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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红喜》:坎坷人生悲喜录

致作者赵立山

立山兄:

读了您的中篇小说《红喜》(载《昆仑》1988年第6期),为大作透示的一般人生辛苦感和苍凉味所服慑,不禁联想起当前小说重在揭示普通人生的生存状态,从精神心理层面转而注重人的生理情态,把人生的各种世俗的难题诸如孤愤、困忧、失意、幽怀,希望和绝望,喜悦欢娱和忧思惆伥等等渗透系结在一起,表现一个活生生的人和一个活泼泼的人生来。这些小说特异之处,并不只在于它们对人的潜意识或性心理作了多少开掘,不仅仅是描写视角的转换,重要的是对人的各种现存欲念和思想的尊重,把不同的精神情态揉和组接在真实的人生和真实的人物中,使文学减少一些脂粉和矫情。

《红喜》的题目仿佛暗示的是热烈火红、鲜亮蓬勃。作为人生的婚嫁大事,喜庆吉祥,自由奔放,人之常情事之常理。然而,您将喜事悲写,不失以沉郁冷静的调子使这本来火爆热闹轻松的人生风景线折射着沉重生活的艰辛,折射着人面对命运的挑战和生活的不公,既有忍辱负重的认知又有活泼洒脱的抗争。婚嫁之事对于您所表现的生活是一个契机和依托,您从惯常的人生幸事中看到束缚鲜活生命的有形和无形的羁绊,看到那传统精神文化经年久积淀的厚重。可为可叹的是,一面是它的受害者,一面又成为它的捍卫者。传统的梦魇般的文化惰性力,在扼制着往昔的同时又吞噬着新生。您是要借助《红喜》,从个体的生命感受中体味坎坷辛酸的人生本相。您不惮追求其酷烈、严厉,也不避其悲喜交织、反差殊异,描写入的欲念同现实的冲突,生命的基本要求同沉重的世俗风习的碰撞。

在小说的故事层面上,您构设了三条线索。一是新郎(志仁)的婚事,一是六婶同老七(叔)的情与爱,一是六婶儿子志亮同秀春的爱情。三组人物的关系都是在情与性、爱与欲、灵与肉之间联系纽结。其贯穿线是表现那位有着农民式的狡黠、干练和执拗的六婶,她置身在感情的旋涡中消损着生命的本能,却又在追求着理想和期冀着幸福中,经历沉重而痛苦的煎熬。

令我惊骇的是,您在小说中大胆设置并充分表现了六婶同七叔的依偎眷念而又有悖人伦的畸形关系。这种叔嫂之间的暗合和依存,这种非常理所能容的关系尽管在过去或者今天仍不难找到现实的明证,但在小说中还不是多见的。当然,您并非是为了故作惊世骇俗状,用这种异乎寻常的人物关系来强化小说的情节效果,而您是要用貌似畸形奇异的婚恋情感来表现人生的本体欲望之于生命之于生活的不可忽视的激扬催化作用。换句话说,您用反常的人际关系来表现正常的人生情感,用个体生命的需求和欲念来反衬尊重人生的自然情感、个性欲望的重要。六婶同七叔的月下之欢,从青年时期六婶进了张家为人妻嫂,到两人都年届老善,经年历久。固然,为他们间的非礼之合您在小说中交待了必要的缘由,足可以消解卫道士们的责难,但张家老辈人的叔嫂之情,是您要昂扬奔放地抒写生活在普通文化(农耕文化)氛围里的普通人生对于生活、对于****的理解,而这种理解又是以他们自己的无拘无束的行动来实践的。读《红喜》悖于常理人伦的欢恋之情,使我想到了刘恒小说《伏羲伏羲》。就精神内涵上说,两者都在追求对一个生命个体的尊重,对人的生欲俱来的两性情感的重视。《伏羲伏羲》是婶侄之情,《红喜》则是叔嫂之情,两者都足以女性为其关系的主导。这种巧合,也许是对中国文化阴阳互补与失衡的一种隐喻(尤其是《伏》上接古远的精神文化背景使人不由得产生这种联想)。但我以为尊作不同于刘作的是,您在设置和表现男女性爱中,更突出了女性的热烈率真的情感,更表现了人物放浪形迹的洒脱和豁达。刘作的沉郁是把个体生命追求封闭在自省自娱的煎迫中,是以侄婶间的男女****来表现中国文化性意识的封闭狭隘性,其个体生命是热烈中的苦涩,其结局是悲凄的。而《红喜》虽不及《伏羲》的深沉,但对于个体生命情感的展示是毫无拘束的。六婶因七叔替代其兄六叔去相亲,进而被新婚的嫂子所爱慕、进而阴阳两极如火之炽,以致最后六婶摊牌——孤寡受欺的七叔是儿子志亮的生父,这个家庭应有七叔的位置。六婶公开同七叔的私情,究竟能否改变七叔的窘境或是怎样处理兄弟、叔侄等等家庭关系?这不是小说所追求的效果。而这里又恰恰因六婶性格的展示表现了全新的人生意识:热烈执著地追求,大胆坦诚地表白,我行我素的自我确认。这里可以当作您是摒弃了东方文化对于女性意识的狭义理解。尽管后来六婶为七叔组合新的家庭而奔忙,而小说展现了六婶充沛的情感和充实的生命追求是苦涩中的热烈,是生命历程中的一段悲壮的过程。如果把它提示到对于东方女性文化的观照来分析,我以为,您在塑造六婶的情感与生命的交响曲中,是谱写的一曲高亢的行板,它既摄纳了人生坎坷历程的悲愤和悲戚,更是奏鸣着个体生命灵魂中不安分的音符。

实在不好将您所描绘的主人公六婶作类的归纳。就性格的饱满和形象性来说,她是凸现鲜活的。特别是她在处理侄子的婚娶大事中那圆通、精练,娴熟的指挥才能和号召力,足可认为她乃农民妇道中的人精或可以当作农村风俗画中的精灵。她为儿子志亮的婚事也工于心计,本来心眼里喜欢秀春这位走出乡井经过世面的“现代女性”,却故作不同意亲子的婚事,她既为七叔老来的孤独而不安,又为七叔的离去而不忍,她愿意在婚娶大事中显露自己为人们所钦佩的才干,而又为自己并非得心应手的举措而愧疚。农民文化中的忍从、偏狭、固执在她的性格中积淀成为泼辣、刚毅和旷达,尤其是她所主张的“人活几十年,怎样也是一辈子,就昂起头活吧,鲜鲜亮亮活吧,不要自己怨屈自己”,这或许是一个农民直观的人生体验,但它不啻是坎坷人生中领悟了生命真谛后豪迈的宣言。因而,这不仅是人物性格光彩的闪耀,也是小说主题内涵的升华。您以六婶这位农民妇女形象来抒写忍辱负重的生命历程中的人们,超越精神和物欲的重负,走向自我确认的重要,是颇含深意的。

当然,我还觉得您在小说中描写的六婶悲剧性的命运,更是体现在她吞食了传统文化习惯酿成的苦果,而自己又不自觉地为维护传统的丑陋风习而“忙活”,也即前文所说的,一面她是传统的受害者,一面她又成为其护卫者。过去六婶的婚事就是因所谓欺骗而嫁给她所不爱的六叔,而今,她又为志仁这残废之身靠骗婚旧俗来完婚。这些显然是她以长辈的好意来撮合年轻人的生命大事,但作为过去这颗苦果的受害者,她无疑是在偏袒亲侄而戕害了另一个活泼生命的自尊。对感情,六婶有着热烈的坦诚的追求,对生命和爱欲有着感性和直观的好恶;但对复杂的生活,她是从狭隘的农民文化来认识的。因此,六婶的鲜活洒脱的追求生命奔放同她又是无意识地在窒息人生的自由和自尊,构成她性格中非理性的反差,造成她的悲壮地处理侄子的婚事,和不可避免地与七叔的分离,也表现了小说所要昭示的题旨:热烈火红的喜庆之事在人的生命世界里是既有纯情善良的生命追求,又要面对传统文化的沉重包袱,努力挣脱一切精神的和物欲的束缚,才能达到和谐。

立山兄,我是在粗疏地拜读了大作后承蒙您的信任,胡乱写来的。也许“离题万里”,瞎说一气。我不想仅仅从您所塑造的六婶形象来谈您的小说。实在说,六婶的形象还是丰满的,她是您精心地描绘的人物,但从您在小说中设置的几组人物来看,您实际上又将人物线索铺开牵扯了您描写六婶的笔墨。您写志仁的婚事,固然为表现其婶的多谋擅事,写六婶被骗的阴魂至今又被当事人所祭起,无疑丰富了六婶的内涵,丰富了小说题旨。但是,志仁的婚娶之事,又冲淡了六婶同七叔关系的表现,或者说“红喜”之事是年轻一辈人的而您又着力要表现六婶与七叔的畸形婚恋情感,开掘人的自然生命感受,确认生命中的自我。这样,因了篇幅和笔墨的缘故,实际上都留下欠火候的遗憾。

东扯西拉,也该打住了。还请允许我就小说语言说点想法。我认为您尽量使用短句子和排比句式,有些特色,但也有的感到琐碎。我曾读了您在《山东文学》上的《小说二题》,那两篇语言很有韵味,我想是它们较精炼且有些典雅。而《红喜》的语言后者有余、前者较缺。这也是姑妄言之。

顺致

春安

王必胜二月二十七日

一九八九年四月二十五日《文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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