯,日记上是有日期的,她认为他该懂得,这时候的她只希望等他累了,细细的看那本东西,他就会明白。

发疯过后的男人,离开了屋子,带着眼泪,带着所谓舍不得还是内疚的眼泪。他躲在酒吧里,手里拿着的是冰儿的另一本日记,一本完全属于他的日记。他是了解的,冰儿的一切都让他熟悉的不能再熟悉。可现实让他做出了选择,他要放弃一个深爱他的女人,又不想负起背叛的责任,他是故意的,一切都是故意的,这让他不安,不安到只能借助酒精才能入睡的程度。

一个人的夜,冰儿对着的除了满地的碎片,就还剩下一份自己对自己的僵持,她还是犹豫自己是不是真的错了。那本被撕破的日记还在地上躺着,她将日记本轻轻捡起放在桌子上。尽管如此,她依然深信自己的男人会很快回来拾起那份误会,然后依偎在她身边轻声细语的道歉。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冰儿重复着冰店的工作,直到有人告诉她小飞要结婚了,她愣了,不知道怎么做,任凭时间随着秒针偷着往外溜,一天、两天、三天,离小飞的婚期越来越近了,她心里有一万种假设,最后她肯定,是因为她,因为他们之间的误会,小飞才会这么快和另一个女人结婚的。她需要做些什么,她犹豫着,犹豫中让她忘了关冰箱的门,冰沙、冰块、果冰融到了一块,花花绿绿的的冰水混合在一起很难看,如同被泪水冲散了妆的女人脸,然后一点一滴的从冰箱拐角流出来。

冰儿做了最后的决定,她打算放下那份矜持向小飞解释清楚,她找到小飞的临时住地,敲了一夜的门,没有人回应。在门口她一遍一遍的解释和澄清,她知道他就在里面,她熟悉他的气味,那个曾经陪她度过上千个日夜的味道。一天、两天、从哭诉到喊叫,再到沙哑的轻语。小飞在里面,他不停的用棉花、卫生纸塞住自己的耳朵,用酒猛灌肠胃,让自己以为那是一种幻觉,他知道自己是错了的,带没有人告诉他错了要怎么做,他能做的就是让自己继续错下去。

冰儿终于支持不下去了,倒在门口,然后被人送到医院。几天后,小飞结婚,有朋友去看望冰儿,手里还拿着小飞要她转交的日记本,朋友告诉她,小飞娶的是他公司老板的千金。冰儿好像突然明白了,她想要说什么,可嘴和喉咙被撑到了极限,却发不出一丝声音,只有眼泪不停的从眼角流入口中伴随着喉结不断抖动。医生告诉朋友,她的声带被严重损伤,很难恢复,估计以后都不能说话……一年后,冰儿在冰店里,结束了一天的经营,准备打烊。一个男人走过来用衣袖轻轻的擦拭冰儿鬓角的汗珠,两人笑了笑,没有语言。这里在半年前成为了聋哑夫妻店,老板是一个聋子,老板娘是个哑巴,无论别人怎么说,但他们生活的很快乐,这样的快乐只有他们了解。

冰儿的脸上带着她前半身从未有过的笑脸,她知道,她爱上这个呆呆的聋老公的时候,他不需要听解释,她也不需要解释,她只知道他不会离开她,这个像山一样的男人可以承载她曾经如冰山般的冷,也可以依偎如水般的笑容,因为她知道……“祁山,爸爸病了,你要不回家我就不认你这个弟弟。”祁山看见姐姐的短信叹了口气,摇摇头。

“祁山,家里面人已经接受冰儿了,你要不要把她带回家给妈看看。”祁山合上手机,看了看在前台忙碌的冰儿,笑笑,还是没回信息。

“祁山,你要不给我个说法,我就把你装哑巴的事情告诉冰儿。”祁山出了门,拿起电话。

“姐,她真是个好女孩,不会说话也没有啥吧?你为什么非要逼我呢,我们都已经结婚了。”

“我有说她不好吗?”声音不是从话筒里传出来的,祁山转过身,看见冰儿和自己的姐姐就站在自己身后。原来她们是相识的,祁山尴尬的看着冰儿……也许世界上该有这么一瞬间,就只是一个拥抱,一个紧紧的拥抱,关于一切不需要语言和文字的修饰,就那么自然,我属于你,你属于我,当冰融化的时候,我进入了你心里。

都说女人是水做的,在受过伤之后,她们就变成了冰。直到有一天,有一个男人让她融化,融化成水之后,她们更容易受伤,少了棱角,少了坚强,放弃了所有,只为用流水的温柔留住一个爱她或者不爱她的男人。

拒绝融化的冰,害怕受伤,用自己寒冷的外壳拒绝外界的一切温暖,自欺欺人的玩世不恭,装作什么都不在乎,但又什么都在乎,只是不敢面对自己融化的那一刻,因为她不确定这一泉清流是否就真真的找到了一个可以承载她的山。

冰,在等待,等待那座属于它的山,一年、两年、因为伤,所以不再幼稚;三年、四年,因为冷,所以不再软弱,N年过后,大山背起冰川,冰开始融化,细细的慢慢的顺着山往下流,花草开始繁盛,万物复苏,至于那些干硬的荒山,她们终于知道,那样的地方有再多的水也只会是光秃秃的一片。

五年之后,城市的边缘新开了一家冰店,一家叫做“warting”的冰店,老板是一个年轻但沧桑的男人,他该是在等待什么,可他不知道他在等待什么,或者他等待的只是一个理由,一个原谅自己或者不原谅的理由,他甚至缺少一个等待的理由,过不了多久他就会忘记,忘记水,忘记冰,也忘记等待……

异国奇缘

锲子。

我叫陈天浩,在我短短的人生中遇到过很多样的女孩子,有高贵、典雅的;有清新、格调的;也有娇小、可爱,善解人意的机灵鬼,比如眼前的这位岑佳音小姐。

我是去年才留学到韩国的留学生,我的家世不是很好,爸爸是一个百货商场的老板,妈妈是大学教授,父亲性格古怪、暴躁;母亲性情平和,却又终日埋头于学术创作。

我呢,从小在这种家庭环境的熏陶下,养成了既自卑又自尊,既含蓄又内心热情奔放的人,总之是个矛盾综合体。

留学韩国与其说是享受异国求学的快乐,倒不如说是一次灵魂的放逐,为什么呢,因为我这个人太散漫。

还不得不提的是我唯一的弟弟陈选声,将在今年6月搭上开往韩国的飞机,来到我的身边读书,我读的是汉城国立大学商学院国际金融专业,他呢,家里在电话中说为他选好的学校和专业是庆熙大学的汉学专业,本来嘛,他在国内读的就是北大的中文系。

还是把话扯回来吧,我与岑佳音小姐是怎么样结识的呢,还得从那天在百货商场的一次误撞说起……

误撞出的爱情

:天浩。

由于我是在汉城国立大学读书,尽管不是韩国的首都首尔,但是也地处黄金地段,汉城国立大学是韩国一流和排名第一的大学,各项指标都骄傲地向世人展示我所在的学校是全韩国最好的学校。

这天,下课了,我悠闲地背上包包,去百货商场转悠,来韩国快半年了,我是9月份来的,记得刚来的时候路边的梧桐还是枝繁叶茂,至今还记得第一天坐飞机的时候,是下午五点到的机场,在飞机上我望着窗户外的平流层,透过云层去看地上的世界,当身边的人告诉我已经到韩国了,我的心里不免有些激动,为什么呢!?不容易啊,我第一次出国,而且还是一个人。我不禁为我自己感到骄傲和自豪……:佳音。

我叫岑佳音,国籍是日本,不过却是华裔女孩儿,从小我就喜欢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在我还********的时候,我就已经一个人旅游了美国、法国、不丹和委内瑞拉,诸君,记住!我是一个人去的!

这不,趁着年轻,在我18岁的时候,本小姐郑重向全世界宣布——我要留学韩国了!也未征得爸妈的同意,我拿着多年积攒下的私房钱,联系好了韩国的汉城国立大学商学院,在我的一声欢呼声中,我这就搭上从日本去韩国的飞机。

哦,郁闷!来韩国汉城已有半年时光了,我当然是闲不住的啦,迅速地联系好了当地的华裔留学生联谊会,半年啊,把韩国从东到西游了个遍,去过首尔,去过釜山,还去过……对了,还去过汉城,哎,郁闷,其实也没去过多少地方。

至今呢,本小姐还没遇到我的真爱,不过混蛋倒是遇到一个,哈,这还要从刚入学时的一天逛百货商场说起,哼,一说起那个家伙就可恨,走路不长眼睛,一下子撞上了我,居然连道歉也不说……:天浩。

这天,我闲着没事来逛百货商场,从一楼转到二楼,从二楼转到三楼,刚凝神在手机专柜前站了几分钟,突然一下子被一个身影撞倒在地,疼得我半天躺在地上直咬牙,等好不容易站了起来,听见一个声音:“哎呀,疼死我了,真疼啊!”

我朝地上一看,是个穿着时尚,娇小又可爱的女孩儿,看样子好像是中国人,不过她说得又是韩国话,突然她又冒出一句日本话:“扶我起来!”我当场一楞,她气极之下,又接连说了几句韩文,我一脸茫然,我韩文不熟啊,终于从她嘴巴里出来了一句中文:“混蛋,撞了人家,还不知道扶我起来!”说着,人已经气呼呼地从地上站起来了。

“你是中国人!?”说着,我友好地伸过手去准备和她握手,谁知道她一脸厌烦地推开了我的手,她还很气愤,说:“说吧,中国小子,你究竟想要对我怎么样!?”

“还能怎么样啊,我又没撞你,是你先撞上我的,我还没叫你给我道歉,你倒先给我叫上了,你不是中国人,看你中国话不是说得挺好的!?”

“你这个软蛋,撞了人不敢承认!”说着,对我做了个鬼脸。

突然,她一下子搂住了我的胳膊,我吓坏了,一直在那里颤抖,正准备推开她,突然,她恶作剧般地凑在我耳边说:“作为你撞我的补偿,我要你做我100天合约情人。在这100天里,我要和你是男女朋友的关系进行交往……”说着,不由分说,拉起我就朝百货商场外面跑了,当天晚上,我们买了许多的烟花到学校附近的山顶上去放,绚丽了整个晚上,我对忽然从天而降的幸福显得不知所措和毫无准备。

接下来的100天里,我们相处得如胶似漆,甜甜蜜蜜,可就在第100天的前一天夜里,危机降临了……

爱情的危机

我做梦也没有想到,就在我们约定的第99天的夜里,佳音突然失踪了,没有人知道她的去向,我找遍了几乎所有能找的地方,都没有找到她,她就像是销声匿迹了一般。

不久,由于我学习勤奋、刻苦,年度考试成绩优异,取得了在读期间的年度奖学金,这样一来我的学费、生活费省了不少,二来想必家里也为我感到骄傲,我自己也为自己而感到骄傲。

不知不觉,我来韩国都快一年了,在这一年里,我又恢复了以前的那种轻松、洒脱、自由自在的生活,但是总感觉生命中像是缺了什么一样。

直到五月份从日本发过来的一张照片,我惊奇地发现照片上的佳音戴着医院的帽子,躺在病床上,瞬间,我明白了一切,我翻了翻照片的背面:天浩君:100天之约,我没有实现,我患上了白血病,抱歉……”

我知道一个人患上绝症的可怕,我查了佳音的资料,又跑去咨询了许多医疗专家,最后惊奇地发现,我与佳音的骨髓吻合率几乎是百分之分,这真是天意弄人!

我迅速地按照片上地址与佳音的家长取得了联系,我狂喜地告诉他们我可以把自己的骨髓移植给佳音,让她的细胞重新恢复造血功能,不过前提是请求他们把佳音接到我这里来做移植手术,出人意料地是,佳音的父母非常痛快地同意了。

窗外的香雪兰

手术出人意料地非常顺利,医生告诉我们,短时间内佳音需要休息和调养,但是她的身体已经重新恢复了造血功能,这是件可喜可贺的事情。

当天晚上,佳音的爸妈在一间大酒店里设宴招待了我,二老当着我的面是老泪纵横。

五月快六月的样子,由佳音的父母做主婚人,我与佳音在附近的教堂举行了一场简朴的婚礼,到场都是学校的老师和一些要好的同学,当然此时还有国内来自爸妈的祝福,呵呵,我幸福极了。

六月飞机场。

我和佳音看着一架中国航空的飞机从天而降,在从飞机上下来的人群中,我们发现了弟弟选声,18岁的他也来韩国求学了。很远的他,看见我们了,向我们招手,手里拿了一盆香雪兰。

这个圣诞的家里。

我、佳音还有选声依偎在家里,坐在圣诞树边,我们许愿。这时,佳音指了指窗外的香雪兰说:“天浩,看,它开花了!”

我顺着她的手指的方向看去,果然,开花了,并且窗外的雪美极了……

雨巷

那是个春意萌动的早晨,下了一层雨,心都要发芽的感觉。

我给一个钢琴学生上了课,然后走在老街上。老街像红尘背后的盲肠,几乎被人遗忘,从那犬牙交错的断壁残垣和蚯蚓道一样密匝而没规律的小巷,可以想见昔日的别样繁华。为抄近路,我估摸着回家的大致方向,走进一条没名未知的小巷子。

太窄了,其实就是个屋檐水渠,两边高中间低,对面来人,怕要贴墙躲的。但是没人,走在石头铺的巷子里,声音很空洞。偶尔有面向巷子的低矮老屋,门闭合不严,锁已锈死,格子窗没一星点儿纸,黑洞洞的瘆人,可以看进去但不敢看。我快步走过,巷子就拐了一个弯,豁然开朗,有乔木和树,再走,却是块墓地。

墓碑后坟头都用土堆得很高,像座座小山,中间小路通过。土路,虽是雨后,因了斜坡的缘故,却一点不滑,看着坚实踏下去海绵似的。

墓地的感觉是开朗而阳光的,我转过一个小山似的坟头,低着头,一双女子的脚走进我的视线,一尘不染的黑色高跟皮鞋黑色丝袜黑色西裤,我抬头,是一位绝妙女子,黑色的大衣款款而动,乌黑光亮的头发发际分明,白皙的面庞上,眉烟下的眼光清澈得不敢直视,在飘飘而动的白纱巾的映衬下,眉宇间的灵气一下就把我的魂勾走了。那一刻,我有被电击了的感觉,全身都酥了。

女子走来,我赶紧让开。她拐弯走入深巷的石铺路,“嘎登嘎登”的皮鞋声响敲着我的心,那样美好、舒心,由大到小,以至于无,我就丝儿未动一直在那儿发呆。

“嗨,醒醒。你是‘聊斋’看多了吧?”

跟你说,我到真希望那是狐仙,我情愿让她迷惑。遗憾的是,我后来再找不到这个巷子了——也有老屋也有坟茔,却终不是那一个,于是再见不到她了。

“这就是你至今未婚的原因吗?”

是的,我心里被她占据了,她把我魂摄走了。我的一切,从灵魂到肉体,都从她那里起根发苗了。我最关注女人的脚,最爱小巧的穿着黑色高跟的那种,喜欢听高跟皮鞋的声响,“嘎嘎”如同天籁。我还偷偷做诗:

两只小船,

载着一个鲜活活的美丽。

“小巧脚,高跟鞋?‘恋足癖’啊。”

是。她那脚的小巧,使我相信人的血统或者种族有优劣之分,高下之别,同时也使我感悟到了一种超凡脱俗的纯美境界,而“一尘不染”

的绝妙象征就是高跟鞋——远离尘埃。

不仅如此,我还对我学习了十几年的钢琴发生了怀疑。女性美给人的感受,语言无法描述,绘画缺少生机,只能是纯音乐,那种鲜活流动而无踪无影的灵魂震颤……不要乐队,太杂;不要歌词,太实——但钢琴也不行,你看,它笨重得像个棺材一样贴着地,演奏时脚还要非正常地去踩踏板,既不干净又不高雅。

“音乐欣赏的是声音啊。”

那种“大炼钢铁”的声音也不好,爆豆子似的,激烈、浅薄;琵琶呢,还算得上漂亮,但仍属简单乐器;古琴,就像十五世纪鲁特琴一样,是用来反思的,却故意孤寂;小提琴既高贵典雅又时尚洋气,音色恬静醇美,是感受心灵的乐器,揉音回肠,正是我心仪女子的境界——同时,它那么精致,贴着腮挨着脸,若穿了高跟鞋的女子演奏,真真是天然天物天仙的“一尘不染”啊。

“你改学小提琴了?”

对。我拉琴时,心里储满了女子的全部美好。对面楼上有女子红衣一闪,我想象她正在欣赏我的琴声;楼下有时尚女人走过,我寻思她准能被我的琴声打动——如果没有这些触动,我就没有拉琴的想法了。由于这种触动太少了,所以我不常拉琴。我不会脑子没想法时空练,不会为男人拉琴。记得有一个电影,女孩子由于憎恨入侵的德国,德国兵在周围时,绝不弹琴。我就是这种心态。

“你可以为弗洛伊德作脚注了。”

我还是歌德思想的践行者,他有一句诗:

永恒的女性,

引领我们上升。

“不要引领到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里出不来了。”

我就不想出来,男子汉大丈夫,说不出来就不出来,太美妙了。

“由于虚幻,加盐加醋,你想多美就有多美,你说我美吗?能引起你拉琴的想法吗?”

你没开视频啊。

“我不能开,怕迷死你。想象去吧,馋死你。”

呜呜。

“别‘呜呜’。我要告诉你,世上的东西往往没你想象的那么好,也没你想象的那么坏。”

什么意思?

“比如女人的魅力,有一半是做出来的。”

就是“做作”吧。做作代表一种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精神到外表都是。就像我们再平凡,也要树立一种信仰和追求,感受到一种生存的分量和力度,再简陋的居室,也要插一支花草,置一种生机,添一份诗意。

“你海德格尔啊!其实我要说另一面:人生没有意义,毫无诗意,‘做作’也有累了的时候——这,你也要接受,否则,‘至清无鱼’,你‘光腿杆子打得炕栏子响’,打光棍去吧。”

还真是。我去江苏“非诚勿扰”栏目了,刚说了要女友“做作”的话,灯“啪啪啪”全灭了,死光光。

“好么。还有,就是你精神陷得太深了。保留个秘密的后院是美好的,但还要到前院来,走进世俗——大俗大雅。纯粹的高雅,往往都是没落的症候。”

是啊,大雅都配了大俗,好女子都叫大款挑了,独我不得有。

“好了,不聊了,我老公回来了,我要下线了。”

你有老公了啊,气死我了!老公是大款吗?

“这个还真是,要不我那有这么多的闲时间上网啊。”

你知道我有多爱你吗

她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儿,也是父母手心中唯一的宝贝,无论多么华丽的语言都不能描述出她的美丽,所有认识她的人都会惊叹她的美,那是沉鱼落雁,还是倾国倾城。

一转眼她已经到了二十岁,十里八村来给她说媒的人都踏破了他家的门槛儿,无论是家财百万的企业家还是位高权重的公社书记的儿子,或者是吃公粮的邮政和银行某领导的儿子,都不能打动她的芳心。

她的父母急了,亲戚们也开始生气,那些热情给她说媒的人儿逐渐地疏远了她,很多人在谣传:“这个女孩是不是有什么毛病啊?”她的母亲甚至要带着她去县里的大医院做检查。

那个晚上她哭了,她直挺挺地跪在父母的面前:“你们不用操心了,我有自己喜欢的人了。我只爱他,如果你们不同意,我谁也不嫁。”说完这句话,她下意似地攥紧了手里磨得锃亮的剪刀。

她结婚了,嫁给了那个她爱的男孩,那是在几年前的一个雨夜,她在放学的路上滑倒了,那个男孩背着她把她送回了家。一路上,她趴在他的背上,他用手紧紧地搂着她,就在他几乎又要滑倒的时候,他用身体支撑着她,自己却重重地摔在了泥水中。看见他浑身的伤痕,她哭了,听着他剧烈的心跳,感受着他的体温,她发誓这是她这辈子不能放弃的男人。

他们的婚礼出奇的简单,娘家人没有一个来送亲的,也没有大吹大擂的喜乐和宴席,她没有穿上她梦寐以求的婚纱,她,一个人,背着自己穿过的几件衣服,没有人看见她的眼泪,只知道她走出家门的时候说:“你们就当我死了,或者你们根本没有生过我这个女儿。”因为她知道他家穷得一分钱都没有,他是个父母离异的没人要的孤儿,可是她就喜欢他,只为了那份深深的爱。

她要做个好女人,做他的好老婆,每天她早起晚睡,和他一起去田里种地,和他一起回家做饭收拾屋,虽然他们连住的地方都是租的最破旧的房子,可她感觉到很幸福,每个夜晚,她躲在他的怀里,她钩着他的脖子说:“老公你真好,你知道我有多爱你吗?”他憨憨地一笑:“别这么肉麻了,好不好?”在他亲吻她柔软的嘴唇的瞬间,他的眼睛湿了。

她是个好女人,她把他们的家收拾得一尘不染,她把他脱下来的每件衣服都洗得干干净净,她为了他可以去做任何事情,记得一次他和邻居吵架,当邻居手中的木棒打向他时,她奋不顾身地冲了上去,她的头流血了,而她却没有哭:“老公,我求求你,别和人家打架了,我们没有钱,治不起人家的。”他哭了,放下了手中抄起来的家伙,把嘴唇咬出了血。

他听老婆的话,努力干活挣钱,可是他们的日子怎么也不见起色,一次他们同学聚会,他去了,穿着老婆为他洗干净熨板正的衣服,可是到了饭店一看,他所有的同学都穿得比他好,过得比他体面,以前曾经猛烈追求过他的那个女生,现在拥有百万财产,她主动凑过来给他倒酒,目光中流漏着暧昧,那个晚上,他生平第一次喝酒多了,醉了。

回到家里,她一直没有睡觉,坐在床边在等着呢,他一头栽到床上,吐得一踏糊涂,而她默默地给他清洗,给他用热手巾敷头,她看着他被酒精折磨得痛苦的样子,她的眼泪如雨。

“以后别喝酒这样多了,这样多难受啊!”她轻轻地说,可他却发火了,他瞪着红红的眼睛:“你给我滚,不因为娶你,我能过上这样清贫的日子吗?”他第一次动手打了她,她捂着红肿的脸抽泣着,可她没有走,因为她放心不下已经喝多了的丈夫。

从那以后,他经常出去和同学聚会,每次回来都要喝得酩酊大醉,每次她都小心翼翼地伺候他,她从来不问他到底和谁在喝酒,是男的还是女的,她爱他,就应该相信他,她总是这样安慰自己。有时候赶上他心眼不顺她就要遭受他的辱骂甚至是大打出手。当酒醒以后,他当做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她也从来不提。

她爱他,她曾经发誓:“这辈子死活我都要跟他。”因为这句话,她失去了所有的亲情和友情,谁愿意和她这样一个执拗的傻女人来往呢,何况他们家穷得已经不能再穷了。

时间过得好快啊!转眼他们已经过了将近十年了,因为他们的日子太紧张了,到现在他们都没敢要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他喜欢孩子,看见别家的小孩子从门口路过,他追出去眼八眼望着的,她看见了他的眼睛都放光,而她默默地跟在他的后边,看着他逗孩子那幸福的样子,她发誓一定要给他生一个孩子。

她发现有段日子,他好象变了,他不喜欢回家了,很多个晚上,她一个人躺在冰冷的床上,想着他们曾经的快乐,他的温柔和体贴,他的英勇和神武,她的泪水成河。

听别人说,他的那个有钱的女同学要给他拿钱开公司,听别人说,那个女人为了他已经和老公离婚了,她装做什么也不知道,只是如以前一样,默默地做他的好老婆。

一天晚上他实在忍不住了,他说:“我们这样穷,你觉得有意思吗?要不我们离婚吧!反正我们也没有孩子。”她没有回答,任凭泪水如断线的珍珠般滴落。“难道,我做得不好吗?你说,我会改的,你知道我有多爱你吗?”他无言地叹口气,转过身,睡了。半夜,他忽然起来,狠狠地要了她。

一个月以后,那个衣着华丽的女人开着黑色的奥迪来了,在他家的门口,她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花衬衫。她们对面而坐,那个女人很爽快地说:“我喜欢你老公,他也喜欢我,如果你同意和他离婚,我给你三十万损失费,你看可以不?”她的脸“唰”地一下红了:“你别欺负人好不好?你知道我有多爱他吗?我不差钱。”她的手都抖了。

那个女人一甩头发冷笑一声:“现在爱情还值钱吗?也就你这个傻女人才这样想,你没有钱你能给他幸福吗?你凭什么拥有他这样优秀的男人,你配吗?要不我给你五十万。”她疯了一样,拿出一把扫地扫帚:“你给我滚得远远的,多少钱我也不干,你知道,我有多爱他吗?”她哭了,把花衬衫都弄脏了,她知道这件花衬衫是他第一次送她的礼物,而那个女人开着她的奥迪跑得远远的。

晚上他回来了,一进屋就搂住了她:“老婆,你真好!”他用胡岔子扎着她粉嫩的脸蛋,她害羞地垂了头。小屋里又传出来幸福的呻吟,他又狠狠地要了她,她给了,他又要,他们折腾到半夜。他们又恢复了往日平静而幸福的生活。

她发现自己怀孕了,她没有告诉他,她怕因为有了身孕,他不让自己干活。一天他说要带着她去城里看看,他说她一直没有走出过农村,他要给她买件最时髦的衣服,让她看一看大城市的女人是怎么“倒持”自己的。

他们手拉着手,走在车水马龙的路上,忽然一辆黑色奥迪飞驰而来,直向她撞去。他飞身而起,使出全身的力气把她推出了很远,而他自己却倒在血泊当中。

她扑过去,双手捧起他的脸:“你知道我有多爱你吗?”她喃喃着,他费力地睁开眼睛:“其实我爱你如你一样深,我知道你是最好的女人,所以我没有做对不起你的事情。”她拼命地摇着他的胳膊:“老公啊!我有了我们的孩子了,你知道吗?”“来生我还要娶你做我的好老婆。”他微笑地闭上了眼睛。

归来,一朵蔷薇

蔷薇花语:美好的爱情和思念。粉色蔷薇花语:我要与你过一辈子。

墙角,一朵蔷薇在哭泣……

我打电话给小薇的时候,她刚刚到家。经过十几个小时的旅途颠簸,似乎能看到她一身风尘,面带倦怠。电话里的声音有些嘶哑,刻意表现出来的轻松,我能感觉到,如果有微笑,也很勉强吧?四月,应该是蔷薇盛开的时节啊!

听到她要回来的消息,我有些吃惊,因为之前联系时,并未听她说有回来的意图。但也在意料之中,毕竟,年华已逝,叶落总要归根。

孤身一人,漂泊万里,远走天涯,在异国他乡打拼。这一走,就是七年半!那忍泪远去的背影,无助而凄凉,至今仍清晰地浮在眼前。

园子里,一朵迎着朝阳绽放的粉色蔷薇,晨露在花瓣上滚动,娇艳欲滴,散发着迷人的芬芳。彼时的小薇,如蔷薇花般美丽,俨然骄傲的公主,曾引得多少青年才俊“香车系在门前树”。小薇从众多的追求者中找到了他的白马王子,那个喜欢蔷薇花的男人。花前月下,他拥她入怀,温情脉脉:“我会永远爱你,嫁给我吧!”她醉倒在他的怀里……在他们的新婚相册里,小薇身着一件粉色的连衣裙,撑一把碎花的伞,站在海边,柔柔地笑着,嘴角写满了幸福,就像相册扉页上,那朵粉色的蔷薇。那是他特意挑选的相册,花朵下面有他工工整整的笔迹:我要永远与你过一辈子。

婚后最初的日子是幸福而甜蜜的。公婆像对亲生女儿一样宠着儿媳,丈夫更是像捧着宝贝样爱着妻子,小薇以为,童话中的美好生活,不过如此吧?

怀胎十月,是充满希冀与喜悦的日子。公婆为孩子的降生做了足够的准备,丈夫也查字典、问朋友为未出生的儿子起了无数个名字。然而,女儿的诞生,把所有的喜悦击得粉碎。三代单传的家庭,日思夜想盼着抱孙子,梦想破灭了,爷爷奶奶的脸上没了笑容,丈夫的温存也不见了,小薇成了这个家的罪人。幸福而甜蜜的日子,被平淡、琐碎和不满填满。那朵被泪水打湿的蔷薇,已不似往日的娇艳。

稍感安慰的是,女儿的血管中流淌着夫家的血脉,毕竟还有血浓于水的亲情。渐渐地,活泼可爱的女儿,成了家里的开心果,爷爷奶奶越来越喜欢,丈夫似乎也接受了这个事实,对女儿宠爱有加,家里仿佛恢复了以往的宁静。

然而丈夫回家越来越晚,直至夜不归宿。小薇打电话过去,每次都说是跟朋友在一起打牌喝酒,可电话线那端,寂静无声,打牌喝酒的场合竟然集体失声?谎言,明显的谎言!握着电话的手在颤抖,小薇泪流满面。到了最后,连谎言都不需要了,电话通了就被掐掉。小薇的心里,刀割似的疼,直入骨髓。揽着熟睡的孩子,泪水止不住地流,湿了枕巾。只要丈夫没有回来,她是无法入眠的。于是,回忆,成了她每日必做的功课。蔚蓝的大海边,有他们奔跑的足迹;幽深的峡谷中,有他们喊给大山的誓言;皎洁的月光下,有他们的低语缠绵……常常,一盏孤灯,伴她到天亮。早上醒来,看着镜中红肿的双眼,憔悴的面容,小薇似乎不认识自己了,一朵花渐渐枯萎。

那本写着誓言的相册,成了小薇精神的寄托。一幕幕甜蜜的瞬间,在眼前闪现。

善良的小薇以为,丈夫仅仅是暂时迷失了方向,隐忍着,等待着,她相信丈夫终有一天会回到她身边。她依旧默默地为他做着一切,家依然一尘不染,他的衣物依然干净整洁,孩子依然健康活泼,夜里依然为他点亮一盏回家的灯……曾经骄傲的公主,已经放下了自尊,把自己降低,再降低,一直降到尘埃里。她爱,从未改变。她相信,温柔可以融化石头,丈夫终有一天会回到她身边。

孩子一天天长大,公婆也重又接纳了她,可是一颗流浪的心,已然被外面的风景吸引,不再留恋这个家了。丈夫的眼神再也不见往日的温存,小薇知道,有些东西,失去了,就永远也回不来了。爱,已随风而逝。

雨夜,一朵蔷薇在哭泣。

小薇默默地把家收拾得干干净净。为孩子准备了几年的衣服被褥,为身体多病的公婆买了按摩椅,为丈夫织了一件厚厚的羊绒衫。然后,给丈夫发了短信:回来吧,我们去民政局。

没有要孩子的监护权,她工作的工厂,快发不出工资了,她无力抚养孩子。离别的时候,她紧紧抱着孩子不肯放手,吻着孩子的小脸蛋泣不成声。突然地,她把孩子往奶奶怀里一送,猛一转身,快步走在风里,身后是孩子哭着找妈妈的声音。

小薇走了,带着那本相册,去了遥远的澳洲,在华人开的超市做了收银员。

听到他再婚的消息时,她几乎晕倒。把自己关在租住的小屋里,不知道喝了多少酒,昏睡了两天两夜。醒来后,她整理好工装,来到超市,依然微笑着迎来送往。

凯文,那个喜欢在买中国食品的银行职员,在小薇消失的两天里,已经心急如焚。如果不是出了什么事,小薇绝不会休息的。他自从见到小薇后,就被她身上的某种气质吸引了。她总是微笑的脸上,掩饰不住眼神的忧伤。他忍不住心疼了,这个年过30岁还未结婚的澳大利亚男人,一直相信缘分,见到小薇,他以为这是上帝安排好的,生命中的她出现了。

而小薇,在优雅礼貌的服务后,总有一种难以融入的拒绝。凯文不解,是自己不够优秀吗?是怀疑自己的诚意吗?有一次,凯文等在小薇下班的路上,双手扳住小薇的肩:“看着我,小薇。我可以把手放在圣经上发誓……”“不,我不要听……”小薇推开凯文的手,快步离去。

回到家里,小薇抱着那本相册痛哭了。她的心里,已经没有别人的位置了。

小薇身在澳大利亚,无时无刻不在思念着女儿,准备稳定下来,把女儿接过去。在与女儿通电话时,她总忍不住要问:“爸爸呢,爸爸好吗?”直到有一天,女儿说:“爸爸住院了。”

肝癌晚期,饮酒过多引起。在单位担任中层领导的他,应酬不断,成了酒场上的英雄,终于瘫倒在酒桌下。

她没有犹豫,马上买了回国的飞机票。可是,老板告诉她,如果离开,收银员的位置将由别人代替。她无奈退了票。她要生活,要为女儿挣钱,要为他挣救命钱。一张大额汇款单飞到国内,她的心也飞了回来。

再多的金钱和高超的医术也没能留住他的生命。在最后的一次电话中,他说:“对不起,我错了……”

这次回来,小薇不准备走了。几年来,她就像一片在秋风中飘零的叶子,无依无靠,找不到大地的怀抱。遥远的故土,永远是她的牵挂。这里,有她的亲人,有她的爱。她要叶落归根,还可以离他近一些。

面容憔悴的小薇坐在我的对面,轻轻搅动着手里的咖啡,咖啡厅里低回着忧伤的曲子,我看到她眼里闪动着泪花。她打算在这个城市开一家小型超市。“然后呢?”我问。“然后——”电话响了,“hello!小薇——”是凯文。凯文说,他已经在悉尼的机场,飞往北京的班机就要起飞了。

小薇眼中的泪水没能控制住,扑簌簌滚落下来。可我分明看到,她泪眼后的微笑。

窗外细雨濛濛,像一首诗。雨中有一朵蔷薇,真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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