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笙请了一个月的假,她要逃避这一切,因为,她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这件事情。
桂笙走在大街上,在想,去哪里好呢?
突然觉得世界好大,但是自己哪里都不想去,除了,爱豆的家乡。那是她的青春,当然也是,萌贞的青春。
于是,买了个机票,就来了,母校。只是,来到母校的时候,她在朋友圈分享了一下,因为,实在是不想让同事猜疑看笑话。
桂笙来到了母校,仔细的走着,回忆着。桂笙想起,当年,自己总是喜欢吃校园外的各种各样的小吃,但是萌贞又是一个非常懒的少女,于是桂笙每次都是把萌贞骗来的,桂笙总是告诉萌贞,如果你这次陪我出去吃饭,回去我就把你的衣服洗了,别看萌贞总是一脸的单纯清秀,事实上还是很懒的呢。有时候,萌贞可以为了不吃饭待在宿舍里死都不出去,就是等着什么时候宿舍里有人吃饭的时候帮自己带一些,桂笙就是掐准了萌贞就是懒得特点,回回这样欺骗萌贞,可是奇怪的是,萌贞回回上当,桂笙一直都想不明白,萌贞为什么还是会回回上当,直到毕业的时候,萌贞告诉桂笙,因为我实在是太懒了,懒到,不想分辨你的那句话是真的,那句话是假的,当时,桂笙听到这样的话总是乐的哈哈大笑。
现在回想起来,实在是笑不出来,原来,我以为的信任,只是你懒而已。
其实,你一直都不把我当自己人,对不起,自作多情了。
女人其实是一种钻牛角尖的动物,在情绪化的时候,根本不会用理性的行为,理性的思考。
这就是,女人,尤其是两个女人爱上一个男人的时候,那样,注定,最后悲剧的是两个女人。
桂笙慢慢地走着,看着道路两旁绿幽幽的叶子,忽然想起,当年她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她给萌贞包脚的事情,想着想着,不由自主的笑了,是的,青春一去不复返。
桂笙走了好多地方,不停的走,不停的走,最后,走到操场的时候,想起军训的事情,最终,没有忍住自己的眼泪,像个孩子一样,坐在地上抱头痛哭。
她就这样一直哭一直哭。知道哭累了,哭不动了,才停下来。却突然发现身边竟然有一个人。仔细一看。竟然是自己的同事小王,桂笙愣住了。
小王就是上回在公司里一起吃同样早饭的男同事,就是那个将爱豆的恋爱新闻告诉桂笙的人。
桂笙好像明白些什么了。小王把纸巾递给了桂笙。桂笙接了过来,边擦眼泪边问“你来干什么?”
小王知道是时候了,于是脸很红,但是还是鼓起了勇气说“我喜欢你,”
桂笙知道就是这样,但是还是波澜不惊的问着“为什么?”
小王结结巴巴的说着“其实我早就喜欢你了,喜欢你总是第一个到办公室,喜欢你总是办公室的开心果,与你相处的这些时间,我很快乐,很喜欢你。”
桂笙还是沉默。
小王继续说“我知道,你喜欢佟凡,没关系的,我可以陪你一起喜欢他,因为我也还是他的男粉丝。”
桂笙听到佟凡这个名字,心颤了一下。佟凡,佟凡。萌贞,萌贞,你们怎么可以这样对我?
桂笙苦涩的咧了咧嘴“你不可能取代他,他是我的青春。”
小王把桂笙的肩掰了过来,看着桂笙的眼睛说“我不指望会取代他,因为他是你的全部的青春,我会陪你,一起喜欢他,但是,慢慢地,你要记住,他是你的青春,我是你的人生。”
桂笙觉得很是感动,于是,在极度脆弱得时候,把头靠在小王的胸上,小王抱着桂笙,桂笙觉得,夜里似乎不是很冷了呢。
桂笙一直都很奇怪,与小王究竟是什么时候喜欢自己的呢?
原来,有一次室外采访,桂笙就是和小王一起去的。路上,小王突然胃疼的很,于是桂笙不顾众人的反对,自己一个人把小王送到医院就医,结果桂笙因为这件事情就被训斥而且被降职,小汪一只心有愧疚,后来和桂笙成了好朋友。
本来就是简单的男女同事的关系,但是又因为桂笙总是爱吃那家煎饼果子,所以小王在心里暗暗地觉得桂笙也许是和他很有缘分,但是后来听说桂笙很关心佟凡,才知道原来桂笙这些年一直没有男朋友是在等佟凡,曾经,小王也泄气过,但是最近知道了佟凡和萌贞的事情,小王于是重新燃起追求桂笙的信心。
第二天晚上,桂笙一个人走在河边,散着步怀念着以前的事情。远远地看见前面的超市门口有着大批大批的人,桂笙本来是想绕道走的,但是人实在是太多了挤不过去,于是停下脚步就在那里看着。挤进去一看,竟然是小王,面前摆着999朵蓝色妖姬,还有各种各样的的巧克力,围成了一句话“我陪你一起追星。”周边的妹子都高喊好幸福好浪漫,这时候,小王掏出手机给桂笙打电话,桂笙的手机终于响了,所有人的视线焦点都是桂笙,小王走近桂笙,拿着蓝色妖姬,看着桂笙“我知道,你喜欢他,但是他现在没有办法爱你,我想我能不能陪你一起爱他?”周边的同学大声起哄“可以可以”“可以可以”桂笙没有办法,只好同意“嗯。”“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好浪漫啊。”
然而桂笙组第二天的时候对着小王说“我只是同意了你成为他的男粉丝,别的没有啊。”小王扶了扶眼镜“啊?为什么?”桂笙看着傻傻的小王,再次声明“你,现在是备胎!”
小王看着桂笙欢快的跑着的背影,大喊一声“备胎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