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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诗的成功是悲哀——黄遵宪论(5)

然而,他的确没有等到河清之日,即使他要等待,但中国的时间漫长到无情,他不可能再延缓他的生命直至百年之后的如今。所以,他的诗本来表达的就是一场醒梦。

但诗心长存。尽管时代吞噬了许多有抱负、有理想、肯牺牲的经国之士,独独为我们留下诗人是时代的不幸。因为诗人不能像丁汝昌那样,指挥威武的舰队和千军万马,最后以惨烈的捐躯完成了英雄的形象;诗人也不能像那些最先倡导实业救国的人们那样,开矿山、修铁路、办工厂;也不能像林则徐那样在帝国主义侵略面前表现了中国人的胆略与气节。诗人只能通过诗句传达他的感兴和悲伤,为他的社稷生民,为他自身和他的亲人和朋友。但诗人的这种无形的声音却传得最广、最远,他给人的情绪的传染也最长。

时间已过去了百年,此刻我们和黄遵宪几乎面对着共同的一轮世纪末苍老的太阳一尽管我们之间有着百年的间隔。但一切似乎都发生在昨日:那种期待和追求是共同的,那种悲怆和失望也是共同的。诗人那种长夜不眠的忧心,几乎也发自我们的心灵深处。我们永远记着,这个世纪最初的时刻,一位失眠的诗人在深夜中披衣而起。他对着沉沉古国大陆的无边喑夜,望着头顶的疏星残月,耳边响着扰人忧思的风铃声发出的那悠长而悲哀的叹息:

千声檐铁百淋铃,雨横风狂暂一停。

正望鸡鸣天下白,又惊鹅击海东青。

沉阴噎噎何多日,残月晖晖尚几星。

斗室苍茫吾独立,万家酣睡几人醒!

这首《夜起》大约写于1901年,即光绪二十七年,这一年诗人黄遵宪年五十四岁。公元1904年他肺疾转剧,自惊蜇至立夏一直为疾病所扰。第二年的2月,春风还没有来临的时节,他终于满怀着一颗拳拳之心辞世。此年1月18日,距离死亡还不到一个月,也就是他感到了这种永诀已迫在眉睫之时,他有信给梁启超,说了如下一段有关生死观的话:

余之生死观略异于公,谓一死则泯然澌灭耳。然一息尚存,尚有生人应尽之义务。于此而不能自尽其责,无益于群,则顽然七尺,虽躯壳犹存,亦无异于死人。无辟死之法,而有不虚心之责。孔子所谓:君子息焉,死而后已,未死则无息己时也。

这种生死观是健康而积极的,诗人面对死亡有一种超然的沉静。他还有一信给狄平子,也有一种临终遗言的性质:自顾弱质残躯,不堪为世用矣,负此身世,感我知交。给他的弟弟牖达书,最后一次谈到了他的诗,他写道:生平怀抱,一事无成,惟古近体诗能自立耳。然亦无用之物,到此已无望矣!这是他对一生奋斗和追寻的一个回顾。这种回顾与我们此前的感慨是共同的:一生事业,荡然无存,唯有这一片诗心,不死,且永恒。

这一年他制一艇方成,题额是安乐行窝。安乐窝有自我嘲讽的性质,颇有谐趣。他还为这只艇题了对联:

尚欲乘长风破万里浪

不妨处南海弄明月珠

这是诗人黄遵宪的绝笔。它表达了这位赤诚忠毅的诗人毕生的心迹:即使到了生命的最后时刻,依然不泯那乘风破浪的雄心。

南中国海的波涛日夜敲打着天涯海角的珊琐礁,在月朗星稀的海风吹拂的夜晚,我们听到一位诗人吟唱着百年的追求和希望,百年的寻觅和无尽的悲凉。

重评诗界革命

本书关于黄遵宪的一章文字,是因了1898年一件事,当年光绪皇帝出于对变法维新的思考,要看他的《日本国志》所引起。再从他在这一年的身世遭遇——主要是从辞别政界隐居乡野——论及他当年所作诗章,再引出1899年他的诗歌高潮,从而涉及到这位诗人在晚清诗坛的贡献与地位的总体评价。

许多文学论著谈到黄遵宪,总以他为近代转向现代的诗界革命的旗帜,这是对的。但若论及他对旧诗转变新诗的贡献时,对他的我手写我口主张的评价往往偏高。我手写我口的价值,也许是作为对传统诗歌写法的挑战的口号的意义,更大于黄遵宪在这方面的实践的意义。这是本书作者的一种大胆的看法,这种判断是建立在对他的全部创作进行考察之后作出的。在黄遵宪诗中,真正达到这种嘴上怎么说,手上就怎么写的境界的作品并不多。《今离别》四章受到人们的赞誉,是由于他引新事物人诗并从现代工业革命和现代科学的成果中写现代人的感觉,这在中国诗坛是前无古人的。但这一组诗的创作思想,也还是想说明旧诗能写新事,而并不是我手写我口的有效的实践。把这些主张切实运用于创作,可能在另一些诗上表现得更多也更鲜明一些,这就是经常被引用的《山歌》九章。其中如:

人人要结后生缘,侬只今生结目前。一十二时不离别,郎行郎坐总随肩。

买梨莫买蜂咬梨,心中有病没人知。因为分梨故亲切,谁知亲切转伤离!

一家女儿做新娘,十家女儿看镜光。街头铜鼓声声打,打着心中只说郎。

第一香橼第二莲,第三槟榔个个圆。第四夫容五枣子,送郎都要得郎怜。

黄遵宪在《人境庐诗草》手写本诗后有题记称:十五国风妙绝古今,正以妇人女子矢口而成。使学士大夫操笔为之,反不能尔。以人籁易,天籁难学也。余离家日久,乡音渐忘,辑录此歌瑶,往往搜索枯肠,半日不成一字。因念彼岗头溪尾,肩挑一担,竟日往返,歌声不歇者,何其才之大也。这段记述,说明上述诗章,很大成分在于辑录,而少创作性质。也说明在诗人的心目中这些诗是来自乡野,与他的其他创作有异。重要的是,像《山歌》这样的作品,在他的诗作中只是特例,而并非常态。况且,这种以文字记述民间歌谣,或仿作民间歌谣的作品,乃是古代文人经常的操作,而非黄遵宪所专擅。自唐以来,文人诗集中《竹枝词》一类诗篇屡见不鲜,若是以此为诗界革命的先兆,则断难苟同。黄作中,也有一些受到史家如胡适等赞评的,如《都踊歌》等也同上述,都难说是我手写我口的有力证明。

所以说,黄遵宪最了不起的地方是他想到了诗应当是按照自己意愿来写,不能按照古人的意愿来写。我手写我口的价值在于它向着传统的一成不变的写作规范,发出了质疑,并以最浅显和最明确的新概念向着数千年的因袭挑战。这种新诗歌的概念有一批有力的实行者,如谭嗣同、夏曾佑、章太炎、严复、林纾、马其昶、陈三立等,但他们的实践,其最著者亦只在于引新名词人诗,而表现的形态依然是古典的,谈不上革命。相反,由于新名词与旧文体和死语言的极端矛盾,却造成了另一种弊端。梁启超《夏威夷游记》有:我梦天门爱天语,玄黄迎海见三蛙诸句。他后来作自我批评说:注自二百余字乃能解,今日观之,可笑实甚也,真有似金星动物入地球之观矣。梁启超在《饮冰室诗话》中有一段话,其实是说到了诗界革命的弊端:

当时所谓新诗者,颇喜挦扯新名词以自表异。丙中、丁酉间吾党数子皆好作此体,提倡之者为夏穗卿(曾佑),而复生(谭嗣同)亦棊嗜之。……其《金陵说法》云:纲伦惨以喀私德,****盛于巴力门。穗卿赠余诗云,帝杀黑龙才士隐,书飞赤乌太平迟,又云,有人雄起琉璃海,兽魄蛙魂龙所徒……当时吾辈方沉醉于宗教视数教主非于我同辈同类者,崇拜迷信之极,乃至数约以作诗非经典语不用。所谓经典者,普指佛、孔、耶三教之经,故《新约》字面络绎笔端焉。

他还说过渡时代,必有革命。然革命者当革其精神,非革其形式。吾党近好言诗界革命,虽然,若以堆积满纸新名词为革命,是又满洲政府变法维新之类耶。(《饮冰室诗话》)

从这些诗例中可以看到,除了只是以新典故代替旧典故,以及由于外来文字生硬嵌入造成新的矛盾之外,这种诗界革命的意义是非常微弱的。所以后来的人们评论这场革命,认为他们改革有心,创造无力。他们所作的新诗,颇喜挦掎新名词以自表异虽无庸滥腐臭之弊,却不免僻浬蹇圪之病,较之江西魔派的诗尤其难懂。夏、谭等对于诗界革命的事业,实在是志有未逮。冷静评述自我手写我口开始的诗界革命,也许重要的意义不在是否给旧诗带来了多少改变,而重要的意义在于它传达一种旧诗必须改变,至少必须打破固有局面,容纳新进内容这样的信息。

事实上,对于旧诗的更新的努力,在黄遵宪之前,便有了一些值得注意的实践。胡适在谈黄遵宪的同时,提到了金和。金和生于1818年,死于1885年。他比黄遵宪早,没有赶上戊戌政变那场灾难,倒赶上了太平天国的战争。胡适格外称赞金和记述南京被陷的日记体长诗《痛定篇》。此诗的好处是说理叙事清楚通顺,接近口语,而这些却是更晚的那些新体诗的试验者所缺乏的。如他的《军前新乐府》之一《半边眉》便是这样的作品。金和的《十六日至抹陵关遇赴东坝兵有感》也是记事之作:

初七日未午,我发钟山下。蜀兵千余人,向北驰怒马。

传闻东坝急,兵力守恐寡。来乞将军援,故以一队假。

我遂从此辞,仆仆走四野。三宿湖熟桥,两宿龙溪社。

四宿方山来,尘汗搔满把。僧舍偶乘凉,有声叱震瓦。

微睨似相识,长身面甚赭。稍前劝勿瞋,幸不老拳惹。

婉词问何之,乃赴东坝者。九日行至此,将五十里也。

用传统乐府诗的方式,记述途中所见,完全是纪实,却极生动明晓,讽刺之意溢自笔端。胡适说金和此类诗,是有心人的嘲讽,不是笑骂,乃是痛哭;不是轻薄,乃是恨极无可如何,不得已而为之。

胡先骑对胡适的称赞金和似有某些保留,他在评胡适的文中说:当太平之乱时尚有一诗人,其诗之品格亦在金和之上,而郑孝胥以为似郑珍之《巢经巢诗》者,则长洲江提我叔是也。江提比金和更早,他的诗属于同光以后时代,为论近代之诗所不可知也,江湛的《静修诗》、《感忆诗》至诚惨怛,天性独厚,又纯以白描法写之。《静修诗》记述诗人乱中逃难于野寺,遇僧人静修的挽救方得生还,感念终生,又闻杭州破,饿死十万民,我于万民中,念此僧一人,古人感一饭,重义如千钧,况于兵火际,救死出险屯。何当远寻汝,相挈同晨昏。终身与供养,如汝奉世尊,于浅白的语言中表达深沉的情感。

有上述的补充我们不难悟及当日的一些思考,诗的变革重在以清新浅近的口语化的努力,以传送现实人们的感遇和情怀,这种语言和内容的革新,诗界革命的实践远未达到。近代以还改变旧诗的实践,仅仅停留在或满足于以新名词人诗是不够的。真正的诗体革命寄希望于未来。而晚清这些诗人的一切努力都不会白费,他们不可磨灭的功绩在于怀疑——怀疑固有的秩序,并试图打破它构筑了数千年的坚固壁垒。

(原载《中国社会科学战线》1998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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