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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我记得的(2)

于是学校也不必继续去,大人的观念是,树高千丈,叶落归根,反正女孩子到头来总是要嫁人的,念那么多书干什么?女生抵死不从,开玩笑,考上师范学院不给念就算了,还得嫁给强奸自己的男人?后来的发展听起来有点像“尼罗河女儿”,不断地逃跑,不断地被抓回来,不断地吃毒花……没有,这是凯罗尔,不是别人。她最后还是被逼着嫁了过去,几乎是捆起来送上花轿的,非常符合吃人的礼教对贞洁烈女的叙述。可是,建立在这种基础上的婚姻要有幸福,恐怕母猪会站起来跳芭蕾兼修理计算机。又不是爱情小说,纯情少女被情场浪子诱惑,因奸生爱,现实生活,当然比小说平淡,但有时候要戏剧化起来,又比舞台剧更加夸张。

她逃了很多次,总是被逮捕回笼。在男人来看,当然是笔划算的交易,免了牢狱之灾,还赚到个有嫁妆的老婆。他算是“行使做丈夫的权利”,可是对女方来说,却是一次又一次地被强暴。更糟糕的是,强暴她的坏人,现在是合法的丈夫,连至亲也不好干涉夫妻闺房之内的事情,简直是永无止境的噩梦。

在那个保守的年代里,婚姻多半不由自己做主,一切听天由命,嫁得好,是祖坟冒了青烟,祖宗保佑。要是嫁得糟,女人也只能任由丈夫鱼肉,长斋礼佛修来生。不要觉得匪夷所思,去读读廖辉英的《油麻菜籽》,甚至于李昂的《杀夫》,都有很写实的描述。离婚是奇耻大辱,很多女人情愿让丈夫在外面花天酒地,自己含辛茹苦地养儿育女,也要保留那个名分,不会接受被抛弃的事实。而由女方要求离婚是绝无可能的,做丈夫的肯放老婆一条生路,女方的家庭恐怕也不会放过那个胆敢不守妇道的贱人,而舆论(亲戚、邻居……)的压力,更会逼得人走上绝路。二十一世纪的今天,还有人觉得我胆敢说“人言可畏个屁”是英雄豪杰之举,试想想三十年前。

命运有时候是很残忍的一件事,她的青春在一夕之间被扼杀,前途与自由,跟任何一点点幸福的可能性,都被褫夺,而且是终生的。

无数次逃亡失败以后,她渐渐地丧失了意志力,变得不言不语,很听天由命的样子。然后她怀了孕,这个小孩并没有让她对丈夫的恨恶减轻,刚刚相反,肚子里这块肉跟那个强暴她的男人,都是她完全不想要、却强加在她身上甩不掉的累赘,但是妊娠的不适让她失去体力,有一阵子,就连她丈夫也认为她终于接受了命运的安排,驯顺了起来。

孩子出生,是个小男孩,她奄奄一息地躺在床上无人照料,看也不看孩子一眼,不去抱他,不去碰他,孩子饿得号啕大哭,她也任由乳汁分泌,沾湿衣服,不去喂他。总得哭到邻居看不过眼,跑来抱走,孩子才有东西吃。终于在一个深夜里,孩子的哭声戛然而止,丈夫喝完酒回家,妻子仍然坐在小床旁边,双手按紧枕头,枕头下的孩子早已气绝良久……那以后,她就疯了。

好一点的时候是文疯,静静地坐在一角,对着角落喃喃地说话。

摘了花来,哼唱着音调缠绵的小曲,疯疯傻傻,把白饭倒进水沟,趴在地上吃泥土。跟她说什么,她也只是痴痴地笑着,一脸呆木的神气。坏一点的时候是武疯,把周遭的东西全体砸烂,拿头去撞墙,见人就又踢又咬,或是脱光了衣服四处乱跑,蹲在角落像狼一样嚎叫。

时而好,时而坏,那个做丈夫的趁空收拾细软,跟撞球间计分的小妹跑掉了,剩下一个半疯癫的她,仰赖好心的邻居偶尔给点吃食过活,后来她的父兄将她带走,香蕉林的传说就此开始。

我烧退了之后大概半年,就搬到新家了。没有很久,香蕉林的女鬼终于自杀成功,用床单棉被衣物扯下来的布条棉絮丝线,搓成长条,扎成辫子状的绳索,打破了窗户,挂在窗上的铁条缢死,真的变成了女鬼。大胖进了黄埔军校,“英雄”被送到台北二姐家念完中学,其他人搬家的搬家,混太保的混太保,再也没有人有胆跑到香蕉林去乱晃。随着老人渐渐凋零,我们这群伙伴各散东西,香蕉林女鬼的那个传说,也渐渐湮没,跟许多旧日的一切,一起缓缓消失。

听其他的大人谈过,女孩子的父兄因为觉得丢脸,也因为家中有个疯子,等于是昭告天下自己不积阴德,所以不肯把病人带回家,就在他们的香蕉田里搭个小屋,把疯子关起来,是很古早时代对付精神病患的做法。也不去纠正或是解释传闻,反正越少人知道真相,事件越秘密,越好。其实现在想起来,她也只不过是被硬生生地逼出了精神问题,给予适当的药物和心理辅导,想来不至于糟糕若此,产后忧郁症可大可小,处理方式不一样,她的结局一定大不相同。

小时候不懂,不会去深究这个故事的悲惨程度,事情过去很久以后,我再想起来,才隐隐察觉最可怖的部分,香蕉林的女鬼哭喊着放她出去,恐怕没有完全丧失心智吧?那栋小屋看起来不像有水电,也没有卫浴设备,一个人像野兽一样被关在那里,除了干粮清水,什么也没有,好人也会关出神经病来。而且关得甚久,大胖说他小学就知道有这件事,到我们这群毛孩子听到这个传闻、跑去“超度”她,那至少也关了七八年,如果尚有一丝理智,那真是可怕的折磨。我越想越觉得她没有疯,起码疯得不完全,哪个疯子还会把衣服被单撕成碎条扎成辫子绳来上吊咧?

1996年,我第一次从加拿大返台时,还跑去儿时旧址探访过,房子都还在,住的人都变了,只剩下很会杀鸡的张妈妈一家还在。他们家的大宝、二宝就是死没义气、率先脚底抹油的几个人之二。大宝、二宝都结了婚,生完小孩搬回来,大家一起住,违章建筑越盖越雄伟壮观。成天不是两个媳妇拌嘴,就是几个小孩打在一堆,夫妻会吵架,婆媳爱斗气,天天鸡飞狗跳地过日子,非常热闹。

田地比印象里缩小许多,房子比记忆中增加不少,灌溉用的水沟变得非常脏而且臭,漂满垃圾塑料袋、饮料瓶。原来的杂货店因为马路拓宽已经拆掉,连那棵超级大榕树都砍掉,那片香蕉林整个被铲掉,盖起了新公寓。曾经把我们一群人吓得半死的那栋小砖屋也不复见,真个是沧海桑田,物换星移,时代的巨轮碾过,带来繁荣进步,却也把我们童年的记忆碾得支离破碎。

我跟大胖还有“英雄”站在那里凭吊良久,唏嘘不已,物是人非事事休,实在惆怅。我们都变了,大胖早就不胖了,他后来光长身高长肌肉,就是不长体重,穿上军服真是英气逼人、玉树临风、挺拔潇洒。“英雄”现在是公务员,所有的勇猛都拿来打古墓奇兵,还有,帮老婆杀蟑螂,真是大材小用。我知道自己也变得厉害,起码长高了十五厘米,会化妆穿高跟鞋,二十出头心态沧桑得像五十余岁的妇人,头发倒还是长的。

像这样的故事,算是时代的悲剧吗?托尔斯泰说,幸福的家庭都是大同小异的,不幸的家庭则各有其不幸。我觉得每个疯子的背后,也许都有着各式各样凄酸的养成背景吧?相信这也不是独一无二的惨案,在很多角落里一定还有,只是没有人去把它写出来而已。

这个香蕉林的秘密,会随着我们少不更事的青春时代一起灰飞烟灭吧。想到人生无辜被毁的香蕉林女鬼,三个人不禁恻然,像默哀般的,默默无言地肃立。

大家一团和气,两家生意兴隆,不用上菜市场买菜回来煮饭了,眷村的妈妈又开桌打起麻将跟叶子牌,到了吃饭时间,抓把零钱小钞叫孩子去面馆自己解决,「顺便带碗打卤面或是宫爆鸡丁回来」,整个皆大欢喜。

两家面馆

说起小时候住眷村,人人误会我的籍贯。其实我是台湾人,听说过的祖籍是福建,清朝还是几时就已经在台湾落户生根。这样算不算地道的台湾人呢?我也不知道。

会住到眷村,理由很简单,父母租房子租到眷村边边上,大抵不算是“真正的眷村”子弟,不过也没有楚河汉界,虽然左邻右舍前门后院,磕头碰脑,全部都是绕着舌头说官话的“外省人”。

村子里面最初只有一家面店,一个山东伯伯开的。店面不大,毫无装饰,刷洗得干净的磨石子地板,摆了六七张一样刷洗得发白的木桌板凳。当门一条长几,硕大厚重的一块木板子,扑着白白的一层面粉,山东伯伯在那里揉面擀面。煮面条的大锅热水立在旁边,不时沸腾着白烟。矮柜子上面摆了几盘卤菜,用防蚊虫的绿纱罩子盖着。

我很喜欢看山东伯伯擀面团,尤其喜欢看他拿擀面棍敲在木头砧板上敲得梆梆响。我家里面是什么都不准敲的,拿筷子敲碗盘是“乞丐行径”,拿玩具乱敲等于自己找死,等一下大人骂声讨债,皮就要捏得紧紧,挨揍可是一点也不好玩。可是山东伯伯敲得很有节奏还带花式,在那空洞的梆梆响声中有着无尽的荒凉。有时候他兴致来了还会哼哼唱唱,唱什么我听不懂,但是就连一个孩子也听得到歌声里面的沧桑与苦楚。

山东伯伯姓张,名字我不知道,只知道大人都喊他老张、老山东,我们小孩都叫他张杯杯。他结过婚,太太是很年轻的山地姑娘,八千块钱聘金娶回来的。我对他的山地太太依稀有点印象,一个穿红着绿、眉眼浓艳的黑肤女子,总是坐在面店门口嗑瓜子。声音很嘹亮,唱歌跟喝醉了哭喊骂人的声音,都有穿破云霄之势。手脚很粗糙,妈妈帮她修指甲的时候总是格外的费力,削下一大堆死皮老茧,手指跟脚趾都短胖粗大,擦着鲜红色的蔻丹,看起来不觉得艳丽,反而有点村里村气的。

山地太太没有多久就跑掉了,村子里面充满耳语跟流言,有人说老山东发起酒疯把老婆打死了埋在荒地里。有人说山地太太把老山东家里还值点钱的东西全搜刮了,跟自己的山地情郎双宿双栖去了。还有人说在爱河旁边的私娼寮看到脸上被打得一块青一块紫的山地太太在拉客,穿的还是老山东买给她的那几套大红大绿的花衣服。

事实的真相是什么,没有人知道,起码我一点概念也无,只知道山东面店就是张杯杯一个人管,上菜、洗碗、收钱都他自己来,而且张杯杯做的面条真好吃。

我喜欢看张杯杯做刀削面,很着迷地看着闪亮的刀咻咻划过面团,一会儿就是一碗弹牙有嚼劲的刀削面。那双蒲扇似的大手揉出来的猫耳朵,一边圆一边尖,中心捺下去,活脱脱就是野猫竖起来的耳朵。他做的水饺个儿挺大,饺子皮结实滑溜,比馅儿更好吃。打卤面、炸酱面(这个我爸很喜欢但是我不)、面疙瘩(这个我妈妈喜欢但我也不爱),牛肉面是清炖的黄牛肉。桌上摆着黑乎乎的辣椒酱是张杯杯自己做的,里面乾坤混沌的好像什么都有,我小时候吃不得辣,好奇地拿汤匙拨弄,只认得出辣椒籽而已。但是他自己炒的酸菜真是够味,加一撮酸菜跟桌上玻璃罐子里的芫荽葱花,吃起来就是说不出的痛快,怎么说呢?“对劲”。

张杯杯还做饼,他擀的葱油饼比我爸做的厚一点,小时候不敢说实话,比我爸做得好吃十倍。只有张杯杯做的韭菜盒子我肯吃,别的地方卖韭菜盒子,里面老是有很多虾米蛋碎红萝卜的,统统都是我小时候不喜欢吃的东西,可是张杯杯的韭菜盒里面只有一点若有似无的粉丝跟豆腐干。烙饼也是一绝,抓起来像抹布似的一摊一抓,烙得刚刚好的金黄色,油润喷香,什么佐料也没有,就光是那面香,已经足够。

这到底是不是正宗山东面点,鬼晓得,我只记得好吃,好吃,好吃而已。

然后,搬来了一家四川人,在山东杯杯的隔壁,真要命,也开了家面店。

很久以前,做生意的人是有点规矩跟人情的,不像现在,什么生意赚钱,大家一窝蜂地赶潮流,抢着捞,葡式蛋挞当红的时候,一条街上大概可以数出三五家,统统卖葡式蛋挞,终于做到消费者倒胃口,大家一起倒闭,然后换个别的畅销商品又再来一次。

那个时候,把面店开在别的面店隔壁,简直等于踹人家招牌叫战,大马金刀地抢生意。当然不至于天理不容,可是这样的行径却也引人非议。

不过人家的闲话,说不说在人,听不听在己,人的嘴巴啊,批评管批评,小四川(大人都这样叫他)的面馆开张,还不是有人去关照,也并不会因为吃惯了老山东的清炖黄牛肉汤面,就真的舍得不去尝尝四川牛肉面,只把张杯杯气得吹胡子瞪眼睛。

战事很快就升级,老山东跟小四川看彼此不顺眼之至,不时交换几句非常火暴的言语,两个人都坚持自己的牛肉面最正统,对方的是猫儿尿。别人我不知道,那段时间我一点也不想去吃面,空气里面简直哔哔剥剥的火星四溅,坐在谁的面店里头都像坐在火药桶上,城门随时有可能失火,殃及池鱼。

我爸的胃口很传统,四川菜很对他的胃口,喜欢四川牛肉面店那种豆瓣酱炒出来的浓油赤酱风味跟细面条。又是个死硬脾气,坚持顾客爱吃谁家就谁家,哪里需要顾及谁的面子还是感情。我跟我妈都不敢违逆一家之主的威风,爸爸要是叫我去买碗红油抄手或是五更肠旺回来加菜,我就只好苦着一张脸接旨,又不敢不去(想被打死吗),在张杯杯面前走进小四川的面店,张杯杯那个表情,真像是老师逮到学生作弊一样难看。

其实和气生财是真的有道理的,老山东跟小四川这样斗鸡似的死盯着对方,两家店的生意都冰清鬼冷,门可罗雀。那一阵子,眷村里的妈妈多半怨声载道,自己得下厨的时间多得多,没有人想去面店当夹心饼干。终于有一天,这两个面店老板忍无可忍,卷起袖子来狠狠打了一架。

男人的交情我一辈子也不会了解,他们不像女人,背地里面讲坏话、使心眼,一天到晩小争小吵不断,可还是好得如胶似漆,逛街吃饭都在一起。男人不吵架,不在嘴上讨便宜,看谁不顺眼,痛揍一顿,仿佛暴力的肢体动作可以把身体里面的怨气、毒气统统发泄完毕。结果这一架打完,小四川跟老山东不但没有因此变成死仇,反而得到前所未有的谅解,打完了坐在遍地狼藉跟清凉的晩风中,喝起高粱酒来了。

团结力量大呵,这两个面店老板一讲和,真是造福客人,我们可以坐在张杯杯的面馆里吃水饺,叫小四川那边的蒜泥白肉来配。这样真是瞎吃混吃,可是山东烙的手抓饼配麻婆豆腐,我觉得比配饭还好。大家一团和气,两家生意兴隆,不用上菜市场买菜回来煮饭了,眷村的妈妈又开桌打起麻将跟叶子牌,到了吃饭时间,抓把零钱小钞叫孩子去面馆自己解决,“顺便带碗打卤面或是宫爆鸡丁回来”,整个皆大欢喜。

张杯杯是个牛高马大、膀粗腰圆的山东大汉,小四川徐杯杯则是干瘪、瘦小的猴儿相,两个罗汉脚常常坐在门廊下一起喝酒,一高一矮相映成趣,天龙地虎似的。有时候桌上摆的是花生米、豆腐干、卤牛肉,有时候是几碟子热炒,喝起酒来拉直了嗓子,一个高喊妈拉个巴子,一个格老子长格老子短,骂起人来倒是同声同气。

后来徐杯杯结了婚,太太肚皮非常争气,年头一个年尾一个,没多久就是一屋子的小孩,而老山东还是孤家寡人一个,徐家的小孩们在两家面店之间跑来跑去当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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