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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走出思维定势(2)

K国海关接到内线的情报,知道有一个走私集团准备运一批黄金入境,而且知道带黄金入境的是一个女子,将乘3510次班机抵达。

为了抓住这个走私者,大批警察及缉私人员被派到机场旅客出口检查处。

3510次班机抵达后,机上乘客顺次出闸。这次班机上有很多女乘客,其中有个十分漂亮的金发女郎。旅客一一接受了检查,但却没有发现黄金。黄金藏在什么地方了呢?难道是内线的情报不准吗?

正当检查要结束时,一个聪明的缉私人员灵机一动,在那漂亮的金发女郎身上发现了要找的东西。你能找到吗?

那位女子不是真正的金发女郎,而是戴上了由黄金丝编成的假发。

特殊炸药

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突然“轰”的一声巨响,全村的人都从睡梦中惊醒过来。人们跑到屋外一看,原来是农场主A的仓库里发生了爆炸。

当警察赶到现场时,火已经被扑灭了,警方意外地发现仓库内除了烧剩下的一些农药,一些煤油,还有就是农场主A的尸体——他的手里还拿着一盘蚊香。在仓库里存放稻草本来就够奇怪的,拿着蚊香进仓库就更令人百思不解,难道A想到仓库里熏蚊子吗?别说这不必要,再说A是出名的小气鬼,他怎么会舍得白白点蚊香呢?当警方问到A会不会自杀时,村民们异口同声地都说不会。A最近一直很高兴,还打算过几天到外地去旅游,情绪很高,再说他上个月刚把自己的财产保了险,怎么会想去死呢?

警方经过调查,认为A有以下疑点:

①A为什么把蚊香拿进仓库里?

②一向很富有的A的仓库里为什么那么空?

③仓库中的那种农药和煤油混在一起,遇明火很容易爆炸,这次的爆炸就是它们引起的。A是化学知识很丰富的人,为什么还会把它们放在一起呢?

讲到这里,很多村民都知道爆炸发生的原因和A为什么会死了,你也猜到了吗?

农场主A企图烧掉仓库以骗取保险金,他准备用蚊香延长引爆时间,以造成自己不在场的假证,但一时不小心,炸死了自己。

越狱妙法

B国有座防卫森严的监狱,监狱周围砌有30米的高墙,墙上面装有高压电网,犯人不可能越墙而逃。

不过,在一个没有月亮的漆黑的夜晚,却有一名囚犯成功地逃走了。这名囚犯是一位正直的律师,因为敢于仗义执言而被陷害入狱,很多热心人都在策划救他出狱。

律师越狱是有人接应的。他用外面偷偷送进来的铁锉锉断了囚窗的铁棍,再用床单结成的绳子逃出牢房。但是,令狱卒们奇怪的是,律师的脚印一到监狱中央的广场上就消失了。附近不可能有地道,唯一逃走的出路是空中。但是,那天晚上,没有人听见直升飞机的声音,而直升飞机的动静是相当大的。你能猜出律师那些热心的朋友是用什么方法把他救离冤狱的吗?

律师的朋友把气球漆成黑色,气球下方垂一条黑绳,计算好风向,约定时间在监狱外把气球升空,待飘到广场中央时,律师抓到绳子便可随气球升空。

真假《百马图》

北宋时,有一天在京城街头,一人手执画卷,高声叫卖:“珍藏名贵古画《百马图》,识货者请莫错过良机!”行人一听是《百马图》这幅名画,立刻围拢过来,只见画面上群马嬉戏,踢腿昂首,千姿百态,无不栩栩如生,其中最引人注目的要数一匹红鬃烈马,它圆睁着双眼在俯首吃草。

卖画人正在介绍这幅画,忽然听得人群外有人冷笑几声,说:“各位,真正的《百马图》在这里,他那幅画是赝品!”说毕也展开一幅画。

众人一看,不由连声喊奇,两幅画几乎一模一样,只是后一幅画中埋头吃草的红鬃烈马双眼闭合,好像是边吃草边打瞌睡的样子。

这下可就热闹了。两个卖画的人争论不休,都说自己的画是真迹,对方的画是假贷。

人人都知道,《百马图》的作者非常熟悉马的生活习性。亲爱的读者,请你判断一下这两幅画的真伪,并说明根据是什么。

前一幅是假的,后一幅才是真迹。

马在草丛中吃草时,本能地闭合双目,是为了防止草叶刺伤眼睛。名画的作者是画马大师,非常熟悉马的生活习性,不会不注意到这一点。

听不到的爆炸声

加里森敢死队接受一项任务,要窃取德军研制某种新式武器的设计图纸。图纸藏在一座古堡的密室中,古堡的周围是20米宽的护城河,根据情报得知密室与河堤只隔着一道墙。如果夜间潜水游近那道墙,选择好位置,用水下炸弹将墙炸开,就可以进入密室,拿到图纸。于是,加里森等一行6人乘轰炸机,在一个漆黑的夜晚飞向这座古堡。刚起飞不久,有一位队员大声说:“我来之前把遗嘱都写好了,这次行动很难安全脱身。”其他人恍然醒悟,是呀,水下炸弹在夜深人静时一爆炸,德军肯定会用重火力封锁爆炸的地方,取到图纸,安全撤离可不容易。队长加里森却笑笑说:“放心吧,伙伴们,我早已想好了,德军根本不会理睬爆炸声的。”

这是为什么呢?难道德军听不见轰隆响的爆炸声吗?

加里森早已考虑到这一点,所以他才率队乘轰炸机去完成任务。他要在队员潜水的同时,安排轰炸机对古堡进行空袭。在一片轰炸声中,德军肯定不会注意到水中炸弹的爆炸。

消失的足迹

一个刚刚下过雨的夜晚,在K公园里有位身材很矮小的女子遭人杀害了,是被凶犯用刀从背后刺入的。

因为下了雨,所以地面变得十分泥泞,在地面上很清楚地留下死者的脚印和另一个男子的大脚印。由这个大脚印来判断,凶手必定是个长得十分高大的男人。

不过,令警方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在这杀人现场只留下凶手杀人后逃跑的足迹。

那么,在作案前,他是如何来到现场的呢?他肯定不是坐直升机空降下来的,而是一步步走过来的。

说穿了并没有什么特殊的绝招。因为凶手在下雨之前,就埋伏在现场,等待被害者到达,所以来的时候没有留下足迹。

狗是什么时候死的?

明明发现排水沟里有件奇怪的东西。

走近一看,大吃一惊,不禁惊叫起来:

“啊,原来是只死狗。”

小华和阿林听到喊声跑了过来。他们看到水流很急的排水沟中的死狗,身上有一道很长的伤口,上面还沾满了血迹。

“谁这么残忍?这条狗大概死了有几天了。”阿林说。

小华马上反驳说:

“不会,这条狗被人杀死不久。”

小华怎么知道狗不是几天前被扔到排水沟的呢?

因为在水流很急的排水沟里的死狗,如果是几天前扔来的,身体上不可能还沾着血,血迹早就被水给冲没了。

不翼而飞

黄先生下课时收上来500元学费,因为会计没在,他把这笔钱放在办公桌第三个抽屉里,而且锁好了,想第二天将这笔钱交给会计。

第二天早晨,黄先生一到学校就准备把钱拿出来,他开了抽屉,发觉抽屉已空空如也,放在里面的钱竟不翼而飞。

黄先生感到非常奇怪,因为抽屉的钥匙一直在他身上,而且抽屉绝没有被撬的痕迹,钱怎么会丢了呢?

学校保卫干事到现场调查,他坐在书桌旁,思考着窃贼是怎样将钱偷走的,过了几分钟,他突然想明白钱是怎样被人偷的了。

偷钱者是将第二个抽屉拉开,伸手从第三个抽屉中把钱偷走的。黄先生抽屉的锁安得很不合理,因为上下是相通的,虽然第三个抽屉上安了锁,但第二个抽屉没有。锁,第三个抽屉里放什么东西都很容易被偷走。

谁是杀手

一个在医院长期住院的病人,在星期天早上,被人发现死在病床上。从伤口的情况判断,死者是被人用刀刺死的。

警方派出人员搜查医院,在后山花园的树下里,找到一把用布裹着刀柄的短刀。估计凶手是为了不留指纹而用布包着刀柄行凶的。

不过,却有一样很特别的情况,就是刀柄外有蚂蚁聚集。

由于行凶时间是在半夜,所以凶手可能是住院的病人。经过调查,发现3个病人都有嫌疑,他们分别是:

5号病房一患有肺结核的病人。

8号病房一患有糖尿病的病人。

10号病房一患有心脏病的病人。

你看哪个是杀人凶手呢?

凶手就是8号病房的糖尿病患者。

凶犯杀人时会因为紧张而手掌冒汗,患糖尿病的人,流汗特别多,加上汗液中含有过量的糖分,因此,用布包着的刀柄上,才会有很多蚂蚁,那是糖分把它们吸引来的。

西装口袋破案

银行警卫发现了强盗,随即与强盗展开格斗。警卫一把抓住强盗持木棒的手,但被强盗挣脱开,并且一棒将他打昏。不过警卫还记得他在昏过去之前,撕破了强盗拿木棒胳膊一侧的西装上面的口袋。

不久,捉到3名嫌疑犯。A警官由其中一名嫌疑犯的特征,断定对方就是强盗。

到底这名嫌疑犯的特征是什么呢?

强盗是左撇子。

西装上面的口袋都在左侧,强盗左手拿木棒与人搏斗,显然他是左撇子。

碎玻璃疑案

某体育明星家里被盗,A警官很快赶到现场。

房间的地上到处都是玻璃碎片,柜的玻璃门被窃贼打个粉碎,撒在地板上。

“你丢失了什么东西?”A警官问。

“只被偷走一个国际比赛得的金杯。但不知道为什么小偷把玻璃打碎并撒了满地。”

A警官蹲下去察看是否有什么蛛丝马迹,结果没有任何发现。

这时巡逻警察抓到3个可疑的人,带给A警官。

当A警官发现其中一人近视得很厉害,脸上有戴眼镜的痕迹,但却没戴眼镜,突然明白地上为什么到处都是玻璃碎片了。

究竟为什么呢?

小偷在偷东西时,不小心碰碎了自己的眼镜镜片,为了消灭证据,他把书柜的玻璃门打碎,用来隐藏他破碎的眼镜片。

残酷的手段

A市的人全都知道富翁钱八是一个出名的守财奴,即使是他的妻子儿女,也别想从他那里多取一分一毫。

这天,钱八被人发现死在家中,他的保险柜被打开,里面的钱全被抢去了。

最令人惊讶的是,就是凶手的杀人手段非常残酷,竟然将钱八的肚子割开,取走了他的胃。

种种迹象表明,这不过是一桩普通的抢劫案,不是仇杀,但凶手为什么如此残酷呢?警方实在猜不透凶手的动机。

不过,其中一名聪明的警察却猜透了其中原因。钱八被取走了胃,完全和他的性格有关系,那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主要原因是钱八为保住保险柜内的钞票,将钥匙吞人肚内,凶手将钱八的腹部剖开,然后从胃里取出钥匙,打开保险柜取走了钱,为了不留下线索,他连胃也一并带走。

哪儿来的血

某官员E在他寓所的洗手间里心脏病发作,突然死亡。他是伏在洗手盆上死去的,当时水龙头还开着,估计他在洗脸时猝然病发,因家中无人及时抢救,导致死亡。

可是R警长并不以为事情如此简单,因为官员E的私家医生说E曾于死前两天去看过医生,检查结果是心脏病有所好转,除非是受到突然惊吓,比如见到大面积血迹,否则不可能发作。因为E一向对红色的血过敏,由于这位医生是治疗心脏病的权威,并且黑社会也有暗害官员E的风声,警方觉得E的死有很大疑点,但是到处观察,又没有发现E可能受到什么恐吓,真是大伤脑筋。

突然,警长灵机一动,想到案犯有一种方法能使E看到血迹,使E受惊吓而死,在现场又不留下痕迹。

请你想想,案犯是用什么方法恐吓官员E的呢?

打开的水龙头对警长是一个启发。当官员E要洗脸时,他拧开水龙头,看到里面流出的不是水,而是像血一样的红色液体——因为他一向怕见血,心脏病又很严重,受不住刺激而死去。等家里人发现E死去时,人造血已经流尽了,水龙头流出的只是清水了。

美发小姐

居住在郊区一幢住宅内的丽娜小姐,早上被人发现死在寓所内。

根据法医检验,死者是被人用细绳一类的东西勒死的,但找遍整个住宅,却没有发现类似的凶器,警察相信是凶手杀人后将凶器带走了。

但其中一名警察,无意中看到墙上挂着一张奖状,知道死者原来是该市竞选出的美发小姐。警察看了一眼死者又黑又长的头发,带着惋惜的口吻说:“唉!这样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孩,这么早就结束了生命,多可惜啊!”

忽然,这名警察大叫一声:“我知道凶器在那里了!”聪明的读者你也知道了吗?

勒毙死者的凶器,就是死者自己的长发。

凶手将一束死者的头发缠绕在她脖子上将她勒毙,再把头发弄散,消灭痕迹。

酒徒之死

张三是个有名的酒徒,经常酒后与人发生争执,因此,左邻右舍对他避而远之,亦有人恨之入骨。

一天早晨8时许,他被人发现倒毙在房中地上。

警方接到房东报案后,立即赶到现场。房中除了张三的尸体外,在桌上有一瓶喝了一半的啤酒和一杯满是泡沫的啤酒。

警察向房东录取口供,房东神情恍惚地说:“今晨3时许,我正在睡梦中,似乎听见张三的房间传来争吵声,后来又传来打斗声,但我因太疲倦,也没再理会,早晨起来才发现他死了。”

警察听罢供词,再观看现场情况后,随即严厉地对房东说:“你作假口供!”

在警察拿出证据后,房东终于承认,刚才向张三索要欠下的房租,二人发生争执,一时气愤而将他杀死。

那么,警察依凭什么线索,证明房东是在说谎呢?

关键就在那杯满是泡沫的啤酒上。如果张三是凌晨3时死亡,啤酒是不应该还有泡沫的。

玉米能伤人吗?

某大厦内突然传出男人的呼救声,然后就没有声息了。

邻居担心发生了什么事,马上通知警方,警察立即赶到现场,按门铃却没有人开门。

警察最后撞开了大门,看见屋内的情形,都呆住了。

屋内有一名男子昏迷在地上,他的头正流着血,他的妻子旁若无事地坐在一旁啃吃煮熟的玉米。原来这个女人是精神病患者,刚才显然是她精神病突然发作,打晕了自己的丈夫。

这种事情是用不着警察处理的,正在警察要离开时,那个男子苏醒过来,第一句话就说:“她是用玉米把我打伤的。”

警察被弄得莫名其妙,以为这个男子是在说笑话,但是屋内确实没有其他硬物曾被用做袭击人的武器。难道既脆又易断的玉米真的能打伤人吗?看来,那名男子此时绝不会有兴致说笑话。

煮熟的玉米放在冰箱中冻过一段时间后,就会变得特别坚硬,像棒子一样。那位患有精神病的妻子在用玉米打伤人之后,又把它热了吃,所以警察才怀疑那男子是说笑话。

陈学士巧借绝句

南宋时的大卖国贼秦桧的孙子秦埙,是个不学无术的家伙,每天只知道吃喝玩乐,根本不懂诗书文章。

这一年春天,秦埙参加京城的会考,题目下来之后,他也不管看懂没看懂,乱写一气。主考官是秦桧的走狗,看了卷子也是紧皱眉头,哭笑不得。但他为了拍马屁,仍然建议取秦埙为状元。消息传出来,各地进京赴考的学子不服,联名上书皇帝。

皇帝为息众怒,令当时很有名气的翰林学士陈子茂给秦埙出题重考一次。秦埙答完了卷子,陈学士把卷接过来一看,不由哈哈笑起来,沉吟片刻,在卷首上写下杜甫的两句诗:

两个黄鹂鸣翠柳,

一行白鹭上青天。

皇帝看了这两句诗,心里不由暗暗叫苦;秦桧看了这两句诗,气得说不出话来,却又不便发作,告状的学子们听说这两句诗,不由奔走相告,结果流传至今。

亲爱的读者,让我们动动脑子,看能不能悟出陈学士巧借绝句的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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