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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一本褪色的相册(3)

我对地毯这个行业,一直没什么感情——或者说,我讨厌当时地毯房那个世界。它似乎是挨打与打人的循环。一个学徒进来之后,先绕线,就是把五颜六色的羊毛线缠成团团,这是两个徒弟合干的活儿,照例是新徒弟用双臂撑线,资格略深的师兄缠团。这样,就形成徒弟打徒弟的局面。毛线纺得粗,时常出现疙瘩。每当师兄缠得不顺手,他抬起腿就踢。一年后,上板织杂毛了,就是完全没图案,用大活的下脚料——各色剪短的毛线——来织。这不算出师,因此,有时还得干徒弟的活儿(扫地、擦玻璃),也还得挨打。织地毯的手里离不开那三把家伙,都是带钢刃的铁器。所以织过毯子的,身上总会有点伤疤。一旦出了师,就取得折磨新手的资格了。直好像为了捞回以前挨的打一样,又回过头来打手下的徒弟。就这样循环不已。

在我已织上凸活——土耳其式的地毯时,我改了行,到羊奶厂去干活了。我喜欢赶着羊群出安定门去牧放,也不讨厌天不亮就蹲下来一把把地挤那热乎乎的奶。在《小蒋》那篇小说里,读者可以看出我对那些瑞士羊是很有感情的,常后悔没搂着我心爱的那头羊照张像!

然而送羊奶可不是好干的活儿。天不亮,我就把十六瓶奶装进袋里,让那八磅重量压在我的前胸和后背,从北新桥要走到东单,因为吃奶的人都住在阔人区:不是苏州胡同,就是盔甲厂。压肩膀我不怕,我怕家家的洋狗。我得把新奶放下,再取走空瓶。狗一见我,总以为是偷了它家的东西。于是,就汪汪汪地追在后边吠起来。为了不让它扑到我身上,我就一路上猫腰,装作捡砖头要打它的样子。我每天都捏着一把汗,有一回后襟还给咬了个口子。

毯子织不下去,送奶又没什么手艺。到初中三,我开始考虑谋生的职业了。那阵子我天天都看报,看“征求”栏。三堂兄认为我应该进邮局,从信差可以熬到管分信的邮务生。当时中国的邮政是由英国人管,他说一进邮局就有了铁饭碗。他甚至托人请一位英国牧师给我写了封介绍信,但是我不愿意干。

根据“征求”栏的广告,我投考过好几处。《世界日报》招练习生时,我就考过。一个工读生的知识那么贫乏,什么地方也不录取。可是考北新书局的练习生时,我竟然得到通知,要我去报到。

那时候,北新书局开在南河沿翠花胡同路北一个院子里。书局本身只占三间南屋,两间打通的是门市部,靠东一间是编辑部。老板李小峰和他的太太住在里院。书局只有一位编辑先生,就是现在语言研究所的袁家骅——一九四三年我们在英国牛津又见过面。

我去的时候,书局里已经有两个徒弟了。在待遇上,练习生好像略高于徒弟:徒弟晚上睡在办公室的长桌上,我这个练习生住在红楼对面,与汉园公寓遥遥相望的大兴公寓里。我一个月五块钱,和老板同桌吃饭,两个徒弟要等我们吃完才上桌。

至于工作,我同他们有什么不同,却不那么明确。刚去,我同他们一道打杂:卷《语丝》,跑邮局,跑印刷厂以至给作家们送稿费。自然,经常干的是校对:《语丝》和多种单行本。搞上一天,油墨气味常使我发昏。我特别害怕送稿费。那么厚一叠子钞票,万一丢了我可怎么赔!我都是请伙伴用手绢把钱绑在我的腕子上,这样一路骑车都死死盯住它。我去过多少趟八道湾周家,还特别喜欢去中剪子巷谢家,因为我同冰心的弟弟为楫在崇实从小同班同学。她收下钱来并不马上让我走,总留我坐上一会儿,喝口水,亲切地问长问短的。我随着为楫也喊她“大姐”。

北新是五四运动以后出现的一个带点同人性质的新型出版社。如果把当时每天进出翠花胡同的文学界人物开列出来,也许会占那个时期半部文学史。那时周作人还为“三一八”烈士写着挽联,同鲁迅一道笔诛女师大的学阀,兄弟二人(书局里分别称他们为“大先生”、“二先生”)在合编着《语丝》。一九三六年我在上海见到鲁迅先生时,曾问他可还认得我这个多次给他送过稿费和刊物的小徒弟。他定睛望了我好一阵,然后亲切地笑了起来。那时见的作家多了——除了冰心大姐,如今几乎全都早作了古。经常来的有大嗓门,连续喷着香烟的刘半农;细长身材,总穿着府绸大褂的章衣萍;最早写爱情小说《兰生弟日记》的徐祖正,《性史》的作者张竞生和哲理小说家冯文炳,还有江绍原、钱玄同……

门市部柜台上陈列的书籍也是五花八门的。有令我捧腹的《何典》,也有害我哭湿了枕头的《茵梦湖》和《少年维特之烦恼》。我喜欢C.F.女士的民间故事集《徐文长》,刘半农从巴黎图书馆抄来的《太平天国文件》也引起我的兴味。这些书,白天抽不出时间读,下班后照例可以选一两种带回公寓里去看。北新可以说是我的又一个课堂。在这里,我接触到五四运动后出现的各种思潮,也浅尝了一些文艺作品。思想方面对我影响较大的,是华林的《新英雄主义》。那薄薄一本书,我读了绝不止十遍。在读它之前,我脑子里净是些光宗耀祖、个人奋斗的思想。这本书谈到了比个人小圈子更高超的理想。现在回想起来,都谈得很模糊,很抽象,但它确曾领着我走入一种更高的思想境界。我还贪婪地读着潘家洵译的易卜生,曾把《国民公敌》最后一句台词(“最孤独的是最坚强的”)抄下来贴在墙上,作为我的座右铭。我的头脑那时是个大杂烩!

有一天,老板给了我一个新差使:去红楼图书馆抄书。要求我:“不能漏一个字,错一个字,连标点符号也要一笔一画地不改样。”这个差使不但对我日后从事文字工作是极好的训练,也使我精读了一些作品。徐志摩译的《曼殊斐尔小说集》就是我一篇篇从《小说月报》、《现代评论》等刊物上抄下来的,那可以说是我最早精读的一部集子。

去年在海外有人问起我受过哪些外国作家的影响,我的答复是:一个作家读他本国及外国的作品,就像一个人吃各种副食品:有蔬菜也有脂肪,有淀粉也有蛋白。(他的主食只能是他所经历的生活)他把这些吃下去后,在胃里经过消化,产生热量。你不能断言这热量是来自哪样食品。对我来说,最早的一项副食品就是那位新西兰女作家笔下的那些小故事。画面小,人物小,情节平凡。但它们曾使我时而感到无限欣悦,时而又感到深切的悲怆。

在北新那段,发生过两件事,都与我那时读的一些革命小册子有关。一件事是同三堂兄(也就是同“家庭”)最后决裂了。三堂兄不知道那时候我已懂得了些反封建的道理,他逼我离开北新,仍旧照他的意旨去抱邮局那个铁饭碗:“不然的话,就打折你两条腿!”可是我那时已经不再是个温驯的受气包了。我造了他的反,我用红笔写了一封三千来字的长信,托支持我的四堂兄在一个远亲举办的婚宴上,当众宣读给所有的戚友听。记得信末最后写的是:“别了,我的雷霆。别了,你的棍子。我不但不会让你打折我的腿,我还要用它走自己的路。”

就这样,我十四岁上结束了寄人篱下的生活,成为自己这只小船的舵手。

八、遁

另一件事现在想起来既滑稽又幼稚,比向风车宣战的堂吉诃德高明不了多少。我在一九三六年曾用《遁》为题,写过这段大致的经过。文章不长,把它引在这里吧:

在这个命运不平均的世界里,每个良心未泯没的人,有时都不免做下点堂吉诃德式的莽举。事情回过头来看都不免可笑,然而在当时,为一种理想热情所占有,却除了踏上一个傻子的路径以外,再没有更好的办法。

几年前,我曾在一个书店里干过练习生的事。论物质的待遇,常年没假,吃住之外一个月只有五块零花钱,和学徒是没多少分别的,但对精神上的待遇,我应知足了。店里有两个伙计——一个有着少女般白嫩的面孔,另一个黑黑粗粗的。他们虽然和我挣差不多的钱,却没有资格和老板同桌吃饭。这个,在第一天我就觉得奇怪。

一个初夏的早晨,我把行李搬进书店里那间厢房后,便来见经理了。这是一个曾印了不少“新兴”书籍的出版家,我没料到他手里托着的却是一管水烟袋。盖子突突地响,灰色的烟便由鼻孔里吐了出来。摆在他肘角的正是一只使用得已有些油亮了的算盘。他缓慢地抬起头来,在那动作中,像是带了不少严厉。然后,迎接我的,是一张中年商人的脸,削长,尖瘦,布满了利欲的皱纹。

“来了啊,拿这稿子去校!”

于是,我走到靠墙的一张小方桌旁,对着一份陌生的工作坐了下来。我想他一定一面咝咝地吸着水烟,一面用眼睛偷看着我哪。那时我急得可什么也顾不到,我逐字对看着原稿(机械得几乎一点也捉不到字与字之间的意义),嗅着那使人头昏的油墨。随着那稀里哗啦的算盘声,我额上的汗珠簌簌地沿着腮帮流了下来。

忽然,一个和我年纪相仿佛的人跑来对我说:“先生,吃饭了。”

于是,我才把那叠稿子放下,用一道镇尺压着,走向南房。

吃饭的时候,经介绍,认识了编辑先生,一个近视度颇深的书生,看来是位老实人。

那位老板盘问我关于学历的话,并且告诉我,如果安分地干下去,日后如何有希望。他甚至答应我一年后,如果我好,生意也好,他将加我钱的。但我羞怯怯地请求他准许我翻看架上的新书。这个,他也含糊地答应了。

当我们吃饭的时候,那招呼我吃饭的人却正在院里捆书册。乃至我们放下箸,他们才被唤进来。老板剔着牙,晃晃悠悠地领头走了出来,两个徒弟用剩菜残饭填着肚皮。

我回头,看见那个粗汉在狼狈地吞食着,那白皙的孩子却尽对着屋角发怔。

“为什么不少吃点啊!”隐隐像有个声音责备着我。

渐渐地,我对环境熟稔了。每天工作完了总借回一本书,蜷在房里读。晚上有空也和同伴谈谈天:由于年纪关系,我比较地和那两个徒弟接近些。这接近使我明白了许多事情:那个“白徒弟”才十三岁,父亲死掉不久,是个娇生惯养的独子。本来在一个高小读着书的,一场丧事后,学校的门对他关闭了。家里以为这个行当高尚,就把他送来做学徒。但那个寡妇妈妈哪里舍得啊,三天两头地跑来书店看他,每次总在门洞絮絮叨叨地说个没完。回到房里,“白徒弟”不是捧了一包点心,便是一双手做的布鞋。没人比我再羡慕得难挨的了。

“黑徒弟”年纪不大,心胸可不小。他天天夜里念书念到十二点(点他自备的洋油灯)。他打算考一个出路远大的军官学堂。这个在店里不得实惠且不为人理睬的孩子,生有一具极结实的身躯,还有一颗挺硬的心。时常在滂沱大雨中,他还是骑了车出门。即便是一封不重要的“函购”复信,他也必得把它放进信筒里才甘心。回来浑身都湿透了,也从不知道换换。天晴时,他身上常发出一种令人不敢接近的气味。然而我爱那气味,那是耿直人的气味。时常在他呼哧哧的粗大喘气声中,我摸到了一颗忠诚的灵魂,是那抽水烟袋的人所不配有的。

这些较亲切的认识使我同他们成为契友了。在公事房里,他们仍叫我“先生”。私下里,我们早没有了那些鸟分别。

在我的校对工作中,有一次我逢到一本薄薄的谈社会主义的书,是书店宣传得很卖力气的书。每个人心里都不免有许多朦胧模糊的思想。那本书却为我的若干这种思想起下了名字。由于它,我初次懂得了因利害冲突而有的社会阶级,和它们之间的斗争;我特别对罢工发生了兴趣。架上正有一本新到的外版论罢工方法的小书,读着它,月光在我脑里晃起来了。我做了个侠士的梦。

一个晚上,我捧出那本小书来,我指了两个徒弟说:“我们都是‘劳工’,我们有权利要求平等待遇呢。”

于是,一个清早,我们把工作放下,像是玩捉迷藏似的,偷偷跑出去了。临走,由我写下一张条子给老板:“我们要求:徒弟们不吃剩饭,每礼拜轮流休息一天。”并在“劳工者”下面署上三个人的名字。

溜出书店,我们三个相视而笑了。

我们走出了那黑黑厢房,呼吸到外面清凉空气时,才互相问着:“到哪里呢?”除了“白徒弟”外,其他二人都无家可归。然而胆小的“白徒弟”又不敢回家。我们虽然对所做下的事不甚明了,但幼时“逃学”的害怕心情是有的。我们的脊梁为太阳温暖地抚摸得有些发痒,我们的眼睛为门外的车辆行人所吸引,但隐隐地好像脚底下站得不很稳当。我们匆匆走出街口。

我们沿着大街的甬道走。忘记了油墨,忘记了账本,我们是徜徉在悠闲中了。捋着银白胡须的卜者引起我们的注意,便立在小桌旁,听他信口论断着一个远行者的吉凶。走过旧货摊子我们也蹲下,对那些皇朝缨顶挂珠出神。那时我身边还带了几吊钱,我还请他们看了一阵西洋景,《杀子报》、《春阿氏》,看了一片换一片。

直到晌午,我们肚里都有些饿了。然而我们三只口袋装的钱还不够吃一顿,只得蹲在一家豆汁摊上,用那酸溜溜的液体装满肚皮。一边吮着豆汁,一边想着今天的事。“白徒弟”甚至有些泪汪汪地问:“咱们什么时候回书店啊?”他把我问得茫然。

傍晚,我们走回书店去听答复了。

老板依然在抽着他的水烟袋,跷着腿坐在台阶上,正看着两个脸孔陌生的伙计在工作着。

我们愕然。

那次罢工失败后,“黑徒弟”就去广东投考黄埔军校了,我又溜回了崇实,“白徒弟”大概回了家。想起年轻时候硬充罗宾汉的那股莽撞劲儿,真是感到三分可悯,七分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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