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春,孙策俊秀的脸庞满含怒气,双眉紧锁,书房之中不光只他,公仇称,邓当,陈武,李术等都愤愤不平。
邓当性子刚烈,他一拳击案,怒道:“袁术匹夫失信于主公,着实可恨,待我去找这厮说理去!”然而却被身边陈武一把扯了回来。
邓当暴躁易怒,反而让孙策开颜,他的心静了下来,道:“邓当,你的脾性什么时候才能改改?今日大家集思广益,想出一个对策来才是。”
邓当最服孙策,他纵然额头青筋爆出,可是依然乖乖的坐下,看的众人想笑,倒是将刚才愁云惨淡的气氛冲淡不少。
这就是孙策的魅力,也是孙策与孙坚的不同,做孙坚的亲卫,就是简简单单的是亲卫,而孙策却不同,他的亲卫不仅仅是护卫,还是参军,他在默默的培养他们,有朝一日放出去能独挡一面,每每有难事都会让大家参与,纵然想不出对策,可是学一学,听一听也是好的。
孙策将目光看向公仇称,父亲的长史,这段时间他的阅历,他的经验让自己这个怀义校尉获益良多,比如那次军中兵士犯了军法,竟然逃进袁术的军中,自己犹豫踌躇之时,公仇称在自己耳边淡淡道:“昔日军中缺粮,破虏将军一夜百里,入袁术大帐,陈说利害,方能破董入洛。今日之事,虽事异,其理同!”于是孙策入袁术军营,就地斩杀,然后向袁术说明情况,袁术并未责怪,此事之后,孙策在军中威望大增。
公仇称有些老了,随着孙坚征战四方,如今虽然不到四十岁,可是鬓角已经冒出丝丝白发:“袁术许主公九江太守,而用陈纪,九江已经不可图。”他顿了顿,看向孙策,道:“如今江北还有一处可为立足之地。”
孙策明锐,马上反应过来,道:“老长史是说的庐江?”
“前日听闻袁术去舒城找庐江太守陆康索求三万斛军粮,陆康未与,袁术大怒不已,将军可主动请命讨之。”
“好计,好计!我这就去见袁术。”孙策快步如飞,李术、陈武、邓当等亲随紧随其后。
“汝欲去讨伐陆康?”袁术看着孙策,要知道陆康在庐江郡桑罚分明,甚得百姓士卒之心,舒城并不是块好啃的骨头。
孙策点头,道:“只要将军借策三千兵马,策定然不辱使命。”
“好,便依你。”袁术顺水推舟,哈哈大笑道:“你若能取舒城,拿下庐江郡,你便为庐江太守,这次我定然不会失信于你。”
孙策大喜,庐江太守正是他所求之事,拜服领命,袁术一把将他扶起,抓着他的臂膀低声道:“曾听闻昔日伯符求见陆康,陆康仅让主簿相见,并未将伯符放在眼中,此行恐怕不光只是为我吧!”
提起昔日往事,孙策脸色一暗,黯然点头,袁术哈哈大笑,洋洋自得,自以为说中孙策心事,欣然松手。
孙策施礼离去,心中暗想你袁术如此想是最好不过,只可惜你的心思都用在这些小聪明上,不然的话这万里河山哪有我孙家的份。
高诩受命重建长沙营,却以为长沙营见不得光,若在曲阿县,则天下尽知,谏言迁移到阜陵县。孙策许之,干脆依然将母亲吴氏及家人托付于陈宝,打着迁移家人的幌子,高诩和陈宝于不知不觉间开始在阜陵县组建长沙营。
如今天下大乱,民不聊生,甚至有易子相食的惨剧,大江南北多流浪儿,高诩和陈宝精挑细选十多岁的小子,二十多人,择了濒临大江的一处宅子,一则交通通达,便于转移,二则可以练习水性,三则是高诩喜欢大江。
高诩依着长沙营旧制,让陈宝理其外,负责饮食、安保等外围事件,而自己亲自教习刺杀,以及近身格斗之术。当然现在的条件不如当年,原来长沙城中孙坚只手遮天,而如今孙策无安身之地,就是经费亦欠缺的很,只能保证大家不饿肚子而已。当然高诩也一改当年拿人,甚至活人的训练方法,他自己制作数十个木人,亲自一一标注出穴位,筋脉,要害之处,让他们每日练习刺杀之术。
时间飞逝,百日已过,训练生活枯燥而乏味,长沙营已经初有所成,不过高诩却并没有丝毫成就感,说实话,内心深处,自从刺杀华雄之后,他便不想处于黑暗之中,只是如今孙氏草创,不得不权宜之计。
当然,这百日他亦有所得,首先是赢得陈宝的尊重,此子如他大哥陈武一般,是沉默寡言之辈,孙策令他为副,他却并不认可高诩,建营之初,便一手巨盾,一手厚背大刀,面向高诩刀盾拍的砰砰作响,高诩也是血气方刚,抄起兵器架上的长枪,二话不说,挺枪便刺,陈宝举盾横砸,一下便将长枪磕开,高诩此时才明白李术所说的天生神力是什么意思,虎口发麻,门户大开,厚背大刀已经迎面劈至,高诩索性弃枪,后翻,拉开距离,连忙摆手道:“罢手,子和罢手,高诩甘拜下风。”
显然败在陈宝手下的人数不胜数,他没有丝毫奇怪,而是问道:“公路,刚才因何弃枪?”
“子和神力,右臂发麻,不得不弃也!”
“公路欺我,看你借势后翻之时,手垂向小腿,定然要取短匕,只是因何却直接认输?”
高诩一愣,想不到陈宝外表粗横,却是个内明之人,连忙解释道:“主公将长沙营交予你我,无所谓正副,大家各展所长,尽心尽责便是。”
陈宝汗颜作色,道:“公路之言甚是,陈宝狭隘了,望公路息怒!”他直来直去,高诩心喜,哪里会和他计较,至此两人解开疙瘩。后来陈宝逐渐看到高诩的刺杀之术和近身格斗之术,某日猛然拍了拍高诩肩膀,拱手心悦诚服道:“冲锋杀敌,公路不如我,可是近身杀敌,黑暗取首,令人胆寒,宝不如也。”高诩发愣不知如何作答时,此君又飘然离去,直爽诸如此类。
高诩还有一得,便是长沙营中有一小子,唤作冯则,极喜骑马,就好似长在马上一样,吃喝拉撒睡都可在马上解决,又尤擅弓术,百步穿杨不在话下。高诩甚喜之,每日悉心栽培,还教习其读书识字,亦如昔日祖茂对高诩、李术,甚至给他取了个表字:大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