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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胡蝶(1)

这事儿都过去十几年了,其实不提也罢。每个人都会慢慢地随着岁月的流逝而一刻不停地变化,也不光是胡蝶。若不是去年的冬天快要过年的时候,我在小区的澡堂里碰到了胡蝶,可能我也不会专门地想起她。她不过是有些不大安分,有些女人的手段,有些不大服输,甚至如一些人所说,有些心狠手辣。后来我离开了那个城市,我离开的时候她已经嫁给了周医生。过了些时候,我假期回去的时候,又听说她跟某个局长关系不错。当时想,她到底想干什么呢?不过,你不能不承认,她愿意让谁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都有可能,她真的漂亮,而且,那时候她三十左右,是一个女人美到极限的年龄。她作为女人的名声不好,又不贤惠,如果这样想下去,你就弄不清楚了,那个深受美丽的白衣天使们欢迎的周医生怎么真的就跟她结婚了?这种事情有时候真的是无法理解的。你只能想各种各样的原因,比如性技巧,比如上辈子的孽缘,比如他一时被她的外表迷惑了。我想有可能周医生本身比较腼腆,他喜欢那种类型的女人,能干、泼辣、勇敢。我也不喜欢那种所谓的良家妇女,紧紧地守着丈夫像守着一个终身的钱袋,有大把的空余时间用来在麻将桌上制造流言蜚语,总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贤惠的妻子。一个女人长得中等就行了,如果她有无法替代的独立感,有能够让你感觉出来的内在的力量,另一种魅力就会出来。而胡蝶最大的特色就在这里,她有一种能量,不管你认为那是坏的也好,不正常的也罢,那种能量让她一直成为许多人的话题,能够将自己变成故事的女人并不多,恰好她又是百里挑一的美女。因此我从来没有想到我会在一个大澡堂里遇到胡蝶,问题在于,她面目全非。

我进去的时候,收筹码的阿姨说,没有衣箱了。

“你稍微等等吧,有一拨人快出来了。”我回来过年,来洗过两三次澡,她便跟我很熟了。知道我是谁的女儿,谁的亲戚,她大约认识这个小区的每一个人吧?很和善的面孔,你坐下来,她就跟你拉家常,你妈年货都买了吗?还是回自己家过年好,热闹。前两天看到你弟媳妇了……她有很多话,不是寒暄的那种,你能感觉到亲切、体己,和这屋子里一样温暖。我们这样说着话的时候,又进来几个女人,她们好像是互相认识的,你一言我一语,话题和一场麻将的输赢有关,好像谴责一个输不起的女人牌风太差。不多久里面的门开了,一个热气腾腾的肉体从烟雾缭绕中现出。这样的肉体除非特别典型的,在浴室里基本上都是一样的:长头发湿淋淋地挽在前额,或者短头发两边的发际滴滴答答地往下滴水,个个都满面红光,在里面擦过一遍的身体有的雪白、有的粉红,更多的是过于用力而留下的擦痕,一道一道红红的杠杠,说明洗得很干净,倒是那些后背上或者前胸上的水珠,或快或慢地沿着曲曲折折的身体往下滚,有些不同。不多久也被一条干毛巾终止。真没什么好看的。那些出水芙蓉之类的形容肯定不是说的这种情况。

“你去,等在她后面。”收筹码的阿姨及时止住了话题,那三个女人突然间也不说话了。

“噢,她先来的,你们再等等,下面有一拨人要出来了。”阿姨以为她们不高兴了。

那三个女人没有理睬阿姨,她们的眼睛一齐盯着那个刚出浴的身体,我只能看到她的后背,那是个很平常的中年女人的后背,甚至腰部的赘肉已经比较明显了。

“胡蝶。”她们中的一个人叫道。

那个女人的身体转了过来,原本她正在柜子里找衣服,手里拎着一条三角内裤。

“啊,是你们三个?”她拿起椅背上的湿毛巾,在两腿之间擦了擦,一边穿内裤一边说,“这么迟才来,还能赶上下午场啊?”接着她们便谈论起昨晚的一场麻将。她穿了内裤,直起身体,赤裸着上身跟她们说话。你仔细地看,可能还能看到当年的轮廓,松弛而布满色斑的皮肤下原本是一张饱满的鹅蛋脸;因为长期熬夜而乌紫的眼圈里面曾经波光粼粼,如一泓秋水;还有贴在她耳旁的染得过黄的完全没有光泽的短发,你可以想象,当年随随便便地散在两肩,乌黑、笔直,迎风飘扬。

有些女人,少女的时候便长得不大好看,黝黑的皮肤,看不出来怎么含苞欲放,很多年之后你看到她,想想应该是中年了,但她好像还是那样,也没觉得怎么凋零;还有些女人,从发育开始便如同带露的玫瑰,娇嫩,然后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一路开下去,艳丽如同奶油般浓郁、诱人。然而,岁月对她们来说如同一把摧残容颜的刀,风霜总是那么容易就在她们身上留下痕迹。她们特别容易让人想到岁月如梭、逝水东流之类的词。尽管这样,我依然惊讶了。即便是现在想起来,我依然是心痛的,这个人怎么会是胡蝶?我不仅仅说的是她的外形。她拿着三角内裤的样子,她垂下来的明显缺少保养的乳房,我甚至怀疑她是否还穿胸衣;她毫不在意地赤裸着上身,一手叉腰跟三个刚从麻将桌上下来的女人说话的样子;她说:“谁怕谁啊?干个通宵好了,老王那个骚棍赢了钱就想歇手。晚上一定要把他揪出来。”

她与我没有关系,但和我两个不同工作单位的同学都做过同事,因为她如花似玉但却总遭蒙尘,因为她在世俗的眼光中勇敢地活着,我竭力地为她辩护过,实际上我不大了解她。我只是根据一些现象来猜测,而且,对一个敢于追求自己幸福的女人,我总是抱有好感。她们不合妇道,我这样的普通人做不出来,不,想不出来的事都会发生在她们身上。我的两个同学一个是护士,一个是旅游局的导游,她们都说她只要是有用的男人便一定能搞定。她们说她换过几个男人,那时候又在跟旅游局长勾勾搭搭了。

“她想调到我们局来,我看也是迟早的事情。”孔琳,我的那个英语导游同学,她低低地一边说一边用眼睛示意给我看,柔和而暧昧的灯光下,六十岁左右的局长姿势标准地抱着一个长发和裙带共舞的美女在舞池里旋转。那天是旅游局全体员工大联欢,孔琳那时候刚去旅游局没多久,却听到了不少有关胡蝶的传闻。

我原本想象她如同狐狸一般的样子,妖艳、不安分的眼睛勾来勾去。但当她风拂杨柳般从我面前过去的时候,我跟孔琳说:“要是我是男人,我也会喜欢她的。我倒是觉得你们那个什么局长的实在恶心。”

孔琳诧异地看着我,然后笑了,她说:“你去问问彭清清,会更喜欢她,她的故事精彩着呢。”我知道她说的是换了几个丈夫的事情。

“听过好几遍了,找个时间我讲给你听。要看怎么讲了。”我套着孔琳的耳朵说。

“我看你也不是好人。”孔琳装模作样地离我老远。

我、孔琳、彭清清,还有很多人,我们都是好人,在合适的年龄找合适的丈夫,生一个孩子,在油盐酱醋和锅碗瓢盆中享受、抱怨、叹息、顺服,感到幸福,然后慢慢老去,做一个贤妻良母,坚持从一而终。但胡蝶不是,所以她不是我们所说的好人。

那一天周一舟也在场,他西装革履,坐在一个角落里,和他认识的一个旅游局的会计在聊天。旁边的椅背上搭着胡蝶的驼红色大衣。

实际上,那个局长原本是周一舟的病人,病好了后感激周医生,来往比较密切。而胡蝶,那时候在医院差不多是众矢之的了,她一个人的时候,那些女人幸灾乐祸;后来她真的跟周一舟结婚了,那些女人更加恨她了。她们不恨周一舟,常常还会跟他打情骂俏,周一舟也不那么腼腆了,结婚了,是男人了,仿佛再腼腆也不大像样了。她们都挺喜欢他,但恨胡蝶。胡蝶便想离开,通过局长调到旅游局。但胡蝶外语不好,那时候国内旅游还没这么火热,总觉得做国内导游又苦又累,自己的专业也丢了,最后便罢了。那天他们是应邀前往,好像更证实了某种传说的勾当一样。那种女人,每个人都觉得怎么想象她都不过分。

“人家老公在这里,不知道你们操什么心?”我对孔琳说。

“也怪,他怎么能够容忍?”孔琳小小年纪,一肚子男女授受不亲。她尤其地看不惯胡蝶,那时候她还不大了解胡蝶,八成是受了彭清清的影响。

彭清清是我说的另一个同学,她是胡蝶所在医院的内科三病区的护士。而胡蝶现在的丈夫周一舟,正是这个科室的医生。胡蝶本来也是护士,结了婚以后凭着公公是主任的关系,调到了护理部,基本上没什么事情。她比彭清清大十岁。彭清清刚来这个医院的时候,十八岁,胡蝶二十八岁。

就是那一年,胡蝶给周一舟做媒,频繁地来往于三病区和护理部之间。她一来,两个人就去值班室,那里说话方便些,本来也可以理解。后来次数多了,大家便有些怀疑了。不大好明说,只有特别要好的才嘀咕。

不是给人家做媒的吗?怎么跟幽会似的。

哼,做什么媒?给自己做吧?

这周医生也是,好好的个小伙子。

你也是个过来人了,这点都不懂?

或者两个正在做事的人心照不宣地眼神碰到了一起,然后都笑了。

“周医生原本是个腼腆的人,有点脑子的人都知道她别有用心。”彭清清那时候说起这事就激动,本来跟她有什么关系呢?那时候就觉得她太奇怪了,人家的事情,说说就罢了,你那么操心干什么。现在想起来,彭清清有她的道理的。但她哪里是胡蝶的对手。她自己也知道,所以一味地恨胡蝶。恨胡蝶的人不止彭清清一个,不过彭清清的目的更单纯一些。一直到后来东窗事发,胡蝶的老公直接来找周一舟。

胡蝶的老公是外科一个主任的儿子,但本身不是知识分子,身高马大,一看就是有劲的。见了周一舟就挥了两拳,周一舟立刻捂着肚子蹲下了,他又冲上去想踢,幸亏被其他人拉住了。

“你个人模狗样的狗日的,欺侮到老子头上来了。”他被三四个人拽住,冲不上去,嘴里却不闲着。周一舟被人架走了,他很大声音地跟在后面骂。

就你那熊样儿,还想占便宜。我告诉你,再有下次,要你断子绝孙。他骂得很难听,写不出来,大约就是这个意思。

周一舟被扶到放射科照了个片子,总算骨头没事。休息了两天,也来上班了。从此再也没有看到胡蝶到三病区来。不过,两个星期以后,胡蝶住到集体宿舍里了。

据说她先是向院领导申请宿舍,院领导不同意,有家的人,再说要是给她集体宿舍不是明摆着支持她胡闹。这事不是小事,更何况她公公还是主任。院领导不同意,说有家的人医院不提供宿舍。这个胡蝶,用以前的钥匙打开了以前的宿舍,那里面已经住了两个人,不过还有一张床是空的,堆一些两个人的箱子。胡蝶将那张床收拾了一下,将自己的铺盖搬进去了。那两个人当然不干,其中一个就是彭清清。两个人先去领导那里汇报,领导一向知道胡蝶厉害,打过招呼了,实在没地方给她,她就搬到院长办公室来。所以就劝那两个小妹妹:“先忍忍,她自己有家,还有儿子,住不了多长时间,这一阵子过去了就好了。你们不要多理她。”彭清清胆小,就是心里生气,嘴上也不敢说什么。可另外一个,也是个不好惹的,她对彭清清说:“凭什么?我们这里干干净净的,倒要她来污染。”当然对着胡蝶就时常流露出了不满,常常摔碟子敲碗地指桑骂槐。胡蝶原不是吃素的,开始的时候自己也觉得理亏,不大说什么,住了一个星期,心里有了另外的想法。她要说说清楚,她还要在这里住不少时间呢。那时候她打定了主意要离婚了。而且,闹就闹,这些领导,她捏准了都是些欺软怕硬的主。她打定了主意,因此,不再躲了,她直直地问到那个女孩的鼻子下面:“你说够了没有?你别以为我是好欺侮的。”

“哼,有本事去跟领导闹。谁也不是好欺侮的。”当时彭清清躺在自己的床上,听到她们俩吵起来了。

“你个小骚货,我忍了你很多天了。这地方是你家吗?”胡蝶手里拿着一把梳子,点着女孩的鼻子骂出了难听的。

“笑话!不知道谁是骚货。好端端地骚到这里来了。”

“你再说一遍!”

“骚货。名副其实的骚货。”那个女孩原本也是听说些胡蝶的厉害的,但事实比她知道的要厉害得多。

胡蝶的梳子脱手而出,偏了,摔到了窗外。胡蝶的手头当时还有一只茶杯、一个热水壶、一只饭盆,要是吓吓人的,顶多再将茶杯饭盆扔出去,没想到,胡蝶举起了那只热水瓶,笔直地朝那个女孩砸下去。女孩的尖叫和热水瓶的巨响先后迸发,宿舍里顿时热气弥漫,满满一水瓶的开水四处流淌开去。如果不是那个女孩躲得快,很难想象后果。女孩持续尖叫着冲了出去。满地的开水和瓶胆的碎片依然没有吓住胡蝶的气焰,她一直骂到领导赶来。而我的那个可怜的同学,彭清清,躺在床上一动也不敢动。

后来,院领导当场就给了胡蝶一个宿舍。只有她一个人。别人当然也有意见的,背后嘀嘀咕咕地说人怕凶、鬼怕恶,这世道就是这样。但也就是说说而已,谁愿意跟她住一个房间呢?

彭清清胆小,现在说起来还是心有余悸的样子:“她怎么敢?万一真砸到了后果想都不敢想。”

我也在想,她一点不怕吗?她真的想砸死那个女孩?往深里想想,她怎么可能不怕。那天晚上,她在自己争取来的宿舍里,是不是搂着周一舟哭了,要是周一舟还不敢来,她一定抱着枕头痛痛快快地哭了一场。她毕竟是个女人,而且,现在无依无靠。主任家连儿子都不让她见了,那儿子是她唯一的亲人,但儿子才四五岁,除了让她牵挂、让她屈服、让她心疼以外,最多就是指望他长大以后保护她,替她出气。但是现在,她一个人。

她要是长得丑些,也就像野地里的野草一样,自生自灭,没有什么人注意她。也好!她如约嫁给阿祥哥,阿祥哥其实是个好人,他们一家都是好人。他们养了她八年,从她唯一的母亲走了以后,她就被他们收养了。阿祥哥比她大三岁,个儿高,没有人敢欺侮她。阿祥不喜欢念书,喜欢钓青蛙、捉鱼虾,他早早地就不上学了。他们一家供她一个人上学,她不但好看,而且聪明,初中毕业那年,她居然考取了省城里的卫校。她们那个时候考卫校不是像现在谁都可以上,只要交钱就可以了。她们那个时候上卫校要比重点高中还要好的成绩,一分钱也不要交,每个月还有饭菜票发,最重要的,她变成了吃公粮的户口,她一下子就不是乡下人了。要是她不那么好看,她现在的丈夫应该是阿祥,说好了的,她毕业后就回家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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