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上有一条,规定共产党员应当同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不得一意孤行,把持包办,就是针对着这一部分还不明白党的政策的同志而说的。
《在陕甘宁边区参议会的演说》(1941年11月6日),
《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809页。
“一意孤行”一语出自《史记·酷吏列传》:“(赵)禹为人廉倨,为吏以来舍无食客,公卿相造请禹,禹终不报谢,务在绝知友宾客之请,孤立行一意而已。”意思是说赵禹为人清廉正派,自当官以来别人多次请他作客,他从不回报,目的在于谢绝朋友的求情,来按自己的意思办案。后来“一意孤行”演变为指不听劝阻,固执己见而行事的意思。
1941年下半年以来,随着苏德战争、太平洋战争的爆发,英、美对日、德、意相继宣战。中国的国民党政府在中日战争已进行了4年多以后,这时也正式对日宣战,同时对德、意宣战。世界反法西斯统一战线就此形成,中国国内的国共两党关系也进一步缓和。
但是,由于从1940年以来日本侵略军加紧了对敌后抗日根据地的残酷扫荡,再加上国民党顽固派的严密封锁,包括陕甘宁边区在内的各敌后抗日根据地出现了严重的经济困难,到1941年进入极端困难时期。因此,毛泽东在这一时期用了很多精力来研究和指导陕甘宁边区的经济和政权建设工作,寻找战胜困难,巩固根据地的良方。
随着新民主主义理论的提出,毛泽东决定把陕甘宁边区作为一个“试验区”。他以很大的精力指导边区政府将新民主主义政治、经济、文化的基本原则,根据边区的环境和条件,加以具体化。为此,他对边区的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研究,进一步考虑边区的各项施政方针。
1941年5月1日,中共陕甘宁边区中央局发布了经毛泽东审阅改写、并经中共中央政治局批准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纲领》规定在边区的政权建设方面贯彻“三三制”原则:“本党愿与各党各派及一切群众团体进行选举联盟,并在候选名单中确定共产党员只占三分之一,以便各党各派及无党无派人士均能参加边区民意机关之活动与边区行政之管理。在共产党员被选为某一行政机关之主管人员时,应保证该机关之职员有三分之二为党外人士充任。共产党员应与这些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不得一意孤行,把持包办。”这就把“三三制”的原则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
“三三制”原则提出后,党内有许多干部思想不通,担心这样会削弱党的领导,会失去在党的领导下流血牺牲建立起来的政权。因此,毛泽东认为有必要对这些同志做一些说服工作。1941年11月6日,陕甘宁边区召开第二届参议会,这次会议的一个重要议题就是通过《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毛泽东在会上作了演说,有针对性地阐述了这个施政纲领的原则和意义。毛泽东在演说中指出:参议会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一切抗日的党派、阶级、民族进行合作,共同奋斗,团结一切力量打倒日本帝国主义,建立新民主主义的中国。中国共产党的主张是始终如一的。陕甘宁边区实行的是革命的三民主义,其中的民族主义就是要打倒日本帝国主义,民主主义和民权主义就是要为全国一切抗日的人民谋利益,全国人民都有人身自由的权利,参与政治的权利和保护财产的权利,全国人民都要各得其所。
针对党内一些同志存在的狭隘关门主义或宗派主义的作风,毛泽东指出:他们还不明白共产党员有义务同抗日党外人士合作,无权利排斥这些党外人士的道理。这就是要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要联系人民群众,而不要脱离人民群众的道理。他说:“《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上有一条,规定共产党员应当同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不得一意孤行,把持包办,就是针对着这一部分还不明白党的政策的同志而说的。”他指出:共产党员必须倾听党外人士的意见,给别人以说话的机会。别人说得对的,我们应该欢迎,并要跟别人的长处学习;别人说得不对,也应该让别人说完,然后慢慢加以解释。共产党员决不可自以为是,盛气凌人,以为自己是什么都好,别人是什么都不好;决不可把自己关在小房子里,自吹自擂,称王称霸。毛泽东最后强调:“国事是国家的公事,不是一党一派的私事。因此,共产党员只有对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的义务,而无排斥别人、垄断一切的权利。”
“同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不得一意孤行,把持包办”,这是《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中对实行“三三制”政权建设形式的共产党员所提出的要求,经过毛泽东在边区参议会上加以具体深入的分析,原来对此有思想顾虑的一些同志豁然开朗,心情愉快地投入到边区的政权建设等各项工作中去。许多中间派人士也深受感动,消除了原先的消极观望情绪,积极为边区的各项建设事业出谋划策,使边区新民主主义的政权建设很快发展到一个新阶段,成为全国敌后抗日根据地的榜样。
“一意孤行”一语,又见于毛泽东《论联合政府》(1945年4月24日)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