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已经完全暗下来,望着漆黑的窗外我越发觉得屋子里温暖异常。餐桌旁竹竿喋喋不休:“你们欺人太甚了,简直当我没有想象力嘛,在我的卧室里卿卿我我不说,还卿卿我我那么久,我可是条光棍哎,让我晚上怎么睡嘛!”
我还沉浸在morning那句“永远不分手”中没能完全回神,morning已经摸着我的头挑衅道:“怎么,你羡慕?”
此话一出,竹竿立马就不爽了:“羡慕!羡慕什么?难道羡慕你约会把女朋友约得睡着了?”
竹竿这话说得倒是不假,但问题似乎在于morning,而在于我。话说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睡着了,我知道自己睡着了的时候都已经睡醒了。哎,大概没有比morning更无语的男友了吧。不过事后我问morning对本姑娘睡着了做何感想时他笑着说很开心。我问为什么,他说因为那表示我信任他。
信任是肯定的,但我没有想到自己竟然已经信任他到那种程度了,要多信任一个人,才可以靠着他便能安心睡去啊?
Morning说看我睡得香甜实在不忍心把我叫醒,但又怕外面风大我的感冒会加重,刚好这时竹竿打电话说自己新买了一智能烤箱,要秀一下成名菜——鸡蛋鸡翅,他想之前我一直吵着要吃街边小摊的新奥尔良烤鸡翅膀,于是干脆就把我带到竹竿家了。
说来挺奇怪的,平时smile半夜翻个身都能把我吵醒,可morning把我放在车后排座位上我没醒,他开车到竹竿家我也没醒,他又抱着我从一楼爬到三楼我竟然还是没醒,难道自己真那么信任他?
再后来就很容易理解了,我醒来,脚步声响起,我幻想症发作,吓个半死,逃跑,打翻morning的碗,撞翻竹竿,环环相扣,没有一个环节出现错误。Morning对此哭笑不得,可我觉得这真不能怪我,电影里都是这么演的,主角醒来后发现自己躺在某个陌生点的房间里,变态杀人狂魔出现,然后九死一生,所以这绝对是我的正常反应嘛!总不能允许其它人有专业病不允许我有吧。
鉴于打翻了鸡蛋,鸡蛋鸡翅最终没能吃到,竹竿说所谓鸡蛋鸡翅就是先把鸡蛋搅匀了蒸成薄薄的一张蛋饼,然后用蛋饼把腌好的鸡翅膀包起来继续蒸,直到鸡蛋的味道和鸡翅的味道融合。至于怎么蒸薄蛋饼,竹竿没有传授,估计是怕绝技外泄。对此我唯一能想到的办法就是把鸡蛋倒在大一点的盘子里铺满整个盘底,倒少一点蒸出来就是薄蛋饼,倒多一点蒸出来就是厚蛋饼。当然我没把这个办法说出来,虽然忍不住暗暗佩服自己脑袋灵光,但竹竿听了怕是脸会扭曲成麻花。
离开时竹竿趴在morning耳边怯怯私语说了些什么,Morning冲他挑挑眉,竹竿却笑得花枝乱颤,我突然记起自己还没看看竹竿那新买的智能烤箱到底长什么模样。
迷迷糊糊不知道睡了多久,morning叫醒我的时候车子已停在宿舍楼下,我看着寝室楼下那盏路灯,恍惚地想起了《花样年华》里周慕云离开新加坡时那个火车站。那个火车站也有一盏这样的路灯,那盏路灯也泛着昏黄的光,
Morning浅笑着摸摸我的头,我想说点什么,可他就那么看着我,然后我就开不了口了。一切还是很像周慕云离开新加坡时那个火车站,而morning就站在那盏路灯下,浅笑安静。我越发恍惚,剪影般的画面闪过,很多很多年前,也有个白衣少年站在昏黄的路灯下,笑靥如花……
爬到五楼时我从楼梯转弯处的窗户望下去,morning还站在那里,我闭上眼睛对自己说,承认吧,你已经喜欢上楼下那个大男孩了。
是的,我喜欢上morning了。可这是种怎样的喜欢呢,我说不出来,直到smile不见了她的戒指。
当时smile边猫着腰找遍寝室每个角落,边表情凝重地碎碎念,最后她叹着气问我:“为什么在意的东西总是容易丢呢?”
我愣住,一时之间不知道该如何接话,为什么在意的东西总是容易丢呢?因为不在意的东西就算丢了,我们通常也不会发现。显然这不是个好答案,所以我没说。
Smile难得露出疲惫的神情,她说:“那个戒指我戴了都快4年了。”
4年,不算太长,但却足以让人习惯某些东西的存在,而习惯是个很可怕的东西。它会在不知不觉中变成你身体的一部分,变成你灵魂的一部分,它在你感觉不到,可它丢了,你便仿佛心都被扯下一块,鲜血淋淋……
我想我也许我已经习惯有个morning了,习惯他总是笑着摸我的头,习惯他总是温柔的将我拥入怀中。因为习惯,所以喜欢,很合理。
后来我把这话告诉了cat,cat笑得很无奈:“因为习惯,所以喜欢?”
我说:“恩。”
Cat说:“colour,你真的让人很无语,一次这样,二次还是这样,上次是3年,3年啊,我都不知道要找多少借口才能让自己迷糊3年,这次你准备迷糊几年?还是3年,或者5年?”
Cat说:“你永远都会为自己找各种各样的借口,你以为那样就安全了,可你问问自己,半夜醒来时,发现枕头都是湿的,真的不疼吗?。”
Cat还说:“colour,这个世界上哪有那么多习惯,喜欢就是喜欢,根本不需要理由,是不是一定要等失去了,你才能诚实的面对自己的情感?”
Cat的话让我胆颤心惊,她把我看得透透的,我知道她在气我懦弱,气我是个胆小鬼。可如果连希望都是绝望的,我要拿什么来让自己勇敢呢?
15岁到18岁,我用了3年才想清楚原来自己喜欢哥哥,13岁到21岁,我喜欢哥哥喜欢了整个年少的岁月。可那又怎样,我还是丢了他,还是疼得连心都腐烂了。我记得自己对小D说过“人总要伤一次足够痛的才会有抵抗力”,事后想想,其实抵抗力有时候是没用的,有用的是你要记得以后绝对绝对不可以让自己连挣扎的理由都失去了。其实我不是愿承认喜欢就是喜欢,也不是不愿诚实面对自己的情感,只是承认需要承担失去的风险,而我承担不起那风险。说我自私也好,说我无情也罢,我不过想让自己好过一点,所以我宁愿把一切都归结为习惯。时间会让你习惯某些人某些事某些东西,时间也可以让你不再习惯某些人某些事某些东西,很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