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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卖豆腐的女人并不漂亮,微微发福,富态倒有。我一直期待,巷子里有一天会有一个豆腐西施出现,全故乡的人排着长长的队等着买她的豆腐,队伍一直排到了萍乡城外,多壮观啊!可是时间一再推移,巷子里的女人一直还是那个富态的女人,西施神龙不见首尾。其实,我一直是矛盾的。我觉得豆腐西施肯定是卖豆腐卖不长久的,为什么呢?原因恰恰出在她的美丽上。你想想,每家每户的男人一大早或者一下班回到家就冲去买美人豆腐,哪家的媳妇不会暴跳如雷?所以男人不敢去买她的豆腐。西施如此貌美,同性相斥,女人们更是恨不得把这个比自己貌美个十百千万倍的女人赶出萍乡城,还会去买她的豆腐?所以女人不会去买她的豆腐。男孩子情窦初开,对她充满憧憬,但男孩子们是害羞的,你没事老往西施那儿跑干什么,心怀不轨吗,也想来点西西里的美丽传说?所以害怕流言和质疑的男孩子们也不会去。既然大人不能去,只能派孩子去。但女人在爱情上是超级自私的,她不会给西施任何的机会,她会交代孩子去另一条巷子买,决不能去买西施的。所以孩子们也不会去。如此一来,消费的主要群体没了,西施的企业肯定维持不下去,只有改行吧。所以西施豆腐畅销,肯定是小说家们的笔法,如果真是如此,也绝对是豆腐味美赛过西施,老百姓们宁可要口服而不顾了眼福,民以食为天,实实在在吃在嘴里享福在口中,才是民间的主流。

豆腐属素,素净。黄苗子先生讲过一个故事,叶誉虎(恭绰)先生青年时爱上一个女人,认识不足两年,红颜命薄撒手人寰。誉虎先生以诸缘未了,发心茹素,直至八十多岁逝世。先生是痴情之人,雅气风流。

卖豆腐的女人帮我把豆腐装好在塑料袋中,还加了些清水,这样豆腐提回家时还保持鲜嫩如新。巷子里的阳光新鲜,整条旧巷像从河里洗了个澡出来,浑身湿漉漉的,巷间的人们也是湿漉漉的。好看。

小炒肉与一个萍乡男人

怀旧是不合时宜的,有些时候却是合乎时尚。关于萍乡的回忆很长时间没有下笔。萍乡在江南西南,和湖南相间,许多人以为是华中之地,但确实还在江南,不管是文化还是习俗以及气候。萍乡名气不大,但在近代就很有气派了,一说安源,全世界的人都懂了,“哦,毛主席去安源”。没有下笔,是觉得自己的梦在这里还没有做完,翻翻身,继续。屋外,有雪如月光,我看到萍乡城里烟波浩渺,萍乡就是我的财富。尽管萍乡只是个很普通的地方,尽管很多在外漂泊的萍乡人一谈起萍乡,眉头皱了。他们大概是故乡的赝品。

我往萍乡城里投了一颗石头,涟漪微微,我想吃小炒了,小炒肉。

杨絮和梧桐花瓣齐飞。

一个未名的夏日。我拿着母亲给的两元钱去买肉。明显的感觉底气不足,常常会在买肉回去后,免不了要被说不识货,因为我实在分不清楚前胛肉和肚皮肉,反正肥肥瘦瘦就以为好。杀猪匠腰圆膀粗,说话豪壮,大刀阔斧间,血肉横飞。他的狡猾轻而易举地嘲弄了一个少年的常识。我去时,他肥大的脸上笑容膨胀起来,热汗顺着他的光头流了下来。他擦着油腻腻的手对我喊:“丫仔,要多少?”我故作镇定:“一斤,前胛肉,瘦肉要多点。”其实,我根本无法判断他下手间的心怀叵测,只觉得他的微笑充满意味。回到家时,母亲有时就会很气愤:“怎么又是肚皮肉啊?”少年时期,遇见不诚实的人时,我常常会叫他们杀猪匠。有人很不解,杀猪匠和扯谎有什么关系,我笑而不答。后来有个阿姨的女儿结婚,嫁给了一个屠夫,我心里不愉快了好久。按理说,别人结婚关你小毛孩什么事啊,可心里就是不太放心,老担心哪天她老公会欺负她。

回忆能由石头想到吃肉,有点不着调。不着就不着吧,故土肉香的诱惑是真实的。人生羁泊异处,总是会不时地念起故乡的好吃食。

小炒肉,做法简洁,是萍乡家家户户桌上的常备,轻易就能勾出人们的好胃口。美味如人生,简简单单,往往是最好的境地。小炒肉最好用新鲜前胛五花肉,三分肥白,七分红瘦,切片,薄厚均匀。锅红油热后,将肉置入锅中,稍稍拌翻,加入适当的食盐,油花就不会轻易溅出。我初学此菜时,不得其法,油花溅得满身都是,确实有点伙夫的感觉。待到肥肉有些焦黄,卷起了身体时,将青青红红切成丝状的辣椒加入,油爆炒软。如果是很辣的椒,这道工序是不能少的,一定要将辣椒爆炒到滋滋冒青烟才好,要不炒出的肉会有生硬之气,而且辛辣难以入口。之后加入蚝油、酱油、食盐、鸡精等佐料,也可以放少量的白糖,再沏水少许,翻炒几许,汤一翻滚就可起锅了。如果是青椒炒,油色津津,绿油油一片大好春光;如果是红椒炒,红黄相见,辣椒红得鲜艳,肉如桂色,相得益彰,并不夸张,还是清清爽爽,脍炙人口。

儿时的我总是踮起脚站在灶台前,看着母亲的劳作。肉要起锅时,免不了有些迫不及待,老问,好了吗?好了吗?乘母亲不注意时,就要伸手入锅,拈起一片,丢入嘴中。有动若狡兔的气派,往往被烫到舌尖麻木还是觉得好吃得不行。

一个周日,因贪玩延误了回家的时间,母亲将我关进房间了,惩罚不准吃饭也不能出门。不吃就不吃,有什么大不了的。天色将晚时,母亲厨房小炒肉的香味轻轻悠悠地从门缝间挤了过来,肚里的馋虫跃跃欲试,满脑子飘着些热呼呼的菜肴。晚饭时,母亲不准哥哥姐姐们叫我吃饭,肚子咕咚咕咚的实在不争气。原来以为母亲开饭时就会解放我,这会儿算盘落空了,看来她是真生气了。我没有勇气在一家人吃饭时去承认错误,实在是件丢脸的事情,哥哥姐姐肯定是要嘲笑我的。我一边想象着他们的神情,一边和小炒肉作斗争。最终,还是少年的自尊占据了上峰,士是可杀不可辱的。家庭晚餐结束的时间远比我期待的要长出很多。母亲还是没来叫我,我猜测她是否也在等待。过了许久还是没有什么动静,我在房间里有些淡淡的伤感,隐隐的失落。失落就是转机,门终于开了,力萍二姐姐端着大碗小炒肉拌饭进来,笑呵呵地说,赶紧吃吧,一碗肉都留给你了。人是铁饭是钢,也顾不得男子汉的尊严,狼吞虎咽。那是我儿时吃得最香的一顿小炒肉,吃到嘴角泛油,肚皮圆圆。吃了嘴软,饭后还是要干点事情的,检讨写得很长,洋洋洒洒,如小炒肉回味悠长。

小炒肉,几乎成了江南的一个特定符号,我这么说可能湖南人不开心了,我们也有小炒肉啊!不开心不要紧,纯属一家之言。美味不需要文字计较,直指人心就好,世人喜好就是好归宿,管它出于何处。现在的各处饭店,几乎都会有这道佳肴,便宜而美味,在外漂泊的游子更喜欢。有些饭店干脆取名叫妈妈菜。妈妈的味道就是家的味道,谁不喜欢?一道小炒,真是下饭,可以轻而易举地胃口大开,如有酒,也甚能开怀,多舒服啊!饭桌之上,满汉全席也不过如此,四十八道冷点,一百三十四道热盘,真是像一篇啰唆得不行的文章。一碟小菜,口舌生津间,布衣足矣傲王侯。

小炒肉也是文华姐夫喜欢的,他回家里吃饭时,母亲总是要炒这道菜。一盘小菜,一瓶啤酒,他和父亲侃侃而谈。他不喝白酒,啤酒也绝不上第二瓶。文华姐夫自幼习武攻医,小有名气。八十年代初,有一回刚刚发工资回家,九十七元。他披着夜色下班,路上被七八个人围住,利器顶住胸前。眼前亏是不能吃的,工资、手表皆被洗劫一空。他没有作声,只是认真记住了抢劫者们的面目。那个年代,这条路上的匪徒多是些游手好闲的青年,拿钱走人,吃吃喝喝逍遥快活一顿。文华姐夫回家取了一根钢制九节鞭缠在腰间,直奔广场夜市。他算准了那帮人肯定会在附近的饭馆里用他的钱喝酒吃肉。

果不其然。他径直进去,对为首的人说,两种选择,一种把钱还他,这顿饭他请;一种大打一场,对方赢了钱不用还,输了,钱还得给回他,医药费用自理。对方没见过这样的场面,抡着拳头呼啸而来。过程其实并不惨烈,数分钟间,对方七八个人全躺在了地上,无人敢再打。之后仇、我两家坐下来喝酒,划拳猜码,痛痛快快。回家时,九十七元在文华姐夫口袋里分文不少。我没见过这个过程,只是在心里设计了无数种武打场面,觉得是高手过招,像海明威的短篇,轻轻盈盈;也像林斤澜的晚年小说,不露声色;又有些卡夫卡、马尔克斯的神秘。这个故事有点侠士风格,确实真实,父亲说:“硬气。”

文华姐夫为人豪气,时不时会拍案而起,很有男儿气概。身上有许多萍乡男人的优点。二姐这几年做些生意,平时回家晚,她的脚步声音刚进门,文华姐夫就已把热饭热菜端在了桌上。一个八面威风的男人回到家中就钻厨房,你不让他,他还和你急。如今的许多萍乡男人都如此了。女人们下班回来,遥控器一拿,屁股贴着沙发基本不用起来,等到天色渐渐暗淡,孩子的作业做好时,饭桌上就热气腾腾,香喷喷的汤汤水水,喝下去浑身都舒舒服服。这样一说,不经意间我又帮萍乡的男人做了一回广告。

《吴越春秋》有个故事,让我喜欢得不行,说很男人很男人的专诸和人打架。“方与人斗,将就敌,其怒有万人之气,甚不可挡,其妻一呼即还。”大英雄就是要有豪情万丈,又要柔肠百转,还要懂得疼女人。我觉得文华姐夫就是专诸式的男人,是铁汉,一个可爱的铁汉。近年来,他潜心于周易,颇有心得。我回老家,每每夜间无事都要请他过来喝茶。他也喜欢茶,喜欢这口轻轻淡淡的感觉。经常,他会在言谈畅快间,抬腕看表,说先走。如一出电影忽然停电戛然而止,剩下席间意犹未尽的我和哥哥们。他习周易后,每日夜间九点半要练气打坐,好几年了,日日如此。

文华姐夫也有短处,他最怕癞蛤蟆。五六岁时,拥军二哥带着我抓了一只硕大无比的,用绳子绑住了一条腿,然后偷偷摸去文华姐夫的办公室。他正在看书,神情静笃,也许是正在想我二姐,那会儿他们刚刚恋爱。我悄悄把癞蛤蟆放在他的脚下,躲在门缝处,用劲一扯绳子,癞蛤蟆就跳到他的脚背上了。文华姐夫从板凳上弹了起来,手中的书被扔在了地上,他面如土色尖叫着逃出了办公室。我和二哥在背后笑得前俯后仰,看他失魂落魄落花流水的样子,真不敢相信,他就是那个和七八个人打架的人。

一个夏天的另类

没有一丝的风,太阳压抑不住内心的狂热,惨白。巷口的那排泡桐,都露出疲惫的神色——叶子们耐不住焦灼,蔫蔫耷耷的,像刚跑了了五千米回来。泡桐花爱热闹,树下有人下棋,它们往往一头就栽了进去,楚河汉界都没分清楚。有时候两个小青年搞对象,好不容易鼓起勇气要接吻时候,它也一头栽进去,栽进上好年华的怀里,搞得男孩女孩都很不好意思,四瓣脸蛋红红彤彤,红过了母亲养的大公鸡的鸡冠。

一只玄蝉落在泡桐上,像养在白石老人画间的,也像我小时候写的“洵”字的第一点,我总是要蘸饱饱的墨汁在笔尖,一点下去,三点水偏旁有了水汪汪的意味,墨汁在毛边纸上晕化。玄蝉比知了要小,生于夏,秋末死。它薄翼轻盈,叫声却是肆无忌惮,可以唤醒一个盛夏的中午,愈发的安静,“蝉噪林逾静”。蝉翼是如此的薄,薄如午后似醒非醒时做的梦。如果哪天写文章如在这薄薄的翼上散步,那就是洵美的。

我从泡桐下路过,很多次都看见挂在树干的玄蝉头朝下在歌唱。我想每一个歌者都是高昂着头颅的,玄蝉呀玄蝉,你装什么低调啊?处世为人可以学它,歌唱不需要。

泡桐也属梧桐,梧桐引凤凰,这是凤凰的地盘,玄蝉来干吗?让人怀疑它是不是另类。

棒冰无疑就是另类,一个夏天的另类。

夏天吃冰,冬天守荫,季节的顺序好像颠倒了过来,有点乱点鸳鸯谱的味道。因为生疏于常态,就生出了烂漫。小说家画家企业家们偶尔写写散文,赤子之心,口吐莲花,就很好看。沈三白是个幕僚习商,散文却婉转如浅吟,《浮生六记》还给了人们一个世间最可爱的女子,林语堂就非常推崇。俞平伯以研究古典诗词著称,理论语言丰富,偶尔写的散文也堪称经典,《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灵气缥缈、才气流荡。灵气和才气都甚有张岱之风,才气是生命,灵气则是灵魂。既有生命,又有灵魂,是令人嫉妒的。

棒冰老老实实地躺在冰箱里。冰箱不是西门子也不是海尔,它是挎在少年肩头的小木箱。小木箱是特制的,里边用薄膜垫圈,然后用棉布包上几层,棒冰放在里面可以近大半天都不会融化。许多年前,这种最简单的保温箱在江南的夏天随处可见,卖棒冰的叔叔大婶少年们,背着冰箱,行走天下。

我看着卖棒冰的少年,心里很羡慕,因为我从来没有去卖过。走街串巷,高声叫卖,多好玩。我常常想,要是他箱子里的棒冰没卖出去,那不是可以自己吃上好多根?物质匮乏的时代,棒冰是奢侈的物品,五分钱两根的棒冰是孩子们夏天的快乐。大人高兴了,往往就会从身上摸出一张毛票子或五分钱硬币给孩子,我往往是舍不得买两根的。

卖冰棒的少年比我要稍长三两岁。他似乎总是穿着一件红背心,戴着一顶草帽,脖子上还挂着一条毛巾。走累了,就在巷间的浓荫处歇会儿,擦擦汗,用草帽扇扇风。一个夏天过去时,他的皮肤也像秋天了。夏天还没过到一半时,他就和我们混熟了。还可以给我们赊账,如果实在身上没钱的话。现在回想起来,他简直是个眼光卓识的银行家。我的好朋友彭建常常在他那儿赊账。每次赊棒冰吃时,少年都说:“不急忙,不急忙。”好像他比赊账的人还不好意思。他会在自己的笔记本上画上一竖,遇着不耐烦的那天,他的“︱”就会变成一个“·”,一个夏天下来,本子上密密麻麻,像模糊不清的拓片上的字。夏天快结束的时候,他就会把记账的本子交给彭建的老爸,老爸倒吸了一口凉气:“呵,吃的速度快挂上五档了!”他是个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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