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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5章 洞若观火

刘彻的朝廷,英杰辈出,什么样的人都有,功臣、亲戚、外戚、贫民,身份不一。

聪明人多了,除了能做事,也能内斗。再这样混乱的地方,七十多岁的公孙弘,能一步步当上丞相,还能得到刘彻的赏识,相当不简单。

公正地说,论才能公孙弘比姜子牙也差不了多少。

公孙弘的处事逻辑,就与一般人大不相同。他总是能从别人看不到的角度上,分析问题。

刘彻的兄弟刘端为胶西王,为人残暴弑杀,刘彻又护短,所以一向无人能制。封国之内,国相都是朝廷派过去的辅佐诸侯的人,地位尊崇。

刘端却将自己的几任国相都害死了。

于是胶西王国相,就成了要命的差事,可是又不能没有。

于是脑筋活的大臣们就动起了心思,举荐嘛,外不避仇、内不避亲,于是将仇家举荐过去。

干得好,那是我有知人之明,美名天下传。

干的差,我虽然要被骂几句,可是骂几句就骂几句喽,能看对手死在哪里,也算为自己报了仇了。

怀着这种你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心思,公孙弘推荐了董仲舒。

董仲舒,公元前179年生,比公孙弘小一辈,如今五十多了,正是从政的盛年,精力旺盛。

董仲舒生的完,出道却早,早在孝景帝的时候,就担任了博士。博士是一般人能当的吗?

皇帝问你问题,你就要能回答,真不是件容易的事。你年纪轻轻,白头发都没几根,何德何能当老师呢?

董仲舒所受的挑战一定不少,不过他都扛了下来,可见为人是很有一套的。

年少有为的董仲舒在宫廷内教的是《公羊春秋》,惭愧啊,公孙老哥四十岁才读这本书,人家不到四十岁都教这本书了。

董仲舒从春秋里读书很多东西,孔子本人是很少论及鬼神的,不过其实他也是有神主义者,都说皇天无亲,惟德是辅了,还能不承认神吗?

董仲舒参杂邹衍的阴阳五行之说,提出了神权、君权、父权、夫权,四权为一体的阴阳感应一说。

那时候的人也好奇,都是一样的人,为何你就能当皇帝,我就得种地呢,总得给我们个说法不是?

董仲舒就说了,妻子为什么要听丈夫的呢,因为丈夫养你,儿女为什么要听父母的呢,因为父母连养带生,吃苦受累。

父权、夫权,都是无可置疑的,大家也都理解。

道理从来都是以小见大,想要说服别人,就要从别人能理解的入手,慢慢的引导他,虽然推论未必对,可是逻辑总是对的,起码也能将人绕晕。

那么什么是君权呢?

皇帝给你官当,给你俸禄吃,你就要识趣。人家养你,就跟你爹养你一样,你对你爹要孝顺,对皇帝则要忠心。

所以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

当然,这种混蛋逻辑并不行得通。舜的爹瞽叟要舜死,舜都不去死,凭什么我去死啊。

那就退而求次。舜的爹害舜,舜就想办法逃生,可是逃生之后,舜该孝顺还孝顺,并没有怨言,富贵了也让父亲过上好日子。

所谓小杖则受,大杖则走。

父子如此,君臣呢?

君主想杀你,你可以不让他抓住把柄啊,就算他借口都不找,就是要干掉你,你可以想法溜啊。

可是臣子能怨恨君主,拿起刀造反杀了君主嘛,当然不能。

你能拿刀杀你父亲吗,那不成禽兽了。同理,他再如何,也是君,你是臣子,委屈自己忍着,该为国还是为国,不能有情绪嘛。

所以,汉献帝又是衣带诏,又是血书,曹操都不杀汉献帝,只是将他身边的人除去。

汉献帝:你能辅佐我就辅佐我,不能辅佐就自立,让我走吧。

曹操:你这是什么话!

曹操还是有着浓厚的君臣情节的,也知道他自立那么就在历史上留下恶名,所以不敢做这种事,孙权劝他这么说,还甘愿称臣。曹操一笑,你孙权就等着老夫做这件事,你好称帝是吧,老夫才没有那么傻呢!

当初晋灵帝派人要杀赵盾,赵盾的第一反应就是跑,跑到了国境哪里。赵盾的弟弟杀了晋灵帝,赵盾才回来。

要是赵盾杀了晋灵帝,那这事就惨了。

正史是胜利者的篇章,你见过有胜利者夸赞弑君的人吗?他自己就是君,难不成还教导人反抗自己?

赵盾如果杀了君主另立,他也会出现在历史中,但决没有那么大的美名。因为,胜利者不希望把弑君的人捧得太高,他们只会捧晏婴那样的人,而将崔杼这样的人,作为反面人物,不得好死。

曹操是丞相,开府、统兵,大权独揽。

诸葛亮是丞相,开府、统兵,大权独揽。

同样的两个人,为何评价不一呢,原因也就在这里。

好了,那么君主无人能制了,要是桀纣一样的暴君怎么办?

没事,董仲舒还有一招神权。

神权就是老天爷,天子失德。老天爷就会,警告——彗星,严重警告——地震,下不为例警告——水旱灾害,换人吧——造反。

你要是合格,老天爷虽然也会警告你,可是毕竟你的天下还在,造反的也是成不了气候的张三李四。

你要是不合格,那么商汤、周武就取而代之了。

这种说法比较唯心,什么人才是天命所归呢?

答:看结果,赢得都是天命所归。

应该说,这种说法为历来的王朝兴替都提供了理论依据。

我是合法政权,那我为什么合法呢?

你看我赢了,你输了,说明老天爷不帮你,老天爷不帮你帮我,我还不是合法政权吗?

《权利的游戏》有一种比武判决:

遇到大事,大家不知道谁对谁错时,就会交给神来审判。可是你指望神用雷电杀人,毕竟不靠谱,那就退而求其次,你们自己拼杀,那边赢了就表示神站在哪一边。

小恶魔被指控弑君之罪,他提出比武判决,假如赢了,那么就能证明他是无辜的,连弑君的罪过都可以这么玩,何况其他的。

神是谁?

神是作者,神也是编剧,他们要谁赢,谁就能赢。

从书中的角色看,他们这么做,都是神的安排,那么输赢也是作者动笔的事,只有机缘巧合,没有强弱悬殊。

幼年的郭靖都能一剑捅死金刚不坏之身的陈玄风,因为陈玄风的罩门刚好被刺中。这么奇迹的事,不也是金庸安排的嘛。

小说《无限恐怖》中,里面有个修仙的人意识到了自己生活在书中,他感受到了作者的存在,想要逆改作者安排的结局,可惜未能如愿。其实,就连他的一举一动,包括他的不服,都是作者赋予他的,只是他本人不知道罢了。

董仲舒的世界观,其实也可以这么理解。他将世界看作一本书,所有的故事都已写好,所有的泪水都已启程,一切都在神手中。

万事万物,无不在神的掌控之中,他想要谁兴,谁就兴。

天将兴之,孰能废之。违天,必有大究。

当你回顾历史时,惊叹于种种机缘巧合,某些人运气出奇的好,自然会想,那是不是天命,也许真的是吧。

董仲舒的意思,一切天注定,皇帝该谁当不是大臣百姓该考虑的,你们做好自己的事就好。

这是一种宏伟的宇宙观,对古今存在的很多怪异之事都有了合理的解释——神愿意。

董仲舒三十岁就开馆授徒,名传天下,他的徒弟学成后也开始授徒,真是名师出高徒。

公元前134年,45岁的董仲舒参加刘彻的问对招贤,对刘彻提出的天人命题,给出了天人感应的学说。

郑国子产曾说,天道远,人道近,非所及也。

这套如今看来比较科学的理论,其实并不受欢迎。《三国演义》中,将星陨落,预示着大将将亡,玄而又玄的东西,更得百姓青睐。

《水浒传》更是宿命论,天罡地煞总是要闹腾一番的,就连九天玄女都来凑热闹,帮宋江打辽国。《红楼梦》其实也可以叫《疯狂的石头》,女娲补天留下的石头都成为故事的开端。

最有趣的是《西游记》,九九八十一难还是如来想法凑齐的,有困难要上,没有困难制造困难也要上,可谓诠释的淋漓尽致。

小说中的宿命论,其实正反应了当时的主流观点。他们的根源都在董仲舒这里,这就是天人感应,老天有眼。

很明显,刘彻很喜欢这套理论,解决了他长久以来的疑惑,拨云见日。当然,不是无条件的喜欢。

董仲舒认为,没有谁能推翻天子,除非老天爷反对。

刘彻很喜欢听,也就是普天之下他最大,就算做错了,下面人可以跑,可以忍,就是不能反对,那么他的位置不就稳了嘛。

董仲舒还提出了“罢黜百家,独尊儒学”的理论,认为有我的天人感应,足以治理国家,其他的学术大家可以不要。

刘彻选择性忽略,虽然儒家强势抬头,可还没到让其他学派靠边站的地步。

刘彻将董仲舒的策论提为第一,很是夸赞了一番。董仲舒前途看涨,还年轻,大有取公孙弘而代之的趋势。

关键,两人都是研究《公羊传》的高手,不同师傅,可能就是华山派气宗和剑宗的区别,也算是同门了。

刘彻派遣董仲舒做了江都易王刘非的国相,这位江都易王是刘彻的异母哥哥,比刘彻要大十二岁。七国之乱时,十五岁的刘非请求带兵攻打吴楚,被封为将军,也建了功,后来封为易王,管辖吴国。后来还曾经请命攻击匈奴,被刘彻拒绝了。

董仲舒在江都待了十年,很得刘非的尊重,做的还不错。

后来高祖庙失火,董仲舒连忙上书给刘彻,认为这是上天示警,是刘彻做错事了,要反省。

恰好主父偃前来,于是将上书偷走呈给了刘彻。

刘彻大怒,你董仲舒什么意思,高祖庙失火就是朕失德,那么冰雹、旱灾、地震、蝗虫呢,年年都有,朕有那么多错吗?

刘彻不开心了,董仲舒的日子很难过。

刘彻原本打算杀了董仲舒,可是又觉得太可惜了,于是将他的国相免了,让他回家教书,少掺和朝政。

公孙弘一直惦记董仲舒,于是国有难事时,又想起他。

公孙弘于是高度赞扬了董仲舒的学术造诣,认为他很有才华,既然胶西王刘端那么残暴,不如就让董仲舒用天人感应之说,对刘端进行感化。

很明显,刘彻是实干派,他认为学说好是其一,能用才是关键,于是同意了这一请求。

董仲舒用事实证明,他不仅能说,还能做。他按照自己的玩法,在胶西国做的有声有色,连刘端都敬佩不已,对他很恭敬。

不过,此后的董仲舒谨小慎微,再不敢公开发表反刘彻言论。刘彻倒是记得这人,国家有了大事,常常问这位的意思。

廷尉张汤很佩服董仲舒,他将审案中遇到的疑难向董仲舒请教,将董仲舒的意见编练成册,下放到各级审案部门作参考。

案例一:

甲没有儿子,拣了个弃婴,作为养子乙。乙长大后杀了人,甲把乙藏起来。如果按照当时法律,藏匿犯人要受重刑。但《春秋》上提倡父子一方犯罪后可以互相隐藏。董仲舒认为他们是父子关系,所以甲不能判罪。后来,唐律明确规定了父子相互隐匿不属犯罪。

案例二:

甲把儿子乙送给了别人,儿子长大后,甲对他说:你是我的儿子。结果乙一气之下打了甲二十棍子。按照法律,打父亲要处死刑。但董仲舒认为甲生了儿子不亲自抚养,父子关系已经断绝,所以乙不应被处死刑。

案例三:

父亲和别人因口角发生斗殴,对方用刀刺父亲,儿子拿棍子相救,结果误伤了父亲。有的官吏认为儿子犯了殴打父亲的重罪,要按律处死。但董仲舒根据孔子的观点,认为儿子的动机不是打父亲,所以应免罪。

案例四:

有个女子的丈夫坐船时不幸淹死海中,无法找到尸体安葬。四个月后,父母将这个女子改嫁。按照法律,丈夫没有埋葬前,女子不能改嫁否则处死。董仲舒认为女子改嫁不是淫荡,也不是为了私利,所以应免罪。

案例五:

有个大夫跟着君主出外打猎,君主打得一头小鹿,让大夫带回。半路上,碰见了母鹿,互相哀鸣。大夫可怜他们,就放了小鹿。君主要以违背君命处罚。还未处罚,君主得了病,想到大夫心地好,不但免了罪,还想提拔他。董仲舒认为,当初君主捕猎小鹿,大夫没有阻止,是违背了《春秋》之义,有罪。后来释放小鹿,算是有功,可以赦免,但提拔是不应该的。

其实从案例中,可以看出来,董仲舒和公孙弘都是学究派,将事情看得很透,有自己的一套理论做事。

可是朝廷上已经有了公孙弘,就不必有董仲舒了,所以董仲舒闲置了。

不过,事情发展到这里,还真的难以判断公孙弘到底是想害董仲舒,还是想重用他,可能两者兼有之吧,这就是公孙弘会做人的地方。

他提拔了致仕在家的董仲舒,既有恩德,又把人往火坑里推,还真是难以揣摩啊。

刘彻攻打匈奴,很得到百姓的支持。河南人卜式要捐献自己一半的家产,让朝廷攻打匈奴之用,并且表示不要回报。

这种典型让刘彻很开心,于是问公孙弘应如何奖励。

秦国有个大商人——寡妇清。寡妇清家包揽了天下的朱砂,成为巨富,她身为女人,于是积极投身政治,用自己的家产来帮助秦始皇,帮他统一中原,帮他修建长城。

秦始皇很尊重她,为她修筑了女怀清台,以纪念这位奇女子。

司马迁说,寡妇清能够用钱来自卫,非常了不起。

商人投资政治,获得的是一种政治认可,对大商人来说,那比什么都可贵。

有了政治认可,商人可以放心的谈生意,不怕被地方官为难,自然会有很多小商人愿意挂名在其门下,交纳一定金钱,只求相安无事。

商人历来都是很没有安全感的,欧洲人常说的契约精神,也是后面才形成的。在中国,契约的约束力,在于你有没有执行力,所以不按契约办事的人很多。

卜式算是寡妇清一样的人,最起码也是子贡一样的人。子贡赎回在外做奴隶的鲁国人,却不回来报销,惹得人人称赞,为自己博来美名。

孔子却说,子贡此举后患无穷,以后鲁国人在外面做奴隶,想要回来就不那么容易了。

公孙弘对卜式的提议表示反对,他问刘彻,施恩不图报是人之常情吗?

刘彻摇摇头,正因为不是人之常情,所以寡人才感慨。

公孙弘:国家自有法度在,卜式此举不合法度,怎么能作为天下人的表率呢?

刘彻默然良久,说:丞相说得对啊。

认真想想,确实很对。

常说,便宜莫贪,为什么还要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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