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定得来点啤酒,海宁威。”他说完话便想转身,结果差点跌跤,随后他全神贯注地走出门,到外面的转角去。图堡啤酒都放在主屋外一间叫做“猪舍”的小屋里,因为在我们搬进来之前,小屋是给猪用的。小屋是用砖块搭建的,我们当初还接了电线,好让冰箱运作。父亲想到小屋得先绕过主屋,然后穿越草坪。他靠着墙边走,好在黑暗中保持稳定的步伐,我从窗帘后面看到他经过主屋的大窗,消失在黑暗当中,随后便听到“砰”的一声。家人的交谈突然中断,大伙儿四处张望了一下,才又继续聊天。我坐着等待。一会儿之后,他拿着装满啤酒瓶的袋子回来。他的双手依然有血渍,而且额头上多了一道淌着血的新伤口——那是因为新的窗户斜斜地向外推开,使得他在一片昏暗当中没有注意到才跌伤的。血水沿着他的眉毛流到脸颊,然后滴在衬衫领口上。他仍然带着微笑,只是稍微僵硬了些,而这时候,屋里的人全都静下来抬头看他,但我们父子两人的眼中只有彼此。他经过我身边走进厨房的角落时,眯起眼睛,然后斜瞟了我刚才坐的椅子一眼,说:“现在呢,海宁威。”接着他便绊倒在呢织地毯上了。他手上的袋子撞倒矮凳,发出玻璃砸碎的声音。我仿佛在看一场用慢动作播放的电影,亲眼看着他脸朝下跌倒。在他正面俯趴倒地、沾血的双手往外伸之前,我还看到了他的双眼流露出不可置信的眼神。我心想:这下他死定了。大伙儿先后弹了起来,椅子随着动作往后翻倒,我不希望他死,但是我就是站不起来,整个人就像是粘在椅子上。我看着他倒在流理台和墙壁之间的地板上,啤酒沿着新装修过的地板流到我的椅子旁边。屋里好热,空气越来越模糊,变成了雾蒙蒙的一片,所有的东西都在雾气当中:家具、橘色的塑胶布、墙上诉说着家庭历史的照片、窗帘、电灯,还有躺在一池啤酒当中的父亲。我不要他死,我想要回到十岁,想要在下楼到地窖时闻到搔动我鼻尖的皮革味,想要自己追求的一切都有所意义,要这些意义围绕簇拥着我,我还想要过去的种种际遇在当下合而为一,还我宁静。我想听爸爸说“海明威”而不是“海宁威”。
但是他没死。他跪了起来,不耐烦地推开所有朝他伸过去的手。
“够了,”他说,“没什么大不了的。”他瞪着地板,说:“不是吗,海宁威?”他的确没说错,但是四年过去,一切都变了。现在只剩下哥哥和我。我们坐在同一个屋子里的同一张桌边喝酒,而且喝得太多。他不停地说:“干杯!”我们过不了多久就会酩酊大醉。我一口接着一口喝,将酒吞进肚子里,把喝酒当成我在这个世上唯一想做的事。渐渐地,我发现自己有了怒意,我看着四周,说:“等等。等一下。”
我看到墙上的照片。这实在让我难以忍受。再加上窗帘、橘色的塑胶布、厨房角落边窗台上的小摆设,还有从德国和西伯利亚带回来的纪念品。我把杯子放回桌上,快步走向车边,在驾驶座的后面找出一卷黑色的塑胶袋带回屋里。我撕下第一个塑胶袋,动手扯窗帘。窗帘没被我拉下来。我用双手用力拉,用身体的重量帮忙。最后吊环终于从墙上的轨道掉了下来,我整个人跟着跌在地板上成堆的条纹窗帘布上。
“该死,你就不能帮帮忙吗?”我手脚并用,挣扎地想要站起来。哥哥从桌边站了起来。
“你搞什么?”我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动手撕下一个塑胶袋丢给他,然后把窗帘放进我自己手上的塑胶袋里。我伸手指点,他看着我的手,也看见了我指指点点的东西。
“你疯了。”他说。但是他仍然打开了塑胶袋,拉下桌巾往里头丢,然后走到厨房的另一头取下墙上的照片,一张接着一张,他效率还不错,没多久,墙上一张照片也不剩。我则是走到窗台,用胳膊将所有的东西扫进装着窗帘的塑胶袋里。我们没花多少时间便将屋里清理得一干二净,然后将装得鼓鼓的袋子拿到外面,留在那堆鞋子的旁边。
杯子半满,咖啡已经凉了。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天色仍然是一片昏暗,现在还是冬天,一股冷风从阳台的门钻进了屋里。住在对面的葛林德太太又打开了她厨房的灯光。那盏灯关掉了好一阵子。我看着钟,时间是四点,她这会儿在做什么?除了我之外,这一带没别人可以供她窥探。话说回来,说不定我正是她偷窥的对象,尽管我只见过她外出几次——不是要去搭巴士,就是要去商店购物——但我还是开始想象她的模样:严厉的眼睛藏在眼镜后,小小的身子毫无间歇地在房间里来来去去,一个房间亮着灯,另一个一片黑暗,接着另一个房间里的灯光又亮了起来,她棕色的头发应该会在脑后用橡皮筋扎成一条辫子,塞在睡袍的下方。还有,摆在窗台上的望远镜。
我不知道。我站起身,拿着杯子走进厨房,将咖啡倒进水槽里,用热水洗过杯子,拿布擦干。接着,我用尽全身的力气将杯子摔进水槽。杯子随着出乎预期的刺耳声响碎裂,少许碎片溅越水槽边缘,掉落到地板上。我捡起地上的碎片丢到水槽里,拿着流理台上的瓶子开始捣磨所有的碎片,发出恐怖的噪音,但是我继续磨,一直到碎片被我磨成了粗糙的粉末才住手。我将水龙头扭到最大流量,所有的东西全消失在排水管的深处。突然,我听到自己用鼻子沉重地呼吸,这声音有点蠢。在我关掉水龙头之后,一切恢复了原有的宁静。从水槽往外喷溅的水泼洒在我的毛衣上,我的肚子上湿了一大片。我到走廊的衣柜里找出另一件毛衣,这同样也是父亲的毛衣,我总共有四件。然后我把湿毛衣披在浴缸边晾干。我直起腰,看着自己在镜子里的脸孔。我的右眼圈仍然有些浮肿,但比之前已经好多了,颜色没那么蓝,比较偏紫,而且也不太明显,旁人不会一眼就注意到。至少,我是这么想的,但说实在话,我也不太清楚,因为我几乎一个礼拜没有出门了,除了医师和哥哥之外,我没和别人说过话,至于那个住在三楼的库德族人呢,着实称不上交谈。
我继续看着自己在镜里的影像。我长得太像他,像到让人发笑。再过不久,我就会和记忆中的他来到同一个阶段,我对他的记忆非常清晰。如果我眯起眼睛,穿着炭灰色的毛衣、颈子晒得通红地站在这里,看起来就会像是在一九五六年拍下、稍微有些失焦的照片中的父亲。当年,他还是拳击手,是我们居住街坊中年纪最大的父亲,但他和其他人都不同,至少在那年夏天是如此:不管是当大伙儿合力为道路施工、准备铺上石板时,还是后来在为阳台施工,所有人一起在外面照相、拚命往镜头里挤时——相片里的他,永远是身上只穿一条短裤,一个人坐在路边的草坪上。我们那时住的街坊有八户人家,总共有二十五个孩子和十六个大人,到处都是人,而每个男人脖子以下的皮肤一样苍白,也一样都有粗壮的手臂,还有着被老旧皮带像绳索般圈住的啤酒肚,他们的膝盖和乱七八糟的头发上都沾了杂草,大手总是握着铁橇和大锤。任何孩子都可能认错父亲,到了晚上,说不定得出动牧羊犬才能挨家挨户地将每户人家赶回去。我是唯一从来没认错人的孩子,因为我永远知道他在哪里。他很显眼。在真实生活中是如此,在照片中也不例外。
我脱掉毛衣和T恤,半裸上身站在镜子前面,我的胸口虽然绑着绷带,但是我依然像他。只不过,我和他不同,我会随性而频繁地抽烟喝酒。星期天时,我会在家里看报纸,从那上面得知天气是晴朗、下雨或下雪。即使三十岁之后我就不再拥有自己的滑雪板,但是这几年来,我一直持续锻炼身体,有时候时间久一点,有时候短一些,我多半是举动身边的物品,比方桌椅或装书的箱子,或在厨房里举起买来的十公斤装马铃薯和装着牛奶盒的提袋。我就这么随时找机会,不停地上下举动,一直到手腕肌腱紧绷如弓弦为止,也曾经持续上健身房运动了六个月。我会走路到三公里外的商场去购物,而且是快步走,沿途走在行人步道上,经过足球场、比邻相接的公寓住宅、路口圆环、两所学校,然后再经过车站街两旁至少有三四十年,甚或是五十年历史的老房子,才会到达E6公路原址旁边的购物中心。买完东西之后,我会再以同样的速度上上下下地经过山丘,回到位于欧斯特玛森林东北端的卫星城市。最后一座小坡尤其长而且陡峭,我老觉得气喘吁吁,喉咙仿佛要灼伤,大腿肌肉更是酸痛。但是在进屋放下购物袋后,我还会在走廊上做二十个伏地挺身,接着再做二十个,然后像个冲出水面吸气的人一样喘息。然而,到了今天,他的每件毛衣在我身上仍然显得松垮。
我穿回衣服,走到客厅的电话旁边,直挺挺地站着不动。然后我拿起话筒拨打哥哥的号码。我让拨号声响了五次才挂掉电话。他现在可能已经睡了,熟睡到怎么也唤不醒;而兰蒂应该是在城里,她或许会一直到知道自己想要怎么做才会回家,所以他也只能等待。
我等呼吸稳定下来后,就绕着圈圈踱步,突然觉得精神来了。我从书柜里抽出瑞典作家史凡特·佛斯特[12]的《阶级斗士》,躺在沙发上重读。上次我读这本书是在两年以前,隔了还真久。我读了第一个句子,感觉和过去一样美好,于是开始有了期待。但是我也累了,而且这本书又厚又重,我买的是以美丽铅字印刷的纪念版,再加上脸上这副三十克朗的廉价眼镜,让我越读就越眼花缭乱。我把书摊放在肚子上,心里想,说不定葛林德太太正在用望远镜看我,我该做点不合时宜的傻事,想着想着,就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