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2083300000028

第28章 试用期员工的工资可否随意发放

一、相关案例

2009年6月刚刚毕业的小刘,经过应聘到北京一家民营企业工作。在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小刘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每个月工资为700元,转正后工资为1800元,并缴纳社会保险。工作两个月后,小刘在无意中得知北京最低工资为800元,小刘便找到公司经理,要求增加试用期工资,并补发前两个月的工资200元。经理说,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确实是800元,但那是针对正式员工的,小刘在试用期,不适合这条规定,试用期的工资由企业自主决定,国家管不着。并因此拒绝了小刘的要求。无奈之下,小刘便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二、试用期员工工资不应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上述案例中,民营企业经理的说法是错误的。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也应当受到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约束。

实践中,试用期劳动者薪金待遇低的现象非常普遍,很多用人单位视试用人员为廉价劳动力,任意压低基本薪水,甚至不给工资。还有一些单位,硬性规定在试用期间一切意外伤害不列入工伤范围。这也是用人单位热衷于约定试用期的重要原因之一。

针对这一比较突出的社会问题,我国在《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工资待遇的法定标准,用人单位在确定试用期员工的工资时应依法定标准作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也作出了同样的规定。关于试用期劳动者的工资标准,法律作出了两个标准:一是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二是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但是不管哪一条标准,试用期工资都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的最低工资标准。这一规定与《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脉相承,是国家的强制性规定,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必须遵守,包括劳动者在试用期。

上述案例中,该民营企业以小刘尚处在试用期还不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为理由,不适用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明显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该民营企业应按照“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的规定将小刘的工资调整到1440元以上,并补发给小刘前两个月的工资差额。

另外,根劳动法同工同酬的原则,该民营单位还应为试用期的小刘缴纳社会保险。

一、相关案例

2008年3月初,董先生与某网络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董先生担任公司程序编写员,月薪2450元,试用期为三个月,转正后工资为每月3000元。工作三个月后,董先生转正成为网络公司正式员工。后来,董先生在无意中看到了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于是便找到公司负责人要求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补给自己超过法定试用期部分的工资。在这一要求遭到公司拒绝后,董先生将公司申诉至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劳动者的试用期期限应符合规定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员工进行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劳动者,试用期就是供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其工作岗位的一项制度,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另一方面,可以维护新招收职工的利益,使被录用的职工有时间考察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是否符合劳动合同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既是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同时也为劳动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提供了保障。《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目前的实践中,劳动关系双方约定试用期是比较普遍的行为,但试用期期限的长短比较混乱。为此,《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另外,在原劳动部颁发的《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对此也作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同时,《劳动合同法》规定,对于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而对于已经履行的违法约定,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上述案例中,董先生与网络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按照“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的法律规定,董先生的试用期至多为两个月,因此,网络公司与董先生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三个月超过法定期限一个月,且双方已经履行了这一约定,所以,网络公司应该向董先生支付3000-2450=550元作为赔偿金。

实习期与见习期

一、什么是实习期

实习期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过程,其目的是为达到理论联系实际和更好地学习理解科学文化知识。只涉及在校学生。所以实习期内与单位没有形成劳动关系,拿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不违反法律规定。实习期是针对在校学生的,而见习期是针对大学毕业生的,是为了确定毕业生岗位、评定职务而设的,见习期内可以有试用期。

二、什么是见习制度

见习制度是国家对大学毕业生分配派遣到用人单位的一种实习、考核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从国家教育部、计委、人事局于1981年10月4日联合颁发《高等学校毕业生调配派遣办法》和人事部于1991年2月4日发布的《干部调配工作规定》(人调发[1991]4号)的规定中可知:见习期时间为1年;见习过程实际是实习锻炼的过程;期间实行见习工资、不得调动工作;期满经考核合格方转正定级,不合格的可延长见习期,以至低定工资一级。

同类推荐
  • 跨越:世界上最伟大的七个商业奇迹

    跨越:世界上最伟大的七个商业奇迹

    生活中最令人振奋的事就是去创造,建立和发展那些有用的东西当你在做一些值得去做,并且从未尝试过的事情时,谁能够有勇气,有雄心去征服那些障碍,谁就能成为领先者。商人没有所谓的景气、不景气。无论情况如何,非赚钱不可。如果我不从事这种销售,社会就不能圆满运转。要有这种坚定的自信和责任感。遇到不景气的时候,正是发挥少年时代磨练出来的素质和本领的时候。有这种少年历练的人,和那些因悲观而跌倒爬不起来的人截然不同。这种骨气,根植于少年时代,渐长而渐成。
  • 如何说顾客才会听,如何做顾客才会买

    如何说顾客才会听,如何做顾客才会买

    “成功的推销员一定是一个伟大的心理学家!”学好管理学、经济学,不如掌握心理学。销售人员最大的优势是心理素质好、情商高,销售工作非同凡响的关键就是在掌握客户心理的基础上展开攻势,逐一化解销售难题,赢得大单!同时,销售更是一项伟大的事业,也是一门科学、一门艺术,更是一场心理战。销售人员在业内的地位如何,能够取得怎样的业绩,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与人打交道的能力——与客户沟通、交际、博弈。销售不仅仅只是销售人员与客户之间进行商品与金钱等价交换那么简单,它更需要对心理学的掌握与利用。这种做人做事的终极法则就是:洞悉他人的心理,然后对症下药,使对方不得不按照你的意愿行事。
  • 博观:耿裕华对话录

    博观:耿裕华对话录

    诞生于江海大地上的南通四建,数十年间,特别是跨入新世纪以来,由一个县域建筑小企业,迅速成长为一个全国闻名的建筑集团。南通四建,是我成长的根。作为一个建筑人,我非常幸运,遇到了一个好时代,我们也无愧于这个伟大的时代;作为四建人,我非常高兴,遇到了一个好团队,也遇到了一群好伙伴。我十分感谢南通四建这个平台,是南通四建给了我挑战,给了我力量,给了我智慧,成就了今天的我。
  • 领导的方与圆:洞察人性管理的奥秘

    领导的方与圆:洞察人性管理的奥秘

    我们常常听见有些领导抱怨:中国人真难管!我们的回应则是:谁让您管中国人?“管理”一共两个字,一个是“管”,一个是“理”。“管事理人”,是领导者做好工作的根本。曾仕强教授在书中用风趣幽默的语言,向世人阐述了管理者“外圆内方”的领导艺术,令你在读后充分领悟领导者从成功到卓越的真谛。
  • 用经济头脑经营人生

    用经济头脑经营人生

    本书用80个小故事方方面面地揭示了如何经营生活中的财富,有助于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全文通俗易懂,简单明了,适合中小学生阅读。
热门推荐
  • 成材笔记

    成材笔记

    毕凡从一个名校辍学生经过努力终于成为跺跺脚大地抖三抖的商业大亨。聪明,稳重,善于思考是他不断前进的法宝。事情的背后有黑幕。一只又一只的黑手或是帮助他,或是阻拦他。黑幕一层又一层。。。故事起伏跌宕,出奇制胜,娓娓道来让一切都在《成材笔记》中。————————————————————————————————————————————[[毕凡小说]]读者书评表彰令为了更好的提高写作水平,以供读者欣赏,特地表彰认真阅读毕凡小说,提改正确指导意见的书迷朋友以作品书面首页予以一周页面表彰宣传(作者还可以放置作者本人小说名称)。凡认真阅读,提供有建设性的书评或加精置顶书评的读者或作者可以获得以下一下表彰。周最佳书评奖:某某(1位)周热心读者奖:某某(若干位)周最佳指正奖:某某(若干位)欢迎各位书迷朋友踊跃读书,参加书评,宣传毕凡,宣传自己。毕凡。7月8日--7月10日:周最佳书评奖:-----周热心读者奖:宝b宝周最佳指正奖:黑皮虫————————————————————————————————————————————
  • 我是神话大BOOS

    我是神话大BOOS

    如果这个世界没有神话,所谓的传说都是虚构的,人的一生就这么平凡的度过。你觉得可惜么?不甘么?执掌天地造化,重演万古洪荒,开创盛世神话!我要这千秋盛世,万载神话,自我而始!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青春记录本

    青春记录本

    同是夏天,一场开学,让青涩的他们聚在一起,充满朝气的少年们,开始了属于自己的青春之旅…“青春,本就是一场冒险,在这场冒险中,你会得到许多,同时也会失去很多,无悔的青春,就让我们放肆的嗨,我们不怕失败,因为我们有青春…”
  • 游戏王1错

    游戏王1错

    游戏王同人作品,观看时请注意一下几点:1.除非特殊情况外本书一律采用新大师规则,不清楚规则的人请自行百度2.本作会以现在的游戏王环境来设计决斗,禁卡表也以最新的为准,卡片的效果也一律以OCG效果为准3.本书将借鉴“游戏王MUGEN”引入“命运力”的概念如果对于这些都没有问题的话,那么欢迎阅读本书
  • 坏小子的克星

    坏小子的克星

    我们静静地坐在草地上,抬起下巴,仰望天空偶尔有鸟儿飞过。我们轻轻闭上双眼,青春诠释无知。当你年老,头发花白,炉火旁打盹,打开记忆的画卷,有多少人爱慕你那年轻的容颜,虚情或假意,只有一个人爱你那衰老了的皱纹,朝圣者的灵魂。
  • 还你,我的爱

    还你,我的爱

    重生归来,上一世错过的,不敢接受的爱,让自己痛恨,这一世一定要补偿他,要勇敢追爱,不让悲剧再现......
  • 宠妻百分百:绝版孟少爱上我

    宠妻百分百:绝版孟少爱上我

    她,之前被他万般嫌弃,这次,不会了。她要让他在少年就喜欢上她。重生归来,虐渣男渣女。楚楚,可一点都不会心软。同时,还要保护她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个他。
  • 怨灵轻狂

    怨灵轻狂

    传说,“怨灵之实,相传千里”怨灵是一切邪恶的根源。千年之前,天绮山师祖上阳轩与灵传殿殿主寂然决战于清隐都。胜败与谁?这无人知晓。决战之即,上阳轩所持的净辕剑不知所去?所有人,所有物悄然的去寻找下一个缩主。千年之后,已经决定的缩主们会在上古净怨阳灵帝洺之间玩转怎样的传奇。天绮山,灵传殿,阴香阁,阴阳双堂...…又会为了得到强大的力量的上古怨灵,做出怎样的纷争敬请期待《怨灵轻狂》
  • 枫叶小赋

    枫叶小赋

    柳毅、辛月和梅子之间的错爱。柳毅爱上辛月的同时,梅子错爱柳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