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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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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本和戏剧故事里,男女主人公两情相悦的情景,李祥云虽然憧憬,可理智相当严肃地告诉她:杨瑞是绝对不可能含情脉脉地望着她,倾吐爱慕之语的。她明白,她的告白非但得不到一句好听话作为回报,反而会招来他的训斥,这也是她早就预料到的事情。可是,她怎么也想不到,他竟然会被她吓得一头栽进水里去。

若在平时,她一定会抓住这等好机会,大肆嘲笑一番,以报他平日总是毒舌相对之仇。但是,当杨瑞浑身湿透地从水里爬出来——一张脸黑得吓人,冷冷地望着她的时候,李祥云很明智地选择了绷起面孔,不让唇角勾勒出上扬的弧度,只是以眼神无畏地回瞪:哼,你会瞪眼,我就不会么?谁怕谁啊?!

一时间,四目相接,电光火花闪成一片。

别人告白,那是花前月下温柔缠绵,眼神如蜜甜得死人。可到了他们两个,眼神倒像是仇家一般,斗狠逞凶誓要一较高下。

不过,终究还是李祥云先移开了眼。不是因为她定力不够,而是面前那个头发上挂着一根水草,湿答答地还向下滴水的样子,实在与那凌厉的眼神全然不相配。当她脑海中无意识地闪过“痛打落水狗”这几个字的时候,李祥云忍不住别开脸去,“扑哧”一声笑起来。

“笑?!你还有脸疯笑?!”果然,他开始趁胜追击,“你到底有没有半点身为修道人的自觉?!就算是玩笑,也不该拿这等事情打趣!看你平日懒散放荡惯了,没想到你竟然如此口没遮拦!好歹你也学了四个多月的道经,怎地没半分长进?!”她也不反驳,只是抱着手任由他斥责。这家伙,等到他说到嘴干、说到无话可说的时候,自然就会停口了。打定了这主意,李祥云干脆使出“左耳朵进、右耳朵出”的本事来,就当他是在叽里咕噜地念咒,半个字都没往心里去。

果不其然,当见她一脸不在乎、根本没有半点知错悔改的神色后,杨瑞选择了停止浪费口水,但那张脸却显得更加阴沉了。抿紧了唇,额前成川,他转了身去,头也不回地走出亭外。可走出了三四丈远后,他忽然停住了步子,定了好半晌,才掉头回来,背她回浮云观。

一路无语。杨瑞始终阴沉着一张脸,那模样叫“苦大仇深”,活像她陷害了他全家似的。李祥云敢打赌,如果不是因为她腿脚不方便,他定不会回头,而是将她撂在镇子,全然不管她回不回得去。

在某人仿若数九寒冬的冷漠对待中,李祥云自知“识时务者为俊杰”,没必要在这当口往刀尖子上撞,于是也就乖乖闭嘴,不再刺激那个移动冰块。而杨瑞在送她上山回到道观之后,则再也不搭理她,看到也当没看到,仿佛当她不存在似的。

她虽然心下有些黯然,但也并不着急。这段日子就让她安心将腿伤养好,等到痊愈了,再鼓足了干劲,以最佳作战状态开始她的追求计划。

好在这一个月下来,腿伤也养好了七八成,不至于离了他就没办法混。李祥云找了截木头棍子,配合着单脚跳,上茅房、吃饭什么的,倒也不成问题。

倒是那杨瑞,瞥见一根拐杖就可以解决那许多麻烦事的时候,先是震惊,随即整张脸都青了,明显一副悔断了肠子的表情,满脸分明是“怎么早没想到”的后悔神色。

实话说起来,她倒是早就想到了这点子,可她偏就是不说,偏爱要他背来背去。像是终于明白了这一点似的,杨瑞那张臭脸,也就板得越来越难看了。

转眼又是半个月过去,李祥云的腿伤也好了九成,可以不用木棍走路了。眼见时机成熟,她当下决定,作战行动开始——

第一作战计划是,偶遇巧合,千里姻缘一线牵。

戏文里是经常写着一些“一见钟情再见倾心”之类的戏码,男女主人公四目相接顿时天雷地火,方明白此生唯她不娶唯他不嫁,这就是所谓的“命运之相会”。是凡有此等会面之人,无一不成就一段绝世良缘——至少戏文中是这么写的。

李祥云歪了头托了下巴,陷入深深的懊悔之中。想当初,她和杨瑞的碰面,非但没有任何“姻缘”的味道,反而是充满了“冤孽”的火药味儿。首先光那一句“肥婆”就把她炸飞到九天之外几乎寻不到回人间的路,再来一句“风尘女子”充分让她领略到什么叫做“忍无可忍便无须再忍”,任由怒火燃尽九重天,立马开战!

唉,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啊。若早能预料到今儿个自己会喜欢上那个臭嘴的牛脾气家伙,当初说什么也就任由那把言语之刀在心上砍砍砍——忍了!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何况只是受点小气呢?为了那个郎,忍了!

再说了,那时候她是不知道他的牛性子:说话不经大脑,正直到刻薄,但虽然嘴上不待见人,可手里的事情却半点没少干……

想到这里,李祥云不禁微微觉得好笑:他这个家伙啊,就是那种光嘴上狠狠的纸老虎。

可刚扬了唇角,却又僵硬在那里,继而耷拉成苦涩的下弦:不过,这纸老虎却不是那么容易被推倒的。死脑筋不说,认准了的事情,就一根直肠子通到底。更何况他认定了自己的目标是清心寡欲、潜心修行,成为一名道士,便更不可能关注这等儿女私情,反而要斥责她心态极有问题。

总而言之,想打动他那软心肠不难,可要将他那种对任何人都有的好心,转移到私情的认知上,难度可大了去了。

唉——想到这里,李祥云不禁长吁短叹一下,可恨这世上是没有后悔药可以买的,要么当初第一次见面之时,怎么也得好好表现一下,赚点印象分。可是现在,是弥补不来的了,只能制造多个“巧合”和“偶遇”,让他感叹,他与她的相遇,这是上苍的安排,是避也避不开的缘分啊。

这一想,李祥云当下行动起来:打扮一番自然是不用说的了,可麻烦的是,既不能穿来时的唐风衣裙,也不能穿现下习惯的道姑袍子,前者她是认为漂亮优雅外加高贵没错啦,可是杨瑞那个保守又老古板的家伙,不把她念到耳朵长老茧才有鬼;至于后者就更不能穿了,这不是明摆着提醒他要修行成为道士的目标么?!再说了,他虽然不是正牌,可平时却总是一身白色道袍。在外人看来,这一道士一道姑在花前月下大谈感情问题,不被人大骂“贼****姑”才有鬼——当然,她是不在意的,只是他又要满口“道门清誉”之类地念叨了。

想来想去,她决定投其所好,穿上宋朝女子平日的衣衫,至少比较符合他的审美倾向。

可当李祥云走了许久的山路来到镇中的衣铺子,却又再度犯了难:这宋朝女装啊,做得娇小玲珑,让她穿得痛苦无比,几乎塞不下去。最后,她只有狠狠地咬了牙,跺了脚,掏出这四个月道观生活的所有积蓄,“啪”地拍在掌柜桌上:订、做。

当一切工作准备就绪之后,李祥云趁着天麻麻亮,溜出了道观外,然后又跟着众多进香的客人涌入道观。表面上一副完全不认得的样子,可私下里早已经瞅准了杨瑞的身影,快步越过他,一边非常“不小心”地丢下一块丝巾。

没错了,这就是戏文故事里最经常出现的极品经典桥段:失物招领觅佳人。君不见多少文人书生,因拾到丝巾、发簪等事物,本着拾金不昧的良好品质一路追上,一不小心就跟失主勾搭上了,而那丝巾或者发簪也就自然而然地成为了二人的定情信物。此后,若是悲剧,便注定是鸳鸯各自飞,空留信物,睹物思人愁更愁;若是喜剧,则二人成家生子多年后,见物而笑,回忆当年之年少轻狂青涩时光……

正当李祥云描绘着未来的美好蓝图,并在幻想着和顺美满的夫妻生活而大流哈喇子的时候,忽然觉得有什么东西在拉她的裙角。低头一看,她顿时倒吸一口冷气,先前的口水尽数吸了回去——

那个叼着丝巾,一边兴奋地摇着尾巴一边用满是期待的褐色眼珠子望着她,并且一副讨好表情的家伙,不正是当日他与她从镇子里捡回来、然后一直养在道观里的黄狗“呆子”么?!

“……”李祥云顿时无语问苍天,良久才长叹一声出来:“唉——呆子,我知道你是好心没错啦。可是,你知不知道,你这样是坏了我的大计啊……”

“呆子”歪了脑袋,只用那双褐色大眼疑惑地望着她,显然是没能明白。李祥云也知道多说无益,拍了拍“呆子”的脑袋,伸手将它口中的丝巾扯出。

瞥了一眼杨瑞所行进的路线,她随即做出判断,再度将丝巾丢在他的必经之路上。然后,她装作不经意的样子,与他擦肩而过。

一步,两步,三步……十七步,十八步,十九步……

那家伙怎么还不追上来?!

觉得等待过程过于漫长的李祥云,忍不住停下脚步,回过头望去——只见那杨瑞早已走过丝巾掉落之处,显然是根本没有注意到地面上有人遗失了东西。

倒是“呆子”,看主人瞠目结舌地望着地上那块丝巾,以为要它去捡。于是它撒了四只脚丫子,一路乐颠颠地奔过去,将丝巾咬起,而后摇着尾巴再一路小跑回来,直直地在女主人面前坐下,一副讨赏的神气。

“……”李祥云哭笑不得,嘴角抽搐了一下,再一下。半晌,她才弯腰抽出丝巾,安抚地摸了摸“呆子”的后背,随即望着那背影,口中喃喃自语:“这是不是说明,狗比男人有用呢……”

所谓“事不过三”,有前面两次惨痛的失败经历作为垫底,李祥云坚信,这一次定能马到功成。将“呆子”连哄带骗地领去后院的柴房,以防止它再次出来搅局之后,她这次非常熟练地快步走过,越过杨瑞,然后在此时貌似不经意地丢下了那块丝巾。这一系列动作,如同行云流水一般,看上去甚是自然。

“姑娘,请留步。”

果然,那熟悉的声音自身后响起。李祥云暗自窃喜:这次终于成功了。不过表面上,她还是不动声色,当做没听见一般,继续向前走。

“前面那位姑娘,请留步。”

直到他唤了第二遍,她才依言停下,却没有回头。她可等着在他问出“敢问这位可是姑娘您的丝巾”一句时,再缓缓地回过头去,冲他嫣然一笑。所谓“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到时候定能让他觉之惊艳,随即惊叹:“原来,是你……”

当李祥云在心中编排着爱情类话本的戏码之时,杨瑞缓缓地开了口:“姑娘,擦过鼻涕的手巾不要到处乱丢,带回去洗洗干净还能用。”

“……”

静。

静默。

一片寂静中,只听见远处哀怨的“汪呜”声——那是“呆子”在扒柴房的门。

残酷的现实,仿佛一把无形的利剑,硬生生地割裂了李祥云美好的憧憬。机械地转过身去,她咬紧了牙,一字一顿地道:“你、再、说、一、遍。”

见到是她,杨瑞略显吃惊,但仅是一瞬间便恢复了平静。他瞥了眼看她,冷冷道:“我当是谁这么没公德。原来是你,那就没什么好稀奇的了,”伸了手将丝巾递给她,“哪,回去洗洗干净。”

“那不是鼻涕!”她大声申辩道,一把抢过丝巾,果然湿答答的。她这才想到,定是先前“呆子”叼着的时候把口水弄上去了,惹出这等祸端。她赶紧澄清,“这不是我的鼻涕,这是口水!”

他皱起眉,厌恶地撇了撇嘴,“有什么区别么?口水就比鼻涕干净了多少么?!都是秽物,难不成还有个恶心程度的等级排名?!还是你的口水比你的鼻涕高明了许多?”

“不是,这个不是我的口水,是‘呆子’的!”她冤啊,她真比那戴帽子的兔子还要冤。

她的解释,引来他淡淡的一瞥,“哦?你倒终于有了点自知之明了嘛。枉你也算生得一副聪明面孔,却是个笨肚肠的。但,人若呆些不要紧,勤能补拙,愚也无妨。就怕这疯癫,才是无药可医。”

这番话,顿时让李祥云为之气结,只是望着那张熟悉的面孔说不出话来。

似乎是被她盯得不自在,杨瑞伸手将她拨开到一边,甩袖走过。只留下她瞪着手里捏着的湿答答的丝巾,缓缓而重重地叹出一口气来。

偶遇之失物招领觅佳人大法,宣告败阵。

戏文和话本之中,仅次于“失物招领觅佳人大法”之后的偶遇定姻缘,当数“英雄救美大法”了。这可是在无论哪个时代都屡试不爽的缘分定律。

佳人落难,无论这劫难是大是小——大到遇到山莽土匪将有贞洁乃至性命之虞,小到被偷儿摸了钱袋或者仅仅是淋个雨,总都有公子英雄出来打抱不平。然后,女方娇美柔弱,男方英武神勇,二人一见对眼,借着报恩就报到洞房花烛夜去了。总之,这也是促进姻缘的好方法,而且成功率极高,可达九成。所以,李祥云决定用这种虽嫌老套但又着实有效的方法,来完成杨瑞的思想改造工作。

可是,当她在制定此项计划的具体实施方案时,再一次遇到了让她头疼不已的麻烦事儿——

她要怎么个落难法儿啊?!

戏文里那是方便。强盗宵小一抓一大把,随时随地敬业地担任着反派虾兵、并客串沙包供男主角拳脚相加大显神威之用——他们倒不像是恶贼,改行做媒婆比较实在。可现实生活里,这么优秀的“美人”可不好找。这浮云观坐落于山顶风景明秀之地,也有五六十载的历史了,可从来只见香客络绎不绝,偏生就是没见到过半个打家劫舍的。这等治安,好得让李祥云有流泪的冲动——显然,“强盗落难法”,是缺少先天条件而搁浅了。

除却强盗和偷儿所带来的危险,利用马车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常有马车急速飞驰,险些撞到柔弱女子。说时迟那时快,一道伟岸身影如风掠过,救起受惊佳人这样的故事。可是——李祥云站在道观门口,哀怨地向山下层层石阶望去——别说是马车了,若有人可以将马牵上来,她就把那马给生吃咯!显然,“千钧一发、马车落难法”,不适合实际地理环境,同样搁浅。

那“淋雨落难法”如何?李祥云抬头仰望天际——好一派风和日丽,明媚阳光。

那“野兽落难法”如何?只是藏匿于山林之间的猛兽哪儿是那么好找的?再说了,万一真引来头老虎灰熊什么的,它们没法用银子收买听话,杨瑞打不过受伤了怎么办?!难不成让她给“呆子”挂张狼皮,客串一下凶猛野兽?!可那家伙,见到她和杨瑞就摇了尾巴讨好地凑到裤管边儿舔去了,更别提“凶猛”二字了……

想想这个不行,那个也不行,李祥云苦恼地敛起了眉头。凡准备“作案”的,先要考虑到天时地利人和。可现在摆在她面前的严峻现实,“人和”是不指望了,若杨瑞那家伙能“和”,她就不用闹出这许多麻烦来了;“天时”更是缥缈,指望现在下雨恐怕和下刀子同样困难;至于这地利嘛……

想来想去,她决定充分利用地形优势。毕竟,山上别的没有,多的就是山路崎岖不平,外加悬崖峭壁。就不信她要险些从山路上滚下去,那狠心的家伙还能有见死不救的道理?!

这么一盘算,李祥云当下打定主意,开始布置起“作战”的各项准备来。

于是,当杨瑞走出山门,准备下山办事的时候,正看见李祥云在山路小道上疾走,似乎是有急事要下山的样子。

“小……”见她那“噌噌噌”地快步下石阶,杨瑞下意识地张口想喊住她。像她那般走法,就不怕一步走滑摔断了脖子?!然而,张了张口,他终究还是没有喊出声,只是抿紧了唇,无言地将眼别向一边,并缓步走下山,像是看不见那背影一般。

沉着脸,他刚走出几步,余光就瞥见前方那个人,脚步一个不稳,似乎是磕着了石头,然后整个人就有向前倾倒的趋势。

想也没想地,杨瑞三步并作两步,大步向前,探出手去,一把拉住了她。但是,由于他的冲力太大,山阶上又有藓类湿滑,倒成了他快要栽倒下去了。幸好他眼疾手快,抓住路边树枝借力,才没有当真跌下,但背还是重重地在树干上撞了一下。

“杨瑞,你没事吧?”虽然是先前有所设计,但未料到这一系列动作甚是危险,看得她心惊胆战。煞白了脸,她急急地扶住了他,一手抚着他的背,一手扶他坐下。

他没应声,只是摇了摇头,表示自己还好,没什么大碍。歇了片刻,回过气来,他冲她沉下脸,张口就是不待见人的话:“你没长脑子的么?这种山路还跑那么快,急着赶去投胎啊?!还有……你右腿没事吧?”

面对他的恶言恶语,李祥云不怒反笑。而听到他关心她的右腿,她浅浅地勾起唇角,将笑意写进了黑亮的眼眸之中。

这副表情,看得杨瑞不禁心里有些发毛,“你又疯笑什么?!又想到什么糊涂心思了?!”

“我是笑,”她笑着缓声道,眸子紧望着他的,“笑你虽然开口不留情面,可终究还是没有放着我不管呢。”

这番话,顿时让杨瑞的脸立刻阴沉下来。他瞪了她一眼,冷笑道:“哼,你少自作多情。换了是谁,我都会去拉那一手的。只有你这种家伙,才会将理所当然的事情会错意。有空在这里胡乱思春,你不如去经楼多读两本道经,好清洗清洗你的脑子,洗干净那些龌龊东西!”

笑容僵硬在唇边,眼里的笑意也在听见此番话后,渐渐黯淡下去。她低垂了眼眸,勾勒出一抹苦涩来,“这些,我都知道啊……”

“……”这下,倒轮到杨瑞愕然。他只是一言不发地望着她,听她说下去。

“我自然知道,你对我全无他意。你潜心修行,一心想要成道,所做之事,其实换作任何人,都会同样对待,”唇边似有似无的苦涩,她抬起了眼眸,平静地望着他,“可是,就是你这份心软和温柔,明知道不单单对我,我却还是喜欢的。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杨瑞别开了脸,眼望远处松林,避开了她的目光,“你这叫自讨苦吃。没什么别的好说。”

“喂,你没胆子听么?我偏要说,”她挪动了下身形,将脸探在他的面前,黑亮的眸子毫无畏惧地望着他,“我明知道你定是不会接受这份情意,可是我们大唐女子,向来敢爱敢恨,自己的幸福自己去追。所以,即使得不到你的回应,我还是会去追求,甚至处心积虑地去设计,也要让你喜欢上我……”

“你是说,这些都是你计划好的?”先前还面无表情静静地听着,可听到最后一句,杨瑞冷冷地打断她的话。

“啊……呃……”万万没想到自己的深情告白竟然会一个不小心说溜了嘴,李祥云顿时瞠目结舌。支吾了半晌,眼见对方凌厉的眼神,知道蒙混是混不过去了,于是只好硬着头皮道,“是啦,是啦!这都是我设计好的,这才方便你在危难时刻英雄救美嘛。这样才能让你明白,其实我在你心里还是有一席之地。这可是戏文和话本故事中最经……”

说着说着,李祥云说不下去了。因为她分明看见对方的脸色随着自己的话越来越青,阴沉得可怕。而那双狭长的眼眸此时也半眯起来,这是危险的前兆。所以她只有怔怔地闭上嘴巴,低头认罪状,等待杨瑞的怒气爆发。

“我倒是没想到,你的自作多情、痴心妄想能到这个程度,”冰冷的声音,听不出愤怒的声音,而只是不带任何感情,反而让李祥云觉得分外恐怖,不禁打了一个寒战,“你那些鬼伎俩,还是对付别人用吧!既然你无心修道,不如趁早下山,用你那所谓的‘追求’去钓个男人,好过你现在无时无刻不在发花痴。请了,好走,不送。你李祥云是死是活与我无关。就算你当真从山阶上摔下去,我也断然不会再愚蠢到去拉你一把!”

“你……你当真这么想?”他的话,每一个字都如同一把千斤巨锤,敲碎她所有的幻想和憧憬。紧咬了下唇,她震惊地望着他。他本无情,她是知道的。可她并不知道他竟然能绝情到这个地步,丝毫不给她哪怕零星的希望。

“当真。”杨瑞想也不想地,缓慢而沉重地吐出这两个字。

“……”下唇被咬得发白,她企图在他的黑眸中找出哪怕一丝的温暖和柔软,可是,她终究还是失望了。低垂了眼,她望着脚下的叶片,淡淡道,“就算看见我跌落山阶,摔下山崖,你也当真不管?”

“不管,”他冷笑道,带着讽刺的意味,“我凭什么要管你死活?”

“就凭‘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你可真能见死不救?!那你还做什么修行人?!”她猛地抬眼望他,满是怨气。

“呵,有何不可?”他冷笑着反问,轻描淡写,“佛家人才讲究普渡众生,道家讲究的是顺其自然。你若当真有心寻死,那算自杀,我断不会插手。至于你摔不摔得死,那全凭天意,与人无尤。”

“哈,顺其自然?!好个‘顺其自然’!”李祥云大笑起来,笑得几乎弯了腰,“为何你见死不救都能算作是顺其自然,我听任心声喜欢上你就是十恶不赦自取其辱?!为什么你就不能顺其自然任我追求,然后将事态发展交于天意?你凭什么决断无情一口否决,半点希望都不留给我?!是不是真要我走了,你才会满意?!”

“你……”暂且不论那毫无逻辑与道理可言的说辞,单就她那疯笑的样子,便让他心中猛地一惊。似乎心深处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却又来不及抓住。只能任由心口缺失一块,似乎少了点什么,填也填不回来。

别过脸去,不再看她那凄狂的笑脸,杨瑞直起身来,头也不回地向山下走去。一声叹息轻轻然逸出唇外,“你这又是何苦……”

“杨瑞。”身后传来她的呼喊。狂笑之后,变成了无感情的冰冷。她望着他的背影,眼中波澜不惊。

见他微微迟疑停顿了片刻,继而向前走去,李祥云的眼眸越见黯淡。终于,在他的身影渐渐被树木遮挡、快要看不见的时候,她用尽全身力气,冲那背影呼喊:“杨瑞,你不要后悔——”

“杨瑞,你不要后悔。”

半个月后,望着落叶遍地的庭院,杨瑞无端地想到那时李祥云的话。

风轻轻吹拂树叶,老樟树一如既往地青翠,也一如既往地掉着红褐色的落叶。“呆子”蹲在树下,哀怨得“呜呜”直叫。庭院中的一切,似乎都与往日无异,却唯独不见那挥舞着扫把、以奇怪而拙劣的姿势清扫之人。

安抚地拍了拍“呆子”的脑袋,望着飘零残叶,他突然很想问,这种感觉是不是就叫做“后悔”。

距离李祥云突然离开道观,仿佛消失一般再也见不到人,已经过去半个多月了。那日,他与她争吵之后,等到他办完了事回到山上之时,已经看不到她的影子了。

她所穿的道袍,下了水洗得干干净净,晾在晒衣竿上晒着;房间里扫得清清洁洁,什么东西都没有缺少,床铺上还整整齐齐地放着一件某日她所穿着的宋朝女装。可是柜子里,却再不见她所带来的唐朝衣裙和其他饰物。

她将当日带来的物什悉数带走,却未带走人和这里的东西。望着空荡荡的厢房,杨瑞忽然开始恍惚,不知她究竟是否来过。或者说,那个自称从唐朝穿越而来的公主,是否真的存在。

老观主说,那日,她去向他问安,并沏上了一杯茶。不同以往的顽皮,而是恭恭敬敬地递于他喝。然后,她告诉他,她得回去了,谢谢他这四个月来的收留。

老观主还说,聚散随天,有缘自会再相逢。所以,寻也无用。该来的总是会来,该走的总是要走。是你的,怎么也跑不掉,不是你的,求也求不来。

“鬼才会去寻她!走了倒好,走了干净,免得在这里碍手碍脚还碍眼!”杨瑞紧握了拳头。

于是,院中老樟树的落叶,得由他独自清扫;晚饭后的碗碟,得由他独自清洗;给“呆子”的馒头,也得由他独自来喂。

于是,再也不用担心会有人笨手笨脚地摔了碗;再也不用担心有人会睡过了头而赶不上早课,还要他气急败坏地去将人拖起来;也再也不用担心有人会在看经书的时候睡着,要他连吼带骂地将人嚷清醒……

世界清净了。

山上几乎是没有夏天的。暖洋洋的春日结束,枫叶就红了一片,四季常青的老樟树,红褐色的落叶掉得格外勤快,铺了满地都是。杨瑞拿出了大扫帚,“呆子”滴溜溜地跟着他在庭院里乱蹿,时不时地抬起头,用那双褐色的大眼望着他,那表情,看上去甚是茫然和疑惑。

杨瑞当做看不出它在疑惑什么,只是随手从地上捡起一根树枝,远远地扔了出去。“呆子”立刻一溜烟地蹿了出去。而他,却在它跑出院外之后,重重地关上了院门。

世界更清净了。

四面白墙,小小庭院,所围住的,是年岁过百的老樟树,是正在树下清扫枯枝落叶的他。

——非“困”即“囚”,两个字都不是什么好兆头。

抬了眼,似乎有人一边以奇怪的姿势挥舞着扫把,一边打趣地笑。

杨瑞干脆扔了扫把,坐在树下。初秋的风清清凉凉,拂在他的面上,舒心而惬意,似是万物空灵,什么都不用想。于是,他也就小憩片刻,任由山间清风拂起他的鬓角。

——拔一根白七根,三千发丝如雪,鹤发童颜,多像仙人啊!到时候你还得感谢我呢,提早帮你在表相上达到得道成仙的效果。

闭上眼,似乎有人一边玩着他的鬓角一边调侃道。

樟树叶片随风“沙沙”作响,摇下一叶,缓缓坠落,在空中划出一道优雅的弧线,好若飘摇的绿舟。

——我许下一个愿。你可想知道是什么吗?

浮光灯火,波光粼粼的水面上,有人放下一盏绚烂的灯。耀眼的荷花,随着水波轻轻摇曳。

——你不要修道好不好?我不想你成为道士……

——杨瑞,我想嫁你,你娶我好不好?

那个人,脸上扬着浅浅的笑,黑亮的眸子紧紧锁定他的,无所惧色。

风轻轻地将发丝拂向他的面庞,微微作痒。睁开眼,一派碧空映翠叶。如此安宁的景致,心却不太平。

他可以将她的道姑袍和裙装统统锁进柜中,他可以将她与他捡来的“呆子”支开,可他却不能拔了这棵老樟树,不能剪了自个儿的鬓角,不能抓住风让它停歇。

无奈地牵动了唇角,勾勒出一抹苦笑。杨瑞伸手捡起一片红褐色的樟叶,拿在手中把玩。他从来不曾放任自己如此清闲,闲得似乎会觉得,无所事事,不知该去做点什么了。

这种空荡荡的感受,是否就是她口中的“后悔”?如果真是这样,那未免也太浅薄了些。心绪并无太大波动,更没有像她那样或狂笑或落泪或呼喊的激动。

他只是在几乎要将那个本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人忘却之时,偶尔又会不经意地想起。

仅此而已。

“拟图一忘终无谓,欲醉还醒,昔颜愈清粹。”

无端地想起一曲《蝶恋花》,杨瑞暗自冷笑:他与词中所言,是大不相同的。词中所言之思慕为爱欲,而他,只不过是习惯罢了。

习惯了那不合时宜的念头,习惯了那傻气的举动,就连那原先百看碍眼的脸蛋身板,也看着看着就顺溜了。

忽然间,身边就少了个大活人儿,他会去回想,并非他有意,实乃人之常情,人之常情啊。

正当杨瑞对自己的思绪做出一个合理的解释时,院门外响起哀怨凄凉的“汪呜”声,那是“呆子”拾了树枝跑回来了。他起身拍了拍衣袍上的尘土,拾起扫帚,打开院门。一边清扫着落叶,一边任由“呆子”在他脚边蹿来蹿去。

日子又回到了四个月前的平静,只不过多了一条狗而已。

——杨瑞,你不要后悔。

风沙沙,卷动落叶,望不到尽头的山阶,消失在树林中。有人的声音,随着风声,传了很远。

好吧,还多了一段回忆。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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