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等他们醒过来再行动呗!”南羽撇撇嘴。“不行!”阎王和无痕齐声道。怜云知他们担心修罗宁远,寻思:叶疏影和颜若风本是这里除了南羽之外武功最高的,有他们的话胜算自然大些,但没有他们也未必见得就救不了人。想着皱眉道:“既然现在有这睡蛊,那对付金德康的军队便不是问题,明的我们没法跟他斗,索性全部暗中行事,救出宁远大哥,也未必不可行。”
“就凭你们几个?”南羽打量着怜云,倒有些不相信这话是从一个不会武功的女孩口中说出的。
“没错,就凭我们几个。”无痕咬牙道,心念电转,思量对策。南羽是不可能出面的,她还得暗中防着那个神秘的银炼护法,兰儿虽然武功不弱,但她相貌奇特,很容易被人认出,也不便参与,那只剩下阎王怜云和自己,要想混进城中救人,着实不易。
“你们这样太冒险了,弄不好救不了人还搭上自己。”南羽嗔道。她清楚无痕不会莽撞行事,但这样也实在冒险。
“也许,正因为我们实力弱,反而更加易于行动。”无痕浅笑,计上心来。“师父麻烦你帮我暗中盯住那个银炼护法,以防不测。明天阎王便乔装混进城中先打探消息,我晚上放出睡蛊,趁着夜黑制服城中守卫,与你会合,他们被困之处我虽然没有十分把握,但也查出个大概,我们救出人就走。”
“说得轻巧,那睡蛊总共不过才千余只,如何制得住金德康的军队?”南羽不以为然。“我只需神不知鬼不觉的放倒晚上守卫的士兵便可,算上城外戒备的,我要对付的至多也只有两千余人,足够了。”
“我陪阎王大哥先混入城中吧!”“你不会武功,我怎么能让你犯险?”不等怜云说完,无痕便打断了她。
“你听我说,”怜云盈盈站起,柔声道:“如今城中戒备森严,想要混进去不简单,正因为我不会武功,混进去的几率才会更加大些,你说是也不是?”
无痕面露难色,怜云的确说得在理,她也不是没有想到,但她实在不愿怜云犯险。
“这样吧,兰儿,借你火儿一用,好不好?”怜云转向兰儿,道。兰儿点点头,算是应允。“夜里无痕你带着火儿进城,到时候让火儿带我出来,这下总该放心了吧!”
无痕沉吟片刻,最终还是点头应允。
次日日上三竿,阎王和怜云便乔装一番准备进城了。阎王穿着寻常的兽皮坎肩,裹着灰色缠头,还背了把破旧的弓,牵了匹瘦马,咋看倒真像个落魄猎户。怜云则假扮成了一个孕妇,大腹便便,穿着洗得发白的灰布衫,梳个简单的发髻,跟阎王站在一起,可不就是一对贫苦的夫妻。
南羽瞧着好笑,打趣道:“我说你这丫头还真能整,扮成这样,任谁看见都不会怀疑你们是夫妻的,就是姓叶的小子醒来估计都认不出来。”她说者无心,怜云却是听得眼神一暗。
无痕自然知道她对叶疏影的情意,心下微微愧疚,不经意一瞥,却见阎王不自觉地红了脸。好在他除去假面之后这几个月一直在奔波,皮肤黑了不少,不注意倒也看不出来。
“不早了,那我们这就走了。”阎王朝南羽拱拱手,一手牵马,一手扶着怜云手臂出了山谷。
阎王沿途捉了几只旱獭,挂在马鞍旁,见怜云不解,憨笑道:“到时候就说我们是到城里投奔亲戚的,带点野味表表心意。”怜云瞧他这副打扮,又笑得恁的憨直,不由莞尔。
“那个——你塞得什么东西,累不累,要不先拿下来,到城外找个僻静处再重新——重新——恩——那个——”阎王见怜云虽然骑在马上仍然额上渗出汗珠,不由指着她的假肚子说道,说完又觉不妥,忙不好意思地缩回手,低下头,脸上发烫。
怜云也是面上一红,知他无心,轻声道:“没事。”阎王不敢再问,只闷头牵着马往前赶,他本不善言辞,虽不是木讷之辈,但这等假扮夫妻的窘事却是头一回,也不知该怎么个态度,只觉得浑身不自在,恨不得立刻便能混进城中,好解了这尴尬场面。
“阎王大哥,你的真名叫什么?”倒是马上的怜云先开了口。她在宫中十年,又独自行医多年,若要论应变能力,只怕鲜有人能及,此刻她见阎王表现得如此窘迫,只怕待会儿会露馅,因此故意找话题,想要让他放开一些。
“我是个孤儿,没名字,是鬼煞中的前辈捡到了我,把我养大,成年之后,按照鬼煞的规矩,给我取了这个诨名,不过,似乎记得他提过,我本姓李,是绣在襁褓上的。”阎王笑笑道。
“那我以后叫你李大哥可好?”怜云抿唇一笑。阎王一愣,忙点头说好。
两人如此这般闲聊些无关紧要的话题,气氛不似刚才那般尴尬,怜云这才松了口气。阎王却是打心眼里佩服这个不会武功的女子,在这种情况下,她还能这样神态自若,没有半点小女儿的娇羞忸怩,如此胆识,恐怕就是与无痕相比也毫不逊色。
行至城门口,果见里外均有守卫,门口盘查得很紧。怜云示意阎王扶她下马,然后自然地挽着阎王的臂膀,缓慢地向着城门走去。
“站住,干什么的?”门口士兵瞧着来人眼生,喝道。
“哦,这位大哥,我和我娘子是来城里投奔亲戚的,你也知道,这年头,日子不好过啊!”阎王赔笑道,见那士兵仍狐疑地打量着他们,忙补充道:“哦对了几位大哥,也没别的什么东西,我带了点自家猎的野味,本是打算送亲戚的,要不,您拿着下酒怎么样?”
那士兵瞧了瞧马上挂着几只肥硕的旱獭,眼里顿时现出贪婪的神色,但周围还有数十名百姓,只得讪讪道:“这不行,我们有纪律的!”嘴里虽然这么说,那士兵却没有放行的意思。阎王不由暗暗心焦。
“哎呦——”怜云捂着肚子轻微地呻吟了一声。“怎么了娘子?”阎王心里知她使计,忙扶住她问道。
“没事相公,许是太累了,孩儿有些不安分。”怜云声音虚弱,皱着眉头,额上豆大的汗珠滚落而下。
“好了好了快走吧,带你媳妇儿歇歇。”那士兵不耐烦地挥挥手,示意他们进去。
阎王心中暗喜,却不敢有丝毫放松,扶着怜云缓缓地走进城门,还不忘故意落下几只旱獭,那几个守门士兵相视一笑,暗道这人倒也识趣,便没再看他们一眼。
待走得远了,两人这才松了口气,抹了抹脸上汗珠,两人不禁相视而笑。其时已到正午,方才神经紧绷无暇顾及,此刻稍稍松懈,才觉得腹中饥饿。两人随便寻了一处饭庄,简单地要了两个菜。这些年突厥人屡屡侵犯中原,这王城又是各方贸易枢纽,是以这里菜色很杂,竟也能找到些许汉人特色的菜。
王城并不大,说是城,更像个边陲小镇,进城往西不远便是宫殿所在,说是宫殿,毕竟无法与大明皇宫相比,便是应天火烧之后的皇宫,也要比这里豪华许多。阎王先前自这里逃出,对这王城也还算了解,至于宁远被关的地方,他没法肯定,不过猜想金德康应该会将他们转移。
“歇会儿吧,你也累了。”转悠半日,眼看着夕阳西斜,阎王思量着与无痕约在三更时分,时候还早,不如找个客店先住下,免得引人注意。
正想着,抬头一瞧,却见一家名为“醉舞阁”的客栈就在旁边。“好雅致的名儿,倒让我想起应天的长袖坊了,不过,那可是个戏园。”怜云笑道。
出乎意料,走进这客栈,但觉一股子清雅之气,倒真如进了江南的戏园一般,竟然嗅不到一丝烟火之气。
怜云好奇地打量着四周,却不见寻常的用餐桌椅,大厅中一片空旷,内里一副波斯产的大红天鹅绒幔布严严实实地笼着,倒真像是个戏台。
“这倒奇了,这里难道不供人吃饭吗?”阎王瞧着奇怪,不由笑道。闻得这话,先前在柜台前打瞌睡的一名伙计这才揉揉眼睛站了起来,道:“我们这的饭菜都是从别家买来直接送到客人房里的,瞧见没有,到咱这来住店的客人,可都是冲着这个来的。”那伙计指着幔布,不无自豪地说。
“哦?这位小哥,敢问,这是什么?”阎王奇道,竟有这样的客栈。那伙计打量了他们一眼,他南来北往的见多了,怎会看不出他两人虽然衣衫破旧,但却气宇不凡,当即也不敢怠慢,解释道:“我们这儿叫做醉舞阁,那便是供客人欣赏歌舞的。”
“欣赏歌舞?那这会儿怎的一个人也见不到?”怜云不解。
“呵呵,我们这啊,到晚上才开始演出,这会时辰还没到呢?不是我吹啊,咱这的歌舞,可绝不比江南逊色。”伙计眉飞色舞,说起歌舞更是如数家珍。
“你也知道江南的歌舞很好吗?”怜云笑道。杏花烟雨中的江南,那可是诗与舞的故乡,每年春季,才子斗诗,美人比舞,群芳潋滟,那是怎样的风liu奢华!
“我是没见过,不过,我们老板可是从那边过来的,他可是亲眼见过,这里的歌姬舞姬也都是他一手挑选的,那绝对是一流的。”
“这倒是有意思啊!不如,我们就在这暂住一晚吧!”怜云看向阎王,柔声道。
阎王没说话,怜云便吩咐伙计要了一间房。
“这里,似乎不大适合吧!”进到房内关上门,阎王这才压低声音说道。“没事,这里彻夜喧闹,正好有利于我们夜里行动,不是吗?”怜云慧黠一笑,阎王听着有理,心道自己真是疏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