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炎炎,热风吹拂,全身毛孔都是紧闭堵塞的,闷热在体内不能释放,感觉就要膨胀爆炸了。可是知了还在不知疲倦的叫唤,更添了一丝酷热。
窗外不远处的荷花池倒是一派生机,在阳光的照射下,池面水波微荡,波光粼粼,映衬着正艳的荷花,时不时两只绿色的蜻蜓嬉戏交缠,随意落在荷梗上,形影不离。
于萱百无聊赖的趴在窗上,虽然外面的景色很美,可是却不能吸引她的注意,这个地方太热了。当于萱三天前醒来时,就身处这莫名时空了。
追回到三天前,当于萱睁开第一眼,看到的是雕梁画柱的屋子,雕花镂空的红木窗,紫色窗纱随风飘拂,不远处是紫檀方桌,青瓷杯盏,桌子前方的墙上是一副泼墨山水画,布局古香古色,让于萱错觉自己就是融入这画面的古人。
正疑惑着,于萱低头看自己,竟发现自己一身古代女子装扮,衣服看上去像是唐朝服饰,里面着着一件杏黄色长裙,上身套着比长裙浅一色的对襟窄袖罩衫。
不禁皱眉,爬到床沿,正欲穿鞋下床,就听见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了,一片湖绿色裙裾晃过,并带进一股热流,女子手里拖着盘子,进门后,将盘子搁在了桌子上,转身关上门,把热气隔在了门外。
看到一个同样古人打扮的女子,顿感亲切。女子只是忙着摆弄手里的盘子,却不曾抬眼看她。于萱假装“咳咳”两声,想引起她的注意。那女子听见声音,转头,看于萱坐在床沿,注视了她一会儿,笑着说“坐在床沿,也不怕摔着。”女子说话的语气似乎和于萱很熟络,没有一丝拘谨。
听她说完,于萱才低头看看自己,呼,还真是险啊,因为要下床穿鞋,整个人已是几乎悬在床外了。忙下床穿鞋,一双与罩衫同色系的秀鞋。穿上去刚刚好,走起来也很舒服。于萱拧眉,总感觉哪里奇怪,却又说不出来。
当于萱站起身,余光瞥见窗前梳妆台上的铜镜,映照着一个十六,七岁体态纤细,婀娜曲线的少女。脸色有些苍白,却衬着那璀璨星眸更添娇弱,娇小的直挺鼻子,唇虽有些干燥却似春天里盛开的桃花白里透红。
于萱抚上映在镜里的容颜,轻启薄唇,“那个,这是哪?我为什么会在这?”于萱没看女子,仍看着镜里那是自己却又不是自己的人儿。女子听闻,停下手里的活,转头看着于萱“小福你怎么了?莫不是被外面毒日头晒糊涂了吧?怎连自己在哪都给忘了。哪儿不舒服吗?我给你把郎中请来可好。”女子一脸的关切。
“不...不用了,刚刚只是头有些犯晕,现在好多了。”于萱牵了牵嘴角,却是苦笑。若请郎中,她该怎么说,说自己的身体不见了,现在的这具身体不是她的,而是小福的,自己白白霸占了人家的身体还将这般诡异的事告诉郎中岂不把郎中吓晕,要是把自己当成了痴儿疯子那到时候不是解释就能清楚的了。
手指抚上太阳穴,隐约记得自己是在下班回家的路上因为太疲惫了,晕了过去,然后就失去了意识。醒来后就到了这里,脑子里一片茫然。这时的于萱还不能想到自己竟是穿越了。
一个从小失去父母,亲情凉薄,无人依靠,独自一人生活在孤儿院的于萱,在努力拼命成长的过程中,将自己的童年,青春,爱情都奉献给了二十五年的生活,只为能过在这个淡漠的世界生存下去。
每天除了工作,还是工作。她不能懈怠,不能软弱,更不能放弃,只为残酷的社会有一丁点她的位置。于萱没有时间像正常女孩一样去打扮,去恋爱,去快乐,甚至不可以在阳光明媚的午后,品一杯咖啡,看一本让人沉浸其中的温馨穿越文。
在这穿越文泛滥的时代,人人都在讨论穿越。当同事在讨论哪本穿越书精彩,哪本穿越书经典的时候,于萱却只是埋头苦干,因为她没有那美国时间,她知道她的生活不允许。
所以当于萱知道自己穿越了的时候,已经是五天后了,尽管作为二十一世纪青年的于萱是无神论者,可也不得不接受这不可思议现状,她竟穿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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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的阳光早已毒辣,照着人睁不开眼,将手放在额前,阻挡烈日对眼睛的毒害,抬头,这棵参天的樱花树早已光秃秃的了,没有留下往日的绚烂。它的树身很粗壮,要三个成人才能将它完全环抱住。虽然现在它不美丽,而且赤裸裸,但它一定在积聚着力量,只为来年的那一霎芳华夺目。于萱痴痴望着,希望自己也能像它一般积聚力量,在她最美好的时光里释放自己的绚烂夺目。
阳光透过光秃秃的树干,倾泻而下,晕绕着专注地望着樱花树,融入阳光里的于萱,一头似瀑布般顺滑的青丝轻轻飘扬,因为阳光的照射脸蛋微红,粉色衣裙在风中晃动。虽然没有倾城之貌,却像一朵盛着莹莹露珠的茉莉花,有着说不出的轻灵透澈。
“小福,在想什么呢,大日头下也不怕被太阳毒了,地扫好了,便回屋去吧。我给你准备了冰镇酸梅汤。”林玉娴手一边拿托盘往正厅走去一边扭头看问。“嗯,好,我扫好了,这就回去了,玉娴姐。”听到有酸梅汤,才发现自己的确是渴了。
林玉娴便是于萱第一次醒来见到的那个女子。她是这左丞相府里的管事丫头,女婢里就她最大,在这几天的相处里,于萱是越来越喜欢她了。在现代,于萱还比她年长个五岁,要叫她姐姐,于萱就感觉别扭。
林玉娴是个清秀温柔的女子,因为为人可亲,做事干练才会从下等婢女荣升为管事丫头,那时她才十五岁啊,这是其他婢女做梦也想不来的。林玉娴比乐福儿年长三岁,她给于萱的感觉就像姐姐。谁让她现在的身体是乐福儿的。
来到这个世界的几天里,于萱以上次中了暑脑袋有些模糊的理由从玉娴那里知道了这片大地叫渭和大陆。
当今天下,三国鼎立,分别是华国,黎国和于萱所处在的红国,除了这三个强大的国家,周围还有不成气候的城邦小国组成了渭和大陆。其中三国中就属华国和红国实力最强,情势也十分紧张,只需一个突破口,两国战争就会一触即发。两国的子民将会处于水深火热之中。
为何处于弱势的黎国到至今还没被覆灭,那是因为黎国起着平衡的作用,让华国和红国相互制约,牵制。
除去这一点,华国还是红国要让黎国覆灭都是轻而易举的。所以才会有了这样的传闻,华国和红国为了找出对方的落点,在两国都派有自己的细作,攻其不备,好趁机统一天下。传言就是传言,没有实据,这谁也不敢打包票说是真的,可传言不可能空穴来风,说不准,此人就在你身边。
红国左相卫瑾瑜的府邸坐落在红国京都——连华较安静的地段,主要是因为卫瑾瑜为人喜静,不爱喧闹,个性淡薄。要不是正因为自己的职务身份需要日日上朝觐见,于萱寻思着他应该会搬到哪个人烟稀薄,寂静清徐的世外桃源过他的清闲日子。
经于萱多日的细心观察,这府里丫鬟不多,有个白须总管,一脸严肃,就像谁欠了他八百两似的,他那深浊的眸子总让于萱的心一跳一跳的,所幸做完事就回房里躲着。府里下人都很能干,不多话,不嚼舌。这份敬业精神是十分值得现代人学校学习的。但也正因为这个原因府里显得过分安静了,少了些生气,多了些冷清。
府里的假山流水,树木花草,布置格局是于萱爱飒了的,那简直就是像是出自于高级设计师之手啊,于萱摸着那一草,一花,一柱,舍不的放手,既爽心悦目,也养眼。琢磨着以后能住在这别致清雅的左相府,即使是作为一个丫鬟,却也很着一丝丝兴奋的。
来到这个世界不知不觉已有两个月了,于萱本是林玉娴派去伺候卫瑾瑜做贴身婢女的。可卫瑾瑜出去办事已有两个月了。所以现在的于萱只要扫扫地,抹抹桌子,挥挥鸡毛掸子,但并不是说这活有多轻松,只不过在现代,于萱一人生活,这些事她也是做惯了的。
当时为了生活费,于萱几乎什么活都做过,清洁工,保姆,家教...一边兼职一边学习,生活忙碌,却也考入了一所名牌大学。于萱本想,于萱本想,即使走过的路是如此坎坷,但未来总是光明的。
当进了弱肉强食的社会,才明白是自己想得太美好,拥有能力也许让你前路平坦,但是没有背景支持,就算前路平坦,也是泥泞,只能深一脚浅一脚的艰难涉步。回想过去,历历在目,仿佛那还没结痂的伤口被狠狠撕开,鲜血淋漓,触目惊心。
可世界真的很神奇,现在的于萱却在另一个世界开始了新生活,既然老天给了她一次重来的机会,那么她便要活出她的一片天,活出自己,活出属于自己的一份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