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2602100000053

第53章 一字之差引纠纷——定金与订金

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很多同音不同意的词语,例如,权利与权力、必须与必需、大事与大势、定金与订金等等。虽然这些词语的读音相同,也仅有一字之差,但它们的意义却相去甚远。在房屋买卖中,就有很多因定金与订金混淆而造成的纠纷。

小红在单位已经工作了好几年,前几年的福利分房,小红没赶上。在北京的这几年小红一直住在单位的单身宿舍中。自从父亲过世后,老家就只剩下了母亲一人。小红觉得让母亲一人在老家实在是不放心,于是决定将母亲接过来跟自己一起住。

小红这些年也攒下了一些钱,于是与母亲商量之后,决定采取贷款买房的方式先解决居住问题。

经过多次挑选之后,小红最终选择了亚运村某房地产项目。由于小红工作比较忙,所以选房签约的工作就交给母亲全权处理。在售楼处,小红母亲为了保留中意的房号,交付了订金10000元,随后又分批将首付款8万余元如期交付。

由于没有什么事情可做,小红的母亲就时不时地到新房那看看小区的建设进度,但令小红母亲不满的是:她发现小区内环境及配套设施和售楼小姐所说的差距甚大:原来承诺小区绿化率达40%,现在连绿色都难得一见;承诺在交房时一并交付使用的健身设施没了踪影;水暖电热气也不可能保证按期开通。

带着自己的疑惑,小红的母亲找到了售楼处向售楼小姐打听,却遭到对方的呵斥:“谁跟你那么说的你找谁去,反正我没说。”

后来经过小红多方考察,发现该楼盘的建设质量和小区配套存在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于是就决定要求开发商退款退房。

经过多次软磨硬泡,售楼处最终同意退还已交的8万元房款,但对10000元订金却表示不可能退,理由是小红的母亲已经毁约,按约定,“定”金不予返还。

小红很纳闷,自己在交订金的时候,开发商明明说这部分钱相当于预付款,如果不想购买房屋了还能够退回,现在不仅不能退了,甚至还担了一个违约的罪名。双方协商无果,于是小红母女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退还自己“订金”。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开发商在协议中已声明,10000元相当于预付款,而且在楼房的建造中,小区的绿化率也并没有达到开发商所承诺的40%。因为开发商违约在先,小红母女要求退房并退回10000元的要求是合理的,所以,开发商应退回小红母女10000元的订金。

同样都是交纳的订金,小红母女通过法院拿回了自己交纳的订金,但为什么刘先生的订金官司却输了呢?

刘先生就自己选中的一套商品房与开发商签订了认购书。双方约定,刘先生于签订认购书之日起6天内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首期房款,如果刘先生未按期签合同或未按时交付相关款项,开发商有权将刘先生认购的商品房另行出售并不退订定金。签约当日,刘先生交了4万元,开发商在收据上注有“订金”两字。

随后,开发商将一份没有盖章的认购书复印件交给了刘先生。6天后,刘先生没有去交首付款,也没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因开发商在收据上将4万元注明为“订金”,刘先生认为这实际上已将定金变成了预付款,故诉至法院要求返还。经审理,法院驳回了刘先生的诉讼请求。

从法律角度看,“定金”具有双重性质。首先,可作为合同的担保,以保证合同履行。其次,可以起到合同成立的证明作用;此外,定金作为一把双刃剑,还具有惩罚性。与“定金”相比,“订金”的概念并不规范,在法律上仅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预付款的一部分,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不具有担保性质。合同履行的“订金”只能抵充房款,不履行也只能如数返还。

庭审中,开发商出具了盖章的认购书原件,法院认为,虽然收据上注明“订金”二字,但根据双方所签订认购书中的相关约定,可认定这4万元系定金,虽然收据上写的“订金”但仍系定金性质,而非预付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刘先生没有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故应对自己的未履约行为承担责任。他交的4万元定金属于担保性质,在其违约时,开发商有权不予返还。

但在实际中,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回。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也就是说,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应当返还定金。

专家如是说:

“定金”与“订金”是开发商利用购房者法律知识的缺乏而设置的一个文字陷阱。购房人在签订认购书或是购房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仔细审查合同中的用词,注意区别不同的含义,尤其是在法律意义上的不同。

“定金”是一个法律概念,是指双方买卖商品时作为已成交的保证,是指依据《担保法》规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当事人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金钱,给付定金一方履行债务后,定金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如果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定金不能返还。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则要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仅仅是指预付款,如果消费者不愿买这种商品时,“订金”应当退还给顾客。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交付订金视作交付的预付款,订金不具备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以支持。房地产开发商在收取订金的时候,订金的数额必须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之内,双方在签订购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之后,订金应即时返还或是抵充房价。严格来讲,订金只是一个习惯用语,而非法律概念。

甚至,不少人为牟取更高的经济利益,将自己所有的商品“一房二卖”、屋您在的商品房另行出售并不退还定金。签约当日,杨226.sht所以如果您还尚未确定要购买您看好的房屋时,最好不要交纳“定金”,也不要交纳“订金”,以防开发商借机钻法律的空子。

同类推荐
  • 法伴人生

    法伴人生

    本书结合相应的法律条令,用案例分析作具体的讲解分析,并展示相应的法律知识要点。
  • 农民打官司法律案例精讲

    农民打官司法律案例精讲

    本书精选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法律纠纷案例25个,从案情回放、审理结果、法理评说、自我运用、法律依据等5方面,剖析打官司的主要过程,传授应用技巧。通过学习,读者可以掌握打官司的关键程序和环节,会写常用状纸和文书,实现边学边用。说法与操作并重是本书特色,拥有它就是把法律顾问请回家。本书可供广大农民朋友、打工者和农村基层干部阅读,也可供一切想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益的人借鉴,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者和法律工作者亦可参考。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释解及实用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释解及实用指南

    本书作者均为参加立法工的专家、学者。本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为蓝本,逐一对法条进行了释解。本书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条文释解;第二部分,立法文件;第三部分,相关法律、司法解释。
  • 人生提醒:法制篇

    人生提醒:法制篇

    日常生活中存在最多的是民事法律关系,如购买房屋发生买卖的法律关系,出租房屋发生租赁的法律关系,向银行贷款发生贷款法律关系等。法律关系是由一些事件和行为所引起的,在法律上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除的客观情况,被称为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法律事实包括:不直接包含人的意志的法律事实的“事件”(如:自然灾害、国家风险等)和根据当事人有意识的活动而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事实,即“行为”。行为则可以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两类。
  •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裁判规则理解与适用:物权卷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裁判规则理解与适用:物权卷

    本丛书突破了传统法律案例类图书的“要点提示、案情、法院审判、裁判要旨、评析”等写作模式;在编写体例上,采取了【裁判规则】、【规则理解】、【拓展适用】、【典型案例】的体例。以裁判规则为主线,在内容和体例上都具有一定的独创性,突出强调不仅要关注公报案例等指导性案例本身,而且要关注指导性案例所形成规则的理解与适用,侧重于弥补法律漏洞以及阐释实务中如何正确理解与适用法律,致力于为读者迅速查找指导性案例和把握裁判规则提供最为便捷有效的途径。
热门推荐
  • 步步惊婚:爱妻入骨

    步步惊婚:爱妻入骨

    这是一只小绵羊,被一个男人宠得入骨的故事。林中探险,别的没带回来,她带回了一个怪物儿子,人家生孩子要死要活,可谁能告诉她,为什么她生个宝宝比下蛋还快?【QQ群号:326127735】
  • 黎少你老婆不好惹

    黎少你老婆不好惹

    他们一直以为,18岁的夏家小姐就是个会调皮捣蛋的大小姐。可谁能想到,这个大小姐却是国际排行榜第一的杀手,曦,另各国技术人员头疼不已的X黑客呢?没人知道,在她可爱的外表下,会是一个心狠手辣,杀人不眨眼,另国际大佬头疼不已的“曦”呢?!可她有一个爱的至深的人,爱了13年啊,5岁那年一见钟情,从此,她的眼中再无他人。一场灾难,南城发生的一切让她措不及防,失去至亲,他的冷眼旁观。击垮她最后的防线终于,她累了,她离开了这个另她伤痕累累的城市。去了夏门,找到了哥哥,她想哥哥说的没错....可.....他却爱上她了……当三年之后,他们再一次相见,他拦住她,她却冷眼相待,可爱了十三年的男人啊,怎能可能说放就放?他知道她一个人承受太多太多了.....从今往后,你不止有你哥哥,你还有我,从前是我不懂得珍惜,把你弄丢,以后不会了……当他发现,他爱的女人居然是.....【1V1宠文,有点虐,但还是很甜哒,身份多重】【第一次写文哦,请大家多支持呀】
  • 难忧
  • 大宋小农之一代天骄

    大宋小农之一代天骄

    从小农民到乱世英雄,都是喝酒惹的祸。没有退路。穿越大宋,江山纷乱,封疆扩土。成就一代天娇。
  • 我的城,你来过!

    我的城,你来过!

    我的城,你来过!只留下一步步的脚印,留我的心独守空城!
  • 老大夫人又调皮了

    老大夫人又调皮了

    墨初夏二十三岁生日的时候,被男友给甩了她一气之下随便在酒吧,拉了一个陌生男子和她结婚,而陆文博因为家里的,人催婚紧所以就和墨初夏答成了协议,她帮他应付家里人,而他帮她虐渣渣
  • 妖孽养成记

    妖孽养成记

    妖孽和娘娘腔只有一线之隔,却有着天差地壤之别。如果你是娘娘腔,那对不起,请别说我认识你。如果你是妖孽男,那好吧,我勉强嫁给你算了。施旖旎从来没想过,自己好歹也是一个走在新时代“前沿”,且一辈子叛逆期的人物。竟也会着了这青梅竹马的道。
  • 王爷好温柔:小小王妃9岁半

    王爷好温柔:小小王妃9岁半

    为了偿还巨债,她鬼迷心窍的签署了一份秘密实验协议书,结果躺在棺材里,穿越到河里。救她的英雄是当朝静王爷龙静羽,绝代风华,温柔如斯。她被爱神的箭射中了,可穿越后她不仅身体缩水,年龄也锐减到九岁半,然而,她对这个温柔帅美男一见钟情,无论如何也要据为已有。
  • 灵域怪谈

    灵域怪谈

    一个无业设计师兼大学兼职教师总是睡不醒,在梦境中不断游离,总回不到真实世界,那就破罐破摔,最终发现一个惊人的秘密!
  • 傲娇女神撩夫记

    傲娇女神撩夫记

    男撩女隔座墙,女撩男隔层纱。苏扎嘴上无数次地骂着那个人,心里却有无数只小鹿在那乱撞。傲娇的苏扎这回算是遇到对手了,他不是她的死保安,他要做她的宝贝晚安!你撩我下,我套你下,终究是傲娇女神棋高一招,顺利将男神撩入怀里来。苏拉以为自己和唐子建一见钟情,天生一对,她们会顺利地进入婚姻殿堂,这年头高铁都出轨,哪有能打包票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