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进门坐在大厅里——这地方也可称之为大堂、门厅或天晓得还有其他什么称呼——大家进出医院或等待电梯时都会经过这个地方,在他们踏进门来到大厅之后,往往会发现自己忘了来医院探病的礼节,于是在这个地方购买事先忘了准备的花、甜点或平装本的三流小说。当然,也有人在面前的桌子上放杯咖啡或可乐,担心害怕地坐在椅子上等待,想要将时间拖拉得更长。
咖啡很难喝,里面又不能抽烟。我环顾四周,知道这个大厅里有一道分界线,区隔出“之前”与“之后”,而且我清楚知道分界线的位置。线就在那里,在电梯旁边。假如有人有兴趣知道,我可以拿着粉笔大步走过去在地上画出这条线,我不想提误差,但我相信最多不会超过几公分,就人生而言,这实在不算多。毕竟我四十三岁了。毕竟,我见过世面,不管在真实人生或录影带里都看过。我曾经目睹倒地濒死的麋鹿重新站起来,看过丢在船上卧铺上的绒毛企鹅,见过灭顶后湖面上鸦雀无声的沉静,也看过父亲倒在一摊啤酒——或是血水——当中,和其他的尸体紧紧贴在一起。我突然没办法记得很清楚,但是我知道我见过这一幕。
我把咖啡杯推到一边,起身从刚才进来的门走出去,然后站在入口右侧一个大型的水泥烟灰缸旁边抽烟。这里不只我一个人。我身边有个坐在轮椅上的男人紧张地大口吸烟,他看起来很憔悴。我不想细究他究竟哪里不对。他身后有一名穿着绿色衣服的护士,双眼茫然地望着前方。
我看着静静地停在停机坪上的直升机和它的螺旋桨,现在这东西不过是毫无生命、重达几吨的金属,接着我望向我那辆和其他上百辆车一起放在停车场里的车。车子的后保险杠有个小凹痕,左侧的叶子板严重刮伤。也许我可以买辆二手车。说不定,我该找份工作。我的钱所剩无几。我不知道。最重要的,是我必须睡觉,接着一定得想出点主意。
我抽完烟,弯腰在水泥烟灰缸上压熄了烟蒂,满满的烟灰缸让人几乎要心生戒烟的念头。直起腰的时候,我觉得自己的身侧隐隐作痛。我不由自主地抬起手压住最下方的肋骨,我担心肋骨下是否出现了我不知道的新状况。护士转过头来看着我,尽管他面无表情,但是我仍旧怀疑他有嘲讽之意,我心里想,他一定知道某些我不晓得的事,于是我又把压在身上的手放下来。我避开他的目光,看着他身后稍远处的急诊室,一辆救护车越来越接近,转个向,将后厢门对着入口。司机走下来,绕到车后去开门,一男一女两名护士从医院里走了出来。男护士又高又壮,女护士戴着严肃的眼镜。他们从救护车里将担架抬出来,啪一声撑开脚轮,拉拉垂在脚架上的几条管子。我站在这里就看得到血,她却朝我这里看了两秒钟,身子突然显得僵硬起来。是葛林德太太,她穿着绿色的护士制服。接着她低头看表。我不懂为什么,但是她瞥了自己的手表一眼然后又朝我看,于是我也依样画葫芦。我的手表显示现在是四点半,除了时间之外,这个资讯对我没有别的意义。当我抬起眼睛的时候,他们已经一左一右地推着担架往前走。我快步走过去,经过了救护车,停在玻璃门外往里面看。我不能进急诊室,但是我看到葛林德太太推着担架迅速前进的背影,高大的男护士跟在她的身边。有个人跑了过来,把某个东西塞到她的手中。我看不清楚那是什么,但是他们没停下脚步,她侧个身接下东西,继续匆匆前进。毫无线条可言的绿色制服遮住了她的身形,看起来和其他人似乎没有两样,但其实不然,她的曲线与众不同,而且还有独特的弧度和温暖,就算我不记得自己在今天是否曾经想到过她,可是我这时仍然能感觉到她,这和半盲的动物在一片黑暗的地底下互相依偎没有两样,除了持续不停的动作,让彼此的皮肤融合成一体之外,其他全都不重要。眼镜不是必需品,反正派不上用场,绿色制服、喉咙上插管的哥哥、轰隆作响的直升机,或是寒夜里佛教禅宗的思想,全都没有必要。
但是她为什么要看表?
我回到医院的大门口,走了进去,穿过宽敞的大厅,经过便利商店,我的左手边是自助餐区的桌子,刚刚那杯半满的咖啡仍然弃置在其中一张桌子上。接着,我直接走向电梯,按下按钮等待。我听到“当”的一声,电梯门打开之后,我跨越了分界线。
我跨出电梯来到走廊另一头的加护病房,推开房门。也许力道有些猛,但我不是故意的。我不认识躺在病床上的男人。不管怎么说,他都不是我哥哥。他的脸部受了伤,头上和身上好几个地方缠着绷带,双脚打了石膏,脖子上围着一圈护颈。有个铁架箍着他的头颅两侧,他只有眼睛还能转动。我冲进病房时,这双眼睛睁得老大,十分害怕地瞪着我看。我在病房中间停了下来,身后的门发出一声巨响关上,我说:“对不起,我走错病房了。我马上离开,喔,真该死。”最后几个字可说是针对我自己而发的。我朝门口倒退。他的嘴唇动了动,好像想说话。我停下脚步,回到床边弯下腰对着他,他吹在我脸上的气息十分微弱。
“什么事?”我说。
“拜托。”他喃喃地说。他的眼睛先是含泪,接着泪珠一股脑地顺着他的脸颊滑下来,伤口的包扎全湿透了,我从来没看过这么多眼泪。他低声说:“拜托,拜托。”
“天哪,我没打算伤害你。”我说,同样压低了声音。我感觉到自己开始恼怒,这种情况太没有意义了。我直起身,再一次走向门去。
“我会找个人过来。”出门时,我回头对他说。
我背靠墙站在走廊上,上气不接下气的,好像刚跑了一段路。接着我走到护士值班室,敲了敲门框,把头探进打开的门里。在里面的是昨晚那名护士。
“嗨!”我说。
她转过头,认出我来。那叠报告或笔记之类的东西还在桌上,右边放着一壶可可。喝太多可可对身体不好。她放下手上的笔。
“你的哥哥转到楼下的病房了,”她说,“他现在清醒了。你好吗?昨晚有没有睡个好觉?”
“好得不得了,像个婴儿一样沉睡。但是加护病房里的那个男人可不太好。”
“我们知道,所以他才会在里面。”
“我觉得他想找人说话。”
“他不能说话,他必须好好休息,这很重要。”
“那好,”我说,“这样就解决了,由你当家作主。那么我最好下楼去了。”
“对,你下楼去吧。”
她又转头面对桌子上的日志,拿起了笔。我该发表些有关定力的话,但是想不出该怎么说。
我没搭电梯而是走楼梯,从楼梯间出来后要经过一扇玻璃门才通向病房。他的病床停在走廊上。这太突然了,我还来不及为自己做好准备,无处可躲,也不能转头就跑,因为他并不是躺着,而是坐在床上交抱双臂还一边大笑。他的妻子兰蒂坐在床边的椅子上。她看到我,挥手打招呼。我已经有好久没看到他这么有精神了。我慢慢地走向前去,深深吸气然后缓缓地呼出来,接着我也抓了一把椅子,坐在兰蒂旁边。她看着我,轻轻地耸耸肩,看起来并不觉得有什么趣味。
“你终于来了,”他说,“来探望你哥哥。所以啦,现在不缺别人了,对吧?我们家全员到齐。”他放声大笑。
“我昨晚来看过你。”我说。
“是吗?”
“对。”
他安静下来,靠着墙微笑,但是这个笑他不是对我——或任何我看得到的人——接着他又笑出声来,说:“我刚刚才讲给兰蒂听,那次我们明明知道不可以,还是去阿朗斯湖水源区去钓鱼,我们在那里遇到一个流浪汉,他躲进森林里,为的是想避开卖啤酒和红葡萄酒的专卖店,以免自己喝醉。结果呢,他每天傍晚只能坐在湖边观察水狸,靠罐头食物维生,我还告诉兰蒂这流浪汉怎么帮我们拉那尾大狗鱼上岸,我们把鱼带回家,但又不敢给任何人看到,因为我们违反了水源区严格禁钓的法律。最后我们只好把鱼放到地下室,任凭鱼肉烂到臭气冲天。”
他喘了一口气,然后继续说话。重点是,他说的事没有一件是真的。我曾经把这个情节写进小说,我把它和雷蒙德·卡佛[19]的某个故事结合在一起,我知道他读过卡佛的这篇故事,因为我要他读,事后也一起讨论过。那不过是一两年前的事而已。
“你还记得他的味道吗?”哥哥说,“记不记得营火、松针和沼泽的味道?我们太喜欢那个味道了,也想要过和他一样的日子,但当年我们太年轻,不是吗?还得上学,结果我们气得要命。”他带着微笑,他根本在胡说八道,我实在不懂他为什么要这样子说话,因为我们从来没有分享过这样的经验,也没说过这些话。但是我清楚记得自己在少年时期曾经动过这种念头,当然之后也经常发生,但是我从来没听哥哥提过他有同样的想法。这是我的秘密,全部都是,在多年以后,当我开始写作的时候才有人知道。
兰蒂咬着嘴唇看我,想知道对哥哥如此口若悬河作何感想,但是我帮不上忙,其实我也不想帮她。于是她瞄了自己的手表一眼,然后说:“大卫一个人在家两小时了,我该走了。”
大卫是他们的儿子,和我的大女儿同年,生日只差三天。哥哥听到他儿子的名字立刻眨了眨眼,脸上的表情显得不太自在。兰蒂没有注意到,靠过去很快地拥抱了他一下。当她站起来的时候,哥哥的脸色依然僵硬。
“好好休息,”她说,“明天见。”接着便穿过走廊走到玻璃门边。从背后看,她相当时髦漂亮,踩着轻快又坚定的脚步离开这地方,她也许会走得更远,踏进一页崭新的生命当中,而我却独自一个人留在病床边,身边还摆了张空椅。哥哥瞪着椅子看。
“我好累。”他说话的时候没有抬起眼睛。他躺下来,拉起被子盖到下巴边,先闭上眼睛,然后又睁眼盯着天花板看,我好想知道他在天花板上看出了什么东西,但后来我发现自己不是真心想知道。人在不知道该说什么的时候,都会说这种话。
走廊上来来去去的人经过了我的身边,现在是探病的时间,其他人大声说笑,我转头看,这些人全穿着体面而且整烫过的便服,手上带着花和巧克力,胳膊下甚至夹着平装本的蹩脚小说。我坐在椅子上,转过去观察这些人,不想把头转回来。我无话可说。接着,我说:“这么说,你觉得你可以就这样撇下一切,丢下我一个人,是吗?”
带着巧克力的几个人在走廊的另一头说话。有人打开一扇病房门,然后又关上。那间病房里有人在哭。除此之外,这里很安静。也许哥哥睡着了。我希望是这样。我看着他。
“你没办法的。”他说。他的声音空荡荡的,里面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给我。
“好吧。”我说。
“我想睡觉。”他说完话,把脸转向墙壁。
“没关系。”
我坐在椅子上凝视他的背和后脑勺,他的鬈发越来越稀疏,秃了一小块。我不记得自己看过这一小块秃头。
“好,再见。”我说。
“再见。”他对着墙壁说。
我起身离开。当我走到走廊尽头的时候,我回过头去看。一名护士推了一面隔帘过来,放在他的病床前面。
我不想等电梯,所以直接走楼梯,病房大概在六或七楼吧,说不定八楼,我没认真数。我几乎一路跑下楼,这种感觉像是往下沉,整个楼梯间难得看见人。我只碰到两个并肩慢慢上楼的男人,他们彼此对望交谈,我不想从旁边绕过去或改变自己的行进方向,那未免太麻烦了,我只好瞄准两人之间的空隙。但这个空间着实不够大,于是我大声嚷嚷:“妈的,让路!”伸手将其中一人推向左边。他出声咒骂,我可以感觉到他们停下脚步瞪着我的背后看。不过,我仍然没有停下来。
到一楼我不再跑了,但是我依旧快步前进,只要我想要,我可以走得比其他人快。进到了大厅,我才放慢脚步,让自己的速度和旁人一样。大厅里挤满了人,所有的桌边都有人。不过这没关系,反正我要出去。
我走到医院外,这时正在下雨。直升机不在停机坪上。我又开始跑,冒雨穿过柏油路跑到了停车场,但我突然忘记自己把车停在什么位置。我在成排的车阵中来回奔跑,现在的车子比刚刚我来的时候多,而且有好几排新车。我不懂为什么有人负担得起这种新车,******,全都该死,我大喊:该死,我的老车在哪里?雨水着魔般的不顾一切倾泻而下,不能再继续了。我再也受不了。我得离开,去一个新的地方,忘掉这里的不幸,去看看崭新的事物,去到处都是外国人的国家。啊,出现了,我那辆左侧带着刺眼刮痕的白色马自达。我打开门锁坐进车里,头发和肩膀都湿透了。我开始冥想一段海上的旅程,那个时代的船还只是船,不是航行的赌场,船只随着波浪起伏——船本来就该这样——风拂过甲板,所有我梦想的地方都离我很远,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