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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长工张夫

张夫,是我家的一位长工,说的透彻一点就是养的只管吃住的劳动力。大家都叫他黄牛,在他们看来他和我家的圈养的牲口无异。我父亲叫他“瓜人”(方言傻子的意思)。平时我都叫他先生,因为他虽然精神不正常却是个识字的人,但到了我厌恶他的时候——比如他发神经时要霸占我心爱的收音机,或者说我家是他家甚至动手打人时,我就叫他瓜人。

家乡只有一家姓张的,是个杀猪的屠夫,张夫也不是我们家乡人,而是我父亲从山里路边遇到的一位流浪汉。不同于其他流浪汉,张夫人长的高大,头发也打理的干净,浑身衣物虽然沾满泥土,也是完整得体。没人知道他是怎么来到这穷乡僻壤的大山里的,那个年代人们对“逃犯”这个词还不是很熟悉。总之,我父亲从路边捡回来了一个乞丐。从此,家里多了个长工。

家乡向来多农少文,祖上世代都是土里刨食的农民,除了住在半山腰上的那个阴阳先生和村里我们90后的这一代的娃娃们,几乎都是目不识丁的糙汉子,张夫却是个能对繁体的《金刚经》信手拈来的人。有时,还会教我识一两个字,碗字怎么写,锅字一共多少画。别人识字都是从姓名数字开始学起,我却因为张夫的缘故最先识得“锅碗瓢盆”这类文字,所以,我平时都称他为“先生”。

虽然不大愿意,但不得不承认儿时的我对他是极其崇拜的。原因无他,他这人虽然精神上有毛病却实打实是个有文化的人。闲时坐下就看他从垃圾堆里翻出来的旧报纸,经常能说些那时我听不懂的言语将父亲的责问反驳到哑口无言。他最喜欢的还是收音机这类可以获取信息的玩意儿,那时我家乡还不曾有手机电脑这类高科技产品,唯一现代化一些的电子产品就是村长家的那台黑白电视机,而村长家向来门槛很高,他也倒是识趣,从未去村长家里光顾。所以,当时家里唯一的家电收音机成了我与他争夺的东西。

我是少年心性,对未知事物总是带着好奇的,研究那个会说话的收音机是我平常最大的爱好。我认为我家的所有东西都是属于我的,所以每次看到张夫这个外人拿着我心爱的东西在哪听着小曲一副很享受的样子就气不打一处来。我上前去夺,他也不松手,我叫他,他也装作听不见。

“张夫你一个大人家和小孩子抢什么东西,怎么这么不要脸。”

我拿他没办法只得向母亲诉苦,母亲也见不得一个捡来的流浪汉抢我的心爱之物,便出言骂他。这种时候,往往张夫会将两手一摊,表示自己放弃我与他之间的对抗,然后又继续坐回去翻他那些已经被我撕成好几块的旧报纸。

现在想来,张夫在我家是极其委屈的。

从我六岁时父亲将他从路边带回家,便一直充当着长工的角色。我家提供给他衣食住行,他帮我家干农活,再后来,随我们一家人从西北不远千里跑到华北,在BJ工厂里忙碌了几年,之后再又回到家乡,直至我九岁时他动手打了我母亲之后,父亲便将他送与别人,似乎他都是不受待见的外人,像个物品一样任人处置。

用父亲的话讲,不顾张夫的身世背景收留他,已经是很危险的事情,尽管他付出了劳动力,可并未亏欠过他一分。

他走后,我高兴坏了,从此没人和我争着用收音机了,也不用很担心他会发疯骂人或者打人了。后来大一些,早就把这个无关痛痒的人忘记了。直到前几年放暑假回家,母亲告诉我说:“还记得张夫吗?以前在我们家的那个疯子。”

“记得啊,怎么了?”

“死了,据说得了什么病!”

“喔,死了呀!“这句话尾音拉的很长,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一下子就涌现了很多关于这个人记忆,我才想起,这人好像很早之前教过我认字。也不知道我怎么想的,从收集童年玩具的盒子里翻出来那个已经破的不成样子的收音机,把玩了很久。

张夫,这个捡来的流浪汉辞世已有三年了,我终究还是不知道他的本来名字,他的生平往事,对于他的来历的好奇随着时间也就慢慢淡了。后来,偶然从他自离开我家之后的雇主,一位年近九十的老郎中那里得知一些关于他的生平,张夫临终前将自己的一生告诉了老郎中。

张夫是HB人,之前是一所高中的语文老师,膝下一子一女。在他而立之年的时候,妻子偷汉子被他撞个正着,他发了一辈子最大的一次火,用菜刀砍伤了那个男人和妻子后匆匆收拾行装开始逃亡。

十几年来走过不少地方,吃了不少苦,身份证不敢用,坐不了火车。一开始还是通过给别人打工勉强过活,到后来直接就成了乞讨,沿路接受人的设施,没有方向,没有目的地。人多的地方他不敢去,所以都是挑了些大山和农村地方流浪。因为怕警察抓,所以隔不了多久就会换个地方,但他一直不敢回家。直到那年被我父亲遇见并带回我家,那时候他因为长期逃亡生活和那件事的刺激精神已经开始出现问题。跑了十几年的他感觉很累了,跑不动了也不想跑了,于是在我家做了长工。

跟着我家人去BJ的那几年,他曾偷偷回过家一次。从村民的口中得知,他的妻子已经改嫁,不是当初的那个人,儿子女儿都已经上了大学。当初的事情,妻子和那个男人并没有报案。离开了他,他们的生活还是一如既往的过着。

张夫也曾想过要独自生活,可那时候他已经年近五十了,似乎失去了所有存在的意义,包括逃亡。

他随我们一家人回到了我家乡,之后去了郎中家里,给郎中放羊。

可能是因为没有存在的意义,也可能张夫心里过不了那一关,在他五十三岁的时候,就去世了。

没有盛大的葬礼,一口木棺,一座孤坟。到死,他也没有回到他的故乡。临终前,他将这些不为人知的秘密告诉了郎中,阴差阳错的又从郎中口中传到我这,前不久那位德高望重的老郎中也去世了,我成了唯一知道这个可怜人秘密的人。

“先生,我不是好的作者,也没有精绝的文笔,无法将你的生平故事和你的那些疾苦表达出来,只能用这种最平淡的方式将这些纪录下来。我从小就对你好奇,因为我从来没见过那个乞丐可以那么干净,也没见过那个乞丐会读书认字。如今你已经与世长辞了,那么,你的这些往事,可以借着风讲给别人听听吧!”

记得那时候,张夫总喜欢从收破烂的那人手里讨要旧报纸,然后不停的翻看。那时候没注意,现在回想起来,似乎他有意无意的都在寻找一丝关于家乡的信息。只是,信息并不发达的年代,隔了几个省的另一片天空,怎么可能会有他想要的消息,这个痴人。

原来这么多年来,他从未放下过他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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