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8778300000006

第6章 康远明与两个历史人物

康远明第一次与沈小红约会那天,正患着轻度的流行性感冒。

一早起来康远明就觉得头很沉,并且有些烦躁。他吃了点药,养了会儿神,然后从抽屉里拿出一张照片。

照片上是个女的,穿着浅红色的蕾丝滚边衬衣。朝康远明笑着。

康远明听介绍人讲过些沈小红的事情。其实也算不上什么事情,因为沈小红的事情,其实就是没有事情。年龄、家庭、阅历、爱好都是简单的,就是身材、相貌,也没有什么特点。沈小红唯一的特点,或许就是她身上那些蕾丝滚边的衣服。她穿着那种衣服,稍稍做出点姿态,看上去很单纯,很无辜,也很乖巧。

康远明对着照片看了很久。

康远明今年三十四岁。这个年龄的男人,大半已经成家了,变得很成熟。而那些暂时还没成家的,也多半因为其他的原因,同样变得很成熟。因此说,三十四岁几乎就是男人的花季。

花季里的康远明见识过很多女人,漂亮的,风情的,深刻的。见得多了,就像吃撑了食,有点倒胃口。重要的还不是这个。康远明其实也是个苦出身,如果说沈小红的父亲是那个手提白毛巾的小跑堂,那么康远明的爸爸顶多就是厨房后面洗碗的。康远明小时候吃过很多苦,但他父母都死得很早,又断断续续搬过好几次家,与以前生活的联系被割断了。现场证据不足,人证物证都缺乏,所以好多人其实并不知道康远明远不明亮的童年生活。

而现在的康远明看上去有多好啊。开家小公司,人家管他叫“康总”、“康总”,并且还有那么多女人,漂亮的,风情的,深刻的,她们围绕着他。他是花,开得正香。而且她们相信:他还会开得更香。

从很不明亮的童年,直到看起来明亮灿烂的三十四岁,这其中曾经发生过什么事情,没有人知道。

但有一点是清楚的。

从小到大,康远明印象最深的人有两个。一个是历史书上的,叫刘邦。还有一个是外国人,大家叫他于连。

康远明第一次看《红与黑》这本书时,刚好十八岁。那时的康远明在一家小单位打杂,穿戴很朴素,但收拾得相当干净。他跑上跑下干着杂活的时候,总是微微地低沉着头。生怕和人打照面似的,显得有些腼腆。所以说,当康远明在书里面看到,于连初次出场时也是个十八九岁的瘦弱青年,并且双颊绯红、两眼低垂时,难免就有些惊讶。等到再接着往下看,这种惊讶便越发浓厚了。

康远明觉得自己和于连挺像的。他被书里的这个人物深深打动了。

康远明印象很深的还有书作者的一段话。书作者说想到写《红与黑》的时候,已经四十七岁,是个曾经沧海的人了。他说他并不想告诉人们怎样做。他只想说说他认为什么才是幸福。他把《红与黑》献给“少数幸福的人”。那么谁是少数幸福的人呢。他说:少数幸福的人,在一八一七年,在三十五岁以下的一部分人中,年金超过一百路易(两千法郎),但是要少于两万法郎。

康远明觉得这段话很有意思。有意思,但是他并不赞同。或者说,他只赞同前半部分,那就是年收入必须超过某个数额。但后半部分康远明认为很矫情。

倒是于连的形象,被康远明深藏在了心里。在一些黑暗的夜晚,他甚至还偷偷地掉过几次眼泪。于连,一个孱弱腼腆的平民青年,只靠着自己的聪明与坚忍,在一个等级极度森严的社会里奋斗。他也虚伪,也作假,也有违心之举,但康远明觉得,只有自己才是真正能懂得于连内心的──这个最终上了断头台的“汝拉山区的穷乡下人”。

正因为喜爱于连,康远明对于连身边的那两个女人怀有些敌意。什么市长夫人,什么贵族小姐,康远明认为,正是她们毁灭了于连。于连还是太善良了,太容易动真情了。康远明想:如果自己是于连,那事情一定不会这样。他一定会比于连做得更彻底。比于连做得更于连。

康远明知道自己先天条件不好。他非常明白,自己如果想要成功,必须付出比别人更多更惨重的代价。对于婚姻,康远明也有过些设想。他不想在女人身上多费心思,一来是他见得多了,阅人无数,眼见得也寻常。二来他也在于连身上吸取了教训──即便是那些可以利用的女人,即便是市长夫人,贵族小姐,临到头来,还是免不了误事。女人总是祸根。康远明算是想明白了,即便结婚,他也只找个平常些的。不要漂亮,不要风情,更不要深刻。她只要是个健康的人,能替他料理些家务,生个把孩子。她只要不妨碍他向远大前程进发,她只要不替他惹出些是非来,就足够了。

恰好在这时,沈小红出现了。

康远明对沈小红还是挺满意的。

她基本上符合他对于未来妻子的要求:不美,但也绝不难看。经历简单,头脑也基本简单。家庭出身非常一般,略微知道些人间疾苦,因此也就免去了许多娇小姐的坏脾性。介绍人给他看沈小红照片时,他还注意到了那些花花绿绿的蕾丝滚边。他觉得蛮有意思。他认为穿蕾丝花边的女人,一般来说有两种。要么是浅薄,惯于卖弄些风情。要么就是天生乖巧,人生的智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悄悄隐遁了。不到它该出来的时候,绝不现形。

康远明猜测沈小红属于后一种。

第一次和沈小红见面,康远明就基本印证了这种判断。他发现沈小红很乖,出现在他面前时,手里提了件小风衣。这是早上康远明在电话里关照过的,但下午的天气已经变得有些闷热──也就是说,这件小风衣,沈小红完全是为了康远明,而不是为了御寒而带上的。

康远明又带着沈小红在玄妙观走了走。沈小红总是半沉着头,问她话,也是微微笑着,还红一点脸。康远明心里暗暗觉得她有点愚蠢,但又有些喜欢。因为不管怎样,和这样的女人在一起,感觉是轻松的。至少,他总可以把积聚下来的精力攒起来,放到其他该放的地方去。

颠来倒去的,康远明心里一直有两个字在跳着:合适。

选择晚餐地点时,康远明便存了份心。

康远明没有选肯德基或者麦当劳,那是青头小伙做的事情。康远明是稳重的,是有经济实力的。他也没选广东海鲜馆或者私营小酒店。那是有些轻佻并且爱出点风头的人去的地方──康远明可不想让沈小红留下这种印象。康远明最终选择了一家老字号的饭店。点了些苏州传统名菜。他甚至还讲述了一些关于老饭店和传统菜的典故。在吃虾的问题上,康远明非常坚决地表示自己不吃炝虾。

“那太残忍了。”康远明说,“这种杂七杂八的烧法,我不吃的。真的太残忍了。”

这些细节,都是中规中矩,正经过日子的。这些细节,还多少有些老派。康远明下了个圈套,要让莫名其妙的沈小红莫名其妙地钻进来。钻进来了,也不是说要害她,更不是说像炝虾般对待她。很简单,康远明只是需要个女人。她是放在家里的,她并不了解康远明,更不知道他想做一个怎样的“少数幸福的人”。

康远明和沈小红的恋爱进展得很顺利。

他们和天底下所有的恋人一样,通电话,逛公园,吃饭,看电影。康远明心里对沈小红十拿九稳,反倒显得非常冷静。康远明从来没拥抱过沈小红,更不要说亲吻。他们一起去沧浪亭爬假山,沈小红脚底一滑。康远明伸手扶了她一下。康远明觉得沈小红的身体使劲往他身上靠,眼睛半闭着,带了点红晕。康远明看在眼里,有种老鹰抓小鸡的快感。他知道这个女人逃不出自己手心,反倒要细细琢磨一番。他观察她的眉毛,想知道她是否处女。他考虑着是先把她干了,还是干脆等到新婚之夜。想来想去,为了与老字号饭店和碧螺虾仁的形象相匹配,康远明还是选择了克制欲望。

当然,也只是在沈小红身上克制欲望而已。

只有那次看《霸王别姬》的电影,康远明差点露出马脚。

相对于连,在康远明心里留有更重要位置的人是刘邦。康远明崇拜刘邦,崇拜得五体投地。平时康远明爱看些关于帝王生涯的书。他发现在中国历史上,最终得到帝位的人不外两种。一种是豪族,比如杨坚,李世民。另一种是流氓,比如刘邦。

康远明对豪族不感兴趣,甚至还有种阴暗的嫉恨。他认为他们得到太轻易,很多又并非来于自身因素。倒是刘邦这种类型让康远明感到亲切。刘邦能忍,不是一般的忍,而是把刀往自己心口上戳的忍。这让康远明想起自己灰色的早年生活。苦水要往肚里咽的。刘邦又很狠,康远明认为这正是于连在关键时候所缺乏的。康远明看到书里写的──一次,楚军追击刘邦,刘邦为了逃命,居然把自己的儿子和女儿都推下车。车夫夏侯婴实在看不下去,三次把他们抱上来时,激动得手心都冒出汗来。康远明觉得刘邦真是流氓中的英雄。“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康远明暗暗发誓,如果有机会,他一定要做刘邦,而绝对不做中途退出的于连。

基于这样一个崇拜者的心境,康远明和沈小红一起看《霸王别姬》时,仍然非常投入。他非常不耐烦地听沈小红在旁边嗑瓜子,吃零食。噼噼啪啪的。康远明突然觉得,这个女人特别琐屑。不但琐屑,而且平庸。要和这样的女人生活一辈子,真是件非常可怕的事情。但康远明毕竟是康远明,他很快就调整了自己的心态。电影结束后,康远明接受沈小红的建议,一起去了影院附近的茶室。他从沈小红的闲聊中无意得到一个信息。沈小红的父亲,这个民间做花宴的高手,最近接受一个邀请,要在彪哥的米园里再次操办花宴。这可不是简单的花宴,而是一部新近投拍电影中的出彩镜头。其中的制片,则是一个大姐大类型的女人。

康远明心里一亮。

米园,是康远明熟悉的一个概念。它是彪哥祖上的财产,在康远明心里,它代表物质以及引申出的权与利。至于彪哥,康远明认为他几乎就相当于一个小豪族。当然,还是个没落的不成气候的豪族。

“彪哥?什么时候介绍认识一下,当然,随意好了。”

康远明说得很平淡。

康远明心里有把握,沈小红会把这平淡的圣旨好好操办。

所以就更加不妨说得很平淡。

同类推荐
  • 异香

    异香

    故事以三体故事为大背景,以宇宙文明为主题,从主角和他的同伴们寻找到宜居的星球这条线上展开,在向着目标星体前进的过程中,发生了一系列的故事……
  • 零伯爵

    零伯爵

    未来世界,科技为王。马斯和保坂,两家巨人企业,势力庞大、各据一方。天才科学家们和这些跨国集团签下了无限期的卖身契,沦为收入奇高的囚徒。直到死亡,雇佣关系才会解除。科学家克里斯托弗·米切尔,发明了一种蕴藏巨大潜能的新型生物芯片,涉及利益无数,牵动了各方人马。与此同时,米切尔决定携带生物芯片叛变,从马斯出走,投靠保坂。特纳,全球顶尖的雇佣兵,被指定去执行这个极度危险的任务,而他自己刚刚从一场粉身碎骨的爆炸里醒来……
  • 逆风追风

    逆风追风

    我是一名不甘于现状的大学少年,有一天,我做了一个梦,梦里遇见了一个跟我年纪相仿的少年,我喜欢叫他小和尚,听他讲了一段青春里跟爱情有关的故事。很巧,我跟小和尚都是在乡村的泥土里滚大,那是一段清苦但并快乐的回忆,多么质朴的亲情,多么干净而纯粹的一段时光。梦里,我跟小和尚认识了七天,后来,梦醒了……
  • 暗恋者来信

    暗恋者来信

    本书是青年作家、「ONE·一个」人气作者乌冬短篇小说集。书中收录的16篇小说作品,其中《无人知晓》广泛传播。本书收录备受好评的《无人知晓》《男朋友变成伞了》《最后一个五仁月饼》等小说作品。乌冬用趣味活泼的文字,书写着人类瞬间片刻才能感受到的情绪,是一个“擅长写金句的小说家”。
  • 文人

    文人

    八月天,河南省作家协会会员。发表小说《遥远的麦子》《黑神的别样人生》《低腰裤》《父亲的王国》等。现任某报社记者。
热门推荐
  • 重生枭火妻夜少恋上瘾

    重生枭火妻夜少恋上瘾

    25世纪到来,由于人们对大自然的无限掠夺,整个地球发生了一次变异。她,地球五大战场之一东方大陆主战场第一指挥官,却因功高盖主死于一场阴谋,一朝重生。她来到22世纪。这一世,她也要活得潇洒。
  • 幻儿萌萌哒

    幻儿萌萌哒

    如果有一天你睡了一下午,醒的时候屋子里黑漆漆,一点声音都没有,抬头望了望窗外,天还没完全黑,四处摸了摸,在枕头下找到手机,开打后屏幕亮起,干净,没有一条信息。
  • 驱邪鬼年

    驱邪鬼年

    鬼?是真实存在的,而我则是凌驾于鬼之上的存在,因为我有驱鬼系统。
  • 救世双星

    救世双星

    某一天晚上,龙首市某一角落打开了通向异域的次元之门,数不胜数的怪物从次元之门涌入龙首市,龙首市瞬间变成了阿鼻地狱,屠戮还在继续。顿时,空气中布满了血的味道,整个世界仿佛在颤抖,山崩地裂。刹那间,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化为乌有。他们好像千刀万剐一样,透露,肢体崩裂着,躯干支离破碎。在这被血光吞噬的时刻,已经分不清什么是武器。血红的手,锋利的牙齿,迫不及待地将一张张脸孔撕碎。在这时,穿着奇怪法袍的镇世突然出现站到任天面前,并递给他一把说着一些莫名其妙的话这是一个镇世和任天挽救末世的故事。
  • 邪魅王爷逗哑女

    邪魅王爷逗哑女

    一朝穿越,冉柒柒悲催的成了一名庶女,还是哑巴庶女;好吧,成了哑巴不要紧,装乖讨好父亲和嫡母,冉柒柒低调、低调、再低调!偶然认识一个神秘人物,竟然是神医的弟子,教她习医制毒,才知道之所以成为哑巴,竟是被下了毒。好吧,反正也习惯了不说话,那就暗中解了毒,冉柒柒淡定、淡定、再淡定!咦?有个王爷忽然找上门来,指明要娶她?冉柒柒再低调也低调不了了,再淡定也淡定不了了。“为什么要娶我?”“我要你帮我解决那些莺莺燕燕?”“为什么?你们男人不都喜欢三妻四妾么?”(情节虚构,切勿模仿)
  • 侠道之行

    侠道之行

    没落的陈家,五年前弱小的少主,如今强势归来,五年前陈家的遗憾,我来弥补!待我剑出鞘之时,天地变色,唯我至尊!谁人敢不从?一剑,必杀之!
  • 粥而傅时

    粥而傅时

    从遇见你那天开始,我就知道我这辈子认定了你。初见时:“易粥粥,你好像只软包子“易粥粥你真软”“易粥粥,和我在一起吧,我保证你什么都会”在一起时:“粥粥,我爱你”“我也是”“粥粥你真可爱”“我也可爱你”婚后:“老婆,今晚可不可以睡床”“不行,会吵到儿子的”“老婆,我好爱你”“你烦不烦”“老婆就让我睡床吧,我保证不乱动”“老婆,这些我都不会,可以教教我吗”“滚”卑微傅爷,在线求老婆
  • 所谓的天赋,只不过是义无反顾

    所谓的天赋,只不过是义无反顾

    视觉志、思想聚焦等千万级领袖大号力荐作者“李小狼”首次出书!思想聚焦、十点读书、HUGO、有书等千万级大号当红作者,文章曾被中国青年报,中国新闻网,央广新闻等领袖媒体刊为头条,网络上近千余家公众号转载。总点击量超3亿次。独家收录《为什么我就是要去大城市受苦受累》《你那么怂,还想要世界为你堆满笑容》《20几岁,不优秀会活成什么样子?》等爆款文章。
  • 嫡妃不好惹

    嫡妃不好惹

    欢喜赴约,等来的却是一个精心的陷阱。一朝穿越,同是惨遭背叛之人,她却不再是绝望的她。深宫诡谲,阴谋重重,充满虚情假意,处处是设计陷阱。她可不再是那任人拿捏的软柿子!哼,她要让别人知道,惹她就死定了!
  • 当世界只剩下我一个人的时候

    当世界只剩下我一个人的时候

    文章讲的是主人公做了个一个梦梦里只有他一人,发生的有趣的事情,本人新人第一次接触小说处女作,如有漏洞多多包涵。还请多多支持,秋梨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