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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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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脸疲惫的江凡修急步地跑上楼,已经足足一个星期没有回来了,也足足一个星期没有见到她,从没有体会过这样的思念,高辰曾打笑说他已经是相思成灾了,或许吧,几乎所有执行任务的同事们都选择了在宿舍里休息,而自己却迫不及待地赶了回来。既累又困,全身的每一处关节都是酸痛的,可是这所有的一切都比不上想要见到她的愿望强烈。

站在她的门口,心里竟有些紧张,一种久违了的紧张,轻轻地敲门,他似乎已经听到她欢快的应门声,看到她跑着来开门,可是等了一会,门里静悄悄的什么声音也没有,她不在家吗?看看表这个时候她应该已经回家了,重一些敲门,可还是没有人应,江凡修有些急躁了,这么晚了,她在哪里呢?

隔壁的阿姨听到敲门声,探出头来,“小江,找你女朋友啊?傍晚的时候她就回来了,精神不太好的样子,好像生病了。”

生病了?严重吗,看过医生没有?他的心一下提了起来,手里的力道一下重过一下,“丫头、丫头!你在里面吗?我是江凡修!把门打开!”可无论他怎么喊,门里面都是悄无声息。

任秋桃喃喃地翻个身,她红红的脸蛋和不安的睡容显示着正被高热折磨。似乎听到了江凡修的叫喊声,可是,眼睛好涩,头好沉,沉得她来不及反应什么就又睡去了。

江凡修真的急了,向后倒了几步,便用力地向那扇门撞过去,只听见“咔”的一声,门锁被他硬生生地撞坏了,顾不得肩头的疼痛,冲进她的卧室,他看到她睁着的睡眼朝自己看过来。

把她搂在怀里,她额头上的高热告诉他,她病得很严重。

“丫头,你在发烧!”

任秋桃还没有搞清状况,歪着头看了看他,“哥哥,你回来了?你不是在执行任务吗?”

把下颌垫在她的头顶,江凡修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我回来了,丫头,你什么时候病的?”

任秋桃推开他,把头探出来,欢呼一声:“哥哥,你真的回来了!太好了!”再度投进他的怀抱,“我好想你!你怎么才回来?!”

江凡修的眼睛一下湿润起来,从来没有人这么强烈地表达对自己的感情,从来没有感觉谁这样地需要自己。

“我回来了,丫头,我也很想你。你哪天病的?看了医生没有?吃药了吗?”

……

从医院里出来,任秋桃靠在他身上吃吃地笑,“哥哥,你的力气好大,竟撞破了我的门!这算不算是以暴力手段私闯民宅啊?你怎么不敲门让我出来呢?”

江凡修捏了下她温热的鼻尖,“我敲了,震耳欲聋,就连隔壁的阿姨都听到了,可是你却没有出来。阿姨说你在家里,不过好像生病了,我一着急就把门给撞开了。”

活动活动肩,肩上有一种涨涨的痛,“好喜欢你紧张我哦!可是门坏了怎么办?一会儿你帮我修上吧,要不心里会不踏实的。”

“门今天是修不上了,得等明天买把新锁来,丫头,”他把她转到自己的面前,“我们……搬到一起吧,以后,你住在我那边?”

他说要同居了是吗?她把头埋进他的胸前,“好,不过要把我的床垫子搬过去。”

江凡修靠在墙壁上,想止住自己下滑的身体,可是意识渐渐地抽离。丫头,口袋里的戒指还没有为你戴上,不知道是不是合适你的手指,也不知道你是不是喜欢这样的款式,丫头,房间刷成淡黄色好吗?丫头,那套软软的床垫还没带你去看;丫头,有一句话还没有对你说,你可原意嫁给我吗?丫头,对不起,丫头,好想你啊,好想再看看你开心的笑容,好想再把你搂在怀里,好想再……

高辰接到队友的报告,赶来的时候,一眼便看到跌坐在墙边的江凡修,他的头低垂着,像是睡着了。

“凡修、凡修!”

他不会有事的,七年来大大小小的案子他们侦破了几百来个,身上大大小小的伤也不下十处,他不会有事的;可是他胸前那片触目惊心的血红,让高辰知道,他伤得很严重。

已经模糊得有些游离的意识,似乎听到有人在叫自己,不能睡、不能睡,睡了要再醒来就会很难,勉强地睁开眼睛,却看不清近在咫尺的面孔。

看着他对不准焦距的眼睛,高辰知道他是在和生命比赛。救护车上,高辰握住他满是鲜血的手,不停地和他讲话:“凡修,坚持住,你能行的,你一定要挺住啊!我们还要再破案子,我们说好了要做神探的啊!凡修,别睡、别睡,你忘记了你家里还有个等你回家的丫头吗?凡修,别放弃!为了丫头,不要放弃啊!”

丫头?丫头还等自己回家吧?谁去告诉她,他要晚一些回去。

“高……辰……”

“我在、我在!你感觉怎么样?我们在救护车里,再坚持一下,就快到医院了,你不能睡!”

江凡修反握住高辰的手,“我的口袋里……有……有……小盒子……给丫头,告诉她……告诉她,我很想……”要说的话被不断涌出的血液所打断。

“不,凡修,有东西你自己交给她,有话你自己告诉她,她一定不想由我转交,一定不想由我转告。凡修,你一定要坚持下来,就要到医院了,一会儿丫头也会来!”

丫头也会来吗?似乎看到她挽着自己的手臂在满天的星光下散步,她的笑颜如花,她正在兴奋地说着些什么呢?听不清楚!越来越疲倦,直到脚步再跟不上她,臂弯里的那只小手也离开了,看着她渐渐远去的身影,他却无力呼唤她。

噩梦!任秋桃冷汗涔涔地从床上坐起,胡乱地抹一下脸上的泪水和额头上的冷汗,一只手抚上胸前,那种压抑的无法宣泄的痛苦似乎还停留在自己的胸膛里,不敢去想梦里见到了什么,似乎是极可怕的事,她不想去记起,可梦却在头脑里变得清晰起来,是江凡修,是他!他全身是血地回来了,他的神情那么痛苦,似乎受了很重的伤;他的眼神那么不舍,似乎要离开,永远地离开!

任秋桃“霍”地站起来,她只是太在意他、太担心他了,一切都只是个梦,不是吗?他没事的,一定没事的!

可是,那鲜血淋淋的身体、那恋恋不舍的眼神、那极度痛苦的表情,就在她的眼前不肯离去。坐在电话机旁,却不敢拨打那个熟悉的号码。他没有事,他可能正在执行任务,也可能已在回家的路上,等等吧。

急促的电话铃声在深夜里显得异常突兀,她像看怪物般地看着它,却不敢伸手把话筒拿起,话筒里面会传来那个熟悉的声音吗?可持续的铃声并不理会她的恐惧。

任秋桃几乎是颤抖着拿起了电话。

“秋桃……”

不是他,他出事了!四肢霎时变得冰凉,不知道是因为那个梦,还是真的与他有一种感应,她认定他出事了。

一刻也未曾耽搁地赶到医院,夜晚的医院人很少,苍白的灯光让人心里不安。手术室门前的人却很多,有穿着警服的,也有便衣的,她知道他们都是警察。

“秋桃……”

“高辰,手术还没结束吗?他怎么了?严重吗?”

泪水从接到那个电话开始就没有停过,她就像一个溺水者抓住了一块浮木,紧紧地攥着高辰的手,似乎不这样她就会被无边的恐惧给吞噬。

“秋桃,他受伤了,正在抢救……他没事的,相信我,他会没事的!他那么坚强、那么勇敢,他不会有事的!”

高辰不知道这话是在安慰她,还是在安慰自己。其实他知道江凡修伤得很重,随着他的咳嗽,血从他的嘴里和鼻子里涌出来,那一枪可能伤在了他的肺上。在到达医院时他已经陷入了昏迷的状态,可他仍念念不忘地呢喃着丫头。

“秋桃,这个……这个凡修让我给你,他说……”

看着高辰手上的那个红色的小盒子,她不知道是不是他的血把它染红的,可是她知道那里面是什么。虽然她没有看到,但是她知道那是枚戒指,是他用来向自己求婚的戒指。心忽地沉落,不知要沉到何处,他要向自己求婚了不是吗?

高辰看着一动不动的任秋桃,竟有一滴泪在眼圈里凝结,它转了又转还是滴落了下来。自己受伤时不曾流泪,刚刚送江凡修来医院时也不曾流泪,竟会为了眼前这个娇小的姑娘而流泪了。

“高辰,你先收着吧,我要他亲自交给我、我要他亲手为我戴上、我要他亲口向我求婚!”

手术室的门打开,一个护士走了出来,“江凡修的家人来了没有……你就是?请跟我进来。”

“他怎么样了?”同一句话出自不同人的嘴里。

“护士,请一定要救活他,他是为了抓坏人受的伤。”高辰肯求地对护士说。

“你放心,我们一定会尽力的。”

木然地按着护士的要求,穿上了隔离服,清洁了手臂,然后跟着她来到了手术室。所有的人她都看不见,她的眼里只有那个躺在床上,鼻子里插着管子的他。

“小姐,你是他的……”

“未婚妻。”

“好,请尽量和他讲话,唤住他的意识。”

任秋桃甚至没有想问他的伤严重不严重,能不能治好。抬起手轻轻地触碰他的面颊,比起自己冰凉的指尖,他是温热的,他没有事,他不会离开的!

“哥哥,我是丫头啊!你怎么睡了?我一直在家等你呢,你怎么在这里睡了?哥哥,我们一起回家吧!”

护士向主治医生点点头,病人已经很微弱的心跳正在恢复律动。

“哥哥,你的那个小红盒子里装着的是戒指吧?虽然我没有打开,可我知道一定是,你要向我求婚吗?怎么等了这么久才决定向我求婚呢?你醒来吧,把它给我戴上……是的,我答应了,答应了你的求婚,本来,我是想拖一拖,让你急一急的,可我现在改变了主意,我答应了,只要你亲口向我求婚,亲手把它为我戴上,我就同意!哥哥,我不要任何人转来的戒指,也不听任何人转来的话,我只要听你说!哥哥……”

一小时四十分钟,任秋桃就这样在江凡修的身边轻轻地耳语了一小时四十分钟,在场的人无不为这份深情所感动,几个年轻的护士早已泪湿衣衫。

特护病房里,任秋桃呆呆地看着似乎比那洁白的床单还要苍白的江凡修,这时她才又感觉到怕。医生说手术很成功,可是手术后四十八小时的危险期对他来说才是最大的考验,甚至大过手术进行时。这四十八小时里有无数种可能,也有无数种危险,他的身上插着很多的管子,有氧气、有输液、有排尿,似乎他的身体所有的功能都要靠这些管子来维持。

抬头看向窗外,已经是第二天的傍晚了,调转回目光,用蘸了水的棉球擦拭着他已经有些干裂的嘴唇。他还在睡,医生说这不是一个坏现象,至少他的脉搏,他的血压都很正常,醒来是迟早的事。

“哥哥,你真勇敢,这么危险的手术你都挺了过来,可是,你为什么还不醒来呢?医生说你会醒的,你是太累了吗?哥哥,你醒来看我一下,和我说句话再睡,我一定不吵你,你喜欢睡多久我都等你……我很怕,哥哥,我很怕,做那个噩梦的时候我就很怕,我告诉自己那只是个梦、我告诉自己坏的不灵好的灵、我告诉自己一会儿你就会回家了……”

握着他没有输液的那只手,很温暖,只是从来都是他的大手包裹着自己的小手,这次却是自己握着它。

“哥哥,你看太阳要下山了,它累了也要去休息了,明天它会再升起的,那时你也不要再偷懒了,好不好?你也醒来,好不好?高辰他们一直守在外面,我知道他们和我一样着急,哥哥,你看过他们流泪吗?我看到了,他们为了你而流泪,你醒来吧,他们会开心地笑的。哥哥,我知道,这个世界上有我,有他们,你一定一定不会舍得离开的是吗?”

……

“哥哥,阿姨来看你了,可是你没有醒阿姨进不来,她让我转句话给你,阿姨说,臭小子,你已经睡了四十个小时了,再睡下去就会长毛了……哥哥,你醒来吧,我好想你!”

……

“哥哥,已经四十八个小时了,你怎么还在睡呢?你不饿吗,不渴吗?哥哥,你醒醒吃些东西喝点水再睡好不好?”

……

“哥哥,小盒子我没有打开,只要是你买给我的,送给我的,我都喜欢。我把他放在你的新警服里了,等你醒来,送给我啊,好吗?哥哥,你快点醒吧,我迫不及待地想看呢!”

……

“哥哥,我好困啊,明天早上你会不会醒来?”

……

好累,胸口好痛!自己怎么了,为什么一点力气也没有,身体好像变成了别人的?

执行任务、追捕罪犯、中弹、医院、丫头,并不连贯的画面让他记起昏迷前发生的一切,丫头?窗外射进来的阳光有着朝晖的勃勃生机,已经是早上了吗?丫头知道自己受伤了吗?她一定很着急,一定哭了吧?她在哪?

江凡修转动一下僵硬的脖子,却引得胸前一阵疼痛,轻轻地呻吟了一声。是谁握着自己的手?丫头?是她!只有她的手才这么小,这么柔软。忍着疼转过头来,看到她的头枕在床边,她一直守着自己吗?一定累坏了吧!她是一个很认床的人,却枕着床边睡着了,一定是太困了。

谁?谁在呻吟?是他醒了吗?任秋桃一下子从睡梦中惊醒,睁开眼睛看到了那双盛满温柔的眸子。

本来想好了很多话要对他说,可是看到他醒来了,却什么也说不出来,只是对着他傻笑。

“丫头,”他的声音好嘶哑,“我没事了,是你一直在和我讲话吗?”

任秋桃欢呼一声:“哥哥,你真的醒了,不是我在做梦?你真的醒了?!”她想也没想地便在自己的胳膊上掐了一下,好疼,咧着嘴,流着泪,却在笑。

“我醒了,我睡了整整一个晚上?”

“不,哥哥,你睡了三个晚上……五十七个小时!”

五十七个小时?他睡了五十七个小时?看看她憔悴的面容、红红的眼睛、塌陷了的眼眶,心里有一种感动升起,“丫头,你在这里陪了我五十七个小时?”

任秋桃点头。如果他还没有醒,如果他还在睡,那么她还会再陪下去,直到,他愿意醒来。

“哥哥,你差点错过了丁香花开,香吗?”

坐在医院小路旁的石凳上,任秋桃挽着江凡修一刻也不肯松开。他知道她心里的恐惧还没有完全地消除。

“香!丫头,我要和你说一件事。”

“嗯!”

隐约地猜到他要和自己说什么,虽然心里已经有了准备,虽然他昏迷的时候自己已经同意了几百遍,可是,现在他提起,她还是忍不住紧张,还是忍不住害羞起来。

“丫头,我不能保证这是最后一次受伤,也不能保证这是最严重的一次受伤,我知道最担心、最痛苦的人便是你,可是丫头……我爱你。”

“我也爱你,即便你以后还会受伤,即便你可能伤得比这次还要严重,我也爱你,我一定会守着你。”

“嫁给我,丫头!嫁给我!我不富有,也不英俊,可是我爱你,我会尽我所能地让你幸福、快乐。”

“好,我嫁给你!虽然你不富有也不英俊,可是我爱你,没有什么比它更重要,我知道我一定会幸福快乐的,因为我同你在一起。”

小小的蓝宝石戒指套在任秋桃秀气的中指上,“丫头,以后我一定会买一枚大的钻石换下……”

“不,哥哥,我要它,我只要它,我要一辈子戴着它,我要对我们的孩子讲它的故事,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把感情沉淀为爱情的故事……”

—全书完—

后 记

这本书写得很痛快,虽说不是一气呵成,中间倒少有间歇,而且一直写得很开心,大概书中的男女主角都是我所喜爱的个性的缘故吧。我是一个生活平静的人,朋友曾问我的生活状态,我想了想归为三平,即平静、平凡、平淡,有些朋友认为这样的生活不是很好,不像个年轻的人,只是年轻人应该有什么样的生活呢?我不知道,也无意去探求,我知道的是这样的生活是适合我的。我的要求不高,不过平静地生活,平静地爱人,平静地被爱,所以,我的书里大约也是这样的感情,虽然知道文喜看山不看平,却还是写不出起伏跌宕的情节来。下面说说这本书吧。

先来说说书名,相信大家应该知道吧,它是一首歌的名字。这首歌我很喜欢,喜欢到想写本书把它作为书名,只是那时手里正写着一本古代的书,所以一直没有下笔写它,我是一个一次只能写一本书的人,一定要在旧的一本结束后,或者放弃旧的一本时才能再开新篇。

再说人名,“秋桃”,当时想名字的时候,我便要起一个俗的名字,可是“小翠”、“小花”实在不适合出现在言情小说里面,至少女主角是千万不能用这样的名字。有一次打的,那位女司机的胸牌上写着这个名字,当时便记下了。我一向是个忘性大过记性的人,可是半年之后在设计这本书的人名时,它一下跳到了我的脑海中,为了对得起我实在难得一见的好记性,就用了它。至于“凡修”,是在看电视时得到的启发,有一对小兄妹的名字叫子修,子恩,当时手边正好有笔有纸就记了下来,本来是想照样子搬下来就叫子修的,可是转念又想把这两个名字留着用到另一对兄妹的身上,就稍做了些修改。汗,我想说人的名字真是不好起,所以,在看电视、看书的时候我常常会把一些中意的名字记下来,以待日后稍加改动后再用。擦汗,这种行为可否不归为抄袭?

至于职业,是更早以前就设定好了的,那时尚没有书名也没有人名,不是我的预见力好,我想一定是受到了什么刺激,而最大的可能就是在电视里看到了什么,不过,现在已经记不太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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