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地对民族主义的关注是从反殖民运动开始的,发达国家中族群自我意识的增长引发民族主义运动。它反映在族群民族主义和国家民族主义中。
在俄罗斯学术界,把民族主义作为一个普遍现象开始探讨始于前苏联部分联盟共和国: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亚美尼亚、摩尔多瓦和乌克兰等共和国内部民族运动的兴起。苏联解体后,俄罗斯联邦的主体共和国内部出现了族群民族主义(этнонационализм)。
苏联文献中民族主义是指在民族独特性和优越性的意识基础产生的思想或政治表现;人们不能容忍,或者不愿意与其他族群混合(跨民族婚姻除外)的意识和行为系统;以及歧视其他族群的行为和意识。这种阐释下的民族主义思想和行为应该受到谴责和镇压。但把这个概念用于解释发生在俄罗斯转型条件下的某些族群进程时,就不合适了。
目前在俄罗斯民族社会学文献中形成了民族主义研究的三个方向:
1.“单纯”工具主义,认为民族主义是人为发明的,由民族精英进行灌输,作为争取政权和势力的工具,以达到某个团体自私的个人目标。部分工具主义者确信,民族和民族主义是为了满足“族群经营者”的经院学者的空想和发明。民族和民族主义这种解释的最典型的代表学者是日德拉瓦梅斯洛夫和季什科夫。他们的立场和观点被特别激进的政治家和媒体工作者采用。
2.第二个方向最接近西方的“建构主义”,是民族主义学说主要流派之一,试图揭示这个现象的根源和基础。以德罗比若娃(ДробижеваЛ.М.),卡拉捷娃(КоротеваВ.В.),斯盖维奇(СикевичЗ.В.),斯达拉沃伊托娃(СтаровойтоваГ.В.)为代表的部分学者力图展示民族主义的复杂性、多面性和多义性,以及其特点和内部关系。
3.第三个方向则是使用整体民族理论来研究民族主义,力图揭示民族主义的文化心理本质、思想意识和政治特点。
§§§第一节德罗比若娃(ДробижеваЛ.М.)
的民族主义理论俄罗斯联邦成立后,民族运动浪潮,民族思想和情绪的激发给政治家和民族理论学者提出了揭示民族主义产生最深刻的根源和基础,以及维持其发展的因素和条件的任务。民族主义的学术探索从20世纪90年代初就开始了,之后陆续出版了几部有影响的分析民族主义和其俄罗斯特色的集体著作。俄罗斯部分学者,以德罗比若娃,卡拉捷娃,米列尔(МиллерА.)为代表人物,首先开始着手了解西方学者的民族主义经验主义论,并特别关注了对于俄罗斯民族问题研究具有现实意义的理论观点。通过系统的对比分析,他们提出了不同于前苏联的民族主义的思想意识和学说的观点。
德罗比若娃、卡拉捷娃和其他学者在研究俄罗斯民族运动基础上做出了重新思考和定义民族主义的尝试。研究初期,他们主要关注了民族主义纯功能主义和工具主义理论,从90年代中期,在西方学者的影响下,他们的研究更为深入,并开始探寻新的研究角度,探索民族主义问题新的解决方式。
一、学者民族主义问题观点的进化
可以说,苏联解体后,几乎每个社会学家都经历了各自重新认识民族主义的过程,从拒绝前苏联的教条,接受西方观点,到研究俄罗斯特有的民族主义问题,并给出科学的解释。德罗比若娃在20世纪90年代的著作中,就呈现了俄罗斯学者的民族主义观点的进化过程。她认为,民族主义概念本身从俄罗斯社会的“转型”之初其含义就被改变了两次。最初,在俄罗斯民族主义运动高潮期,开始对过去的一切理论观点进行重新审视,几乎完全拒绝和摒弃了前苏联民族主义概念的评价性和谴责性定义。
学者所做的民族主义观点发展的第二步是集权制度瓦解后,在英国学者厄内斯特·盖尔纳学说基础上完成的。厄内斯特·盖尔纳认为,“民族主义”这个术语在英语中意义是中性的,并不含有认可、赞许,或者否定和谴责的色彩,使用它“是为了表明政治单位和民族单位相互一致的原则”。从这个阶段起,“民族主义”这个概念就成为科学分析的标准,不再作为一种评价性,或笼统性否定含义的概念在理论中使用,而且它在实践中的政治标记作用也成为过去。
1996年德罗比若娃曾提出:民族主义是人们为了获得自由和自我实现,而进行的族群性自我确定,而只有在自身的民族国家中才有激发族群潜力的可能。对国家利益的忠诚被认为是主导信念。民族和族群复兴思想成为调动社会力量的工具,以达到创建本族群的国家体制。
俄罗斯民族关系发展的实践给深入理解民族主义的实质和根源提供了新的材料。1998年德罗比若娃在《族群社会学》一书中写到:民族主义的实质不仅是力图夺取或者维护已获得的政治权利的政治运动,同时也是借助民族利益和本民族价值优先的学说为这些行动辩护的政治运动。民族主义的宣言与它的具体实践存在着偏差,必须客观分析它的本质。为此,分析民族主义产生的根源是非常重要的。她指出,民族主义不仅是思想和与之相符的政治运动,也是意识和感情系统。因此民族主义的根源可能是现实,是人们对现实的认识以及他们的感受。
二、民族主义的根源研究
在帝国类型的多族群国家里,民族主义的根源可能是针对族群不平等的抗议,不同族群的人们获得更多独立性的意图。争取独立的运动也会发生在民主国家,如英国的苏格兰人和威尔士人,法国的科西嘉人等生活在民主国家的族群同样也有这种愿望。德罗比若娃提出了人们不断提高的社会期望法则。人们被纳入都市化、知识化和现代化进程越积极,他们的需求范围就越广泛。需求无法得到满足同样也会成为民族主义的根源。生活在多族群国家内部的自治区居民对于可能丧失已到达的政治地位和生活水平的不安全感也常常成为民族主义的根源。经济利益之争,比如,雅库特共和国的金刚石资源的开发和使用优先权之争;领土纠纷也能够引起强烈的民族主义高涨。
人们生活的社会环境也会成为民族主义的根源:工作位置的竞争,特别是某些声誉高、待遇好的工作岗位的激烈竞争。某个地区如果散居非主体族群拥有优越的经济现状,甚至拥有比本地区主体族群更好的经济状况,这种情况同样是产生民族主义倾向的源泉。
社会群体生活的具体环境也是产生民族主义的重要根源。众所周知,在国家经济状况复杂或者社会紧张加深的情况下,人们总是会寻找过错方“替罪羊”。这些“替罪羊”往往是由于某些具体原因,生活状况中受到相对较少影响的群体,于是在其他常住人口眼里,他们就成了过错者。德罗比若娃也指出了产生民族主义的其他社会心理根源。她的研究结论表明,俄罗斯民族主义学者已不再简单重复西方学者的观点,他们在该领域取得了独立的研究成果,为国际学术界做出了贡献。
俄罗斯的共和国主体内部的民族运动形成之初,它们被称为“民族复兴运动”,表达出提高本族语言和文化地位的意愿,国际政治学术中的民族主义概念更加适合解释这种民族复兴运动。根据这种学说,民族应该是更加独立的共同体,需要达到某种政治主权,民族主义是意图获取并掌握政权的政治运动,也是民族利益和价值观的优先政策。这种民族主义的理解在厄内斯特·盖尔纳的《民族和民族主义》和艾瑞克·霍布斯鲍姆的《1780年以来的民族与民族主义》等人的著作中都有体现。
民族主义可分为国家民族主义(гражданскийнационализм)和族群民族主义(этническийнационализм)。国家民族主义是通过法律制度、思想意识和文化团结国家的所有居民。在极端夸大的情况下,它会表现为沙文主义的国家扩张和侵略形式或者孤立主义。学者对族群民族主义进行了详细的分类阐述。
三、学者的族群民族主义概念
学者对民族主义重新定义的同时,也指出了族群民族主义的存在。她把俄罗斯的族群民族主义分为政治、经济和文化族群民族主义三个类型。政治族群民族主义是以最终达到建立本族群的国家体质为目的的政治动员。文化族群民族主义目的通常是维护族群语言、文化和历史遗产。在极端形式下,这种族群主义内容包括文化封闭,试图复兴陈旧的文化形式,以及必须遵循本族群文化传统的思想意识和行为。
在社会中最经常遭到批评和谴责的是政治族群民族主义,认为本族群在社会的政治经济、思想和文化生活中的地位高于其他族群。占优势族群的政治族群民族主义极端形式表现在政策和社会生活中是对其他族群人们的歧视,不允许其他族群的人们参与政权,从事声誉高的职业,限制他们的财产所有权,给予不平等的劳动报酬等等。非优势族群和少数族群的族群民族主义的目的则是争取本族群的利益优先权的斗争,极端的形式表现为分裂主义,为争取族群独立性而斗争,不惜用任何方式消除不平等。
多族群国家的政治民族主义的根源是民族权利的不平等,受到不公平对待的民族争取更大的权利,乃至独立的意图。这种类型的民族主义在20世纪全世界范围曾经产生过,加拿大的法裔加拿大人,英国的北爱尔兰人,西班牙的巴斯克人都曾掀起过此类型的民族主义运动。民族主义还起源于对本民族自治权丧失,领土和资源流失可能性的担心。比如,雅库特人可能意识到俄罗斯中央政府优先使用矿产资源的权力,会对自己的利益造成威胁;奥赛梯人和印古什人的领土争议。这种情绪经常会被政治领袖人物所利用,以达到参与政权或者保留政权的个人目的。
经济族群民族主义是在经济领域中争取独立的意愿,最终目的依然是达到更高的政治地位。俄罗斯联邦的萨哈共和国、鞑靼斯坦和巴什科尔托斯坦共和国的民族主义就包含这样的元素。
文化族群民族主义是文化统治的意图,并且最终发展成为保护型民族主义,其中主要包含保护本民族领土、语言和文化的思想。
民族主义可能具有改革进步的性质。这里指的是在一个国家停滞的情况下,所宣称的革新突破的理念。比如,俄罗斯的第一批改革者,曾经提出“首先改变俄罗斯,然后所有的共和国会被吸引”。
人们一般认为,国家民族主义比族群民族主义更加自由,因为国家民族主义中强调的是个人的权利优先,而不是族群的权利,而族群民族主义中,相对于族群利益,个人利益是第二位的。史密斯曾经提出,两种民族主义都只是理想的形象,两者都在一定程度上以不同的形式包含着国家和族群的元素。SmithA.TheOriginofNations.Oxford,1986.P.214.
在俄罗斯社会转型的进程中,族群民族主义以不同程度的自由主义形式表现出来:在共和国内要求族群语言成为共和国官方语;发布主权宣言,把共和国拥有优先使用自然资源权利的条款写入宪法;当然,也发生过破坏性的武力行为。另一方面,多数族群俄罗斯人的极端族群民族主义表现为“俄罗斯民族同盟会”(Русскоенациональноеединство)的行动;民族极端分子“光头党”组织的袭击和屠杀。
遗憾的是,俄罗斯向民主国家转型的过程中,并不能完全消除民族主义,其中包括侵略性的武力行为。然而,民主可以为矛盾和冲突方提供以对话和谈判方式解决问题的可能性和机会。
根据多年民族理论研究的经验,学者提出,在民族主义的研究过程中应该重视以下问题:1.明确民族主义运动中族群精英占主导地位学说的发展动态;2.系统探究民族主义意识形态在政府文件、各种法律和条令的具体体现程度;3.分析判断社会经济、文化潜力、地缘政治发展趋势,民族主义思想意识除了政治表现外,是否有向其他方向发展的可能,确定它们是否符合公民社会原则,对于其他族群来说是否有歧视性,与其他利益是否对立,比如,保障人们的生活水平,维护共和国的领土完整。4.明确广泛的社会大众对民族主义意识形态的接受程度,它们作为个人价值观在族群不同层次人群中的内化状况。
§§§第二节卡拉捷娃(КоротеваВ.В.)的民族主义观点
俄罗斯民族关系学者卡拉捷娃是在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关注西方民族主义理论和观点的学者之一。和其他学者一样,她的目的也是通过对西方相关民族主义文献的研究,给出俄罗斯民族主义的定义。卡拉捷娃认为,必须从民族主义不同的表现形式中发掘其本质,来代替民族主义先验论的评价。
卡拉捷娃从英国学者布罗伊的民族理论出发,在俄罗斯民族主义理论研究中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布罗伊把自己的学说归纳为三点:1.存在着民族这样的共同体,它们拥有自己的特殊性质;2.本民族的利益和价值观高于其他民族的利益和价值观;3.民族应尽可能拥有更大的独立性。至少,能够谋求并获得一定程度的政治主权。正是基于这些观点,俄罗斯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出版了不少探讨民族问题的著作。中心观点就是,认为民族主义是政治运动,力图维护和获取国家政权,并以布罗伊学说的观点为这些行为辩护。卡拉捷娃接受了这种当时普遍认同的看法,并在此学说的基本观点基础上,探讨了民族主义的具体表现,以及它与文化、政治和感情等因素的关系。
一、“族群民族”和“国家民族”的划分
卡拉捷娃认为民族主义理论研究中最基本,也是首要的任务是揭示俄罗斯需要什么样的民族主义概念,俄罗斯学术界能够和应该接受西方民族主义中的哪些理论成分。她指出,对俄罗斯民族主义理论而言,第一个重大问题就是“族群民族和国家民族”的划分。虽然在西方的学术文献中对该问题的解释也是多义的,至少这个分类在理解民族主义中是重要的。如果民族主义运动的参与者来自社会公民和民主人士层面,而运动本身表达了社会公民的利益,这时,民族主义具有自由主义性质,其基本要求首先涉及的是政治和经济领域的利益。如果社会中民主和公民基础意识薄弱,民族主义的要求则集中在族群意识和文化领域的问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