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圆,来,到妈妈这儿来。”我伸着手,等待着我干女儿走向我,看着她灿烂的笑脸,能让人把所有烦恼都抛开。
所有人都说我闹,许多人都不理解我的这种生活方式,换句话,就是所有的人都觉得我在作。就连薛杉都会时不时的说我不作死就不会死。
我的这种作,把我深爱的男人作丢了、、、、、、
“沅薇,我能跟你聊聊么?”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就笃定的知道,她不会拒绝我。
虽然,我们当时还不熟,可以说基本上无交集,但是,我包打听的称呼,也绝不是浪得虚名,我知道她是个可以让人放心的人。
“恩,好的。”她坐在我的身边,递上手里的纸巾。
我也不管她是不是乐意,也不问她想聊什么,只是一股脑的说着关于他的一切,我太需要找个人倾诉了,沅薇的到来,终使得我释放了所有压抑的情绪。
“我今天看到他牵着别的女孩子的手,你知道我是什么感受么?我恨不得上去拽开他们紧握着的双手,指着他的鼻子问他,你知不知道姐喜欢了你六年?!可是,我拿什么身份去质问?”
“我从小学六年级就喜欢他,我是不是很早熟?呵呵呵,当时什么也不懂,就知道看到他我就想表现自己,不是为了别的,就是想让他注意我。就这样,我才慢慢的变得成了如今的这般模样。”
“你们都以为我是乐意帮着打听什么八卦么?我只是为了能光明正大的找个理由,可以肆无忌惮的和别人讨论他。难道我不知道,老是帮着别人探听其他人的秘密讨人嫌么?”
“可是,结果呢?我从他怎么认识一个女生,因为什么爱上一个女生,到怎么追求这个女生,最后如何恩爱,如何走到一起,如何羡煞旁人,我成了他们感情的见证者。你说我得多欠啊?”
“有时候,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我都在想,你说我长得也不差,脾气也不差,为什么他就看不到我呢?”
我如同深闺怨妇般,絮絮叨叨的说了很久,沅薇就真的只是坐在我旁边,安静的听着,如果不是她时不时递上纸巾,我都以为我是在对着空气说话。
“心里很苦吧?哭吧,哭出来就没事了。”记得这是她对我说的唯一一句话,就是这句话,让我记住了她,让我们渐渐的走到一起。
所有的人都说我很坚强,只有她劝我别逞强。
人都说,在自己空虚的时候,给自己安慰的人,往往更能深入人心,这大概就应了那句: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
你可以因为认识一个人,而讨厌一类人。同样的,你也可以因为喜欢一个人,接受一群人。这就是俗称的lovemelovemydog。
当薛杉告诉我又一个陌生号码给沅薇发信息的时候,起初我是没有放在心上的,毕竟这种事儿发生的太多了,可是当薛杉又一次告诉我,这个男的竟然给沅薇充了话费,我才认真起来。
发动一切资源,终于被我找到这个陌生号码的主人,真庆幸,我们的努力,为他们彼此催动了开始的咒语,让他们——主要是让沅薇,迈出了勇敢的一步,只要她过得幸福,还有什么比这更重要呢?!
汤圆抱着我的腿咯咯咯的笑着,我弯腰抱起她“走,妈妈带你出去玩儿。”
“你就惯着她吧!你瞅瞅,你们几个三天两头的往这跑,要什么给什么,她才多大点啊,知道什么?你们把她惯坏了,以后可有我的罪受喽。她爷爷奶奶都没这么惯她。”沅薇在一边娇嗔的抱怨着。
“得嘞,我们惯坏了,以后我们养,哼~~~汤圆,你瞅瞅,这就是生你的那个亲妈,以后你可别疼她啊。”我指着沅薇。
“你啊,还是自己去生一个吧。就算沅薇同意,你也得问问徐浩洋啊,汤圆可是那小子的贴心小棉袄,你这样掳走了,当心他满世界的追杀你。”薛杉抱着手机,在沙发上头也不抬的说着。
“对,汤圆是没指望了,以后,我生个孩子给你们养。”白如雪大义凛然的说着,很自然的又换来了薛杉的几个白眼儿。
你信不信有一种感情,一辈子都不会输给时间,那种感情是与一种奇怪的生物——闺蜜。
闺蜜,对我们来说,甚至是比情人更重要的。
闺蜜就是,当她睡不着的时候,你也甭想睡。闺蜜就是你越是迁就她,她就越是得寸进尺,但是你们的关系依旧那么好。
我们是闺蜜,我们推心置腹,无话不说,偶尔也心存芥蒂。这辈子,最让我觉得幸福的,就是看着自己的闺蜜,一个个的幸福。
闺蜜:是一句“我累了”,可以换来她的一句“你来吧,包吃包住”。她的家里永远有着你的一份生活用品。我们虽不是一开始就这么好,但在共同经历过的日子里,却有着彼此坚定的心。
每每想到沅薇大学的不告而别,还是有很多唏嘘,不过,现在看来,我们似乎又回到了高中时候的样子。这样,多好。
闺蜜,就是,无论分开多久,只要想起,就不会有距离。因为,我知道,我们每个人,都如彼此般想念着另一个人。
一路有你,不忘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