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乃六朝古都,红尘第一等繁华富贵之所,每日里码头帆樯如林,南来北往的商贾、游客云集于此。
秦淮河两岸的酒楼中,畅饮高谈的,十有八九是外乡人,本地人氏反而不占多数。
各酒楼的跑堂见惯了操着各种口音、形形色色的外乡人,早已是见怪不怪,就算其中某些人有着完全不同于本地人氏的习惯举止,也是淡然处之。
但这一日,万春酒楼的跑堂孙立接待的一位外乡人,却让他无比惊骇。
这是一位身着黑色直缀的大汉,脚下蹬着双破草鞋,阔口粗眉,浑身强壮的肌肉几乎要将衣裳撑破。
万春楼虽称不上秦准河两岸数一数二的大酒楼,但也数得上名号,来此的皆是衣冠楚楚之士,这大汉这身行头,居然直奔此处,让孙立直皱眉头。
说实在话,孙立倒不是个势利之人,只是掌柜的吩咐了,不得让衣冠不整者进入酒楼,他不能不将这黑衣壮汉拦下。
原以为壮汉会知难而退,岂知对方一个眼神瞥来,凶光毕露,登时让他滴溜溜打了个寒颤。
这壮汉的眼神太凶了,孙立觉得自己就像被某种野兽盯了一下,不敢稍动分毫。
黑衣壮汉大摇大摆进入了酒楼,并走上二楼,根本不点什么珍馐佳肴,一开口就是十坛酒,三十斤牛肉,不到一柱香工夫就风卷残云般地一扫而光,像是饿死鬼投胎。
奇怪的是,这许多酒肉吃个精光,他肚皮丝毫没有变化,也不知装到哪儿去了。
孙立看得眼睛发直,直到壮汉一拍桌子,“再来十坛酒,三十斤牛肉!”他才反应过来。
什么,还要如此多酒肉?孙立脑子有些转不过弯了,他不敢多问,立刻照壮汉的吩咐,将酒肉如数送上来。
当壮汉再次在短时间内将酒肉扫个精光,并意犹未尽地示意再来一份时,送上酒肉后,孙立就远远的躲到楼下去了,说什么也不敢再呆在此壮汉身边了。
这一份洒肉,壮汉并不像前两次那样吃得飞快,相对从容了些,一双凶厉的眼睛也不时打量起四周的食客来。
这些食客也早被他这等吃法惊呆了,时不时地向他偷偷瞄上一眼,此刻见他眼神扫来,凶戾吓人,个个都是心中一凛,有几个胆小的顾不得满桌的酒菜,匆匆结账走人。
这时,楼下却走上来数名富贵打扮的公子哥儿,在临街靠窗的地儿落了座。
这些人边吃边聊,旁若无人,从身边跑堂一个劲巴结讨好中可看出,这几名公子哥儿来头不小,尤其是坐在上座的胖大公子,更是引人注目。
“胡兄,听说令尊近日身体大有好转,不再卧榻,神采奕奕,真是件喜事啊,在下这里向胡兄你道贺了……”一番闲聊后,一位青衫公子忽地笑容满面,向胖大公子拱手说道。
“恩,是有这么回事,劳张兄你挂怀了。”胡公子折扇轻摇,微微一笑,“说起来,也是巧得不能再巧,原本家父得了这场重病,至少得卧榻数月,慢慢调理,即便病愈,也必元气大伤,谁知百草堂不知从何处听说家父染恙的消息,拿了一支听都听没听说的灵芝草,献给家父,家父煎服此药后,次日病情就好了七八分,数日后就完全康复了,你们说奇不奇?”
“居然有这等事,倒真是奇事一桩啊……”
“这灵芝草莫非有何特异之处?”
“千年野山参也没这种药效吧……”
几名公子哥儿面露诧色,七嘴八舌地说道。
“呵呵,这灵芝草可不是比千年野山参更难得!”胡公子得意地扫了各人一眼,“本公子给你们长长见识,这灵芝并非普通的灵芝草,名为玉芝,通体雪白,莹润如玉,一见就知道不是凡品。据百草堂的王掌柜说,只此一支,难得再有……也是家父薄有福缘,才得以服用。”
这些公子哥儿别的本事不敢说,应酬的本事却是一等,听胡公子这般说,岂有不凑趣的,登时你一言我一语,将胡父的福气夸上了天,就差说成是菩萨转世了。
随后话题一转,有人谈到了王掌柜。
“胡兄,要说这王掌柜运气倒也不坏啊,令尊有恙,他手头上正好有这么一支玉芝,献到府上,医好了令尊的病,令尊一向慷慨,势必重赏此人吧?”
此话也带着明显的奉承味道,只是说得巧些罢了。
“这是自然,家父并不亏待此人,足足给了三千两银子的赏金,无奈此人死活不取,家父也只索罢了,想必这王掌柜另有所图,方便日后求家父办事……”
“这王掌柜有此心思也是正常,三千两银子虽多,较之求得令尊办事,却也不算什么了……”
“……”
这些公子哥儿这边谈笑风生,却不曾留意,隔着几张桌子的黑衣壮汉听到他们的交谈后,竟是神色大变!
“玉芝!分明是我紫霞山的独有灵药,莫非那小娘真的藏身此城中?”
壮汉神色剧烈变幻了几下后,目光一闪,“百草堂,王掌柜!好好,好得很,我这就寻去!”
……
数个时辰后,夜幕沉沉,黑衣壮汉突然出现在唐旭俩人的院子前。
一声怪笑,壮汉直接穿过院墙,踏入院中。
唐旭俩人正在院中修习,都是猛吃一惊,宁雨看清来者,更是脸色惨白,身子摇摇欲坠。
“嘿嘿,原来设了禁制,如此倒好,我便再添上一重。”
壮汉目光微扫过二人,口中冷笑,衣袖一拂,几点符光没入夜色中。
布置罢禁制,他才将目光盯住宁雨,却并不理会唐旭,“好,你这小娘,居然也结了内丹,进展不慢,倒让我意想不到!不过你刚结内丹,跟我比,还是差得远,你这就随我回紫霞山,不难为你!”
壮汉大刺刺地说道,一副有恃无恐的样子。
“你是如何……如何知道我藏身之处的?”
直到此刻,宁雨似乎仍无法相信壮汉的到来,不由自主地问道。
“哈哈,你这小娘,问得有趣,你既将玉芝卖与药堂,还想瞒得了影踪?”说到这,壮汉面色一沉,似乎不想废话,“少说些没用的,我只问你,随不随我回去?”
“七大王,你又何必明知故问,我自是不愿回去,还请七大王高抬贵手,放过小女子这一遭……容小女子日后粉身碎骨相报。”
宁雨说完这番话,满脸求恳之色,朝壮汉深深一个万福。
“哼,宁雨,你这是要逼我动手么!”
壮汉目光一寒,不耐烦地喝道。
宁雨身子一颤,咬了咬牙,纤手一招,一只颜色朱红的人参出现在她掌中,这人参从头到尾约莫有一尺来长,通体朱红,隐隐透着淡淡红光,上头长着九片碧绿色的叶子,如同翡翠雕就一般,观之颇为特异,壮汉的视线立刻被吸引了过去。
“九叶血参!六百年份的!”
壮汉脱口叫道,一抹诧异之色从眼中闪过。
“不错,这是小女子无意从一处深山中觅得的,小女子一向视若珍宝,但今日也顾不得了,只要七大王放过小女子,这株六百年份的血参就献给七大王。”
壮汉贪婪地扫了扫宁雨手中的血参,沉吟不语,眼下他修为正好处在瓶颈期,,若是要突破,要么苦熬时日,一年不成就两年,两年不成就三年,但若有了丹药灵草之类的辅助,则可以事半功倍,不仅突破的时间缩短,概率也大大增加,而依靠自身修为强行突破,则是有一定的风险,严重的甚至爆体而亡。
他要突破瓶颈,八百年份的血参刚好,千年以上的自然更佳,但未免有些暴殄天物了,这株六百年份的九叶血参,辅助效果差是差了些,倒也勉强使得。
须知这种等级的灵草觅来不易,若非机缘巧合,极难碰见,更别说更高等级的灵草了。
壮汉暗忖着,数息后,忽地眼中精光一闪,已做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