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山限壤隔、地狭人稠,自然资源匮乏,出产难以自给,故旧时曾有“前世没修,生在徽州之说”。“当地盛行经商,70%的男人外出做买卖,一年中没几个月是在家度过,家里大小事务一并交于妻子打理。”
很有一个很奇怪的地方,就是徽州的女人大多比自己的丈夫大。这一点在地方戏曲中表现的格外明显——别的地方唱情歌都是“哥哥”、“妹妹”的,只有徽州地区特别,总是“好姐姐”、“好弟弟”的唱,妻大姐,在徽州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
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徽商的关系。“前世不修,生在徽州;十三四岁,往外一丢。”在古徽州,十三四岁的少年,个子都还没长足,便要在母亲妻子的相送之下,走上出外从商的道路。
出外从商,不成功便绝不回来。很多男孩子一去就是很多年,有的甚至客死异乡,再无音讯。为了传宗接代,也为了徽商这条道路的世代传延,往往在男孩子出门之前,家里人就要为他娶进门一个媳妇。洞房花烛之后,便是远走异乡之时,怀着孩子的妻大姐一门相送,却不知道丈夫何年会再一次回来……
清代婺源县有一位商人姓詹,他在儿子出生几个月后就离家出外经商,结果一别就是17年。儿子长大后决心追寻当年父亲的踪迹,把父亲给找回来。于是儿子深入四川、云南等山区,又遍寻湖北、四川成都等地,最终把父亲给找到,父子相携而归。
还有一位歙县商人程世铎,六岁便随父亲出外经商,直到27岁才辗转回家。所以有人说,新安商人“出至10年、20年、30年不归,归则孙娶媳妇而子或不识其父”。
外出经商,万一老婆耐不住寂寞偷人了怎么办?有用什么方式才可以保证徽州女人可以十年如一日的等待,兢兢业业的照顾公婆,养大孩子?
于是,伴随着徽商的兴盛,古徽州又迎来了一个新的特色——强大的宗祠跟宗法制度。徽商经营的成功和重商意识的形成,并未对徽州本土封建自然经济体系和封建礼教产生离心倾向,对女子的压迫和禁锢有增无减。在徽商财力的支撑下,一本本纷繁细致的族谱修编而出,对妇女构成了层层枷索。如同治十三年(1874)修的《祁门方氏族谱》中所载族规32条,其中13条是妇女行为的规范,其核心部分便是女子对丈夫、对家族所尽的超常义务。例如,“别夫妇”条文中规定:“夫者须正身齐家,不可使牝鸡司晨,为妇者当降心从夫,不可执一己之性间有悍泼不顺。”族中之长深知妇女守寡,至苦至难,仍执意压制妇女:“妇女守节最为难事,宗族中或不幸而孤寡者,近属亲邻当资给扶持之,待其节终,公举表扬,以励风化。”正是在这封建礼教的桎梏下,徽州妇女一代接一代地恪守着封建妇道。徽州的贞女节妇之多,颇有声名,故有“新安节烈最多,一邑当他省之半”之说。民国《歙县志》共有16册,其中烈女传竟占去了4册,所载明清两代节女烈妇达8606人。徽州乡间众多的贞节牌坊依旧保存至今。更为甚者,徽州还建造了地方特有的女祠,将守节妇女的牌位供奉其中,歙县棠樾至今保存着完好的女祠——清懿堂。可悲的是:徽州女子为男子的外出从商作出了无私的奉献,但她们付出的代价所得的回报却是进一步失却独立的人格,加剧了对宗族与男子的依附性。
丈夫活着的时候等,不知死活的时候也等;丈夫没死的话守活寡,丈夫死了后是名正言顺的守寡。等候的代价,是心灵的枯竭跟性格的扭曲,将自己的满腔怨愤再加诸到其它无辜女子的头上。于是,婆婆在家里虐待媳妇,媳妇受了气再去虐待孙媳妇,变成了古徽州不可避免的事情。
上学时代,曾今有同学编故事戏称,古徽州三样特产——好女人,大祠堂,贞节牌坊,一句道尽徽州女人的苦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