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我考虑要睡了的时候,一个电话划破寂静的长夜,我拿起来看,是不认识的电话,
“林清儿!你还活着啊?”
一听这尖酸刻薄的声音,不用想都知道是谁了,便是我的高中兼大学的同学和冤家——余小曼。
说到余小曼,就不得不说我们之间的虐缘。上高二的时候,余小曼是我们班的大美人,她每天打扮得像个小太妹一般,超短牛仔裙,配上露肩的衣服,本来好看的她更增添了不少妩媚,她本来和社会上一些混混相识,加上家境不错,所以在全校的知名度极高,最后被捧为全校的时尚校花,之所以不是称为校花,是因为校花不仅她一个,另一个便是历史专业的肖琳琳,肖琳琳不仅是个学霸,而且待人和善、性情温和,与凡事都争个高低的余小曼更是不一样,人淡如菊说的就是她这种人。
而我与余小曼的恩怨就和俩个人有关,一个是肖琳琳,一个便是当时转到我们班的校草古墨晨,
一天,经常带着一群小太妹的余小曼穿得花枝招展走进教室里,而当时的班主任姓陈,陈老师向来比较重视班风,看到她们几个如此明目张胆,自然很火大,便当着全班的面批评这几个女生。
她们倒一脸不在意,任由你说个死去活来,口水纷飞,她们就笑嘻嘻地看着你,看到你最后觉得说也没意思了,她们自然也就没事了。
不过在陈老师还没批评完了的时候,一个清淡的声音响了起来,
“报告!”
成功把大家的眼光转到了门口,原来是一个穿着白色校服、高高的男生,他长着一张俊秀的脸,垂下的刘海在额头上自由洒落。
全班的女生眼光瞬间被吸引了过去,
“进来。”
随着老师声音,他走进教室里,一双长腿在我身边身边停了下来,因为全班就我旁边有座位,所以很不幸,他便成了我的同桌,隔天立马成了校草。
从那次以后,余小曼有事没事总往我身边挤,说准确一点,是往墨晨身边。因为她找我有一句没一句套近乎的时候,眼睛总会飘到他那边去。
不过我这同桌也是大来头,家境殷实,人沉静了一些,但成绩牛逼,第一次月考便考了个全校第一,直接把当时排名第一的肖琳琳挤了下来。
肖琳琳自然也不肯认输,所以俩人在高二期间暗暗较劲,你追我赶,竞争好不激烈,看到她们的成绩,和我的对比,我满目疮痍啊。
人家能够考个满分,我能考个及格便已经很不错了。
作为高二的同桌,我自然知道他的秘密,因为我曾向他借了一本书,里面就夹着一张照片,是肖琳琳的。而这余小曼,我也看出她的意图,可是碍于她的势力,自己一直没敢发作。
直到后来,余小曼她们几人死命地把我拖进一家奶茶店了,然后交给我一封粉红色的信。要我交给墨晨。
我本不想接,但又不好得罪他们,所以便说,
“要不,你还是自己交给他吧,这样才有诚意。”
我这话一出,脸皮比墙还厚的余小曼居然脸红了,这可是千古奇闻啊!
“我不敢。”
她咬了咬抹着红色唇膏的嘴唇,然后对着我说道,
“只要你把它交给他,我便请你去吃肯德基。”
对于当时的我来说,肯德基不亚于小时候一颗糖对我的诱惑,我沉默了很久,而她亦看出我动心了,便说道,
“只要你当面帮我交给他就好。”
很不幸,我真的接过那个粉红色的信封,隔天便把墨晨堵在了一个角落里。
“给!”
我低着头,有些心虚地把信封递上去。
怎么有种做贼心虚的感觉呢?
“什么?”
墨晨斜靠在走廊边,双手插在裤袋里,夕阳照下的阳光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而我就在他的黑影下,抬起头,
“情信啊!别人给你的。”
一看这粉红色的信封,还有上面那令人作呕的红色唇印,都知道就是一份赤裸裸的情信了,墨晨这么问岂不是多此一举。
“哦。”
他淡淡地应了一声之后,便站直身子,转身。
“你……”
我刚想说些什么,
“你告诉她,别白费劲了”
末了,他微微回过头来,我一懵,他知道是谁写的?他不准备收下?那我的肯德基怎么办?