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了新的舍友,梅雪、李吉玉和张玲,她们都很和善,也很好相处。今后,将有一年的在校时光,我们共同度过。
梅雪,我的正牌室友,人如其名,长得很漂亮,个子高挑,披肩发,瓜子脸,大眼睛,清清冷冷的,不是很爱说话,爱听音乐,喜欢蔡依林的歌。她已经结婚,而且有了一个一岁的儿子。虽然经历了怀孕生产,身材却完全没受影响,现在还没有给孩子断奶。她是定向的研究生,原先在这座城市的某市级医院上班,不过干的是护理,因为觉得当护士太累,就跨专业考了临床的研究生。这一点,特别令人佩服。由于有家庭,宿舍只是一个摆设,她说她只有中午在这里休息,晚上回家住。这也就意味着,到了晚上,寝室会是我一个人的单间。
李吉玉和张玲住在洗手间的另一侧。李吉玉也已经有了男友,跟我们一个班,叫刘强。他们从大二时恋爱,一起考取这里。不离不弃的朝着共同的目标奋进,也算是令人羡慕的神仙眷侣了。校园爱情也算是一把双刃剑,要么毁灭学业,要么成为学习的动力。这其中,占多数的应该是前者吧!
人说大学里的两大遗憾,一是没有一门不及格,二是没有谈恋爱。张玲就为后者感到特别遗憾。她是家里的娇娇女,思想单纯,整天沉浸在韩剧和言情小说中,幻想着白马王子从天而降。
我是宿舍里年龄最小的一个,对于爱情,我不能说有,也不能说没有。因为康烁存在的那一年,我至今无法定位。
学校处于繁华地带,但繁华只是外面的世界。高墙之内却似幽静的公园。有郁郁葱葱的法桐树林、杨树林。法桐粗壮,看上去应该经历了很长的历史,树下是木桌木凳。杨树林倒像是新建的,树干碗口般粗,树下是石桌石凳。还有假山、人工湖,亭台,小桥,曲径通幽,也算是很美的精致了吧!还有碧绿的草坪,人工喷泉——似乎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个校园。渺小的我走在里面,瞬间就会被湮没。特别喜欢这种融入其中凡如尘埃的感觉。
当初选择这所学校,是因为这个城市里有康烁。就算他毫不留情的一去两年,我还是不死心,还是想靠他近一些。可是万万没想到,距离近了,心却远了。想起那个孕妇,站在他身旁是那样的刺眼,便会有一种酸涩盘踞心头,挥之不去。
研一的课业不是太多,我的苦行僧生活至此结束。是啊!我也该好好享受大学校园里的多姿多彩了。回忆过去的两年,除了学习,苍白的找不到多少可圈可点的色彩。
我年过四十的三叔已经明显发福,以至于眼镜腿都已经半陷进肉里。他在一家豪华的酒店里请我和吴云云吃饭,冠冕堂皇的说是为我接风。我没有受宠若惊的喜悦,我对他的感情或许只剩下了礼貌的客套。但爸爸对他似乎还怀着浓浓的兄弟情义,碍于他老人家的面子,这顿饭我不得不吃。至于老爸让我带来的那两瓶葡萄酒,却并不想带给他。
我忍不住的想,倘使我没有考上研究生,也没有专升本,而只是专科毕业,投奔到省城来找他,他还会以这样的规格来迎接我吗?对我的态度,虽然评判的尺度在他手里,但却是我可以左右的。当你站到了一定的高度,就可以拥有一定的主动权,让劣势变优势。这样看来,拼死拼活的考上研究生还是值得的,至少让某些人的心在面对我的时候,变得柔软了。
当红烧排骨转到我面前的时候,我抬手招来了服务员,让她把菜立马撤掉。她不明就里的看着我,我叹口气说:“我认为本该长在皮外的毛发,跑到排骨的肉里太不正常,你觉得呢?如果你做不了主,就去叫你的值班经理来。”她这才端起菜匆匆离去。
“怎么会有头发呢?太可恶了!”吴云云不悦的说,“小麦,也就是你脾气好,换做我,早拍桌子了。”
三叔说:“你也就说说,真到了事上,敢拍桌子的那个人还得看小麦。”
“呵呵!人善被人欺,姑息只会助长不好的气焰。”我说。
跟随服务员进来的那个人应该就是经理吧!他直奔我三叔而去,笑容有些谄媚。他说:“对不起啊,田校长!发生了这样的事实在抱歉,我立刻让厨房给重做一份。”
“小丁啊!”三叔如此亲和的笑容对待家人似乎从没展现过,他原来也是可以这样笑的。“今天你当班啊!没事!就是我这侄女有些较真。我侄女田小麦!我外甥女吴云云!”
“你好!我叫丁伟,曾是田校长的学生。”他先冲我伸出手来。
“你好!”我不起身,也不去握,淡淡的说:“我记得握手礼仪上说,女士不出手,男士最好不要先出手。嘻嘻!排骨今晚是不想吃了,你若有心,不如换一盘糖醋鱼吧!”
“好!好的!”他悻悻的缩回手。
“你好!”吴云云站起身,落落大方的跟他握手,算是解了他的围。他跟我三叔打完招呼,走出了包间。
“一盘菜而已!小麦,过了啊!”吴云云把矛头指向了我。
“我只是就事论事而已!”我争辩,“何况,我不过是在争取我的权利。”他对我来说不过是个陌生人,跟他套交情,我犯得着吗?是谁刚才要拍桌子来着?比变色龙变得还快。
“你这丫头怎么这么个性格啊!”我三叔显然对我的表现不满。
吴云云说:“当学生当惯了,接触社会太少。慢慢磨练磨练就好了!舅,这个丁伟真是你的学生啊?”
“对!我当校长之前的学生,当时学习不是特别突出。但现在混的不错,有房有车。他爸爸是大型国企的老总,跟我关系不错。他妈妈在银行上班,家庭是没的说。”
“那他有对象了没有?”吴云云终于问到了关键点上。
“呵呵!如果没有就直接介绍给表姐吧!也好让表姐的寻寻觅觅冷冷清清画上句号。”我打趣道。
“这么好的条件,怎么可能剩下。早有了,都快结婚了!”三叔说。
“小麦,你起什么哄?”她不悦的瞪我。我真的很无辜,毕竟跟那个丁伟结婚的人又不是我。
打工,应该是大学生活里不可获取的成长经历吧!也是与社会接轨的平台。我想要尝试一下。
周末,李吉玉从外面回来,说跟刘强刚从肯德基吃了饭,看到那里正在招人,问我整天吵着打工,有没有兴趣去。
兴趣当然是有的,所以就去填了表,只因为想知道面试是什么样子。或者,还有别的居心。毕竟,康烁第一次带我去吃饭的地方就是肯德基。我是最后一个应征者,将表交给主考官的时候,四目相对,他愣了一下,我也愣了一下,然后他就对我笑了。他笑起来修长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牙齿洁白如玉。“你好啊,田小麦!”他冲我伸出手来,但就算他是决定我命运的主考官,我也不打算谄媚。
“你好!”我不卑不亢的坐到他对面,看他的手尴尬的垂下。
“你是学医的?”
“是!学医的人多多少少都有点儿洁癖,我也不例外。总觉得握手这种礼仪不是太卫生,可能会引起细菌传播,乃至交叉感染。”我淡淡的笑笑。
“你果然与众不同!不问我为何出现在这里吗?”
“我以为我是来面试的!”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生活和隐私,我无心探求。
“我们的确在面试。”
这样的面试也让我很失望,因为他自始至终都在跟我谈论大学生活。最终的结果就是我被毫无悬念的录取了。这应该是沾了我那个三叔田校长的光,因为这个主考官正是他那个曾经的学生丁伟。原以为他只是我生命的过客,却没想到又在这里遇上了。他说他是在这里兼职,我想他应该不缺钱,却偏偏要把自己搞得那样累,何苦来?
上班的体验就是谁都可以欺负我,谁都可以对我大呼小叫,就因为我笨手笨脚。当然还是会有人对我好,比方说店经理之一丁伟。他穿着单薄的衣服替我到冷藏库里挑玉米,手把手的教我做汉堡,手把手的教我炸薯条,手把手的教我煮玉米——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这样点点滴滴的好,让我不由自主的想起康烁。依然会很揪心。康烁已经是别人的了,而这个丁伟也即将成为别人的。当然,还有一个名草无主的人对我好,就是李锦程了。只要我上晚班,他都会雷打不动的来接我。所以,连梅雪她们这些认识没几天的人都瞧出了端倪,偏偏我还在装傻。我对他是真的不来电,换成康烁以外的任何一个男人都来不了电吧!我已经中毒太深,却不知这毒有没有速解的法子。
真的很想彻底的忘了康烁,然后大胆的主动的去爱一场。生活里一旦没有了紧张的学习,就会有空虚渗入,便想用恋爱来填补。可是,又谈何容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