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1844400000015

第15章 西夏文书制度研究(11)

第十一节 西夏文书撰拟制度

西夏的文书从目前资料所知,主要是出自黑水城遗址和武威下西沟岘两地,包括官私两种文书,如有卖地契、当铺契、欠款单、会款单、法典、官阶封号表、审判档案、报告、布告、请假条、便条等,从这些文书的整体写作来看,就能简略地了解西夏文书的撰拟制度。

一、文书队伍要精干晓业

文书是否规范合体,是否准确具体,是否符合实际,与文书人员的素质高低直接相关。西夏国十分重视选拔和任用高素质的文书人员,并在长期的选拔和任用文书人员的过程中,积累了一定经验,制定了一些具体的措施和要求,又将其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从西夏法典《天盛律令》和其他传世的西夏文献,就会清晰地发现西夏国对诸司委派官员的资格、条件,特别是对负责撰拟文书的诸司中的文书官员即都案、案头的派遣,更是规定详细、具体,操作性强。如规定:“中书、枢密、经略使,次、中、下、末等司都案者,遣干练、晓文字、知律法、善解之人,其遣法依以下所定奏而遣之。”这是对诸司中所有都案官的总体要求:即知识素质、职业道德素质、专业能力等方面都比较强的人员才能充任西夏国的文书人员。在这条规定之下又分成二款说明都案的派遣对象和范围:其一是“中书、枢密等应遣都案者,当于本司正案头及经略、次等司正都案等中遣”;其二是“经略司、次、中、下、末五等司应遣都案者,当量其业,依本司所属军马、公事、钱谷等事务多少,当派遣晓业者”。在第二款下又分为五项,分别规定五等司派遣都案的程序和要求:一是经略使处都案的选派,必须于中书、枢密正案头及次等司都案、经略本司正案头等中遣;二是次等司都案的选派,于中书、枢密、经略使司正案头、中等司正都案、本司正案头等中遣;三是中等司都案的选派,于次等司正案头派正都案及权案头,中书、枢密司吏等派权都案等,派遣条件极为严格,即必须是任职三年期满,而且“称职无住滞,则当遣往平级司中任正都案及下属司中案头等有缺额处”;四是下等司都案的选派,于中等司正案头、中书、枢密司吏等派正都案及中等司权案头、次等司司吏等派权都案;五是末等司都案的选派,于下等司、本司等正案头、次等司司吏等派正都案及权案头,中等司司吏等派权都案。对案头的派遣也比较具体,如“中书、枢密诸司等应遣案头者,属司司吏中旧任职、晓文字、堪使人、晓事业、人有名者,依平级法量其业,奏报而遣为案头,”即案头的派遣也要具备一定的文书工作经验,且各项素质都比较高的人才能充当。西夏还重视地方行政机构中文书人员的派遣,条文规定:“前述诸司都案、案头数除已明定之外,司吏以及诸堡、城、军、寨、转运司、工院、经治寺、行宫三司、县、末等司等都案、案头、司吏者,当以职阶计,限量遣之。”这样所选派的文书人员精干、素质高、绩效强。当然,文书人员的待遇也比较高,如西夏规定,“皇帝之谏臣者,当于次等司平级”,而“写敕、合为文字者学士,当于中等司平级”,即皇帝的专职文书人员的级别与中等司相同。由此可见,西夏重视选派高素质的文书人才,将其派遣到各级各类机构中充任文书人员,为西夏统治者服务。

二、格式要规范齐全

西夏的文书格式是比较规范齐全的,这可以从目前现存的用西夏文制定颁行的法典《天盛律令》窥见一斑。今存《天盛律令》原件除部分残缺外基本完好。据《天盛律令》译注说明称:“全书前有各卷目录和各条目名称。每卷卷首有书名、卷次和本卷目录。”全部律令共20卷,每卷下分门,共150门,每门下列条文,共1463条,其基本格式为:每条顶格第一字皆为西夏文“一”字,第二行以后则降格书写。若一条中又分若干小条,一般称作“等”,则每一小条的第一行降格书写,第二行以后则再降格,而大条的第二行亦再降格,若小条下面再分若干小款,则依上述格式类推,依次降格。这种书写格式,使主条、分条、项、款,层次分明,一目了然,便于容纳法律中多种情况、多种层次的内容,很接近于现代法律条文格式。从现存的《贞观玉镜统》残篇来看,文书书写的格式与《天盛律令》的书写格式基本相当,即仍然是本篇条目目录、篇名、正文。每一类正文之前还有大小两级标题来区分正文内容,每条顶格书写,每款降二格书写,如此,文书行款清楚、整齐,也便于操作。当然,西夏文书的撰拟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也受到了唐、宋文书撰拟的影响,在文书的撰拟格式上依照唐、宋进行了一些改革,使西夏文书撰拟格式更加符合了西夏统治者的意图,并很好地为其服务,如白纸空头、平阙、押署等制度就是依照唐宋文书撰拟的格式而制定的。

1.白纸空头制度。《宋史·夏国传》记载:西夏设制“多与宋同”,而宋的文书撰拟同时也受到了唐的影响,所以始设于唐的贴黄制度也被宋所采用,但唐宋文书贴黄含义却不完全相同。唐时制、敕等文书以黄纸书写,如有需更改之处就用黄纸贴上,然后重写更改文字,当时谓之贴黄。而宋朝上奏文书都是用白纸书写,意犹未尽而有需补充说明之处,再用黄纸另写贴在奏章文书之后,也谓之贴黄,“今奏状札子皆白纸,有意未尽,竭其要处,以黄纸则书于后,乃谓之‘贴黄’”。西夏似受到宋朝贴黄的影响,创制了文书的白纸空头制度,如西夏律令规定:“诸司查律令者,二案头、五司吏等一共当设七人,另当设一律案检。所有判写公事时,问处案人当告案,应有罪情,罪纸其后留白纸空头,经大人处判断囗,当载律案检中,当查律令、罪法,以红字写于空头白纸上,律案检、案头、司吏当为实状,相接继,当予局分处,经判断实行。”西夏的白纸空头不像唐宋将要补充的内容另附页书写,而是必须在文书末尾留有空白,以便补充说明。为了区别起见,将需补充的内容用红笔书于文书末尾空白的纸页上,成为上司决断的依据,此谓白纸空头制度。白纸空头工作由西夏规定的二案头、五司吏和一律案检共八人组成,“查律令者”要一视同仁,秉公执法,不得有违。

2.平阙制度。平阙是指在撰写、誊抄文书时,遇有皇廷特定之字词时要另起一行平格与高出几格书写,或者在同一行中空格书写。平,平抬之意,又称平出、跳出、出格。另起行平格书写为平抬,高出一格为单抬,高出两格为双抬,直至七抬。阙,空抬之意,在稿纸同一行中空一格直至十格。平阙制度开始于秦朝,当时规定不甚严格,而到了唐宋以后则有明确规定,比较讲究,即文书中遇到尊敬字句都用平阙制度,如遇到“天神、地祇、陵庙、社稷、帝后、朝廷、制敕、圣德、乘舆、服御、宫阙、行幸、皇太子,如此之类皆平阙”。西夏同样借鉴吸收了唐宋之制,在撰拟文书时也采用了平阙之制,以示尊重对方,所以西夏规定:在撰拟文书时“凡有‘先圣’、‘敕’等字样时,皆另提一行”,如颁律表第一段:

举天显道耀武宣文神谋壑智制义去邪……续禀古德。欲全先圣灵略,……一共成为二十卷。奉敕名号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印面雕毕,敬献陛下,依敕所准,传行天下,着依此新律令而行。

这一段文字显然是遇到了“先圣”“敕”字时,都另起一行平格书写成为独立行,这种平阙方式称作“平抬”。从目前所见资料来看,西夏未见单抬等方式,显然以平抬为尊。在撰拟文书时凡遇有“官家”之“官”“祖帝”“帝”“御前”“制”“御旨”等字样时,“其前皆空一格”书写,这种平阙方式叫做“空抬”。从上面的记载可以看出,西夏只有空一格之制,并无两格至十格之说。由此可看出,西夏文书撰拟的平阙之制是比较严格规范的,要求文书人员要认真撰拟,不得有违。

3.押署制度。押署是指撰拟的文书定稿后由官员在文书上签注意见和姓名的行为,是对文书表示负责,也是官员行使权力的象征。押署有判署、签押之分。判署是官员签写表示态度的文字如同意时就可写“可、闻、依、行”等字。签押是签姓名。押署在甲骨文中就已出现,当时是由巫史代“问卜人”签,战国齐相田婴始在契卷文书上亲自签押,但当时并不是很规范,到东晋时,文书用纸通行,押署遂被朝庭定为文书撰拟的一项制度。尔后经历代封建王朝沿袭,不断地创造和完善,到西夏时已被完全借鉴过来,并更加完善和具体。西夏规定不论平行文、上行文还是下行文,撰拟完毕时在文书末尾都要签字画押,如“上等中书、枢密自相传牒,语尾依牒前同至请等当有,官下当手记,尔后各司上当置,在末尾当说,并记上日期……”,由此,可看出西夏文书上必须签上撰拟者姓名,并落上撰写日期,然后经主管官员审核把关,审核完毕后主管官员同样要签注意见并署姓名和落上日期,否则文书就不能传行。若撰拟者、审核者疏忽大意,丢三落四,导致文书不规范,影响实施效果,“诸司所判写文书者,承旨、习判、都案等当认真判写,于判写上落日期,大人、承旨、习判等认真当落,不许案头、司吏判写及都案失落日期”,若违律或疏忽未落日期,“一律徒六个月”,若因受贿而故意想蒙混过关不落日期,处罚则与枉法贪赃罪比较,“从重判断”。西夏文书押署的格式和次序一般也是比较固定和规范的,不允改变,这是西夏统治者维护其地位和尊严的标志之一。从目前所见到的西夏文书来看,撰拟完毕后进行押署时大多文书的时间在前,职衔或姓名在后,如《乾定二年黑水守将告近禀帖》的押署就是“乾定申年七月仁勇”,时间在前,职衔或姓名在后。

三、内容要客观真实

文书作为在各项活动和工作中用来规范行为、处理事务、安排工作、商洽联系事项等的一种强有力的工具,这就势必要求文书撰拟的内容必须客观真实,否则不仅不会发挥工具作用,反而会造成不应有的麻烦或损失,因此西夏非常重视文书的撰拟,严格禁止不符实际或欺上瞒下等的虚妄文书的出现和传行。如律令规定:“检视者及其他人等于御前诸种语推寻等,所知见语当言真实,不许增减。”这就是说向皇帝或上司反映情况、报送文书必须客观真实,不允有虚假现象,如果“违律,有所意愿,隐他人罪,不说实话,欺骗官家时要承罪:欺君罔上时,有所意愿,当面问而不说实话时,隐十二年至死罪者当绞杀,隐十二年以下有罪人之罪及不符罪情而增减之,徒十二年”。至于各官府,上报各种文书或官员反映有关情况时,仍然要求文书客观真实、公正,不允许有虚妄成分,若违律“有何闻见,于管事处报时,状上不说实话,隐他人罪者,有二年以下罪及与罪情不符而隐匿若干等时,徒三年;有二年以上罪,则一律比所隐罪依次加一等,惟不至死”。但区分不同情况,处罪也不同,如“非圣旨谕文,仅仅诸司所遣检视不说实话者,当比以圣旨谕文遣检视不说实话之罪减一等”;又因各司上报文书时并“无所意愿,非为隐他人罪,仅仅思虑未至言误者”,处罪却酌情“减二、三等,应减多少,视其言状,依时节奏报实行”,如果检视者“未做好而粗心,所属职事中诸人为罪,未闻见而未知者”,因检视失职程度,“有官罚马一,庶人十三杖”。当然如果检视者因受贿欺骗官府时,处罪就更严厉一些,“有受贿则以枉法贪赃论,自欺骗官方罪再加一等,与枉法贪赃罪比较,从其重判断,所增亦可至死”。

此外,要求文书人员要按上司意图准确无误、客观公正地撰拟文书,若有意增减事项或弄虚作假要承罪,特别是伪造“传行制、圣旨者,不论官,当以剑斩。其余未奏而谓已奏,然后矫传行圣旨及先矫传行圣旨者,一律绞杀,有官可与官当”。又如人事任免文书的撰拟同样禁止弄虚作假,若违律“任重职部、溜,依下所示避重职而为轻职,及由边军至中地,由种种转院部而为敕院不同处等,一律当绞杀”,也不允许“任重职中以外任轻职一类,条下所有本人有意欲安乐,依前所示,往任重职类中转院时,判无期、长期徒刑”,更不允许轻重职互相调换,若违律“依次转院,为近地不同之本司分首领等,及有往地中军、边军中时,徒十二年”;若文书官员因受贿而故意弄虚作假,则“以枉法贪赃论,与前述罪比较,从重者判断。不知,罪不治”,文书官员未受贿而“误行文字,增有罪人之罪,则当比有罪人减二等,减之则减三等。判断未至则依次当再减一等”,从而可知,内容的客观真实是西夏文书撰拟的生命,也是文书撰拟的一条铁的原则,必须遵守执行。

四、语言要准确生动

这是文书撰拟的又一基本要求。所谓准确,就是撰写的文书能正确地反映客观事物,让人能够清晰地分辨事物的真相,从而便于操作执行。生动是更高一级要求,它要求语言形象、新鲜、活泼,能够引起读者的兴趣。从目前所能见到的西夏文书来看,大部分文书的语言是非常准确生动的,堪称是我们学习的楷模。如李继迁在宋至道元年(公元995年)为向宋朝索要夏州而写的表章就是一篇层次清楚、以情动人的佳作,现摘录片断:“臣先世自唐初向化,永任边陲;迨僖庙勤王,再忝国姓。历五代而恩荣勿替,入本朝而封爵有加。……臣虽拓拔小宗,身是荩臣后裔。十世之宥,义在褒忠;三代之仁,典昭继绝。聿维夏州荒土,羌户零星;在大宋为偏隅,于渺躬为世守。……恭惟皇帝陛下,垂天心之慈爱,舍兹弹丸;矜蓬梗之飘零,俾以主器。诚知小人无厌,难免僭越之求。……”这是一篇对仗工整的骈体文,不仅语言准确、文字佳美,而且是表意清楚、结构严谨的好文章,读来沁人心脾,感人肺腑。

又如《宋史·夏国传》上有一篇元昊登基称帝时给宋朝的上表,也是一篇脍炙人口的佳作,现摘录片断示之:“臣祖宗本出帝胄,当东晋之末运,创后魏之初基。远祖思恭,当唐季率兵拯难,受封赐姓。祖继迁,心知兵要,手握乾符,大举义旗,悉降诸部。临河五郡,不旋踵而归;沿边七州,悉差肩而克。父德明,嗣奉世基,勉从朝命,真王之号,夙感于颁宣;尺土之封,显蒙于割裂。臣偶以狂斐,制小蕃文字,改大汉衣冠。衣冠既就,文字既行,礼乐既张,器用既备,吐蕃、塔塔、张掖、交河莫不从服,称王则不喜,朝帝则是从。辐辏屡期,山呼齐举。伏愿一垓之土地,建为万乘之邦家。”这篇文章文字流畅,说理透彻,不卑不亢,用典恰当,而且气势磅礴,一气呵成,很有文彩。此外,契约性文书的语言同样也很准确、严密,无懈可击。现从陈炳应撰《西夏文物研究》中摘录一段翻译成汉文的契约性文书来看看语言的准确严密:

天盛庚寅二十二年,立文约人寡妇耶氏栗霜等,今有一块豢养牲畜的零散地,有院墙,靠墙有三个窝棚,两棵柴树等,一向逸乐。耶为女千出嫁,言明:一□院价全齿骆驼二头,双齿的一头,旧伏的一头,共四(头)。此后,对于这块土地,诸人无得口角。若有人口角,栗霜对官食言时,则按律服罪,因不实×罪,罚纳小麦三十石,一言为定。是以丈行隅,量室间,(计)二十二亩。北与耶肚吴嵬为邻,东南与耶敏口为邻,西与梁嵬名山为邻。立文约人耶女栗霜(画押),同典人子。没罗果张(画押),同典人。没罗烈。则(画押),知见人耶嵬玉(画押),梁屈千(画押),□已嵬(画押),没罗西铁(画押)。出纳税(画押)。八□从这段契约性文书的写作来看,语言朴实,具体准确,让人看了之后不会生出歧义。契约的结构模式虽然和现在相比,大相径庭,但内容却相差无二,由此可以看出,西夏民族文化的发展水平,也可见西夏文人使用语言的熟练程度和技巧已经完全不亚于中原王朝的水平。

(原载《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学报》2000年第4期)

同类推荐
  • 来自唐朝的神偷

    来自唐朝的神偷

    盗可盗,非常盗。一对可爱的师兄弟学成下山,不远千里来到大城市长安,本想做一对侠盗,劫富济贫,没想到却意外做了官,在盗途上越来越偏航。“未曾说话笑连天,尊声各位听我言;你们做官如做贼,我这做贼的反到做了官。“
  • 东汉大召唤

    东汉大召唤

    东汉末年,群雄割据,百姓苦不堪言,但东汉也是中国历史上人才最多的一代,各个能人争奇斗艳,这让中华辉煌了数千年
  • 重生之王伦

    重生之王伦

    王伦穿越到宋朝梁山带领一把单八将称王,杀田虎,灭王庆,诛方腊,在乱世中称雄
  • 周朝铁臂奶爸

    周朝铁臂奶爸

    周朝,迎来了两个大小身影,迎来了不一样父爱子孝。此番种种又意外引得众美垂涎。拥有高精智能右臂的林如风化身蝙蝠侠惩奸除恶、快意恩仇,却又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效果。而衰败的周朝是否也会因父子二人的乱入而焕然一新呢?敬请关注,大型古装小说——铁臂奶爸!
  • 乌纱

    乌纱

    宦海沉浮,谈笑间不过半尺乌纱;金银亿两,抵不过笑靥如花。翻开,一副大明朝的山水人物画卷就在眼前,如身临其境;机杼声声,丝竹管弦,娇娃轻唱,如在耳际。沉思,暗藏杀机,盛衰难料;江山零落,谁人参破玄机,一手把玩日月,尽在乌纱。
热门推荐
  • 吻隔壁的猫

    吻隔壁的猫

    晚风掠过。在某处尘埃中委身的爱意。再一次荡起激扬。他们是青梅竹马,陪着彼此长大,最终携手同行到爱与生命的尽头。一起看轻松如水的生活日常,嬉笑打闹的青春年少。【缘更】
  • 梦不落我心

    梦不落我心

    五年前,遭哥哥陷害,随便找了一个男人五年后,男人将她宠上天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都市惊奇日记

    都市惊奇日记

    任我翻天想半天,你只激灵一瞬间。四海八荒无穷尽,才能永梦在极端。书中的每一天都是惊奇的一天。曹帆是人,他也是神。《都市惊奇日记》又名《九十九重天》。本书书友群:778299844,欢迎大家加入惊奇军团。
  • 逆神路:妖孽齐聚

    逆神路:妖孽齐聚

    如果说神可以开天辟地,那么我们就要逆神,这是一条改变人生的路。被人当做游戏人物又怎样,轻轻一下我小弟灭了你,我哥是万龙之帝,有个强大的富婆小弟,冥帝、火神、雷神神马的都是我小弟。朋友是仙尊,手下都是神兽,老公(暂不透露)只想仰天问:“还有谁?”你个二夫人也想当正妻,庶女姐妹想置我于死地,姐姐我拍死你,什么?拍不死,你就接着拍直到拍死为止。炼神器,学神术,御万兽,仙丹神丹都到姐兜里来。登上那远古洪荒后才知道这世界最大的敌人原来是他(她)?那个拿着棒棒糖在舔的女孩是魔王?那将近一米九的帅哥也是他(她)。到底是男是女,姐为了天下苍生也要灭了你。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季羡林作品(精选)

    季羡林作品(精选)

    季羡林作品精华本,精选了著名学者、作家季羡林先生一生的散文作品,从写人(《赋得永久的悔》)写物(《海棠花》)写景(《清塘荷韵》),到抒怀(《人生》《八十述怀》),不一而足,从各方面展现了当代大家的文化风范。文字晓畅,情感真挚,对青少年有非常好的引导作用,也是品味人生,抚慰身心的良方。
  • 摸一下就变强

    摸一下就变强

    穿越到一个灵气复苏已有三千多年的陌生世界,并且成为青阳城巨鲸帮的少帮主,宗齐的处境却并不妙。便宜老爹刚刚被人暗杀害死,副帮主又勾结外人,对帮主之位虎视眈眈,如此境况让宗齐感到十分的惶恐不安。不过,就在这个时候,他忽然发现自己拥有一项很神奇的能力,任何东西只要他摸一下就能够得到强化。甚至,还能够让人领悟功法、武学,觉醒异能……等等。看着面前被自己强化出来的圣.兵,宗齐顿时露出了淡淡的笑容……有金手指的感觉,真好!
  • 樱花树下の约定

    樱花树下の约定

    一个小女孩从小就在国外长大,在国外,她认识了两个好朋友。直到长大,小女孩的爸爸决定把她们三个送到中国,上沐盈皇家学院,沐盈皇家学院是最好的学校,她们进到了那个校门,她们三个的生活才刚刚开始。.....
  • 跟着徐福去日本

    跟着徐福去日本

    男主石广是某大学日语系的研究生,在前往探讨日本起源的辩论会途中意外遭遇车祸,醒来后发现自己便成了婴儿石田,但是他仍然保留着之前的记忆和知识。后来发现自己穿越到了大秦王朝,随后跟着徐福东渡去了日本。至于后面的发生的故事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